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只会成为另一个应酬式的场合,我想宛灵也不会有兴趣。」殷馗耸耸肩,深思地道:「放心吧,宛灵很清楚她自己在做什么!你难道没发觉她这几个月来的转变?她不但主动要求进公司来上班,而且工作效率更是一流,让那些原本不看好她的董事们纷纷跌破眼镜,光就这一点,我们就该信任她的能力。」
「我还是有些不放心……」
「宛灵不是孩子了,她总得要经历挫折和困境才能长大,或许认识康诺会让她有新的领悟也说不定。」
夏若曦睁大眼睛。「你是说,康诺和宛灵有可能……」
「我什么都没说。」见她还想抗议,殷馗收紧手臂,在她唇边低吼,「你太多话了,女人。现在,停止你的问题,吻我。」
「原来你是从台北来的啊。」妇人尖著高八度的嗓音说:「哎啊,我上礼拜才听老罗提过有人要租他的房子,没想到是租给你这么漂亮的小姐呢……」
任宛灵礼貌地保持微笑,听著妇人继续滔滔不绝地说著她和那位「老罗」的交情,还有这一带其他人家的种种。
今天一早她从外头买早餐回来的时候,便瞧见这位妇人在她的围墙外探头探脑。看见她,妇人由原先的不好意思转为主动招呼,一直到现在已经过了整整半个小时,妇人显然还没有离开的意思。
「啊,聊了这么久,都忘了我还得去买菜呢。」终於,妇人像是说够了般停了下来,这才想到似地问:「对了,你贵姓?」
「我姓任,你叫我宛灵就好。」她赶忙接口。「我才刚搬来几天,对这儿还不太熟悉,今後还得请你多多帮忙。」
「你太客气了,邻居互相帮忙是应该的嘛。我夫家姓张,你叫我张婶就行了。我在这一带住了几十年,没什么我不知道的啦……」妇人继续叽哩呱啦地接了下去,显然早就忘了自己说过要去「买菜」的事了。
任宛灵继续保持微笑,目光却飘向两百公尺外的那栋房子。如果她记的住址没错,那应该就是康诺的老家了。
不过她守株待兔了几天,却只瞧见它大门深锁,似乎没有人车出入的迹象。
「对了,张婶。」趁张婶吞口水的当儿,她赶紧把握时机插话,「请问一下,前面那栋房子里住的是什么样的人?」
「哪一栋?」张婶顺著她的手势望去,然後摇头。「这我也不太清楚耶。」
「你是说你也不认识?」
「是啊。这一带都是私人土地,这两年陆续盖起私人别墅,那些有钱人一年才来住个几天,和我们当地人也没什么碰面的机会。我们有几个老邻居受雇帮他们打扫房子,听说也很难得见到房子的主人呢。」
是吗?任宛灵微微蹙眉,脑中迅速想像起康诺的模样:颓废、阴森、孤僻且性格怪异,可想而知一定是个只会花天酒地的纨袴子弟,才会把他父亲的事业搞到破产的地步。
公司都快倒闭了还到这儿来住豪宅,这家伙简直令人不齿!她满脸鄙夷地想。
「那再请问一下,这附近有没有百货公司,或量贩店之类的大卖场?距离大概多远?」见张婶还想说话,她赶忙又问。
「这附近是没有什么百货公司啦,不过市区里倒有几家量贩店,距离这里大概要二十分钟的车程。如果你只是想买一些日常用品的话,这巷子口出去往左转有家便利商店……」
到市区还要二十分钟?任宛灵想了一下,心里飞快的盘算著该采买的物品。由於临时决定要来,她所带的行李并不多,或许她该到市区走一趟……
「那我就先走了,任小姐。」张婶笑呵呵地道。「有事的话尽管找我,千万别和张婶客气喔。」
「好的,谢谢张婶。」她注视著张婶远去的背影,一阵感动泛上心头。
或许住到这乡下地方来也没什么不好。想想看,一个素昧平生的妇人居然主动来关心她,更不吝惜地对一个陌生人付出关怀,这么浓厚的人情味可是在台北感受不到的哩。
「走吧,我们去吃饭了。」她对脚边已经等的不耐烦的大白狗努努下巴,再度瞄了前方那栋紧闭的豪宅一眼。慢慢来!成功最忌躁进,就算那个家伙再怎么不食人间烟火,也不可能几个礼拜都不出门吧?
只要耐心等待,总会等得到机会的。
第三章
坐在书桌前,任宛灵咬著笔杆,把该采买的东西列出一张购物清单。
昨晚吃完最後一包泡面当宵夜之後,她的存粮已经是山穷水尽。如果她不想饿死在这里的话,那么买些民生用品回来开伙是必须的,她已经吃够便利商店的便当和热狗了!
