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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精灵  第1页    作者:茗琇

  都会小说 心之语

  用二分之一的生命学习思念,

  用左眼追随你,

  让左脑疯狂的爱你,

  让二分之一的思念萦绕你……

  分手,是一种学习与成长  ──访作家茗绣

  关于茗绣

  ●年龄:?

  ●星座血型:牡羊座B型。

  ●特色:大眼睛、高鼻梁、樱桃小口……具备一切「美女」的特质。

  ●嗜好:有东西就吃,有钱就花;做想做的事。

  ●志向:做个快乐的现代人。

  ●作品:《情,已到深处》、《忘情石》、《摇滚情人》、《猫眼精灵》。

  ●作品特色:茗绣的作品一如她的性格,清新可喜、活泼怡人,全文高潮

  迭起,趣味不断;读它十遍,也不厌倦。

  初恋,总是最刻骨铭心,也最教人难以忘怀的,而往往在分手之后,对那份青涩的恋情,也才多了分认识,而逐渐摆脱过去梦幻似的憧憬,开始认真思索真爱的定义……在一个晴朗午后,和作家茗绣坐在斗室中,啜着清茶,吃着小点心,聊起天来。听她爽朗的笑声,大声大气的说着话,丝毫不觉她已是好几本书的「妈妈」了,只是话题一转到「分手」,她那不脱稚气的清秀脸庞,却添了一抹不相称的愁绪。

  「嗯!这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我们交往了很久,也经过家长认可了,」说到这裹茗绣顿了一下,脸上有丝尴尬,「那时我住在他家,还帮他整理、洗衣服呢!」

  她缓缓的述说,和先前珠连炮似的模样完全不同。「当时年纪轻,喜欢一个人就会太重视他,整个重心全摆在他身上,生活完全跟着他打转,甚至都觉得我没有他就活不下去了,完全没有自己的生活目标。」

  茗绣语重心长的接着说:「男人一开始追求妳,和真正交往、结婚后是不一样的。刚开始是男生比较殷勤主动,交往后,女生则较积极,会考虑婚姻、一辈子的问题;之后男生有一种骑驴找马的心态,这时候便会经历一段所谓的冷淡期,如果没有度过这段期间,是很容易分手的。

  「以前我从不和他发脾气,有次我突然觉得我们很久没出去走走,其实我们可以骑车去兜风、看夜景、看海或什么的,我们也好一阵子没好好说过话了,心灵完全不能沟通。在一次大吵之后,我拎着包包跑出来,他也没追上来。」

  「这样就分手了?」

  「后来他写了两封信道歉,我没回,他也没来找我,可见他并不重视我。后来自己仔细思考,才发现那时活得很没尊严还是分开的好。」

  看眼前活泼、闭朗的茗绣,实在很难想象她曾是以男友的一切为生活重心的小女子,她也坦诚,分手后才顿悟,不可再如此沉溺于爱情,应该做自己想做的事,像以前多和别的男人聊几句,就觉得对不起他,现在不会了,偶尔也享受一下被追求的乐趣;而且茗绣认为,即使在谈恋爱也应多留一点空间给对方,给对方多一点自由,就像和现任男友,有点黏又不是太黏。

  初恋分手后,茗绣成长了不少,不仅拾起笔写作,而且重新找回自信与光彩,瞧她谈起现任男友的甜蜜劲,也让我们祝福她这段感情走得更踏实、更快乐,偶尔也抽个空写出好作品,以飨一向支持她的读者。

  挣脱 茗绣

  我已经二十一岁了,但是除了我的记忆丰富外,我一无所有。我长得越大,干的坏事就越多,而且离「单纯」这两字越远。常常关了灯坐在黑暗的房间里瞪着电视屏幕,跳动的画面五颜六色地涌来淹没我。却在看了好几个小时的电视后,发现根本不知道它在演什么?

