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故事里,男主角莫传宇的『儿子』曾经评论女主角蓝灵是个Bobo族。究竟什么叫Bobo呢?为什么提起Bobo呢?呵呵,这就要追溯到蕾最近读的一本书了。
《Bobos in Paradise》,作者 David BrookS。书中,作者以犀利且幽默的笔调阐述了这个社会新兴的上层阶级也就是作者定义的Bobo族——的思考方式与行事风格。十分有趣的一本书,在读书的过程中,蕾不时爆笑出声,为作者嘲讽嘻笑却又精准透彻的观点深深折服。
所谓Bobos,是Bourgeois与Bohemian两个字的合称。前者代表资本主义社会的中产阶级,也可以说是以掠夺这个社会为生存基础的精明商人,后者则是波希米亚,也就是喜好流浪的吉普赛人,他们对这个社会的教条与既得利益者采取一种反叛的态度。从前盘踞在这个社会最上层的是一群出身良好的贵族,因此,Bourgeois与Bohemian简直可说势不两立。但今天,社会的精英阶级被一群高级知识分子取代,于是我们看到了一个兼融两者的新兴族群,Bobos。
Bobos,虽是商人却痛恨锱铢必较,向往吉普赛式的流浪却又无法远离城市;在有意无意间喜欢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可又鄙夷那种与邻居比较一切的低俗。Bobos,瞧不起暴发户式的消费,崇尚钱花在刀口上的原则,虽然节约,可为了自己的兴趣又不惜砸下大笔金钱。Bobos是温和的,也是犀利的;是融合的,也是矛盾的。
蕾感觉最有趣的,是书中谈到Bobos消费观的那一章。作者提出了七大原则,比如原则一,「俗气的暴发户才会把钱花在奢侈品上,有教养的人会把钱花在必需品上。」如果你把钱花在买一双顶级的登山靴是可被接受的,因为人需要运动嘛。可如果你把同样的钱花在买一双跟西装搭配的名牌皮鞋,只证明了你的俗气。比如原则六,「Bobos会花大钱购买以前很廉价的物品。」Bobos不会去买那些只有高贵有钱人才买得起的东西,比如松露或鱼子酱;他们会去买一般平民也会买的东西,比如鸡肉或蔬菜。但,那并不是普通的鸡肉或蔬菜,而是过得比我们到温泉度假还舒服的山鸡,以及采用无数科学方法精心栽培出的有机健康蔬菜(换句话说,也颇贵)。就这样,Bobos可以在力行平等主义的原则下,又适度地展现自己与众不同的品味。
蕾个人以为,其实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Bobos的调调。我们也许不像那些精英阶级那么有钱,也许不如他们有成就,但在消费方式、思维想法、道德观念等各方面,都不免有些Bobo。你喜欢受人注目吗?你讨厌买跟大家一样的东西吗?你鄙夷那些俗不可耐的暴发户品味吗?你向往休假时前往印度或埃及一探人类古文明吗?你尊重知识更甚于财富吗?如果你是,那么恭喜你,你离这个社会的精英阶层、离Bobo族的天堂又近了一些,呵呵。
第一章
第一章
又一桩丑闻。
2002年春天,台北好不容易拨云散雾,灿灿朗朗的阳光洒落整座城市,四处一片明媚温暖。
可这样美丽的春,这样蔚蓝的天,谁也没想到又飘来一朵乌云,阴影占领了城市某个角落。
「喂,听说了吗?」超市里,一个便装打扮、长发整个往后扎起来的中年妇女朝同伴开口,「那个刚刚选上的立委——很帅的那个,什么政界金童朱霆御的,跟一个女人上宾馆被人拍到了。」
「我知道,我知道。那个朱霆御嘛,就在我们那个选区。」跟她一般年纪的同伴兴奋地扬高嗓音,接着撇了撇嘴,「亏我还投了他一票,居然搞婚外情﹗」
「那个女人是谁妳记得吗?我只知道好象是个女强人。」
「嗯,好象是一家公关公司的副总监吧?是不是姓蓝?」
姓蓝?蓝灵?
自女人口中吐落的关键词眼吸引了不远处一个正在架上挑着罐头的男人注意,他动作一凝。
「对对,好象是,看杂志拍的照片她长得还不错。」
「当然要长得漂亮啰,不然怎么能勾引人家老公?」
听闻中年妇女贬抑的言语,男人端正的脸孔一凛。他旋过身,放弃继续挑选罐头,推车直接往超市出口处走去,在经过书架时,顺手取了一本台湾有名的八卦周刊。
在等着服务员结帐时,他迫不及待地翻阅起周刊。不久,一幅有些模糊的跨页写真映入他墨深的瞳底。
那是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正走出某间宾馆的画面,两人虽然保持了距离,但明显地可看出是结伴同行。
女人,清清楚楚地被拍到正面,姣好的容颜上挂着一副浅色镜片的太阳眼镜,窈窕的身躯里着一袭合身的名牌西裤套装,胸前轻轻飞扬的领带为她柔美的外表添了几分飒爽英气。
男人瞪着杂志,星眸深沉。
她还是这么美,英气自信,和他记忆中的她一分不差。
蓝灵,还是蓝灵。
蕴着怀念的眸光一转,落上女子微微凌乱的发丝,跟着在停定她胸前时蓦地锐利。
宝蓝色的衬衫,掉了最上头两颗钮扣,莹润的胸脯因而若隐若现——
该死!他们究竟在宾馆里做了什么?竟弄得一向一丝不苟的她头发凌乱,连钮扣也掉了?
