“你如果不愿跟我谈,可以告诉我!”她果然愤怒的站了起来,这个皇后,她碰了个很大的钉子,但这全是她咎由自取,她是个作家,却偏不晓得作家是个什么德性。
“对不起!我只是对这题目太疲倦。”他低头了,只因为他是个男人,她发怒的时候真美!他想,像一头小狮子,彻底挣脱了所有虚矫,完全暴露出她的本性,而她的本性确实有耐人寻味的地方,他突然开始有一点点喜欢她了。只因为她又虚伪,又真实,扑朔迷离,这一点,是作家们最喜欢追寻探究的特质。
“不要说对不起,你自认为是纯文学大师,根本看不起畅销书的作者!”她怒气冲冲地预备走了。
“等一等!”他阻止了她:“我没有轻视畅销书,索尔贝娄的书也畅销,你对自己缺乏信心。”
吃惊与忿怒在她眼中交织成一片,然后她一声不响地走开去。
会场很热闹,没有人注意到这一幕,这个因为描写亚洲大陆而一举成功的女人,当她终于到亚洲后,她已经开始发现她心中的亚洲只是一梦幻。麦哲宇有责任让她明白,什么才是真实,而有更坚强的信心重整自己。
总有一天,她会在这些自我发现中,勇敢地挣脱那些不必要的羁绊,和她自己做个朋友……
宴会散后,许多作家们仍意犹未尽,但他婉谢了一切邀约,这个晚宴令他不适,他只想早些回家。
车厢里有些闷,但他没有打开冷气,反而拉下车窗,让自然的凉风吹进来,那使得他的酒意消散许多,方才的不适也渐渐消褪……
一辆黄色的宝时捷在红灯时靠着他的旁边停了下来,他不经意的望了车里驾驶一眼,夜色中,那名穿着砖红油脂装的少女有一头丝缎般的长发,有双美丽的,分得开开的大眼睛,老天!他一口冷气憋在喉咙里,如果不是他亲眼看到蕾蕾在阳明山公墓下葬,小小的棺椁被埋进黄土里,他简直要以为是她还魂回来了。
当那名陌生少女把车开走时,他意识到自己还在喘气。
蕾蕾……他有多少年没有亲口叫出这个名字?
亲爱的蕾蕾!那是个谁也不知道的故事。一个伤心的往事。麦哲宇强迫自己不去想,可是蕾蕾的幻影又悄悄浮了上来,在公路上在车窗上,在他眼睛里在他心中……
无辜的蕾蕾,可怜的蕾蕾……
那全是他的错,他至少应该设法阻止她的……
☆ ☆ ☆
那年他才二十八岁,在业余的尝试里写了生平的第一本书;销售方面差强人意,反应毁誉参半,但书评家一致公认他是个最富潜力的年轻作家。
这对于年轻人,尤其是个有野心的作家来说,是种鼓励,也是项挑战,他经过慎重考虑后,终于辞去了在广告公司年薪百万炙手可热的职位,全心全力投身入创作的行列。
他由业余的身分成为专业作家时,才体会到要做一名真正的作家得付出巨大的代价。
那时的他意气风发,步步逼近成功,虽然一开始写作的路程是艰苦的,他也能忍别人所不能忍,也许是上天特别厚待他,使他有过人的才气,他的第二本书问世后,他在文坛的地位由被怀疑而至被期待、被肯定。
蕾蕾是与他签约出版商的独生女,也是他的忠实读者,他们认识的那个晚上,就像今夜,沉闷、炙热、满天星斗。
他本来不准备参加那个为他新书出版而举行的酒会,这种事总令他觉得很窘迫,当他写完一本书,他认为已做完了每一件事,不该再拿些枝枝节节来烦他,可是出版商黄文晋不这么想,黄文晋觉得他如果不肯出席,自然是不对自己的事负责。
争执无济于事,限于合约,他还是答应了黄文晋并不算太过分的要求。黄文晋不是个唯利是图的商人,在他眼中,文化事业固然也需金钱才能维持,但它崇高的一面不容任何侮辱,是个颇受同业敬重的出版家。
他的相貌并不英俊,最显著的是他那河马般的大头,但当他在酒会上把独生女蕾蕾介绍给麦哲宇时,麦哲宇似乎以为他在开玩笑。
蕾蕾跟父亲不仅没有丝毫相像之处,简直有天渊之别。她轻盈窈窕,颇有灵气,而且十分羞怯,麦哲宇友善的跟她说第一句话时,她直羞得两颊飞红,像受惊的小鹿,一双水盈盈的大眼睛,似乎随时浮着幽怨的泪光,需要靠人保护。
麦哲宇立刻喜欢了她,她是那种谁都想把她当小妹妹呵护的少女,可是她会错了意,直到很久之后麦哲宇才知道自己犯了个什么样的大错。
他的不当心,他的每一个体贴小动作,都重重的伤害了这个少女。
