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屏瞇了瞇眼,瞬间脸色寒了三分。那是宋凌芬—— 那个让她狠狠挫败过的女人
在这段日子里,为了家族企业,她和「凌迅电子」有了业务往来,并欣喜地知道是当年那个一声不响去美国留学、令她又气又恼的廖至伟所投资创立的公司。
如今他已经是「凌迅电子」的总经理,拥有「凌迅」的经营权、并且是研发小组的灵魂人物。这令她再度下定了决心,一定要俘虏廖至伟!不只因为他现在的身分地位,选为了他是唯一不对她动心的人。无论如何,她咽不下这口气!
看到廖至伟三一言不发阴惊地瞪着那对男女,握着水杯的手指紧紧地收拢。当他看到任刚手轻拍着宋凌芬时,他候地站了起来要走出去时,朱屏故意提高了声音,拉回廖至伟的注意力。
「主总,你刚刚说这技术合作,利润的分配是怎样的?」
「我认为贵公司依持有的股份可以占有:」
公事化的谈话,让廖至伟竭力压抑住排山倒海而来的醋意。看到凌芬也走远了,他勉强地震摄住心神,回到眼前的话题里。
那男人看来很眼熟。他想了想,终于想到他叫任刚,是任氏企业的少当家。他怎么会和凌芬在一起?一连串的问号排山倒海而来。
朱屏暗垂了一下眼验,心里冷笑。从廖至伟的样子看来,他和那个宋凌芬这几年还藉断丝连地在一起。不过,看来感情基础还不稳定嘛,不然不至于看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就醋种子打翻、像一个捉到妻子通奸的丈夫。
不稳定的爱情最禁不起一点的风浪了。她扬起一个不易察觉的笑容;几年前错过了他,现在她不会再放过这个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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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的深夜十二点钟。
廖至伟像一只熊一样的暴躁不安,愤怒的情绪越来越高涨,烦躁地跛着步伐,小小的套房里到处可听见他沉重的脚步声。
「他妈的宋凌芬!」
一声声的咒骂从他的嘴里吐出来。「妳回来我不揍妳一顿,我就不姓廖!」
下午看到她和任氏企业的小开在一起后,这样的恶劣心情就维持了一整天。他早早回家也不见她的人影,而下午见到的那一幕在他脑海里回荡不去,他的烦躁和不安像山洪蓄积,稍一不慎就要爆发了。
这么晚了,她为什么还不回来?他从没看过她这么夜不归营的,会不会出事了?撞车了?还是遇到坏人了?还是她现在还和任刚在一起?
深夜里,从巷里传来了汽车的引擎声,他再一次把头探出阳台外去看。今天他重复这动作最少几十次了,却一次又一次的失望,让他几乎濒于疯狂。
车子停在巷子口,在大雨济沱中,只见在路灯的照耀下,一个熟悉的身影从车子里钻出来,有一个男人从另一侧走下来。
至伟瞇了瞇眼睛,像火车头一样一口气猛冲到楼下,怒火以燎原之姿熊熊地烧着。
宋凌芬温婉地对任刚笑了笑。「谢谢你送我回来,今天麻烦你了。」
「别这么说,这是应该的,而且妳喝了点酒,开车也很危险。下这么大的雨,雨伞妳拿着吧!」
任刚看着她,温柔的眼光中有着欣赏。
「不用了,我跑过去就行了,你慢走吧!」
「不行,那会淋湿的,看妳衣服和头也都湿了。」他一手摸着她有些被淋湿的头发。
她下意识地要避开他的手,眼角的余光中看到楼上的灯亮着。或许至伟会看到吧!看到也好,难道就只有他可以吻别人,自己就不行吗?
不知道和别人吻起来的感觉怎么样?也和至伟的味道一样吗?温暖得像置身于暖暖春阳中,又热情激烈得好象狂风暴雨,要把她吞没了。
在这样的迟疑中,任刚惊喜的以为她没有拒绝他,就倾下头,蜻蜓点水似地在她的唇上轻点了一下。
她遗憾地发现他的味道很干净,但对于他的吻,她没有任何的感觉!