  我试着想做个仁慈善良的女人,并且宽以待人,但却又常常地反其道而行,然后在镜中看见自己的脸时,禁不住憎恶自己。于是安慰自己,反正后悔也挽回不了什么,过去就算了。

  我会任性地惹许多爱我的人伤心。

  我会故意不接某些朋友的电话。

  我会因为人情事故而对某些人好,但其实我根本一点也不在乎他们。

  我会干尽坏事,然后用很棒的演技,假装一切都不关我的事。

  有时明明知道是错的却硬要说是对的。

  忽然惊觉自己渐渐地失去了爱人的能力,甚至我已不太确定怎样才算真爱上某人,因为我喜欢被疼爱,但却更害怕失去一颗自由的心。我无法相信他人的承诺,也不相信会有人永远爱我。

  但我也不是一出世就变成了今天这个自私冷漠的我。我相信许多成年人也有同样的苦恼;人的冷漠往往是被训练出来的。

  为什么电影里头的男女主角,不论相恋了多久,他们之间仍燃烧着不变的热情?

  可是,现实生活里,相恋多年的情侣,常常会彼此感到疲乏,到了后来,连约会都成了可有可无的消遣,早忘了初识的火花。他们不谈分手,也许选择结婚,只是因为习惯了彼此;更可能是对生活疲于应付,他们已经没有勇气,不知道若说了分手,是否可以找到更好的?!

  难道那种热情的爱火不可以一直燃烧下去吗?

  大人们总是说:浪漫,是在电影、小说里才有的情节,现实生活是该平淡而实际的。

  于是,很多女人在向她们的男人抱怨,渴望更多的体贴、善解人意,及生活里的小惊喜时,男人们会这么回答──

  「妳所要求的,是电影里才有的浪漫想法。现实生活中,凡事不要要求太多。我不善言词,但我对妳真心真意,妳应该要感到满足而开心了啊!」

  究竟是人们不想努力去试着使生活更加浪漫而创新,还是这世上本就没有那种爱情电影里的情节?

  这样的世界,创造了很多「坏女人」。

  她们常常换男朋友,习惯性地负心。我想,也许她们喜欢恋情方始时的热情,却不要后来的冷淡;她们希望永远活在被男人热情对待的世界。也许终其一生,她们都不会被一个男人真正的掌握,因为她们深深明白,得不到往往越显迷人。她们出卖自己的青春,去获得一连串美好而充满热情的时光。

  可我并不想贪恋于坏女人的生活方式,也不想去做一个时常负心的女人。

  只是,我真的找不到一个可以一直待我热情的男人。

  恋情到最后会变的平淡,我们也许该想想办法预防这样必然的结果。而不是总说:就这样吧!

  我们可以试着不要和别人一样。

  十岁时的快乐,是可以逃离学校和课本。

  十八岁的快乐,是有一个天天腻在一起的情人。

  二十一岁的快乐──

  对我而言,是捧着一大盒爆米花,看一场又一场,有好结局的电影。

  展文锋的容貌十分阳刚,

  短发利落、五官俊挺,

  是那种高瘦气质型的男人。

  然,一股不该属于他的忧郁,

  却已常年流露在他深锁的眉宇间。

  他深深叹了口气,

  探手轻抚面前那美丽依旧、

  却不再言语、了无生气的女予。

  正是她埋葬了他五年的笑容欢笑。

  楔子

  台北大屯山深处,在绿荫密布、阴森幽暗处,一间不广为人知,名为玉泉寺的寺庙内,一位修行多年,蓄着一大把白胡子,身材圆胖的玉泉老和尚正趺坐在软垫上,头痛地盯着坐在他对面一只黄色软垫上的……一只大黑猫。

