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他把手枪收起来,小姐。”
“好的,没问题。”没有神智正常的警察愿意在屋里有人持枪时,走进一栋黑漆漆的屋子。她把话转告给罗法官,他先是面露抗拒,然后叹口气,把手枪放进餐柜抽屉里。考虑到两个窃贼的情况,用枪指着他们实在多余,即使那样十分投合他的男子汉本能。
“手枪收进抽屉了。”莎兰报告。
“谢谢,小姐。线上警网即将抵达。他们会想扣押武器,到时敬请合作。”
“没问题,我现在就去门口等他们。”留下法官看守俘虏,她走进前门厅,打开九尺高的双扇门。两辆黑白相间的山溪镇警车闪着车顶的警示灯驶入弯曲的车道,停在宽阔的门阶前面。“他们到了。”她告诉接线生,同时站到门外好让警察能看到她。强力手电筒的光束照在她脸上,她举起一只手放在眼前遮挡强光。“谢谢。”
“乐于效劳,小姐。”
莎兰结束通话。两个制服警察走向她。警车的无线电里传来一连串的静电噪音和断断续续的讯息,旋转的警示灯使草坪看来像怪异冷清的迪斯可舞厅。隔壁戚家的户外探照灯亮了起来,她估计没多久整个社区的邻居都会被惊动。但只有少数人会鲁莽地亲自出来查看,其他人会用电话打听消息。
“穿廊的餐柜里有枝手枪。”她直截了当地告诉两个警察。他们十分紧张,虽然没有拔枪,但手都放在枪柄上。“那枝手枪是我的。我不知道窃贼有没有武器,但他们两个都丧失了行动能力。罗法官在看守他们。”
“小姐,尊姓大名?”身材较为矮壮的警察问。他缓缓走进敞开的前门,手电筒来回照射着。
“席莎兰。我是罗法官的总管。”
她看到他们交换的眼神──女总管?她习惯了那种反应,但壮警察只是问:“法官?”
“罗洛威,退休的联邦法官。”
他对肩膀上的无线电咕哝了几句。莎兰带他们穿过黑暗的门厅,经过前楼梯,进入后穿廊。他们的手电筒光束扫过地板上的两个男子和站在安全距离外观看的高瘦、白发老人。
被她揍昏的窃贼恢复了知觉,但还没有进入状况。他眨几下眼睛,咕哝着问:“发生了什么事?”没有人费事回答他。被压在电视机下的窃贼时而啜泣时而咒骂。
“他怎么了?”高个子警察问,用手电筒照着被五花大绑的窃贼。
“我打了他的头。”
“用什么?”他问,蹲下来对那个人进行迅速而彻底的搜身。
“我的拳头。”
他露出惊讶的表情,她耸耸肩。“打中他的太阳穴。”她解释,他点头。连大猩猩金刚在太阳穴挨拳时也会晕倒。她没有补充说明她受过长时间的训练才能有效地击出那一拳。除非有执法人员仔细盘问她的技能,否则她和她的雇主都宁愿对她职务的保镳部分保密。
警察在窃贼脚踝的刀鞘里搜出一把刃长六寸的短刀。
“他们经由那里把东西搬出去。”她指着日光室说。“那里有玻璃滑门通往阳台。”
远方传来许多的尖锐警笛声,预告着大批警察和救护人员的到来。不久之后,屋里就会人满为患,而她还有工作要做。
“我去坐在那里以免碍事。”她指着楼梯说。
警察点头。莎兰走向楼梯,坐到第四级阶梯上,赤裸的双脚收拢在腿下。首先,她必须使屋子恢复电力供应,其次才是恢复电话服务,因为他们可以暂时用行动电话应急。她还得通知保全公司派人前来检查防盗系统。日光室的落地窗玻璃可能也必须更换,但那可以等到天亮。
在心中拟定优先次序后,莎兰开始用手机打电话给阿拉巴马电力公司报修。能干的总管必须记得所有这类的电话号码,而莎兰是非常能干的总管。
第二章
凌晨两点多,“寇子”寇堂生从无线电里听到普乐梧路的通报时,正在回家的路上。但那个通报听来比回家有趣多了,所以他把小货卡掉头驶上二八○号公路。线上警网并没有呼叫刑事侦查员,但管他的呢,他的生活需要一点娱乐。
他离开二八○号公路,转入彻罗基路。在凌晨此时,宁静的街道上几乎没有任何车辆,所以他在短短几分钟内就抵达普乐梧路。案发地点并不难找,所有闪着警示灯的车辆都停在那栋屋子前面。这就是他身为刑事侦查员的原因,他能够推断出那种事。哈哈。
他把警徽别在腰带上,抓起挂在椅背钩子上的运动夹克,套在褪色的黑色圆领衫外面。夹克口袋里有条领带,他没有把它拿出来,因为他没有白衬衫可以套在圆领衫外面。这回他只好将就“迈阿密风云”的警探打扮了。
惯例会出现的各种制服人员在来回打转:警察、消防队员、医护人员和救护车人员。邻近的屋子全都亮了灯,窗口挤满好奇观看的脸孔。但只有少数人离开屋子聚在街上。这里毕竟是普乐梧路,住的都是祖传的富户。
值班主管潘乔治走向他。“你怎么来了,医生?”