「很晚了,你也早点回去休息吧!」凌芬技巧性地闪躲了他再度探下的头。
「 OK,那明天见。」他难掩失望地说完,依依不舍地再看她一眼。没关系 '
这样的进展已经可以了,下次再约吧!他想着。
凌芬挥手向他道再见后,转身就往巷子里跑。当她快跑到家门口时,就着微弱的路灯,在阴暗的巷子里,她看到至伟一言不发地站在大雨里。他全身已经湿透,雨水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的眼里有种阴郁的愤怒,全身肌肉僵硬着。
「至伟,你怎么在这里淋雨?」
她一把拉住他要往屋里走,但他冷冷地站着,她怎么都拉不动他。
「怎么了?」她问,感觉到他的反常。
他脸庞绷得老紧,就这样沉默地辙着她。深夜里,在大风大雨来袭的台北市,凌芬打了个冷颤。他的反常让她不安,感到他平静的外表下是暗潮涌动的岩浆。
「妳为什么和任刚在一起?」他一字一句地说。
「他是我采访的对象。」她莫名其妙地说。
望着他刚硬的脸部线条,她颤抖的解释着。「公司派我去采访他,要为他们家出版一本关于他们家的家族史。」
「妳为什么让他吻妳?」
她胀红着脸,冲口而出。「要你管!我高兴和谁接吻就和谁接吻。」
「好,很好,他妈的!就我是笨蛋、是白痴!妳知道现在多晚了吗?」
「今天他家有个家族餐会,他邀我参加、顺便采访其它的家人。然后大家去泡温泉、喝酒、吃饭。等结束要回来时,就已经很晚了。而且外面又在下大雨,交通堵塞得很厉害,所以任先生才送我回来。」她试着解释。
「妳没事了,为什么不早点回来?再说,妳怎么不打通电话回来?我要找妳 '妳的手机又关了,妳知不知道我有多担心?」他爆发出怒气大声的吼着。
「有什么好担心的,我都那么大的人了,还会不见吗?」她的怒气也开始被挑起。
「妳是路痴又不能喝酒,如果妳出了什么事怎么办?」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早就不需要一个保母了!」
「好!就我穷着急、穷担心,我是笨蛋!」说完,他绷着一张脸,对她视而不见地进屋去。
她也赌气地随他进屋去,对他也不理不睬。两个人就这么泠冷地呕着气,第一次生这么久的气。
两人闷不吭声地各自去梳洗完毕后,就着屋里的灯光,两人一言不发、各自闷着气做自己的事。等凌芬终于困得睡下时,在蒙咙的意识里,只记得至伟站在阳台上点着烟,一根接一根地抽。而在睡得迷迷糊糊之际,她只想到很少看到他抽烟的。
第十章
隔天,廖至伟将他的东西开始打包,计算机固定他最先搬走的,然后他只简单的告诉她一句—— 「我要搬走了。」
「搬走?」
「我车子修好了,妳的计算机也早就修好了,我应该搬回去了。」
「嘿,这也好,你不用再嚷我洗澡洗得太慢了。」她笑得有些苦涩。
「妳也不用再看到这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了。」
他俐落地将各种东西都打包好了,这段日子以来,他在她这边也留了不少东西,现在要搬走,竟也有好几大箱。
东西搬完后,他淡淡地看她一眼,挥挥手后,关上门就走了。
凌芬愣愣地坐着,环视着满屋子。怎么他的东西一搬走后,屋子竟是这么的冷清,耳边没有他惯听的ROCK,也没有他宽厚的背影,浴室里少了他的换洗用品,这小屋子怎么变得这么大?
等她独自一人在屋里赶稿时,竟脱口而出—— 「至伟,帮我捏捏肩膀,我肩膀好酸喔。」这才想起他已经离开了!
这家伙自离开后,连打通电话来都没有,说来就来,说走就走了!而她的家里也开始恢复了当初的凌乱,阳台上的花也长的不好了。唉,连花都想念他了!
他离开后的这段日子,让她好好地想一些以前没有想过的事情。小时候她只觉得看他不顺眼,他顽皮又爱疯是附近的孩子王,这在从小文静的她的眼里看来,根本是一个十足十的小坏蛋。但只要一发生事情,她第一个想到的都是他,只有他能帮她摆平一切大大小小的杂事,有他在她就安心!
