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前——
夜幕低垂,溶溶夜色中,饮食男女的爱情游戏却已悄悄在港都高雄上演。
位於小巷子里头的「激情夜总会」,此刻已是座无虚席。昏暗的灯光下,氤氲的烟雾中,不住流泻著魅惑挑逗的乐声;置身其间,隐隐能感受到一种浪漫颓废风情。
丁知秋摇著杯中的威士忌,双眼如同豹子一般,隔著玻璃杯,搜寻今晚的猎物。
丁知秋是个很好看的男人,成熟中带著点沧桑、落拓中又有些不羁,正是最吸引女孩子的典型;不过,当他采取行动,连续向九个漂亮美眉搭讪时,却都被冷冷回绝。
毕竟一个男人口袋里要是没有钱,不管再多麽沧桑不羁,还是没多少吸引力的。
丁知秋叹了口气,将杯中的威士忌一饮而尽,正打算回家去抱娃娃时,一道轻柔的嗓音响起。
「你好,可以请我喝杯酒吗?」
丁知秋闻言抬头,却张大了嘴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无论哪个男人看到他面前站著的女人,能说出话的大概也不多了。
因为这个女人实在太美,美得使人忘了言语,甚至忘了呼吸——
丁知秋好不容易透过气来,结结巴巴地说:「你、你是在跟我说话?」
女人点了点头,抿嘴一笑。
为了这个笑,别说一杯酒,就算要丁知秋从东京铁塔上面跳下来,他也绝不皱一下眉头。
丁知秋立刻对酒保大声吩咐。「再来两杯威士忌!」尽管口袋中已经没剩多少钱,他也不在乎了。
女子接过威士忌,浅尝一口,忽然说:「这酒不好。」
「的确不好。」丁知秋一愣,只有随声附和。
「你也不好。」
「我也不好!?」
「你若是好人,又怎麽会忘了我?」女子语调幽幽,轻轻地叹了口气。
「我、我们认识?」丁知秋这下可傻了,他想破脑袋,也不记得曾见过这麽漂亮的女人。
「要是不认识,我怎麽会让你请我喝酒?」
「有理。」丁知秋用力点了点头;至於有理在哪里,当真只有天知道了。
女子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低下头来,含羞带怯,轻声细语地说:「一年前,我们就是在这里邂逅的……」
「你、你这麽一说,我好像有点印象了。」能跟这麽漂亮的女孩子「邂逅」肯定是浪漫到不行,可惜,丁知秋还是一点印象也没有。
「然後,你也请我喝相同的威士忌,然後我、我就不胜酒力地醉倒在你怀中。」女子声音愈说愈低,却别有缠绵之意,动人心魄。
「该死!我竟然不懂得怜香惜玉,让你喝醉了。」丁知秋用力打了自己一巴掌,脑中却还在拚命回想她酡颜似花、弱不胜衣的娇柔姿态,恨不得拿把铁槌把自己这个不管用的脑袋给砸了。
「你还说呢!」女子轻嗔薄怒,抬头白了他一眼,娇羞无限地说:「你、你後来还欺负人家……」
「我、我欺负你?」丁知秋张大了眼睛,他没想到自已居然这麽不要脸?
「是啊!你、你和我几番云雨,难道你都不记得了?」女子脸色忽然变得惨白,痴痴看著他,泫然欲泣。
「记、记得,当然记得!」丁知秋肯定自己得了失忆症,否则怎麽可能会忘了和这个绝世佳人的温柔缠绵、旖旎风光?