他带蕾蕾去郊游,去跳舞,去钓鱼,去享受她这年纪该有的青春之乐,只因为他觉得黄文晋一直把柔弱的蕾蕾关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是保护过甚的作法,但他却忽略了他每次带蕾蕾出去时,黄文晋那欲言又止的态度,和蕾蕾异常的活泼。
他像童子军般日行一善,还以为自己很对……
没有人告诉他,更没有人忍心剥夺蕾蕾唯一的快乐,就是瞎子也看得出来,崇拜他到了极点的蕾蕾把一颗心整个的系在他身上。
他知道的时候,已经太晚了。当他发觉蕾蕾心月中并不是把他当兄长时,他受了无比的震惊,他不敢再宠她,甚至试着疏远她……
但他这样做却使得可怜的蕾蕾整个崩溃。当她去世后,她的父亲含着眼泪把她的日记拿给他看时,他痛苦得说不出话来。
他像当初没有人告诉他一样,也没人为这事指责过他,可是他的心死了,当蕾蕾的棺木下土时,他的某些部分也一齐被埋葬。
她曾是个多么美丽、羞怯又柔弱的小女孩,天真的用全心全意地去相信他,他却如同刽子手般亲手杀了她。……
在她的日记本中,涂满的是少女的梦幻,纯洁的遐想,但实际人生却充满艰难险恶,他是成人,他有责任提醒她,教导她。可是他没有,他用“兄弟之爱”来欺骗了她,用廉价的同情愚弄了自己。
蕾蕾!麦哲宇从灵魂深处叫出了这个名字,他们相遇的时间是个多么大的错误!如果是再早几年或再晚几年,都不会发生这种事。
蕾蕾去世后,他对自己痛恨到极点,他英俊、突出的相貌,一直是众人注目的焦点,追逐于他身后的名媛淑女不计其数,但她们只能使他厌烦,唯独蕾蕾不同,她是那般纯洁,纯洁得不像人间所该有的……他不配得到她的爱!
那段时间,他过得很糟糕,几乎只有“堕落”两个字足堪形容,他活着已经没什么意义,他甚至以为他看开了人生,就在他最绝望的时候,他遇见了金夫人。
金夫人在他眼中是个世故、精明而且势利的女人,尽管她的手段不可取,可是她对生命有绝对不同的诠释,她也是他所认识的最够资格活下去的女人。
他的第三本书——《故梦》写得糟透了,那满纸荒唐是成天酗酒的结果,怪不得别人;由于蕾蕾的关系,他已和那伤心的父亲取消了合约,替他出这本书的出版商为了《故梦》大作广告也无济于事。
在一次大争执后,他驾车离去,盛怒下竟撞坏了金夫人停在路边的车子,金夫人闻讯赶来时,他的头撞在驾驶盘上,前额裂了好大一个口子,金夫人没有忙着责备他,她有种历练过无数大小事件的直觉,她晓得这个相貌不凡的年轻人一定有相当的来历,他不得不在她的坚持下,由她的私人医生替他缝伤口。
他们的友谊就从那次开始。那时候金夫人还相当美,至少细心的保养使人看不出来她已经四十多了,她像慈母般照顾他,女性的体贴、细心,在他病中的心情起了很大的激荡,滋生了微妙的感情。
她每天到病房来看他、照料他,成了他早晨一睁开眼就开始等待的事,她也让他尝到女性特有的温柔……
但金夫人没有答应他的要求,她只说:我对你而言是太老了。当他出院返家后,她介绍了个贵妇给他,那名贵妇暂时抚平了他的伤痕,他们共同度过了一段极其美好的时光,直到她不得不跟她的丈夫在一个月后回到维也纳。
他重新振奋后,第四本书又再度得到读者的信任。
从那回开始,他就只跟比他年纪大的女性来往。她们不像一般年轻女孩,时光磨平了少女的活泼急躁,丰富的人生阅历与对享受生命的渴求,使她们成为男人的好伴侣。
——而且永远没有麻烦。
但是蕾蕾的阴影一直缠绕着他,他永远也忘不了这个曾改变他整个人生的女孩。
麦哲宇叹了口气,这真是糟极了的一天,他得快些回家,读点书听音乐,或是干脆晚上不睡觉……
正当他在卧室的地毯上静坐时,电话响了,他没有搭理,但它实在响得够久,够刺耳,他在预备拔掉插头前改变了主意。
“谢天谢地你在家!”陈恳纳焦急的口气一开头就这么说。
“大宫先生出事了!”陈恳纳喘了一口气:“我们刚才在饭店的咖啡座讨论你的书,他突然倒了下去,可能是突发性心脏病,你能不能来医院一趟?”
