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龙飞微微一笑,这老头没有他想象中又拗又硬,不近人情,他开始喜欢他了。
沅沅没说话,她凝神望着辽阔的天边,脑子里满是私奔的念头,她将和他远走高飞……
谢顺昌放弃最后的反对,反正他已经知道秦龙飞并非他原先所框定的败类之流,甚至这小子还有那么一点点出色。再坚持反对下去,他这个宝贝女儿很可能连夜打点细软行李跳窗逃跑。私奔并不是一件值得效仿的事,沅沅现在这副表情跟他大哥当年携前风云堂堂主的妹妹私逃离家前的表情一模一样。他学不到他父亲跟亲生儿子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的本事。
“我谢顺昌的女儿一定要嫁得体面风光。”他问女儿和准女婿。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结婚?”
“你真的同意了?”沅沅以为一直拼命反对的固执老爸开玩笑,她有点迷乱地望向龙飞,希望在他脸上找到准确答案。
龙飞对她点头,紧握她的手,回答道:
“越快越好。”他几乎想抢在三天后结婚的凌康前头当新郎。
谢顺昌泯去了反对的念头,对这个准女婿越看越顺眼,对于龙飞的急切他可以理解,大家都是男人嘛!他忍住笑,说:
“文定、下聘是少不了的,再翻翻黄历,选个吉日。”
“我今天除了求婚,也同时送了聘礼来。”龙飞打开公文袋,拿出“荣汇”银行转让文件,推到谢顺昌面前。
如果每个男人都像他一样提亲送聘当新郎一手包办,那么天底下的媒婆们只有喝西北风的份了。谢顺昌翻看了几页文件,掩饰不住惊奇加惊喜:
“朱荣发吃牢饭,是你暗中帮的忙?”
“他没做那么多坏事,我想帮也帮不了他。”
“‘荣汇’”居然被你用这么低的价钱收购,你不入金融业实在太浪费了。”谢顺昌不怀好意地盯着龙飞看,谢家一大堆生意压在他一个人背上二十几年,做女婿的总不好意思站一边凉快吧!可是,如果他好意思呢?
大脑中一个念头一闪,谢顺昌轻拍着文件,问道:“你为什么不在求婚之前拿出来?”
“如果你会因为一家银行而轻易把沅沅交给我,我就不必来向你求亲了。”
这个技巧的高级马屁拍得谢顺昌舒舒服服,对龙飞更添三分欣赏:
“小子,算你有点聪明。如果你一早拿这玩艺儿出来,我宁愿绑起沅沅的脚也不会让她嫁给你。”
谢顺昌从笔筒中抽出钢笔,叫着女儿。
“沅沅,你过来。”
“干什么?”
谢顺昌推过文件和笔,眼中闪着颇值得玩味的笑意,他发现秦龙飞微皱了一下眉毛。
“你的卖身契,你自己签。”
沅沅瞄了一眼文件,那上面的条款数字令她头大得要命。她怀疑她老爸今天是不是脑袋短路了,先是轻易答允了龙飞和自己的婚事,跟着又要把一间银行归在她这个商业白痴的名下,要知道任何企业交到她手里都会落得一天盈余,两天平衡,三天倒闭的下场。
“真的要我签?”
“如果你急着嫁给他的话。”谢顺昌的语气中饱含威胁。这是他将秦龙飞网入谢氏企业的第一张网,他看得出来这小子只对沅沅感兴趣,只要这一网中网进了沅沅,不愁精得像鬼滑得像鱼的秦龙飞不自投罗网。
秦龙飞眼睁睁地看着沅沅签下名字,没一点办法可阻止。老婆是到手了,自己却跟谢氏企业结下了剪不断的瓜葛。他叹了一口气,不得不佩服谢顺昌的老谋深算,老奸巨滑的老狐狸。
谢顺昌一本正经地将文件锁入保险柜,他听见了那声哀叹,他对秦龙飞的无可奈何感到愉快。今天打从他一见这小子就暗中欣赏。以至于令局面不受他控制地发展到他将独生女儿拱手让人。但是,没有人能在他面前占尽上风。他绕过书桌,拍了拍龙飞的肩膀,说:
“留下来吃饭,我还有些事要跟你谈。”
龙飞有些懊恼的苦笑。
“比如,刚签的卖身契。”
沅沅不懂这两个大男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只觉得他们两个人说话的表情古里怪气。不管怎么样,这两个在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能够相安无事地站在一块儿她就阿弥陀佛了。她抢先跑出书房,留给他们俩人培养感情的机会,她娇俏的脸上满是灿烂的笑容。
“我去叫大哥下来吃饭。”
她跑上楼梯,打算先警告谢文轩闭紧他那张专生来取笑逗人的缺德嘴巴,多吃饭,少说话。走近文轩的卧房,她发现房门大开,一眼看过去,房里没人。临窗的桌案上斜立着一个信封。人呢?跑得太快了吧?