她看了一下表,才早上九点不到。平常这个时候的台北正是车水马龙的塞车时刻,然而这乡间里却清静非常,窗外只有鸟儿吱啾的声音。
起身走到阳台前,她深吸了一口晨间的空气,斜眼瞄向隔壁那占地千坪、修剪整齐的翠绿色草坪,还有那映著蓝天白云、波光璘璘的大游泳池……她顿时颇觉得碍眼。
她将视线调向屋子门口,只见大门紧闭,整栋屋子一片静谧。那家伙若不是还在睡觉、便是还没「下班」吧?她皱著眉毛想著,肚子在此时咕咕叫了起来,提醒她该出门为自己觅食了。
关好门窗之後,她将大白狗安置在客座上,缓缓将那辆半新不旧的福特车倒出庭院。这辆车是她特地向人商借来的,避免她的红色BMW太过显眼;既然她打算摆脱掉那个富家千金任宛灵,那么换车便是第一要务。
「狗狗乖,坐好。」她轻声喝道。大白狗不知道是否因为几天没出门兴奋过度,不停地吐著舌头左顾右盼。出了大门,她将车窗摇下想吹吹风,大白狗居然「汪汪」吠叫了两声便往窗外一跃而下。
「狗狗,喂喂喂……」她叫了两声,看著大白狗往前直冲,活像吃了啥兴奋剂般对她的命令充耳不闻。
如果你决定当一只狗的主人,就必须学著应付一切的突发状况。翻翻白眼,她认命地下了车,一眼便瞧见大白狗已经在隔壁的墙角撒完尿,此刻正兴匆匆地耙著人家的墙角,活像那儿有啥奇珍异品。
「臭狗狗,我不是叫你不能随地便溺吗?」她拉著大白狗的颈圈,一面瞄著那扇华丽的大门。幸好那个家伙不在,否则她就很难向人家交代了。
「好啦,你尿也尿完啦,可以走了吧?」她轻哄著,半强迫地拖著大白狗离开,这才发现大白狗嘴里满是碎花瓣。
她将目光转了回去,只见墙角那一整排原先盛开的杜鹃花如今已是惨不忍睹,偏偏大白狗还是「啃」的津津有味,还讨好兼巴结地朝她摇著尾巴。
完蛋了!她在心里呻吟一声。她得趁主人还没发现之前溜之大吉。要是被人家发现他种的杜鹃花惨死在她养的狗嘴巴之下,那她就死定了!她朝四周张望一眼,确定没有目击者之後,当机立断地决定当做没这回事,尽速逃离凶案现场。
「走啊,狗狗。」她吃力拖著大白狗庞大的身躯,只不过大白狗死赖在原地不动,似乎很热中於这个游戏;更要命的是,她听到大门里传来摩托车发动的声音,那声响简直有如魔音传脑。
「快跑啊,笨狗狗!」她嚷著,顾不得要降低音量。来不及了,那扇厚重的铁卷门在她眼前缓缓打开,一辆重型摩托车慢慢地骑出大门。
有那么一瞬间,任宛灵想著是不是该装做不认识这只狗,若无其事地转身离开,或是坦白地承认那是她的狗干的好事。
坐在摩托车上的男人停了下来,显然有些意外一大早便有人在他的门口鬼鬼祟祟。他打开安全帽上的压克力板,目光调向墙角那排尸横遍野的杜鹃花。
任宛灵抓狗的手僵在原处,连大气都不敢喘。
一会儿之後,男人动了——他熄掉吵人的引擎声,目光在她身上停留了两秒,而後往下,毫不费力便找到了凶手——那只仍兀自摇著尾巴,嘴巴上还咬著一朵花的大白狗。
「呃……嗨,这么早要出去啊?」她乾笑了两声。基於自己理亏,她决定还是表示一点邻居的友善。如果她向他道歉,或许他不会太计较这屈屈几朵小花……该死,他今天怎么会这么「早起」?
男人没有马上回答,顺手拿掉了安全帽,露出一头浓密而乱蓬蓬的黑发。她微微一呆——如果她预期会见到一个不学无术的富家子弟,外加一天到晚骑车出去狂澜把美眉的毛头小鬼,那她显然是失算了。
他的脸庞粗犷性格,眸子黑亮有神,有一对粗黑浓眉,鼻粱挺直而优雅,其下是一张紧抿的漂亮薄唇。她的眼睛滴溜溜地往下打量他,简单的白色T恤、牛仔裤,一件蓝色风衣罩住他的宽肩,结实的长腿下是一双特大号的拖鞋,脚指头露在外面。
眼前这个家伙虽说已不再是「毛头小鬼」,但也绝对称不上老——顶多三十出头吧,她想。而且——天哪,他真帅!
这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地看到他,而他似乎比她想像中高大得多,即使坐著也无损於他身上散发出来的压迫和威胁感。而此刻,他也正一瞬也不瞬地盯著她,往上卷起的袖口露出一截肌肉结实的手臂,看来不可思议的性感及……危险!
他看来想揍她和她的狗!
