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欢姊姊……”琤儿心眼单纯,还以为他真的很生气,连忙向欢晨求情。
欢晨微微一笑。琤儿就像是她的亲妹妹,有任何秘密或委屈,都会找她商议,她递了个安抚的眼神过去。
“得了吧,谁不知道你是故意在那里把吓人当乐子?”烙海捶了烙威一记。这家伙平时就爱装模作样,而当老哥的好处,就是可以不留情面地削他。
“哪是?”烙威的扑克脸差点挂不住。镇定!他难得威风成这样,可别搞砸了──
“我是因为不爽欢欢被调戏,所以才给他们一点教训!”他故意正经地说。
“要我来说的话,”欢晨看了他一眼,完全知悉他的思考模式。“我会说,你的演技愈来愈精湛,足以唬倒人了。”
“真的吗?”才一夸,烙威就卸下了伪装面具;他搓搓掌心,有小小的得意。
“原来你是在假仙,连我都耍了!”琤儿为时已晚地发现。
一想起连琤儿都被他骗过,烙威便沾沾自喜,看来他真的可以上街唬人了!
说到他嘛,向来没啥经世济民的大志,过得开心就好。按他说,哪来那么多闲情逸致去造福别人?只要管好自己的事,对家庭社会国家乃至于全世界,贡献就已经很大了。
他虽然是叶氏航空的三当家,但不爱管事,除非万不得已。他的人生目标可不是复制企业成功人士的版型,那多老土啊!他永恒不灭的偶像是浪子,崇拜的对象是痞子,恣意过活是他远大的志向,而纵横情场则是努力不懈的明确方针。
人生苦短,他不想死板过日子,朝九晚五、西装革履,简直无聊透顶!他的性子本来就不安分,也幸好在摄影上的丰沛才华让他能够心安理得地过逍遥日子,毕竟人家不是都说,艺术家本来就是放荡不羁的吗?
放荡不羁?唔,他喜欢这个够颓废的形容词。
缓缓的,琤儿引领企盼的推车终于绕过来了,一笼烧烫烫的蟹黄烧卖被摆上桌,烙威只顾幻想自己彻底成为浪荡子的模样,倒没注意到其他四人已经一人一筷子,把竹制小蒸笼掏空了。
“咦?”等他回过神,才大感不平地喊了起来。“怎么我没有吃的?”
“你手脚太慢了哟,小哥。这回向隅,下回请早吧!”唔,久违的梦幻美味,琤儿用力地吸口食物香气,满足地漾出微笑。
“这怎么可以?琤儿,你的烧卖给我吃。”他有模有样地训示。“你们这些年轻女孩子,动不动就嚷着要减肥。小哥帮你吃,你肥不起来,以后就省得麻烦了。”
“谢谢小哥。”琤儿坏心地哈哈笑。“不过,我还算太瘦,再胖一点会更好看,所以那个“斤斤计较”的麻烦,就留给你自己省吧。”
“可恶!”烙威看着那洁白贝齿愉快地陷入蟹黄烧卖中,顿时气得牙痒痒。
望着那总是满不在乎的俊脸上,竟然因为食物而露出认真赌气的神情,欢晨就忍不住想偷笑。“烙威,我的给你吃。”
“还是欢欢对我最好。”一听到有得吃,他马上就笑了。“我们一人一半。”
分享同一份食物的亲密,即使是知道他没有其他意思,依然让欢晨有小小的悸动;烙威却一无所觉,夹开了烧卖,才发现分配不均,分得一边大一边小。
“来来来,一半留给你。照例,为了怕你日后怨我,大的那一块还是由我吃掉。”哦哦,滋鲜味美、滑润多汁的蟹黄烧卖,真是他的最爱!
“叶烙威!”烙晴气得低吼他的名字,已经气得手脚发软。
这臭小子居然跟女人抢吃的?真是太没有绅士风度了!她横看竖看,就不觉得他有什么地方吸引人,为什么欢晨会对他死心塌地这么久?
“你也不想想,欢晨平时帮你多少忙,你好意思跟她抢吃的?”
“没关系啦!”他叉起烧卖、想吃却又不敢咬下的模样,令她忍不住想笑。
待在烙威身边,只要没有其他女人横亘其中,她的心情都是晴朗的;望着他的各种表情,心儿都会暖暖的,忍不住要幸福地微微笑。不是她的人都不会明了,单恋着一个人,连跟随在他身边都是难言的幸福,根本没有什么值得计较。
“看吧,她都说没关系。”烙威终于放心把食物放进嘴里,大嚼特嚼。
“欢欢姊姊做事比你多,多吃一点也是应该的。”嘴里还留着蟹黄鲜味,琤儿却忙不迭发出不平之鸣。“何况你平时都在游手好闲,干么要吃这么多东西?”
“我游手好闲?”烙威惊讶地指住自己,差点被烧卖噎着。“我闲在哪里了?我可是名动江湖的摄影大师呢!”