  他抖了抖沉重的袈裟,扬起一阵尘土。

  「咳……妳是在开玩笑吧?咪咪!」

  「不,我已经决定了,小老头。」那只猫张嘴道。

  咪咪是一只修行千年的猫妖,早已有了非畜牲的灵性;不但如此,牠还略懂人话。在这不见天日的深山里,牠便是老和尚唯一可解闷的好朋友。然千年的修行显然并不能满足牠;简单的说,咪咪已经厌倦身为一只猫了。想想看,当了一千年,也就是二十六万五千个日子的猫,那实在乏味极了,对于猫的社会,猫的历史,牠已经厌烦透了。是故,当牠帮老和尚找回了遗失多年,掉进谷底的金刚经梵本时,牠要求的报答,便是借他的法力将牠变身为人,好让牠去山下的人间逛逛。

  不过,显然这要求令老和尚十分为难。

  「唔,当只千年猫妖不挺逍遥的?何苦去人世闯荡呢?」

  「唉,老头──」牠总这样叫他,摇摇尾巴牠吐吐舌,「你不懂的。你到底帮不帮我呢?」

  玉泉和尚大叹了声气,吓跑了窗头上的几只雀儿。他瞪着咪咪睿智的双眸,好言劝道:「人们大多是狡诈无情的,可不像在这深山里那么单纯。妳就别太过好奇吧!」

  大黑猫不耐烦地瞄了一声,站了起来。

  「我要,我要当人嘛……」牠的吼声引起了不小的骚动,方圆百里内的野猫们,不一会全奔进庙里半威胁似地盯着老和尚。

  「好,好,好……」玉泉和尚受不了地挥挥手,「唉,谁教妳是我的好朋友呢!」接着,他掐指闭眼算了算。一会,他睁开眼字字清晰道:「阳明山下有间市立阳明医学院,在二○三号病房内,有位名叫施燕燕的女人,她的魂魄早在五年前因意外而离开肉身转世为另一人;但她的肉身未死,成为植物人。明日午夜十二点整,妳赶到她身侧,我会在这里替妳行移形大法上让妳上她的身,可是……」

  老和尚叹口气,抚抚粗长的胡子叮咛道:「妳切记,这法术只能支撑三个月。期满妳务必赶回来找我解除法术,否则时限一过,妳千年道行尽失不说,妳的原身会干死,妳亦会丧失五觉,最后魂飞魄散如尘土般逍逝。妳听懂了吗?」

  「三个月够了。时间一到,我一定会回来的。」一想到即将变成牠梦寐以求的人身,咪咪兴奋的和身后的一大群猫伴们,叽哩呱啦地用猫语道别。

  者和尚摇摇头,不舍的望着咪咪。

  「妳走了,我在这深山里头,可就更寂寞了。」

  「说什么啊!老头──」咪咪腾空一跃,跳进玉泉和尚的怀里,撒娇地厮磨着,「我会常回来看你的。还会带你最爱吃的臭豆腐给你,OK?」

  「呵,呵,呵……OK──OK──」老和尚这会终于笑了。

  但愿这只本性善良的猫妖,在人的社会里,一帆风顺才好──

  第一章

  展文锋在这冬日的深夜里,独自落寞地坐在医院的病房内。三十二岁的他,看来沉稳而内敛;他那黝黑的眸子里,因病床上的女人而溢满了深情和悲凄,任谁看了都忍不住心酸。

  他的容貌十分阳刚,短发利落,五官俊挺;是那种高瘦气质型的男人。一股自然流露的忧郁,流露于他常年深锁的眉宇间,更增加了一股中年男人的魅力。

  他的愁容,不是没有原因的。

  床上他深爱的女人──施燕燕,已经无声无息,毫无生气的躺了整整五年了。一场无可挽回的车祸,埋葬了他五年的笑容欢乐;一个原本生龙活虎的女人,就这么残忍地被夺去了光彩。

  他伸手轻触她云丝般的发,那长发不曾纠结,因为他总不忘每日替她梳上几回。可惜他不能将她自那赖以维生的氧气罩下带离,否则,他一定会抱她去晒晒太阳,她的皮肤显得太过苍白了。他摇头幽然一笑,抚了抚她又长又翘的睫毛,那秋水般清澈慧黠的眼眸,曾经是如何地教他为之倾倒又爱怜。最特别的要属她唇侧的那颗朱砂痣,他温柔地轻触着,他老笑那是颗爱吃痣。她的唇又厚又软又性感,他曾吻过千遍,想来至今都教他心悸不已。