他是她这一生中除了父母以外,最熟悉的人了。这一段的同居生活,更是将两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每天一回家看到一屋的冷清,心里就更加地想他,思念泛槛成潮,多少个夜里她在梦里惊醒,在黑暗里,她一个人哭了。
「可恶的家伙!这时候你顾虑你的自尊干么,我是女生耶,也不会让让我」低低的声音在屋里响起,还伴有她恨恨地击着枕头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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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姐吗?我是任刚,今天去参观新竹科学园区的厂商……」
凌芬强打起精神。自从至伟搬出去之后,她全副的精神都投入在工作里了,任刚也乐得配合,让她和自己朝夕相处着—— 从家族的聚会到公司开会,都能看到她的身影。
然而,她只顾专心收集着各种文字资料和人物访谈,着手开始写任氏家族史,她想尽早写完,所以专心一志地工作着。
只是,她根本没想到,躲着一个人的时候,偏偏就是怎样也躲不掉!任刚居然带着她走在属于「凌迅电子」的园区里。
「今天和『凌迅』的廖至伟约好了,希望能和他合作,不然最低的限度也要请他转让一些相关的技术。」任刚向凌芬解释着。
「啊?廖至伟?」她圆睁着眼。
「是的,妳不也认识他吗?」
凌芬喘喘不安,困难地吞呒一下口水。「呃,是呀,我认识。」
她额上几乎冒出冷汗,不禁苦笑了一下。望着要走进去的总经理室门,她在心里给自己暗暗地打气。
至伟能吃了她不成?仔细一想,她还没有到他的公司来过,她只知道他办公室在台北,在新竹好象有一个厂。再说,她也好想再看到他喔!都已经有两个星期没看到他了。
「任总经理,请这边语,我们廖总经理已经在等你了。」助理于莉带着他们进去隔壁的会议室。
倍大的会议室里已经有不少的人,包括了至伟和朱屏、还有王振华。至伟看到她的瞬间,黑眸一瞬也不瞬地紧盯着她,喧扰的人声似乎静止了,两人的目光胶着着,不知过了多久,恍惚中听到任刚的声音。「宋小姐?宋小姐?」
他的声音里有着困惑,凌芬收回了目光,转向身边的任刚,温柔地一笑。
「各位,这次的会议可以开始了,我想在座的每位大家都认识了,但还是简单地介绍一下,这位是凌迅的总经理廖至伟,我是凌迅负责美国和欧洲业务和研发的王振华」只听见王振华循序地介绍着。
坐在至伟身边的朱屏,轻拢着头发,淡淡地看着她。和多年前一样,在泠冷的目光中有着敌意,只是她如今隐藏得很好。然而不变的是,与会中的男人或正面或偷偷地,都毫不掩饰地投给她爱慕的目光。
任刚温文地介绍完自己之后说:「这位是作家宋凌芬小姐。」凌芬浅笑领首,由于她和任刚一起出席,任刚对她的态度和别人不一样,很自然地让人们以为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
面对会议室里两位出色的女性,男人自然乐得赏心悦目。随着时间慢慢地推移,转向注视凌芬的目光也越来越多。她耐人寻味,有一个像是随时上扬微笑的唇,让人如沐春风,就像面对山林清泉,说不出的舒服。而朱屏虽然艳丽抢眼,一下子吸引住人的视线,但她冷漠高贵得就像一株可望不可亲的兰花。
只见廖至伟依旧三一言不发地盯着凌芬,不怒而威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他脸色越来越难看,只有王振华察言观色地多次打着圆场,会议就在这样外表平和、但暗地里波涛汹涌的状况下结束了。
见他们散会后仍然继续地讨论着,凌芬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躲到了化妆室里喘气。至伟好象一只虎视耽耽的大老虎死盯住她这只猎物,在他的视线下,她几乎无法遁逃。他的目光大胆而专注,令她只能垂着头、坐立难安,几乎想缩在桌子底下躲避他炙人的视线。
她拿冰冷的手去摸着自己胀得绯红、发热的脸,镜里的眼睛灿如星晨。她愣愣地看着自己,从镜子的反射里,她看到朱屏走进来。
朱屏摆着模特儿般的身段进来,淡淡地睨她一眼。她在化妆台上,拿起口红慢慢递补妆。凌芬轻拍一下脸颊,准备走出去了。
「他是我的!」朱屏透过镜子反射慢条斯理地说。
她看着镜子,两人的目光在镜中相遇。凌芬不打算假装听不懂,她平静地说:「妳不需要和我说。」
朱屏轻笑了一下,但笑意没有达到眼里,她冷冷地睥睨,让凌芬想到古希腊的神祇。
「只是告诉妳一声,让妳不要哭得太伤心。不过,任家的大少爷也不错。」
「妳爱他吗?」凌芬懒得解释她误会了,只想知道这个她关心的问题。
「爱?只有妳们这种爱风花雪月的作家才会想的问题,男女在一起是利益的结合、是最好的投资组合。」
凌芬灵透地注视着镜中的她,突然觉得朱屏没有那么漂亮了。她再上上下下地好好打量她一下,嗯,脸蛋是脸蛋、身材是身材,但怎么觉得她好象少了一些光彩。
「我劝妳早点放弃吧!至伟是聪明人,他知道怎么让自己的王国扩大领土。」
凌芬的目光清明而坚定,在这时候她突然有种滑稽的感觉,两个女人就这样拉开战火—— 一个富家女和一个穷女人争夺一个男人!富家女言语苛刻要斥退穷女,呃,她不算穷啦,但和他们这种家产好几亿的人比起来,是跟穷人没有什么两样啦!
这不是和电视的肥皂剧一样吗?可是,她不像电视剧里的穷女人一样,她的眼睛没有红呀!她也不打算哭哭啼啼的,她打心眼里一直瞧不起那种女人,连捍卫自己爱情的勇气都没有!
凌芬沉思了一下。「至伟自己就可以赤手空拳打下一片江山,妳认为他需要靠妳来扩张自己的领土的话,那妳就太小看他了。」
朱屏的眼神瞬间如罩寒霜,她补好了唇影,冷冷地扫了她一眼。「我要的男人从来没有得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