“那又怎么样?你又不像大姊和二哥,镇日在办公室里忙,也不像欢欢姊姊要处理一大堆琐事。”当然也不像她小琤儿,总是被漫画书跟小零嘴压得死死的。
“可是我忙着摄影啊!”摇摇头,他叹气。“你的观念真是要不得!谁告诉你,坐办公桌的人最辛苦?我常常要上山下海去捕捉美景,可是累得很呢!”
“但你明明就……”欢欢姊姊帮他打点好一切事务,小哥只要抱着相机喀嚓来喀嚓去就好。是啦是啦,构思也是很辛苦的啦,可是比起大事小事一把抓的欢欢姊姊,他可轻松多了,不是吗?
“琤儿别争,你小哥不如你想像中的打混,但也不如他自己想像中的辛苦。”烙海温和地劝着鼓起腮帮子的小妹。“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自由。”他理智地说着,不喜欢用言语迫人,但难保不会用其他方式去“鼓舞”他前进。
“还是二哥好!”烙威感激地瞅着他,烙海则回他一记莫测高深的笑容。
“对了,下一季的摄影集呢?进行到哪里了?”一说到工作,大当家烙晴马上变得专注无比,连握在手中的筷子都搁下来了。
“差不多了。明天要上山顶拍摄,下礼拜就进入后制作业。”说起看家本领,烙威可是信心十足、眉飞色舞。“琤儿,你可要知道,叶氏航空若是没有小哥,就和没有大姊和二哥一样,损失惨重哩!”
烙威的摄影才华很早便光芒外放,无论是人像或景物,他自有一套独特的展现手法,令人赞佩。从出版的第一本摄影集起就买气鼎盛,再加上他多彩多姿的感情生活,每一季出刊都是万众瞩目的焦点。
出版商捧着千金万银请求与他签长约合作,他老兄性格地摇摇食指、帅帅地SayNo!叶烙威创作的独家摄影专刊只在叶氏航空的客机才有得买,而且一人限购一本,这独一无二的销售管道让叶氏航空的客源永远源源不绝。
要不是看在他有这份专才,为家族奉献谁都无法替代的心力,烙晴可不会那么好说话,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放他每天都在外头溜达。
“我也是举足轻重的,对吧,欢欢?”他对生平唯一的知己,展开一抹寻求认同的迷人笑容。全世界就只有欢欢会无条件地支持他,从一开始便是如此。
虽然知道那抹笑容不代表什么,但欢欢仍然不争气地心口一跳。
“你别太得意忘形;要不是有欢晨盯着你,你哪里会有今天的成绩!”烙晴反倒认为烙威有成就,欢晨功不可没。别的不说,就说老爸去世那阵子吧,要不是欢晨一直在他身边支持着,他哪能自若地撑下场面?
虽然没有证据显示事实如此,而烙威身边的女伴又来去不断,但烙晴就是有种直觉,认定欢晨是烙威的精神支柱,只是当事人一直没有认清罢了。
“是是是,大家都有功劳,欢欢当然也不例外。”烙威轻哼。“但我也不差啊,为什么你们老是觉得我不够努力?”他是寓工作于玩乐,所以才能悠游自得、毫无压力嘛。真是的,这些人都不够了解他──
就在这时,一个戴着墨镜的华艳女人走了过来,戴着超闪亮钻戒的纤手轻拍在烙威肩上。“嗨,叶先生,又见面了!”
“咦,阮悠悠?好巧,你怎么也在这里?”见到美女,烙威的心登时酥了。
阮悠悠是经纪公司最新力捧的模特儿,高挑、艳丽,只不过不太有气质罢了。烙威是不久前替她掌镜拍宣传照才认识她的;工作期间,欢晨亦与她有过数面之缘。
“我来饮茶呀。刚刚坐在那边,就在猜想会不会是你。”阮悠悠笑得花枝乱颤,像个蜘蛛女般的,手在烙威身上乱滑动。“这是家庭聚会吗?”
几不可闻地,欢晨淡淡地叹了口气。这是旧事重演。
“是呀!”
“我本来在想,等会儿要上一个很棒的PUB去玩,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现在看来,你是走不开喽。”她以媚眼对他勾魂摄魄,提出魅人的邀请。
“怎么会?”烙威放下筷子。
为阮悠悠掌镜时,她常对他放电,当时他就心猿意马了,只是没想到合作结束之后,居然还有交集,他简直又惊又喜。呵呵,看来他愈来愈有浪子戏情的味道喽!
“PUB龙蛇混杂,女人单独去玩不太好,还是让我来当你的护花使者吧。”一想到帅翻了的浪子头衔冠上他,是多么风光的一件事。他的态度就更加殷勤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喽!”她理所当然地挽住他的手臂,胜利退场。
“你们继续吃,我先走一步了。”烙威起身,拥着阮悠悠的蛇腰离去,却在踏出第三步时,很不浪子地想起一件事。“对了,欢欢,明天山顶摄影,记得在看到第三个三岔路口,往“腕表方向”转弯,别走错了!”