“你也早。我在回家的路上听到通报。听来很有趣,所以来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乔治藏起笑容。大众不知道警察的工作多么有趣,其中残酷危险的部分会逼得警察走上酗酒之路,但其余的部分都很好玩。实不相瞒,有太多人是神经病。
“这两个家伙很狡猾,剪断电源线和电话线,还破坏警报系统。他们似乎以为只有一个老人住在这里,心想他绝不会被吵醒,没料到他有个总管。他们忙着把一台大萤幕电视搬出去时,她绊倒带头的那个家伙。他跌了一跤,电视机压在他身上。她又趁另一个家伙仆跌时,往他的头部打了一拳把他给打昏,然后用电话线把他绑起来。”乔治低声轻笑。“他醒是醒了,但还搞不清楚状况。”
“她?”寇子问,不确定乔治是不是说错了。
“她。”
“一个女总管?”
“他们是那么说的。”
寇子哼着鼻子说:“是啊!”老头子或许有个女人跟他住在一起,但他很怀疑她是他的总管。
“那是他们坚持的说法。”乔治往四下瞧。“你既然来了,何不帮忙弟兄们做笔录,早点结束这件事。”
“没问题。”
他从容不迫地走进屋内。前方的穿廊里架起了紧急照明灯,光线和人群带领他来到现场。出于警察的习惯,他不自觉地嗅闻空气,找寻酒精或大麻的气味。有钱人的屋子闻起来就是不一样,连墙壁的木头都好像不同于普通人盖房子的木头。他闻到鲜花、家具亮洁蜡和晚餐残留下的淡淡味道,但没有酒精、菸草或大麻的烟味。
他抵达穿廊,站在旁边默默打量了一会儿。一组医护人员蹲在一个男子的身旁,一台大型电视机的残骸躺在附近。地板上的那个家伙在医护人员固定他的左腿时,不断呻吟。另一个大块头男子坐在地板上,双手被手铐铐在背后,一个医护人员在用笔型电筒照他的眼睛。他虽然在回答医护人员的问题,但显然还在眼冒金星。
一个白发蓬乱的高瘦老人站在左边冷静地接受警察的讯问。虽然身穿睡衣和拖鞋,他看来仍然威严十足。他一边回答问题,一边注意着周遭,好像想要确定一切都处理正确。
右边的楼梯上有个身穿浅色棉质睡衣的女子,坐在第四级阶梯上讲行动电话。她赤裸的双足整齐地并拢在一起,浓密的深色头发好像刚刚下床似地蓬松散乱。她可能真的是刚刚离开床铺。他再度展现警探的推理工夫,推断出她住在这里。不然她怎么会身穿睡衣?乖乖,他今晚真是厉害。
即使身穿睡衣、不施脂粉、头发蓬乱,她仍然很好看。不,她不仅是好看,甚至可以算是绝色美女。金钱或许买不到幸福,但绝对可以替怪老头买到天生尤物;假如他还能做缅怀过去以外的事。
埋藏在心中两年多的愤怒再度席卷寇子,他很清楚自己对这个女子并不公平。任何男人在发现妻子红杏出墙,和熬过惨痛、漫长的离婚过程后,性情都会变得乖戾。但他撇开愤怒,专心在工作上。工作是他唯一做得好的事。
他走向其中一个菜鸟巡逻警员魏津世。魏津世年纪轻却很优秀,但话说回来,酒囊饭袋是进不了山溪镇警局的。他在看守那个上了手铐的家伙,注视着医护人员替他做检查。
“需要人帮忙做笔录吗?”
魏津世转头,有点惊讶看到他。地板上那个家伙趁他分神之际突然往前冲,撞倒医护人员,身手灵活地一跃而起。魏津世迅疾转身,但寇子的动作更快。他在抬起右脚回旋踢中那个家伙的胸口时,眼角余光瞥见坐在楼梯上的女子跳起来。他使出的力道刚好足以使那个家伙痛得弯下身子干呕喘气。魏津世乘机把他压在地上,另外两个警员过来帮忙。看到他们制伏了那个家伙,寇子退后瞥向从地上爬起来的医护人员。“看来他的伤势没有他装的那么严重。”
“我想也是。”医护人员拿出一块纱布捂住流血的鼻子,然后深吸口气。“但他现在应该伤得够重了吧?”
“他只是喘不过气来,我没有踢得那么用力。”对准胸口全力一踢会使心脏停止,胸骨断裂和造成各种内伤。他很小心,甚至没有踢裂那个家伙的肋骨。
魏津世喘着气站起来。“寇子,还想做文书工作吗?”