想着,男人脸孔更加阴沉,隐在玻璃镜片后黑眸目光凌锐逼人,他忽地双手一握,紧紧握住周刊,方正的唇低低逸出诅咒。
「Shit!」
那个笨女人,怎么到现在还跟那个家伙纠缠不清?还跟他上宾馆?
那家伙可是有妇之夫啊!她究竟在想什么?
不行,他得想个办法,不能让她再继续深陷泥沼——
一念及此,紧抿的方唇一扯,扬起满蕴算计意味的笑弧。
* * *
「蓝小姐,请问妳跟新科立委朱霆御是什么关系?」
「周刊记者拍到妳跟朱立委同时从宾馆大门走出来,请问你们之前做了些什么?」
「朱太太说她绝对相信朱立委的清白,关于这一点,妳有什么看法?」
「是不是就因为妳跟朱立委有特殊关系,所以竞选时所有的公关活动他才交给奥赛罗全权负责?」
「请问你们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问题,宛若从轰炸机不停拋落的炸弹,一枚一枚,无休无止地在蓝灵耳边爆开。
她快崩溃了,虽然表面上挂着从事公关工作多年所培养出来的职业笑容,可内心,其实早痛哭流涕。
朱霆御!她真恨这个男人,从大学时代到如今,她彷佛一枚可笑的陀螺,总在他掌心傻傻地转。
而现在,他毁了她的生活,毁了她的声誉,说不定,也要毁了她跟海薇辛辛苦苦创立的奥赛罗公关公司。
她恨他!真的恨……
想着,蓝灵清丽的眸逐渐无神,她仰起头,呆呆地注视着楼层数字一一往上跳动。
终于,电梯门开启了,她抢先传媒记者们一步冲出,迅速转往公司那扇玻璃大门。
殷海薇带着一群警卫正在门口接应她,趁着人高马大的警卫堵住记者们的路时,两人闪进公司,迅速落锁。
一进公司,蓝灵迅速抖擞起精神,昂首阔步地走向自己的办公室,在公司员工又是好奇又是同情的注视下,保持身为女强人的尊严。
只是,当私人办公室房门一闭,那挺直的肩膀便垂落了。
她的好友,也正是奥赛罗公司的大老板殷海薇轻轻拍拍她的肩,「没事吧?蓝灵。」
「怎么会没事?」蓝灵转头,菱唇拉开涩涩苦笑,「我这次完了,名誉尽毁。」
「别这么说,会没事的。」殷海薇安慰地捏捏她的手,一面轻轻推她,将她安置在房里柔软的沙发,「妳跟那些记者打交道这么多年了,还不了解他们三分钟热度的行事风格?过不了几天,等更大的新闻爆出来,他们就会遗忘这件事了。」
「那也得有更大的新闻发生啊。」蓝灵伸手揉着疲倦的眉心,「现在的台湾,除了股市忽然狂飙,我想不出有什么值得大家嚼舌根的话题。」
「还有乐透啊。」殷海薇眨眨眼,「再出来个亿万得主就行了。」
「哈。」蓝灵依然颓丧,她深深躺落沙发,闭上眸,「倒杯咖啡给我好吗?我想我需要一点咖啡因。」
「马上来。」殷海薇应道,提起咖啡壶斟了一大杯递给蓝灵。
「谢谢。」蓝灵接过,深深啜饮一口。黑咖啡苦涩的液体呛人喉腔!奇异地稍稍舒缓了她紧绷的神经。她望向殷海薇,接触到后者温柔担忧的眸光,心中忽地一动,「谢谢妳,海薇,今天要不是妳,我可能会被那些记者围攻至死。」
自从大学毕业后,她的人生除了工作还是工作,而且,除了忙碌的工作,她想不出任何让她快速离开朱霆御的方法。
「干脆我再去多找几个Case好了。」
「蓝灵,」殷海薇摇头,「妳一年到头没休过几天假,真以为自己是铁打的吗?」
「海薇……」
「总之我给妳一个月的假,妳自己好好考虑吧。」
香槟色的Lexus在台北街头漫无目的地闲晃。
驾驶的车主正是蓝灵,在经过考虑后,她决定暂时脱离工作,放自己一个长假。
并不是因为好友的建议,而是半小时前收到的一封E-mail。
蓝色小精灵:
最近忽然很想放个长假,挣脱生活的束缚,让心灵完全自由。
想过过另外一种日子。
厌倦了汲汲营营,厌倦了日复一日相同的行程表。
妳说,放下一切让自己暂时成为另一个人会是怎样的滋味?