“大哥走了!”沅沅嚷着从楼上直跑下来,手里扬着张信纸。
“他回马来了?”谢顺昌不在意,文轩经常到处跑,玩够了就会回来。
沅沅把信竖在父亲面前,叫道:
“不是回马来,他真的出走了。他说他要去非洲丛林教野人骑马。还说……如果大伯不替他摆平那桩鬼婚事,他宁愿当野人算了。”沅沅忍住笑读最后一段。“如果你们不想谢家断子绝孙,气得爷爷从坟墓里跳出来的话,就尽快解决钟秀芸,事成后速登报,我见报即回。”
“莫名其妙。这桩指腹为婚都二十多年了,他今天才想起来当野人。”谢顺昌气归气,还是招过管家吩咐:“快派人去所有的车站码头,把少爷找回来。”再者是交待女儿。
“如果今天找不回来,你明天立即往马来发电报,叫你大伯,大伯母……看着办吧!”
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谢家人丁单薄,文轩是唯一可传香姻的男丁了。所以,文轩这一招虽然耍得有些无赖,功效却是一级棒。他父母因为不愿对钟家言而无信,所以迟迟没有替他退掉这门亲事。现在,他连最恶毒的一招也使出来了,想来他父亲对朋友失信一下总好过对祖宗不孝吧!
沅沅和龙飞对望一眼,他们知道文轩这次是真的逃家了,只不过这位享受闲散派的大少爷绝不会自找苦吃去非洲丛林,却很可能正在山明水秀的地方观奇猎艳。
吃过晚饭,龙飞想谢顺昌是不会有精神跟他谈什么了。
“谢先生,我想到文轩常去的地方找找他,我先走了。”
“好吧!”谢顺昌点头答应。
“我也去。”沅沅抛玩着车钥匙,“开车找比较方便。”
龙飞眼中闪过一道光彩。
跟龙飞在一起,沅沅只有坐在驾驶台旁边干瞪眼的份,连方向盘都摸不得一下。她求道:“让我玩一下嘛,我保证不飞车。”
龙飞瞅她一眼,将车拐入道旁的阴暗处,缓缓停下,开口提出一个问题。
“文轩在哪儿?”
“什么?”沅沅瞪大了眼睛,表示吃惊不小。“我们正在找他呀!”
龙飞似笑非笑地看她,像看一个抵赖的小孩子,终于看得她心虚,她本来直盯他表示无辜的眼光也溜到膝盖上去了。
“怎么了?他藏在座板底下?”龙飞搂住沅沅的纤腰,把她搂过来放在自己腿上。
沅沅用两只手蒙住他的双眼,气愤愤地叫:
“你这双贼眼。说!你怎么知道我跟他一伙的。”
“哦!最毒妇人心,文轩还写不出那种断子绝孙的毒信来,他除非请教过你……”龙飞拉下沅沅的手,在她手背上吻了一下,低声道,“……小恶妇。”
“是我教他的又怎么样?”她凶霸霸地威胁他。“你要是敢向我老爸告密,我就……”
话还没说完,她的双唇被龙飞用力地吻住,良久,他才不甘愿地放开她,要知道他想吻她已经好久好久了,只是今天一直找不到两人独处的机会,加之在岳父大人面前不宜放肆。
沅沅喘着气,头昏脑胀地骂人:
“你这个采花贼!”
龙飞又在她晕红的脸颊上轻吻了一下,笑道:“你丈夫是采花贼吗?”
沅沅在他肩上娇媚地昂起头:
“我还没试过一天之内佩服同一个人两次呢!你看穿那封信是我的大作算你贼眼厉害,没想到我那英明神武,又臭又硬的老爸也会被你摆平。”
“是吗?”龙飞笑一下,觉得头开始有点痛了。“谁摆平谁了?我跟你爸爸决斗吗?”
“神经病!”
“文轩还在香港吗?”
沅沅从上衣荷包里翻出个信封扬了扬:
“钟秀芸的来信,她说近期将抵香港。天敌要到了耶!他还不赶快跑路?等死呀!”沅沅努力忍住狂笑。“其实刚看到信的时候他还打算留下来跟钟秀芸决一死战,只要能解除婚约,他什么条件都接受,除了……除了让他去当太监。”
“现在他人呢?当太监去了?”
“我看他烦得要死,火头又是我点起来,所以教他写了那封信,走为上策嘛!”沅沅摇着头,又说,“说走就走,真没义气,约好过几天一块儿走。”
龙飞用两根手指别过她的下巴。
“一块儿走?你怕我过不了你爸爸那一关,打算来个集体大逃亡吧?”
沅沅对不能实现浪漫刺激的远走高飞很是惋惜。“过几天他就到洱海边逍遥快活了,他一定是想勾引人家美貌的白族姑娘,所以一个人先溜了。”
“这么说,我们不必再去找他了。”龙飞邪气地一笑。
“不找也不行,爸爸会怀疑的。”沅沅爬下龙飞的膝盖。“开车兜风,过一两个钟头再回去。我警告你哟,不许在我爸爸面前露口风。”
龙飞开动车子,向他家的方向驶去,别过头看沅沅:
“老婆,反正没事又有空,到你的新居去坐一下吧!”
“不去。”沅沅想起被她布置得像洞房的屋子,莫名其妙地羞怕。
“你怕我?”龙飞好玩地发现她脸红了。“你在想些什么?你的脸色……很色耶!”
