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奇怪眼光和她的杀人眼光下,我完成了我平生最贵的一餐,也完成了第一次“上流社会”的试练。
“秘书是不劳老板送的,经理先生,您送沈小姐回家吧!”看我多识趣,尽管我很怀疑沈小姐可能身负武林绝学——或者说是女子防身术——根本不需要白马护送,但护花使者本来就是干这个的,要是女人够强就不用保护,他们不是要失业了吗?
他的回答是拦下一辆Taxi,交待好地点,付过钱,然后把沈醉蕊送上车。
而他那辆带着圆环套十字标志的车子,就成了我回学校的交通工具。
“不请我上去坐坐?”他的车子停在校门口,他问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我。
“女生寝室,男生正步。”我们宿舍楼就在门口,我指着楼门口板子上斗大的字。原来的字是“男生止步”,可惜效果不彰,所以被我们加了一横。不求他们不进来,只求进来的时候给我们一点预告。
他哈哈大笑起来,他好像是一个很容易被取悦的人,我说什么他都笑。
“那你自己上去吧。”他见我要推开车门,喊了一句,“小雨!”
“嗯?”
“今天能遇见你,我非常的开心。”好大一朵让人讨厌的笑啊!“如果没有路人甲的搅局就再完美不过了。”
哦,原来对他而言,路人甲是那朵小花蕊,而不是我啊!
“谢谢经理大人。”我甩上门。你开心?我痛苦的不得了!
把自己的快乐构建在别人的痛苦上,算你狠!
“罗先生可是洛方的继承人,长得又帅,标准的白马王子呢!”我回去给吴梅打电话盘问,她一听我问起罗逸,忙说。
“他骑不骑白马和我有什么关系?”我没有动物缘,也不喜欢动物,即使是听起来很漂亮的白马——现在城市空气污染指数这么高,我就不信还有马能是白的。
“这不重要,韩雨,我知道你并不向往白马王子。”吴梅解释着,“可是他对你是真的很在乎,当他到处找你的时候,我都感动了,差点没把你电话给他。”
“幸好你没给。”我很重隐私权的,要是吴梅“出卖”我,就算表面上无所谓,也一定会气得要死。
“所以我打电话跟你说啊,没想到还没来得及说你们就碰上了。”说到这里我可就理亏了,中午挂断电话的人可是我。
“我就不信只见过我一次面的人就对我‘真的很在乎’,还到处找我。我看他只是闲着没事玩玩。”一见钟情的先决条件是beautiful face,这张面皮还够不上格。
“你很特别的,否则我也不会被你吸引。”吴梅说,“王子对灰姑娘就是一见钟情,也许并不是因为她长得有多美,只是因为她特别。”特别?一堆凤凰中间的一只乌鸦,所以特别吗?
吴梅,你知道吗?灰姑娘是有钱人家,出身良好,气质绝佳。她只是蒙尘的珍珠,并不是暴富的平民。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可惜我已经过了培养期,只好多喝点汽水了。
气质是培养出来的,而我很怀疑罗逸是不是要培养我的气质。
高级餐厅啊,Café啊,他出入的都是那种优雅高“贵”的地方。在那种地方,我即使想不“优雅”也不行,只好微笑装气质,然后冷言冷语讽刺他——这是心理失衡的表现,危险!
他老兄倒是不在乎,我常常怀疑他是不是有被虐倾向,我越是说他他笑得越愉悦,在他面前,我几乎把自己尖刻毒辣的本性都显露出来了,他却毫不在意。他每次都唠唠叨叨的说上一堆事情,他家啊,父母啊,哥哥啊;他上学经历啦,交友情况啦。他说得很有趣,虽然我总是装作听而不闻,其实也都记住了,并且憋笑憋得很辛苦。例如他有一个哥哥,本来该继承家业的,却偏偏喜欢自己打天下。据说他去干网络了,在一片惨淡中竟然还活的很好,真是怪事;还有罗逸的硕士竟然是在美国读的,而且一年多就读完了,难怪比我大两岁就是经理——我入学比较晚,他在我这个年纪时已经毕业了。
难怪他会选那么老的歌,原来是在USA呆过的。不知道花dollar时,他是不是也这样大方,用一杯coffee花掉我一周的生活费。
不过这阵子几乎没怎么花钱,除了早饭以外,主要的两餐都有人请客。既然他喜欢浪费钱,我也就不和他客气了。
得到的结论只有一个,如果灰姑娘是要来这种地方提升气质的话,最终提升的绝对还有她的体重。
四·Rich and poor都要过的节日(尽管方式可能不同):春节
渐渐的,和罗逸竟然熟络起来,以前的我从来没想过自己会和这样一位“白马”谈笑风生,尤其,这位王子还是我的上司。
其实他是一个很开朗的人,也很强势,虽然表面上看来温和无比,但他下决定的事情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这样算不算沙猪哦?很值得怀疑呢!应该不算吧,因为他强势的对象是不分男女的。而且我常常反抗他的强势,在确定不会惹恼他的情况下。但他总是很“宠溺”的笑笑,只有在我不善待自己的时候才对我凶。