“当然。”寇子一口答应,由此可见他有多么无聊,因为文书工作最令警察头大。
魏津世朝坐回楼梯上继续讲行动电话的女子努努嘴。“你替她做笔录,我们把这个蓝波押上车。”
“乐意之至。”寇子喃喃地道,说的是真心话。她在盗贼企图逃跑时的反应挑起他的兴趣。她没有惊慌地尖叫或闪躲,她的动作协调流畅,注意力集中在盗贼身上。如果他没有制止那个家伙,寇子心想,她一定会出手,至少会尝试。这使他有许多问题想问她。
他走向楼梯,背后的紧急照明灯照亮她的脸。她一脸镇静、专注地继续讲电话,竖起一根手指示意她马上就好。
他是警察,不习惯别人叫他等候。他感到些许恼怒,但随即莞尔起来。天啊!也许他真的像他前妻说的那样是个自大的猪头。何况,即使这个女子是一个老人挽在臂上的装饰品,她的赏心悦目仍然毫无疑问。
由于赏心悦目,所以他尽情欣赏。快到肩膀的深色头发和深色眼睛。如果要纪录她的相貌,他会写褐发褐眼,但那并不符合实际的颜色。她的头发像浓纯的巧克力,眼珠的颜色又更深些。
他估计她的年纪在二十八到三十一岁之间,身高在一百六十五到一百六十八公分之间。他很想估到一百七十公分,但知道是那种近似军人的姿势使人觉得她比实际高。体重在五十四到五十八公斤之间。柔滑细嫩的肌肤使他想到霜淇淋。
她结束通话,朝他伸出手。“不好意思,让你久等了。我好不容易才通过电话公司的电脑语音选择单,不想从头再来。我叫席莎兰。”
“寇堂生警探。”她凉凉的小手与他相握时出奇有力。“可不可以详细告诉我今晚发生了什么事?”他可以确定她操的不是南部口音,但也分辨不出是哪里的口音。这就对了,她说话不带任何地方口音。
“乐意之至。”她指指楼梯。“要不要坐下?”
他很想,但那样就会和她肩碰肩,那在执勤时并不妥当。从第一眼看到她起,他就有非分之想,那可不是好事。他悬崖勒马,强迫自己专心在工作上。“谢了,我站着就行。”他从夹克口袋里掏出笔记本,翻到空白的一页。“你的名字怎么写?”
“酒席的席,草字头的莎,兰花的兰。”
“发现有窃贼闯入的人是你吗?”
“是的。”
“知不知道那时大约是几点?”
“不知道,我的床头钟是插电的,但我估计现在离我醒来约有三十分钟。”
“你怎么会醒来?是不是听到什么声音?”
“不是。我的住处在车库上方,从那里听不到屋里的声音。他们剪断电源线时,我的吊扇不转了。使我醒来的就是那个。”
☆☆☆☆☆
莎兰尽可能简洁地叙述事情的经过,但单薄的睡衣和赤裸的双足使她不自在。她希望她有花时间穿上睡袍和拖鞋,或是梳理过头发。甚至是浓妆艳抹,换上便服,洒上香水,在脖子上挂个“单身”的牌子。那样她才能带寇警探到她的住处,坐在床缘上让他做笔录。
她暗笑自己太傻,但她在第一眼看到他时就加快的心跳丝毫没有变慢。无论是化学或生物的作用,他都对她产生立即的肉体吸引力。这种来电的感觉偶尔会发生,但距离上次已经有好一段时间,而且从来不曾如此强烈过。她喜欢这种不为人知的兴奋,就像坐云霄飞车而不必离开地面。
她瞥向他的左手。没有戒指,但那未必表示他没有妻子或女朋友。像他那样的男人很少毫无牵绊。倒不是说他有多么英俊;他的五官太粗犷,胡渣太长,黑发太短。但他是那种看来就是比身旁的男人更具男子气概的男人,好像全身毛孔都散发出睾酮,而女人绝对会注意到。虽然夹克遮掩住他结实的肌肉,但她可以从他的举手投足里看出他跟她的父兄一样,是那种努力使体能保持在巅峰状态的男人。不幸的是,他一直板着张扑克脸,好像微笑会使他的脸碎掉。他的身体或许令人欣赏,但从他的不茍言笑看来,他的个性烂透了。
“你和罗法官是什么关系?”他问,平淡的语气近乎不感兴趣。他抬头瞥向她,但强光的阴影使他的表情难以辨认。
“他是我的雇主。”
“你的职业是什么?”
“总管。”
“总管。”他重复,好像从来没有听过那个职业。
“管理家务。”她解释。
“包括什么?”
“很多,例如监督其余的雇员、安排维修的时间、简单的烹饪、确保他的衣着干净、鞋子发亮、车子有定期维修清洗、帐单有准时缴款;总而言之,使他不必为他不想烦心的事烦心。”
“其他的雇员?”
“没有专职的。我指的雇员包括一周来两次的两个清洁公司女性员工、一周工作三天的园丁、一周来一次的办公室临时雇员、周一到周五来煮午餐和晚餐的厨子。”
“了解。”他翻阅笔记。“担任总管也必须会武术吗?”
啊!不知道是什么泄了她的底。她当然有注意到他以一记漂亮的回旋踢制伏了那个大块头窃贼,而且立刻知道他也受过武术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