沅沅恼羞成怒,恨不得把他的舌头剪掉,她大吼一声:
“住嘴。你这个杀千刀的色情狂。”
第十章
房子已经赶工装修完毕,依依从医院的鸽子笼搬回家,乖乖地做一个待嫁新娘。
坐在书桌前,依依从书架上随手抽出本书,不经意的翻看,映入眼帘的是一首词《江南春》:
波渺渺,柳依依,孤村芳草远,斜日杏花飞……
“柳依依”,她的名字就出自这首词,二十年前,一位温婉娴静的慈母替自己的女儿取了这么一个娇弱的名字。依依半闭起眼微笑,母亲知道她那娇弱的小女儿即将为新嫁娘,一定在天国为她祈福。凌康——她将钟情爱恋一生的男人,明天将成为她的丈夫。
想到明天的婚礼,依依全身泛起喜悦的燥热,推开窗子,正午的空气微冷而柔和,她喜欢这感觉,一如凌康的气息,他冷竣的外表下隐藏着只对她展现的柔情。
回想今天早上——
凌康把她从医院宿舍楼接回他们的家,他问她,有恐吓的成分:
“你打算怎么对付明天婚礼上的一大群贺客。”
她靠在他肩上,眉头打着结,实在不愿意去面对那些不认识的各路人马。祝贺婚礼,很少有人吃下一块结婚蛋糕,喝下一杯香摈感到满意的,必须七荤八素地填满肚皮才算称心,而新郎新娘还必须站于席间任人指点欣赏,对敬到脸上来的酒无法抗拒,她几乎悲哀的想把婚纱店里那块牌子挂在脖子上——欢迎参观,请勿动手。她真是烦得要命,怕得要死。
“我们非要让那一大堆人跑来大吃大喝吗?假笑客套的事我不会应付。”
凌康抚平她的眉心,他当然明白她独傲淡漠的个性,他自己亦正是如此。但他要他们的婚礼热烈隆重,他要她当个最令人羡慕的新娘,他要让所有来参加他们婚礼的人终生难忘。风云堂收到的贺礼已经堆满了三间屋子,大小帮派无不前往道贺,所以,明天绝对是人潮汹涌,他早已做好打算。
“我们不必应酬那些贺客。”
他眼中的光采令她迷惑:
“你有什么好办法?”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从教堂出来直接去码头,那时有一条船随时待命。”
她脸上闪耀着绝处逢生的喜悦,美丽的笑靥七分清秀,三分娇媚:
“我们去哪儿?”
凌康轻抚她的脸,语气是纵容宠溺:
“你爱去哪?”
她脱口而出:“江南。”
不愿孤身回家的她时时挂牵着江南的美景——半壕春水一城花,烟雨暗千家。苏杭的湖光山色,太湖的浩渺烟波。还有上海,虽然被金钱铜臭所充斥,但那里有她生长十五年的足迹,还有她父母的长眠之所。
“好,我们就去江南。”凌康一口承诺。
依依从回想中收回三魂七魄,眼光落在面前的书本上,是那首《江南春》的最后两句:
江南春尽离肠断,萍满汀洲人未归。
她合上书,自言自语:“我就快回去了。”
有人敲门,是凌康?他说过处理完风云堂那边的事,会尽早回来。依依连忙用力把书往书架里一推——见鬼了!书架带书全体滑下桌面,散了一地。
开了门再说。依依来不及理会那些捣蛋的书,转身跑出书房,穿过大厅,一把拉开了门,门口站着两个陌生男人,一个衣着考究,长相还过得去,带着仿佛天生下来就固定在脸上的笑容,笑得讨人厌。另一个矮壮壮,目光迟钝,长得像座石塔,百分之九十是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揍人健将,这两个男人都带着股邪气,很差劲的那种。
依依握紧门把手,警惕地问:
“你们找谁?”
笑面人看见她美丽的脸,有瞬间的失神,她比照片上更令人迷醉。很快,他回过神,礼貌地回答:
“我们就找你,柳小姐。”
“你们认识我?”依依有些意外,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这个人,凌康也并未向外界介绍过她。“你们是谁?找我有什么事吗?”
笑面人确定屋内没有其他人在。
“我叫向文,王天佑先生的私人助理。”
他身边的壮汉也开口了,说话像一面沉在井底的闷锣。
“我是王先生的保镖,我叫阿成。”
王天佑?很熟,依依回忆着这个名字。对了,她那个常写信来温暖她的垃圾筒的后父正是王天
她还是没有让开门口,请这两个人进去的意思。
“他叫你们来干什么?”
“王先生想请柳小姐尽快回上海一趟,特地派我们来接你。”向文接受的命令是:无论用什么方法立即带柳依依回来,否则王天佑在柳氏企业站不住脚,他向文同样前途无光。王天佑计划胁迫柳依依亲自在柳企董事会中宣布他为柳氏新老板,一个孤身在外的女孩子,他吃定她了。
“对不起,我现在没空。你们回去转告他,大约半个月之后,我会回去。”依依说完话,立即关门,她直觉这两个人对她有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