其实,和他有很多话可以聊,在忙碌工作之余。他留过学,我主修英语,有着相同的知识背景。学英语的人多少都养成了一点西方人的直率和单纯,例如当别人很客气的夸奖我时,我习惯说“谢谢”胜过“哪里哪里”的传统谦虚方式。而他,是不会不懂并且觉得我狂妄的。
其实,这样的日子也不错耶。工作都加倍得轻松,因为是在他身边。
就这样,轻松轻松,天冷,春节临近。
今年冬天早就决定不回去的,因为要找工作。尽管现在已经算是找到了,约也签了,但还是维持原来的计划。只是,随着公司内外的喜气和热闹,心情有些低落了。
新来瘦,非关病酒,不是悲秋。我坐在办公室里发呆,念着李清照的词。
“最近怎么好像有心事的样子,想家了?”这家伙似乎有神通,总是能看出我心中所想,即使我表现得再若无其事。
“才没有。”惯于漂泊的人没有家的概念,我早已经习惯了和父母分离,也习惯了对喜欢探问别人痛苦的热心人表现出我的没心没肺。
痛苦是要留给自己的,因为别人不会感觉得到,只会拿来反衬自己的幸福而已。
“真的没有?”罗逸追问。
干你什么事啊?我瞪着他,一点不淑女的。
他笑了,过来揉我的一头短发:“想念就直说想念,这样愁眉苦脸的,一点都不可爱。”
一句话几乎说出了我的眼泪,为了压下泪意,我加倍的瞪大双眼,抿住唇。
“我本来就不可爱,你管得着吗?”倔强、脾气坏、不习惯表达情感和想法,我本来就是不可爱的人,哪里还用得着他提醒?
心里堵堵的,异常的难受。我早知道我的不可爱,是啊,我只是一个站在角落里面,笑着和每个人接近又和每个人都保持距离不可爱的人。我不会撒娇不会缠人,我不会要求不会坦诚,我是一个十足的不可爱的人。就像现在,我不想承认我的想念,因为小时听多了别人对我父母“狠心”出外打工把孩子放在亲戚家的议论,看多了他们似乎关心的面孔。他们自以为是的关心啊,其实常常是种伤害,而不受伤的法子,就是不在乎。
“我本来就不可爱,不像你的那些个女朋友,个个懂得小鸟依人,懂得在你面前装柔弱,懂得随时把爱说出口,看到花会赞叹看到蝴蝶会欣赏看到蟑螂会尖叫。我什么都不会,我只会强硬的不可爱。”把脸转到一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情绪失控,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的难受……我,应该已经习惯了啊……
半天没听到他反应,我心里更加呕了,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想自由落体,忽然觉得肩头一紧,被一双手拥入怀中。
“小雨,你啊,就不能偶尔放下你的防备,诚实一点吗?”他的声音在我头上方响起,低低又柔柔,很具有哄骗的意味。
我不说话,在他怀里把眼泪抹在他毛衣上。
是啊,过年了,我想家。想念我小小的屋子,大大的书架和花掉我所有零花钱的书。想念我唠叨的爸妈,想念他们鬓边的白发,想念老妈的廉价化妆品,想念老爸的白色长寿眉。
想家啊,遗憾啊,遗憾作为学生的最后一年的春节,没有办法和爸妈一起度过。
父母在,不远游。我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再回去,回到真正属于我的家。
大四,便是有了出嫁女儿一样的心态,毕业以后,便是独立的个体,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的生活了啊……他们辛辛苦苦养大的女儿,终于不会在他们的翼下了。
“我好像总是惹你哭呢。”他低叹,“不过,你的确该从哭开始学会表达感情。”
本来应该很强悍的反驳的,应该向他抗议的,我是怎样,不劳他挂心。但他这句话,却让我哭得更凶。忽然觉得,能哭出来,而且在哭泣的时候有胸膛可倚靠有衣服可擦眼泪,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虽然,这种幸福,我不曾拥有过。
也许,眼泪不是脆弱的表示,而坦白心中的软弱,也不会就此被别人抓住了弱点。
也许呢……
哭得眼睛有些红,激动过后,不大敢面对罗逸,我找了个借口,落荒而逃。
上班时间太摸鱼是不好的行为,我跑到罗逸的大秘书许小姐那边看看有没有什么是我能帮忙的。没想到秘书室里有好几个人在摸鱼,其中还有老熟人:陈颖惠和陶玲芬。
隔夜仇不要记,这是家训。许小姐手腕灵活,在她引导下,我和她们很快做到谈笑风生。
人啊,总是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做事,所以,她们没有错。
她们两位也不愧是公关部纵横驰骋的老手,表情自如,就像是什么都不曾发生过一样。陈颖惠的话题渐渐开始在罗逸身上绕来绕去,眼中还冒出那种少女漫画的星星。真佩服罗逸啊,招蜂引蝶的功夫硬是了得。
心中不快,刚才不该在他面前哭的,他一定把我当成那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女人,心里不知会怎么想呢!