  他的笑容隐去,眼眸重新燃上哀凄。

  这些年,他恨也恨过,痛也痛过,但渐渐已能面对她永不醒来的事实了。唯一支撑他度过这些痛苦日子的,是月燕──他和她的女儿,她唯一留给他的礼物。可怜五岁的月燕至今仍没有个名正言顺的母亲。

  当年,二十二岁,出身贫寒的施燕燕坚持要得到他父母的同意才肯结婚。然而要嫁入在商界颇有名望的展家是件不容易的事;尤其当他的父母皆认定施燕燕是贪图他们家产的女人后,那更是比登天还难的事。

  门当户对的观念,使得展文锋的父母坚持要他娶同为名门之后的名媛──王菲雯为妻;任凭他和燕燕如何请求,他们就是固执地不肯成全这一对深爱的人儿。

  他不是没想过不理会父母是否伤心失望,自私地硬娶下燕燕。但心地敦厚的燕燕不肯,她不要他因她和父母反目成仇,更不要一桩建筑在不踏实基础上的婚姻。她知道那样勉强得来的婚姻是不会得到祝福的。她不要他因她而不孝,却又因爱他太深而不愿亦不忍和他分离;因此,他们一边深情交往着,一边耐心地等待他的父母首肯的一天。

  终于,在他们交住了四年后,她怀了他的孩子,并产下了他的骨肉。孩子满月前夕,展家二老见事已成定局,生米煮成了熟饭,为了不使展家孙女成了私生女,只好点头同意他们成婚。

  当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迎娶她,给她一生的幸福和保障时,她却在试新娘服的路途上出了车祸。展家的司机当场死亡,而她──至今仍没机会穿上那套为她量身订做的礼服。

  命运究竟为何如此残酷地待他们?难道这真是她的宿命?

  他执起她冰冷的手握着,想起她那从事清道夫、命苦的父亲前日说的话:「文锋,你对我们施家已算是仁尽义至了,」那苍老认命的眼睛凝视着他,「若遇到好的女人就结婚吧……燕燕会谅解的。她一定也不希望你这么蹉跎下去吧?」

  他没告诉老人前些日子他在母亲哭着苦苦哀求下,已决定和王菲雯订婚。不是因为菲雯的苦苦死等,而是因为母亲的眼泪,并且,他也想替月燕找个母亲。真正活着会哭会笑会疼她、哄她的母亲──她的身分证上母亲那一栏不能永远空着。

  可是……他已经反悔了。因为,他不确定任性惯了的菲雯是否真会如她保证的……好好疼他的月燕?她毕竟不是她的生母。他的情感已不再重要,因为他早已和那场夺去燕燕生息的车祸一块埋葬了,重要的是有着可爱纯真笑靥的女儿。

  他轻划着她沉睡似的脸庞,充满悲苦的声音轻轻叹着:「燕燕──我该怎么办?唉……妳真舍得就这么沉默下去吗?」

  O。O。O。

  「无聊的人们!」早已浮在天花板上,等着午夜十二点到来的猫妖咪咪无声息地打了个哈欠。绿色的眼珠瞄着底下那个对着病床上跟死了没两样的女人频频叹息的男人。牠瞄了一声后讥道:「傻瓜!她的魂魄早投胎去了,笨呆子。」

  当然,他是听不到牠的声音。

  牠是畜牲,不能理解他的深情。牠只在乎那个大屯山正在施法的老和尚会不会成功地将牠移入她的体内。牠九点一刻就等在这儿了,那时那个傻愣子也早已待在这病房里。牠看着他对着毫无响应的女人又是轻叹、又是说话,又是轻柔抚摸着,觉得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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