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没好气地看他一眼。「先生,我没嫌你,你居然先批斗我了!可不可以不要把你的那些破铜烂铁一件一件地往我家里塞?」
「什么破铜烂铁,那些都是宝贝,是划时代的发现,妳知不知道那些电路板的设计可以增进多少良率。」他义愤填膺地说。
「不知道!」她挥了挥手,像挥掉在耳边唱杂的苍蝇一样。「那可不可以把那些划时代发现的破铜烂铁丢在它们该在的地方?」
「那里就是它们该在的地方。」
「不!我指的是垃圾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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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伟,你以一个男人的角度告诉我,要怎么形容看到第一眼就爱上的女人那种感觉。」今晚凌芬正敲着键盘,头发凌乱地披着,苦苦地抓着头发思索着这个形容词时,随口问了在组装仪器的至伟。
至伟想了一想。「就像一个程序怎么跑都不对,在试了一个多月之后,有一天睡觉时,灵光一闪想到了,兴奋得想大吼大叫说对了,就是这个。」
凌芬叹了一口气。「算了,我是对牛弹琴,当我没问。」
「喂,妳是什么意思?请妳尊重一下各专业好不好?不是每个人都得像小说里写的一样,会觉得心口狂跳、像被雷打到那样。」
「拜托,这是文学耶,用词当然要有修饰、要唯美。」
「电学大师法拉第在第一次约会时,讲了好几个小时的电学理论。他女朋友一直微笑,法拉第觉得就是她了,所以两个人才结婚,这不也很浪漫吗?」
「她笑,是因为她不好意思打呵欠;他娶她,是因为再也找不到别的女人愿意听了。」
至伟嗤鼻。「那是法拉第碰到了他心灵伴侣。」
凌芬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后,眼里满含悲悯的目光。「你居然这样被骗了,告诉你吧!像你们这种理工科找不到对象的,都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哪个正常的女人,受得了她的男人一直讲外星人的语言。」
「哇哩咧,妳们学文科的才是外星人,讲话啰哩啰唆又拖泥带水的,什么春花秋月、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还有,就是妳们教坏女人的,害男人追女人都得送花、送礼物又得满嘴甜言蜜语的。妳知不知道那很浪费时间而且没有效率。」
「哼,你讲这话对文学和爱情是一种侮辱,那是浪漫的求情,你懂不懂啊!女人本来就是要被追求的。」
这样的斗嘴是每天都在持续的。不同于一个人生活的寂寥,说实在的,她的生活也有个伴了……
第七章
陆曼英望着窗外,不耐烦地轻敲着玻璃桌。这是一间高级的咖啡店,坐落于台北市最昂贵的地段之一,宽敞的空间、高雅的装溃,是许多政商名流聚集的地方。
她再一次抬头看向店门口,这该死的色狼作家!她忍不住低低地咒骂了一声,居然敢迟到十分钟。难道他老兄不打算来了?
她微瞇着眼,揣想着这种可能性。杂志社要为他出一本书,他指名要她来和他接洽。而上次他俩谈的不欢而散,因为他的禄山之爪居然敢往她身上招呼,她当然也就毫不客气地赏他一耳光了。
她原以为这件事就此结束了,想不到他居然还涎着脸,说希望能够合作,跟她约好了今天再谈的。现在他已经迟到十五分钟了。很好,她小姐没空等人!
她正准备要走人时,门口进来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等她看清楚后,她不屑地撇了撇嘴。是那个桃花眼的大男人!
王振华走进咖啡店来,随意地看了一下今天约的客户在不在。看到店里的男人的目光好象都被磁铁吸引似的往一个方向望去,他也不自觉地往那方向望去。
他看到一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坐在那里,不屑地看着他。他也不甘示弱地从她瞪着高跟鞋的修长美腿往上看,她一袭开衩短裙将她美好的身材展露无遗。他欣赏地扫过她高耸的胸部到白皙的颈部,然后是她像猫样的又圆又大的黑眸。
哈!他忍不住微笑,坐到了她前面空着的座位上。
她挑起了眉,冷冷地打量他。「那位置有人坐了。」
他瞄了瞄桌面一眼,桌上只有一杯她喝的咖啡。「是吗?那等他来的时候,我再让座就行了。」
她轻哼了一声。「我不欢迎你!」
「我不介意。」他笑了笑,就是忍不住想逗她。
她给他一个虚假的笑容。「但是我介意!」
他仰头哈哈大笑,这笑声引来店里其它客人的注目,其中不乏爱慕的目光。她冷冷地看着他。
此时手机的电话铃响,陆曼英看到来电的是那个色狼作家已是火冒三丈了,他居然敢迟到半个小时。
「喂,大作家呀!」曼英脸上带笑,但声音透着寒意。
「陆小姐呀,真是不好意思,是这样的,我和几个好朋友在一起,实在是走不开」
「喔!是吗?」她依旧笑靥如花。
「我和几个出版界、还有政界的好朋友,有陈 XX,马 XX,他们都说和妳很熟,就在妳附近而已,不知道妳愿不愿意也来这里,大家聊聊紧紧 」
曼英强忍住即将要脱口而出的脏话,去他的 XX,都是一群好色之徒,他当我是上班的小姐呀!看着前方正兴味盎然看着她的王振华,亮晶晶的眼睛显示他有多么专心地在听她讲电话。
「不好意思,我等会儿还有会要开。」她冷冷地说。
「陆小姐,妳来吧!谁不知道陆小姐又漂亮又能言善道,真是出版界的一朵花呀!我们都想看到妳,等会见咱们再一起去喝酒吧」话语里已经听得出有着醉意。
去他的气质!去他见鬼的淑女风范!