察觉自己像个花痴般盯著他看,任宛灵警觉地调回目光,不著痕迹地退後一步,一边斜瞄著她停在五十公尺外的破福特,评估著万一这家伙突然抓狂时,她拔腿落跑的可能性。
「看样子,我这些天来的疑惑终於可以得到答案。」半晌之後,肌肉猛男开口说话了,「几天以来,我在这儿种了三次花,每次都是刚种下就被连根咬断,没有一次例外。早知道它们的下场会是如此,我事先就不会费事种它们了。」
他的声音低沉、清晰又十分平静,丝毫闻不出火药味。任宛灵正想开口说话,他已经继续接了下去,「而且,那只狗似乎对某个特定地点情有独锺,非得在同一个地方撒尿不可。这是个非常良好的习惯。」
她听不出来这句话是褒是贬,决定暂且不理会。
「呃,」她清清喉咙。「关於这件事我很抱歉。我才刚搬来四天,就住在隔壁……」
「我知道你刚搬来四天,但那只狗可不是四天前才出生。」
「啊?哈哈。」她再清清喉咙,正要婉转地解释,他又截断了她的话——
「你是它的主人?」
「我是,可是……」
「除了这里,我的院子里头还有堆狗粪,看样子也是它的杰作。养了狗却没尽到督导的责任,你这个狗主人不觉得惭愧?」
他声音里刻意的礼貌令她火气上扬。「这附近的狗又不止一只,你凭什么认为是它拉的?」她不服气地辩道。
「凭我亲眼见过这只狗偷翻进我的院子里鬼鬼祟祟,那些『证据』目前还原封不动留在原地,或许你有兴趣来确认一下?」
「那堆『证据』又没有写名字。再说我还没告你三更半夜不睡觉,吵的邻居不得安宁咧,狗狗算是在伸张正义。」她说的理直气壮。
「这么说来,那只狗是受你指使的喽?」他斜睨了大白狗一眼。「还有,在那堆狗粪旁边还有一堆空瓶子和铝箔包垃圾、吃完的泡面空碗和免洗筷等等,也都是你为了『伸张正义』丢过来的?」
她心虚地垂下眼,随即不甘示弱地回道:「当然不是!你家里有垃圾干我什么事?你少诬赖我,我什么都不知道。」
「不是你?」他故作讶异地扬起眉。「这真是太神奇了,难不成那些垃圾自己长脚跑到我的院子里来不成?」
「我怎么知道?搞不好你家里闹鬼也说不定。」她撇撇嘴角。「既然你早就发现这只狗,居然还任它在这里游荡而不想收养、照顾它,简直一点同情心都没有。」
「你叫你的狗随地撒尿,这就叫有同情心?谢了,我可没那个时间应付一只成天乱叫的狗,而且还是一只对杀花有癖好的变态狗,它的主人真是教导无方。」
教导无方?她顿时火冒三丈。「它再怎么变态也比不上你!一个大男人种什么花,你以为你是林黛玉啊?神经病!」她气急败坏地吼。
「男人不种花,女人靠什么维持那愚蠢的罗曼蒂克?」他慢吞吞地道。「你知不知道花是植物的生殖器?只有你们女人才会对它为之疯狂,让那些白痴男人一打一打地送,一天还要闻好几回呢。」
「你……」她握紧拳头,极力克制想出手揍人的冲动。亏她刚才还觉得他迷人呢,没想到才几分钟的时间,他就把她第一眼的好印象破坏殆尽。
「随你怎么说,我可没空和你废话。」她凶巴巴地嚷,「让开,我要走了。」
「你不认为应该谈谈赔偿的问题?」他用手轻拂过下巴,表情依旧慢条斯理。「既然我们毗邻而居,最好别为了一只狗和几朵花伤了和气,你说是吗?」
「可惜我不能说很高兴认识你这个邻居。」她昂著下颚,一脸盛气凌人地道:「你要多少尽管开口,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我一定负责到底,可以了吗?」不过能住得起这种豪宅的家伙,她怀疑他会在乎那「区区」几朵小花。
他有好一会儿没说话,只是微眯起眼睛,深幽的目光在她身上转,令她的皮肤泛起一片灼热感,而她坚决认定那是阳光的关系。
「我希望不会再有下次。」半晌之後,他开口说道:「一句话——别再让你的狗溜进我的院子里,也别再乱丢垃圾在我的草坪上,否则我会考虑报警处理。」
然後他戴上安全帽。「我话说完了,拜拜。」朝她头一点,他发动摩托车,身影迅速消失在她的视线之中。
「祝你轮胎没气,骑车骑进水沟里!」她对著他远去的背影吼道,气呼呼地拉著大白狗朝尚在发动的车子走。一早出门就遇见一个疯子,不但闷了一肚子气,还害她损失了几加伦的汽油,她任宛灵的运气真是好的无以复加了。
庆幸的是,她不用忍受这个情形太久。她戴上墨镜,将车开上马路。现在她已经知道她的邻居是个粗鲁傲慢又无理的大块头,只要够「幸运」的话,她甚至不会再有机会和这个家伙打交道。
哼,自以为是、惹人厌的臭男人!
张婶说的没错,市区里的确是比小村落繁荣多了,这个量贩店宽敞的超乎任宛灵的想像。虽然和她之前常逛的购物商场和名牌精品店大不相同,但她已经觉得心满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