语毕,他随便扬一扬手,当作是告别,与蛇腰美女相偕离开。
欢欢凝睇着他的背影,根本听不进什么,只是僵硬地点点头。
“这个烙威,到底在搞什么?”烙晴气得差点要拿蒸笼当飞盘,飞旋出去取下他的项上人头。“明知道明天一早有工作,今晚还想跟女人鬼混!”
最最可恶的是,居然在欢晨面前,让别的女人随便勾勾手指就跟着走。
“可恶的小哥!”琤儿也埋怨得紧。“刚刚直说人没有到齐,不能先点菜来吃,话说得那么大义凛然,结果随便一条“悠悠软膏”就把他连人带魂勾走了。”
“什么“悠悠软膏”?”烙海挑起一边的眉毛,困惑地请益。
“那是专治香港脚的药膏。”琤儿微微不耐。
“小琤儿,你怎么知道那种药物?你也有那种“隐疾”吗?”烙海礼貌地问。
“拜托,二哥,你都不看广告的吗?难道不觉得这名字跟“阮悠悠”有异曲同工之妙?”小琤儿毫不掩饰其反感。“真是不能明白,这种女人怎么会吸引小哥?”难道他看不见欢欢姊姊的典丽柔美,胜过那群庸脂俗粉一百倍吗?
“也许是因为他还不明白自己的心,才会受到迷惑。”烙海若有所思地说着。
“自己的心,自己都不懂了,还有谁会懂呢?”轻哼着,琤儿拒绝体谅。
欢晨不置一词,只是食不知味地继续吃着香气散了的烧卖。
“欢晨,你不要介意啊。”她难掩落寞的神情,让烙晴看了又难过又抱歉。
“怎么会呢?”她挤出了笑容,说什么也要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
虽然早已习惯了他身边总有来来去去的女人,但心痛忍耐度还是无法因此加深。每次看他挽着其他女人离去、出现,她的心总像是被针击刺。
那是单恋的痛楚,也是他永远无法体会的灰色心情;蒙蒙的,像下雨。
床垫是柔软的云絮,温柔地负载她疲惫的身体;零乱的梦境交织过往回忆,让她睡得似梦似醒。
明明合著双眼,面前却出现栩栩如生的影像;几年前的光景,清晰一如昨日。
那年的夏末秋初,生命里上演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的奇妙相遇……
那年,她十五岁,从懂事开始,生活都在美国度过。
一份介绍出生地的指派作业,使她对睽违已久的台湾燃起兴趣,在央求之下,父母勉为其难地让她回台接受三年教育,并为她申请了素负盛名的贵族学校──圣修学园。
也许是她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后来才发觉,在这里,勾心斗角是家常便饭。同学们从家世财富到礼服钻饰,都能互相比较,并引以为交谊的考量。
虽然通常是见高拜、见低踩,但欢晨却是个例外。纪氏企业跨国性经营的确让人想攀关系,但她只身在台却也挑起了某些人的欺负欲望。他们不肯放过践踏纪氏千金的难得机会,想出许多小动作整她。
那天,举行开学弥撒,所有学生都必须出席。欢晨按着班代的指示,“准时”来到礼堂时,才发现仪式已经开始。
“纪欢晨,你又迟到了!”当她愣在原地,最凶的安妮塔修女神色不善地走过来。“你什么时候才肯收起小姐脾气,学习尊重别人与守时的观念?”
“不是,我……”国语还说得不好的欢晨,手足无措地站着。
“听训的时候,闭上你的嘴!”安妮塔修女狠狠地叱责。“从你一入学,我就发现你特别喜欢标新立异,老是故意迟到吸引别人的目光,你……”
就在这时,欢晨身后的礼堂大门再度开启,敞开的角度更放肆,金灿灿的阳光射入了屋内。一道颀长身影懒懒散散地踱了进来,悠扬的口哨声愉快地钻入了幽暗的室内。
他不疾不徐地闲步,也不肯随手关门,像光的使者,逼得人睁不开眼睛。
“谁?”安妮塔修女眯着眼,想看是谁挑衅她的权威。
这时,人群引起了骚动,所有的学生都转过头来,看向大门。
欢晨也困惑地回过头去,孩子气地眨眨眼睛,直到他来到面前,所有的人才看清楚那个俊美少年是谁──
“是高三的烙威学长!”学生们开始窃窃私语,他的知名度似乎很高。
“奇怪了,他不是从不肯参加弥撒的吗?怎么会突然出现?”
欢晨仰首望着他。他的身量极高、双肩宽阔,将众人一式的制服穿得潇洒极了,但这副模样却只让修女气得抖动双唇;率性的他早已扯下领带,卷在右手掌上,单眼相机进据胸前的位置。
他黝黑有神的眼眸,直勾勾地对欢晨瞧。“咦,你挺漂亮的嘛。”
闻言,她的脸颊泛起淡淡的玫瑰红,更加手足无措。
安妮塔修女差点被他轻佻的态度给气炸。“叶烙威,你在做什么?!”
“看漂亮学妹啊。”他回答得理所当然,像在嘲笑她的低等智商。
“你!开学弥撒仪式,不但迟到,还仪容不整!”她被挑衅过了头,所以才没发现,这还是叶烙威第一次踏进礼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