“我马上到!”他抓起了上衣,连电梯都来不及等,就冲下十一楼到地下室拿车。
一路上,他在祈祷,希望大宫平安无恙,但当他赶到医院,看见急诊室外等候的陈恳纳时,他知道任何的祈祷可能都太晚了。
“他已经进入弥留状态,刚醒过来一次,医生说是回光返照,他自己可能也知道了,所以坚持要见你一面。”陈恳纳的声音有些颤抖。
急诊室的灯亮了,他在护士的引导下走了进去。
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静得像死了般的沉寂。他想回过头冲出去,他不愿接受这个事实,但是他不能够。
他站在病床前时,只觉得泪水溢满了眼眶。
大宫躺在那儿,表情很宁和,除了氧气面罩和插在手腕上的针管,一点也不像个病人,倒像是婴儿,正在沉睡中的婴儿。
“他一会儿可能还会再醒来。”护士说。
他谢过了护士,那份哀痛之情,令他不能移动分毫。
大宫本来不会客死异地的,但为了他,千里迢迢的赶来,只是跟他说一句:“我看过你的新作,你写的真好……”他不是没注意到大宫的健康状况,但他没有招呼他……他好内疚。
大宫张开了眼睛,朦胧地看着他,也许那双垂死的眼睛什么都没看见,但麦哲宇敢肯定,当他唤他时,他的脸上浮起一丝微笑,那么轻,那么淡,但那确实是一朵微笑。那是他的注册商标。
“大宫先生!”他全身悚动,大声喊了出来。
但大宫再也听不见了,当医生由那边赶过来时,他已经去世了。没有留下任何一句遗言。
一双柔软的手掌轻轻拍了拍他。
“是你?”他看了一眼又把脸埋回手心,这个时刻,他不在乎任何人看到他的哀恸。对一生知遇的追悼,使他无暇他顾。
“我一直都在这儿!”鲍丹妮的声音又轻又柔,飘进他耳中,“我们三个人刚才在咖啡座谈论你的作品。”
他不想搭理她,事实上她在这里是多余的。
陈恳纳回来时,他已经自巨大的震惊中稍稍恢复了,背脊挺得好直,苍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我要留在这儿等我的秘书,还有很多事情得处理,哲宇,替我送丹妮回酒店好吗?”陈恳纳有些抱歉的。
“我可以自己搭计程车。”鲍丹妮很识相,她就是再笨也看得出来麦哲宇那避之唯恐不及的态度。
“我送你!”麦哲宇已经站了起来,在这种情况,他维持着一种男性的骄傲,他绝不会让一个单身的女子在午夜独自回去,两个人走出医院,外面夜凉如水,星斗满天,麦哲宇情不自禁叹了口气。
“这里有计程车,你也累了,我自己回去!”鲍丹妮说着就自顾自的走下石阶。
“我说过我送你!”麦哲宇拉住她的手臂。
“我相信我有能力自己回去!”鲍丹妮也冷下了脸孔。
他没再多说一句话,只是用手挽住她,去到停车坪,替她打开车门,然后发动了车子。“你的酒店?”
“香格里拉!”她没好气地。她恨他的霸道,一边也恨自己为什么一落到他手里就这么乖乖地听话。
医院离香格里拉不远,麦哲宇在灯火辉煌的喷泉前停了车。“对不起,我不送你进去了!”
“谢谢!”她头也不回的拎起小手提包。大宫的去世在她心中也掀起了波涛,早先刚才他们还谈得那么愉快,他的骤逝,她怎能不震惊?但麦哲宇那不近人情的态度,简直不容许她表达哀悼,使得她很恼火。
“等一等!”他忽然从车中追了出来,那是她遗落在座位上的书——有他亲笔签名的《天堂路迢》。
她接了过来,灯火下,他的脸色坏极了,一股冲动,她就说出了口:“麦哲宇,陪我在大厅坐坐好吗?”
麦哲宇吃了一惊,这个女人刚才还骄傲的拒绝于他的护送,现在竟然提出这种要求。
“如果你不方便没有关系!”她知道自己的要求过分,后悔之余态度反而大方了起来。
她是个奇怪的、东方与西方的混合体,其实她若是以美国女子的坦率态度,他反而好办些……但现在他如果拒绝也未免太没风度了,他非常不愿意让她认为他是个粗鲁的男人。
一种微妙的情绪使他点了头。他们在布置成露天花园式的大厅中庭坐下。“很抱歉我要你留下来,”她终于试着以一种最诚恳的态度开口了:“这是我第一次——接触死亡。”
“?”他微微抬起头,这个中庭花园布置得很幽静,但他无情无绪。对于的丹妮这个极其出众的美女,也毫不关心。
她喋喋不休地说了很多,像要用说话掩饰什么似的,可是当她不断地提大宫的名字时,他一直处于茫然的心一阵阵止不住的刺痛。
他唯一的知音刚在医院中去世,她却这样随便地讨论着他,还带着她轻浮虚夸的态度。大宫的死,对她的意义可能只是一个可供谈话资料的话题。他对她产生了从未有过的憎恶。他站起身来。
“请你不要走!”她仿佛在刹那间崩溃,再也无法伪装了,突然伸出臂膀握住了他,丝毫没注意到他的白眼相向,更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她的眼中溢出了泪水,她也不去擦试它,只是任它们流出眼睛,一滴滴沿着颊,滴到桌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