「大作家,你打算付给我多少的陪酒费?我告诉你,本小姐的价码,你付不起!」说完,啪的一声挂断电话。但她仍觉得余恨末消,愤愤地想踹那个王八蛋一脚。抬眼看到王振华板着一张好看的脸,他的眼中有着毫不隐瞒的不屑。怪了,这家伙瞪着我干么?!
「想不到妳居然这么自甘堕落,那妳的陪酒费多少?过夜的费用又是多少?」
她蹙着眉,看到他紧抿着的唇,想到刚刚的对话,知道他误会了。但她受不了他的趾高气昂、受不了他不屑的眼神,再加上她现在正一肚子火没地方发,她也就冷着声音说:「你也付不起!」
「哼!妳说得出口我就付得出,但要看妳值不值!」
好,算你倒霉,不要怨我!她悄悄地垂下眼脸,隐藏住眼里的恶作剧。她拿起桌上的水杯往他身上一泼,他闪躲不及,随即咒骂了起来。这意外的一幕,引起了全部人的目光 .,爱看热闹的好奇心人皆有之,更何况是这么出色的一对男女,看来正在上演爱情连续剧。
「你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居然在外面有了女人……」
大美人站了起来,嘴唇微颤着,梨花带泪的眼睛有说不出的凄楚可怜。王振华两眼狠狠地瞪着她,难以置信刚刚还怒火冲天的女人,现在居然哭诉这么荒谬的剧情!
喔……原来是一个负心汉啊!喜新厌旧嘛,外面还有了淫妇!众人将谴责的目光投向他。
「我和仔仔怎么办?我们都结婚那么多年了。」她一咬牙,纤细的身影晃动了一下,又痛苦又楚楚动人地说:「没关系,你走吧!我会成全你们的。」说完,她黯然地低着头,然后一昂头,坚强地挺着背脊走出去。
瞧!都有妻有子了,居然还搞外遇,真是太可恶了!那女人真可怜,真是太可怜了!当场还有人想出面教训这个负心汉呢!
王振华下巴一紧,几乎要咬碎牙根了,他几乎快被数十道目光给凌迟而死了!这辈子,他第一次这么灰头土脸过,而且还是栽在一个花痴的手上!
他扔下钞票,大迈步往外走去、去追逐那个窈窕身影,身后还清楚的传来窃窃私语声。
「看这家伙还人模人样的,怎么做这么不要脸的事情。」
「唉,女人真可怜,那么一个大美女就这样被他欺负。」
「你看看人家多坚强,还傻的要成全他们,这种男人应该一刀给他卡擦掉。」
陆曼英,王振华对着人来人往的台北街头,怒吼出声。算妳有脑袋,居然跑得那么快,不然我就摔断妳的脖子!
就在此时,一辆红色轿车疾驶到他前面停下来,车里面的陆曼英给了他一个飞吻,然后得意地大笑出声,猫样的眼里有报复后的快感。
「请问我们什么时候有仔仔的?」他咬着牙,一字一字地说。
「喔,那是我养的一只狗。」她给他一个明艳的笑容,看这家伙气得快开锅了,她好心地赏他一个笑容。「王先生,天气热,火气不要太大,对身体不好。」
说完,陆曼英立刻发动引擎,车子便像箭矢般地冲出去,但她依然听得到身后像闷雷似的吼声—— 「陆曼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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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妳快点来一趟!」
电话那边传来曼英惊慌的声音,这声音吓到了凌芬。「曼英,怎么了?」她语气里的焦急也惹得至伟回头看她。
「那个王八蛋--」曼英咬牙切齿,连环炮似的话语像机关枪一样。「那个不要脸的沙猪,他来我家耗了一个晚上了,现在居然说要放火!他王八蛋!他应该被枪毙!最好被流放到绿岛,不对,是南沙群岛,或者中沙群岛」
电话里还听到她高分贝的声音在和谁对吼着。
凌芬听得一团混乱。「他干么要放火,妳做了什么事情?」
曼英顿了一下,有些心虚。「呃 我把他的车子砸了!」
「什么!」
凌芬开始头痛了,这一对到底怎么回事?