我想,一定很有趣。
值得尝试。
神灯巨人
署名的神灯巨人是她不曾谋面的网友。
因为一封错发的信,他们两人开始经常通信,就像日剧「网络情人」裹竹野内丰与田中美里一样,他们借着E-mail抒发彼此的心绪。
蓝灵从不曾告诉任何人神灯巨人的存在,那是她的秘密,最美好而甜蜜的秘密。
她想,也许自已是有一些为神灯巨人心动,也许是有一点点依恋他。
可她并不想与他见面,不需要见面。
她与他,彷佛有某种默契,从没有谁提出见面的要求。
就好象只要知道在这世上某处有个了解自己的人,有个愿意听自己说的人就够了。
这样,就够了……
视野忽地朦胧,窗外,落起了绵绵春雨。
该去哪里呢?蓝灵的心如春雨一般迷惘,朦胧不知所至。
她得到了一个月的长假,也决定让自已过过不一样的生活,但可笑的,她竟不知道该去哪儿。
也许该买张机票,到某个小岛度假?
巴里?普吉?听说 Club Med不错,也许她该请他们替她安排一下?
正迷乱想着,清脆的多啦A梦音乐铃声响起,她拾起耳机戴上。
「哪一位?」
「是我。」朱霆御低沉的嗓音清晰地传来。
蓝灵心一痛,深深呼吸,「找我什么事?」
「我想跟妳谈谈,灵。」
「我们没什么好谈的。」
「这次上杂志我很抱歉,我知道妳还爱我,灵,也许我们……」
「够了!难道你忘了自己已婚的身分吗?我们没什么好谈的﹗」怒吼完毕后,蓝灵拔下耳机,拿起银蓝色的Nokia8850,狠狠按下关闭键。
该死的男人!该死的朱霆御!他以为他是谁?胆敢执意搅乱她宛如一池春水的心?
「Shit﹗让他下地狱去吧,」对着车窗诅咒完毕后,蓝灵蓦地有股想哭的感觉。
泪水,烫上她的眸,更加朦胧她的视野。
她漫不经心地握着方向盘,茫然地往前开,心绪一直是迷迷蒙蒙的,直到一个瘦弱的男孩身躯猛然映入她眼底。
糟糕!她要撞上他了——
「弟弟,小弟弟,你没事吧?」紧急煞车后,蓝灵急忙冲下车,奔往险些被她车头擦过,跌倒在地的男孩。
她扶起他,焦急地巡视他全身上下。
他是个很瘦的男孩,被雨淋湿的黑发杂乱地贴在前额,黑框眼镜歪斜地挂在耳畔,一脸狼狈,可即便如此,蓝灵依然可以看出他是个长相颇为清秀的孩子。
他捡起散落一地的VCD,将它们全塞回背包里,接着在蓝灵的扶持下站起身,脚步微微踉跄,显然擦伤了膝盖。
她歉疚不已,「小弟弟,真对不起。」
「我不小了,别那么叫我。」男抬头朝她抗议,「我已经十二岁了。」
十二了?蓝灵一怔,这么瘦小?
彷佛看透她心中的想法,男孩不高兴地撇撇嘴,「这位阿姨,妳开车未免太不小心了吧?雨天这样开车很危险,知道吗?」
他老气横秋地教训她,蓝灵听了,乖乖受教。
若是平常,她肯定要教训小鬼头说话没大没小,可这回理亏的是她,她没话说。
「对不起,你没怎样吧?阿姨送你去医院?」
「不用了,又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伤。」
「那你住哪里?阿姨送你回家?」
「真的吗?妳愿意送我?」
「嗯,当然,你家住哪?」
「内湖。」
男孩的家在内湖一处几年前刚刚建好的住宅区,建筑风格带点欧洲风味,粉蓝色的外观相当不错,住宅区内的中庭设计得颇具巧思。
当LexuS驶进雕花铁门,绵绵春雨也正好停了,被雨洗得清亮的的地面在灿灿春阳的照耀下,更显光辉。
蓝灵的心情也随之开朗起来。
将车子停妥后,蓝灵在男孩的带领下搭电梯直上最高层。
「这就是我家。」取出钥匙开门后,男孩径自走进洗手间,也不招呼客人,就那样把蓝灵晾在客厅。
蓝灵苦笑,却没去责备男孩的怠慢,明眸流转,微微惊异地打量起屋内。
令她惊异的,并非屋内阔朗的格局与精巧的装潢,她早料到在这样的住宅区,主人肯定是雅痞一流的人物,只是她没想到布实得这么好的房子竟零乱得不成模样。
就好象刚刚扫过一阵飓风似的,从客厅到开放式的厨房,全部乱得不象话。
报刊杂志、锅碗瓢盆,连穿过的衬衫袜子都随意散在客厅沙发上。
望着这景象,蓝灵简直呆了。
这——像是人住的地方吗?
她愕然怔立原地。
直到换上一身干净衣衫的男孩唤回她神思,「妳干嘛呆呆站着?坐啊。」
一面说,一面弯身扫落沙发上一团衣物,清了个空位给她,「坐这边吧。」
蓝灵没有接受男孩的好意,「家翊,」她唤着男孩的名字,「你妈妈……不在吗?」
「我没有妈妈。」他淡淡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