哼,刚对他有一点改观,现在看来,还不过是一个花花公子罢了。
她们似乎没注意到我越发难看的脸色,继续说着。
“哎,真羡慕你啊,可以每天看到经理。”陈颖惠叹了口气,“经理什么都好,就是太冷淡了,平时很少和我们说笑,想表示什么都没有办法。”言下竟是暗示我了。
这话多少平息了我的怒气,至少那家伙虽然招蜂引蝶,但还没做出到处留情的事来。总算不是花得太无可救药——不过等等,他花不花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在这里生什么闷气啊!
“冷淡?你在说谁啊?”我不确定我们说的是一个人。我的顶头上司是一个嘻嘻哈哈,总是威逼利诱我的人,哪里冷淡?
“罗经理啊,他总是一副酷酷的样子。虽说他这样很帅,但是也要给大家一点机会嘛!”酷?哪里?怎么他们说的“罗经理”和我认识的人不一样呢?
……洛方是罗逸他老爹创立的,大概有不少姓罗的亲戚在这里当经理吧。
“不过也是,他出入带的女人都是千金小姐,世家之女。像我们这种白领,即使工作上表现的再出色,也不在他选择的范围内吧!”陈颖惠说。
兄弟,就算你想夸奖自己,也要含蓄一点吧!
我忍不住想笑,陈颖惠仍竭力说服我给她做媒。真是,就算我初出社会也不要把我当白痴看嘛!就算我不记仇,但这种事情,还是自己努力吧。媒人我是不做的,他们go to bed了,我就一边凉快;他们quarrel了,我就是千古罪人。现在离婚率这么高,太危险了。
何况,罗逸大概也不会喜欢这样的女子吧!像他那样强势的男子,配女强人不吵翻天才是。
“所以啊,你就在罗经理面前……啊,罗经理……”陈颖惠忽然喊了一声。
我回头一看,背后熟悉的人影,正是罗逸。有些高兴终于可以脱离苦海,我跳了起来,对他傻笑。
虽说在哭过之后面对他有点尴尬,也总比在这里让人拉去当媒婆来得好些。
“大家都没事做吗?真清闲呢!”似乎平静的语气,要是从中听不出他的愤怒,我就白当这么长时间的经理秘书了。
“呵呵,闲聊也是办公室福利之一嘛!”我拉起他的手往外走,“好了,公事一堆,回去努力吧!”
“你在和她们说什么?”果不其然,一进经理办公室,罗逸就恶狠狠的审问我。
“她们让我在你面前为她们说几句好话拉几条红线。”我笑得谄媚,拉着他的手审视,“这一只手能系几根红线呢?经理大人还真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啊!”
罗逸斜着眼看我,脸上表情变幻,我随着他的脸色决定是否提心吊胆。过了半晌,他终于把紧梆梆的表情缓和下来,笑着点我的头:“那是形容女人的好不好?不要乱用成语!”
“我是学英语的,不懂成语。”不要点人家头啦,本来就够傻的了好不好?
想归想,在经理大人更年期时,我可不敢随便说话,万一他再来个变脸绝技,我就惨了。
“是该说你笨还是聪明呢?”罗逸叹口气,“你,是不是在装傻?”
看,果然变脸了。
“装傻?我不是装傻,我是真傻。”板桥先生有云,难得糊涂。傻人才能长寿。
罗逸不说话了,只是用他黑黑亮亮的眼凝视我,让我浑身不自在起来。我连忙坐回自己的位子,开始打文件。只是背后总觉得有股视线,灼热不移。
年二十九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在寝室发呆。
我们公司一共放七天半的假,明天是最后半天上班。一些家在外地的职员可能就很难赶回去了,我倒是完全无所谓,反正我是不回家的。
晚上往家里去了电话,爸妈现在失业中,时间是最多的。他们叮嘱我要多买点东西,明天要是有本市同学或朋友邀我去她家过年,就答应吧。
我有朋友,而且有很多。我并不是那种很难相处的人,尤其是对陌生人而言。但是我没有特别好的朋友,所有人只是泛泛之交,在一起时嘻嘻哈哈,谈天玩闹,却从来不诉说心事。在热闹的人群中,我常常感觉到自己只是一个旁观者,我不想融入谁的世界,谁也不会融入我的世界。所以,即使有人邀我,我也不会去的。我宁可在寝室玩电脑看电视过通宵,享受着一个人的快乐和寂寞——寂寞其实是一种享受,当你学会品尝它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