曼英开始尖叫。「他居然说我是一只花蝴蝶、是一只孔雀,逢人就……他是猪!是一只自大又不要脸的大猪公 」
「好了,我马上就过去了,妳别乱动。」
至伟懒懒地瘫在沙发上,只对她扬了扬眉,慢吞吞地说:「我劝妳最好别去。」
「你那个同学都说要放火了,我还能不去吗?你们学理工的人都有毛病!」
「喂,妳别一竿子打死一船人,学理工的人促进科技进步又碍着妳什么事情了。再说,他们两个人正打得火热,妳凑什么热闹!」
「打得火热?」凌芬滑稽地看着至伟。「你居然这样子形容?」
「说妳情感发育不健全是高估妳了,妳根本是没有发育!」
「廖至伟!」她警告地喊了一声。「你爱去不去都行,家里的粮食都没了,你今天去补货。」
「嘿那我还是和妳去凑热闹吧!」
他们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往曼英的住处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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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英住在阳明山的一间小别墅里,远远地就看到王振华像疯子似地用力拍打着大门,平常光鲜的面容,现在满脸胡碴、双眼充满血丝、衣衫也通过不整。
「王振华,你是猪!一只自大的猪!你是女人的公敌!」别墅里传来曼英的吼叫。
「陆曼英--」
当他正要开口时,看到他们两人来了,就像遇到了救星一般。
「曼英说你要放火烧她?」凌芬质问。
「我要让她出来!」
「她是一个女孩子,你居然这么吓唬她!」
他的眼里是一片狼狈。「她砸我的车,她根本是一个疯女人!」
门打开了,曼英满身狼狈地站着,平常的美丽和自信,在此时是气愤难耐。
至伟将振华推到曼英的面前,振华则是满脸的懊丧。
「好了,现在你们两个人慢慢聊,有什么事情当面说清楚。今天周六、明天周日,你们有够多的时间聊了。」说毕,廖至伟把他们用力往门里一推、关上大门,拉着凌芬就跑。
「就这样?」凌芬一愣一愣地问。
「对,就这样。感情没有发育的人闭嘴。」
凌芬张了张嘴又闭了嘴,愤愤不平地瞪他。
「走吧!咱们去吃饭,妳不放心的话,晚上来找他们吃饭不就得了。」说罢,他俐落的倒车往市区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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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按电铃了,门没有关。」
在外面游荡了大半天后,凌芬不放心他们两人,担心会发生血腥的画面,硬是坚持要回来看他们两人。
两人推门而入,凌芬一路扬声喊:「曼英、曼英。」
仍是没有人应声,凌芬忍不住疑惑。「都没人在吗?曼英去哪了?门没关,电话也都没有人接。」
大厅里一片凌乱,四处散落着几件衣服,除了有曼英的外套、衬衫外,还有几件男性的衣物。凌芬顺手推开虚掩的房门。
「等等,别开」至伟突然出声,但已经来不及阻止凌芬了。
床上是一对相拥的男女,两人受了惊吓,分别弹跳了起来。男人下意识地用被单密密地罩住女人,小心地护着她,不让她的肌肤暴露一分,眼里是一片掩也掩,不住的怜惜。
凌芬已是呆若木鸡了,难以置信地看着王振华居然拥着曼英。
天啊!我眼睛的度数又增加了吗?她用力地再眨眨眼睛。
「咳,对不起,打扰了,你们继续,我们会帮你们关门的。」至伟一手搭在凌芬的肩上,一手开始试着把仍处于惊吓过度的凌芬往外拉。
王振华低咒了一声,两眼又狼狈又尴尬地看着他们。
「不好意思,谁叫你们急到没有关门,再加上这个小孩子不懂事。没关系,我们马上消失、马上消失。」
被单下露出曼英排红的脸庞,她双眼发出耀耀的光芒,她又娇羞又不依地轻捶一下王振华。他笑了笑,被单再度覆上两人,他露出被单的手做了一个要他们快滚的手势。
凌芬记起这是她第一次看到曼英娇羞脸红的模样,有别于她平常的泼辣,竟是女人味十足。
一路上,两人都是沉默不语。凌芬是彻底被惊呆了;而至伟则像是和谁呕气似的,一路上不断地加速,直到车速快到让凌芬受不了了。
「你用你的眼睛看一下好不好?你的车速都破百了。」
「我眼红,我什么都看不到!」他闷哼一声。
「什么!」
「我眼红,他妈的!那家伙用两个星期就搞定了,我居然花了快二十年!我呕!我呕得快吐血了!」
「什么!!」凌芬仍是一脸的茫然,这家伙在发什么神经?
「宋凌芬!」他突然大喊一声。
「干么?」
「妳是笨蛋!」
「哇!廖至伟,你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妳是笨蛋,他用力地再强调一次。
半夜两点时,客厅角落的一盏灯还点着,凌芬长长地呼了一口气,忍不住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