女子闻言,眼中有了丝欣慰之色,幽幽地说:「後来、後来你不告而别,我、我却有了你的孩子……」
「我、我的孩子?」丁知秋的眼珠子差点没掉下来。
「我想,你一定会是个好父亲的。」女子招了招手,立刻有一个老妇人从门边走近,将一个女娃娃抱给她。「你看,跟你长得像不像?」
「这……」丁知秋吓得失了神,女娃娃长得怎样他一点也不知道。
女子脸上露出笑容,在女娃娃脸上深深一吻,不舍地将她抱给丁知秋。「这是你的亲生骨肉,你、你一定要好好照顾她。」
丁知秋好不容易回过神,刚想开口,女子和老妇人却已经离开夜总会了……
「爸!你怎麽这麽晚才回来?人家快饿死了啦!」五岁的丁铃铃一看到父亲,忍不住抱怨起来。
「爸爸也还没吃呢!」丁知秋苦笑,将女娃娃交给女儿。
「哇!好可爱!她是谁啊?」丁铃铃见女娃娃粉雕玉琢,咬著手指头在睡觉,忍不住兴奋地大叫起来。
「她啊?她、她是你的妹妹,你喜不喜欢有个小妹妹?」
「喜欢,我喜欢有小妹妹,这样我就是大姊姊了。」丁铃铃开心地大笑,抱著小娃娃团团转,把小娃娃也给吵醒了,跟著她一起咧开嘴巴大笑。
丁知秋却是笑不出来;他光是带著这个女儿,就已经三餐不继了,现在又添了一个奶娃……
「爸爸,小妹妹叫什麽名字啊?」丁铃铃一边逗著小娃娃,一边开口说。「小妹妹长得好漂亮,她的名字也一定要很好听喔!」
「你叫铃铃,她就叫叮叮吧!」丁知秋看著挂在门边的铃铛,给风一吹,发出一阵「叮叮、当当」的声音,灵机一动,替小娃娃取了这个名字。
「丁叮叮?好听,真是好听!爸爸真厉害。」丁铃铃开心地大叫……
第一章
假日,淡水捷运站旁,人潮熙来攘往。
韩千寻站在广场中,将小提琴放在肩上,只见他双眼微闭、一脸陶醉,琴弦轻扬中,流泻出悠扬的乐音……
悠扬?
可惜熙来攘往的人群似乎并不如此认为——每个人一听到小提琴发出有如「魔音穿脑」的乐音,无不皱起眉头,纷纷走避。
不过,韩千寻却仍是一无所觉,神色愈来愈陶醉,眼角还流下一滴感动的泪水。艺术,毕竟不是凡夫俗子所能明了的。
好不容易,一曲既终,韩千寻缓缓睁开眼睛,却发现方圆一百公尺内人烟绝迹,还有好几只野狗像被踩了尾巴似的,拚了命地逃难,蔚为奇观。
「唉!知音何处诉衷肠,且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尝。」韩千寻叹了口气,放下小提琴,喃喃自语。
一名年约四十岁,戴著金边眼镜,身形瘦削、满脸精明的女子,神色慎重、小心翼翼地从一百公尺外走近,随手接过韩千寻手中的小提琴,并将手中的西装外套递给他。
韩千寻看了她一眼,又叹了口气。「连你也不肯赏脸?唉!我这个老板还真是失败。」
陈丽贞没有任何反应。
韩千寻又看了她一眼,忍不住动手将她耳中塞著的棉花拿掉,没好气地说:「太离谱了吧?」
陈丽贞终於有了反应;只见她咳了一声,皮笑肉不笑地说:「有备无患,老板的教诲我不敢一日或忘。」
韩千寻冷哼一声。「还是没有人伫足欣赏?」
「这年头有勇气的人,毕竟不多。」陈丽贞必恭必敬地回答。
韩千寻却是听得刺耳,自顾自地走在前头,还不住发牢骚。「生意场上,勾心斗角、争强斗胜,我从来没输过,为什麽我拉的小提琴却没人懂得欣赏?」
陈丽贞亦步亦趋的跟在後头。「应该是因为大家都懂得欣赏吧?」声音虽小,却恰恰可以让韩千寻听得明白。
「真搞不懂,我怎麽会请你当秘书?」韩千寻回头瞪了她一眼。
陈丽贞淡淡地说:「你要是不用我这个秘书,反而不像韩千寻了。」
「喔?」
「马屁人人会拍,敢说真话的人却有如凤毛麟角。」陈丽贞推了推眼睛,缓缓地说:「老板敢用我这种说真话的人,这才更突显出老板的气度恢宏、器宇非凡。」
「这个马屁拍得可真不错。」韩千寻笑了起来。
「属下句句实言,可没逢迎拍马的意思。」陈丽贞表情很正经,但眼中却已露出笑意。
「那你倒说说,我学了快一年的小提琴,究竟有些长进没有?」
「老板要听真话还是假话?」
「有差别吗?」韩千寻绕过一群正在拍照的年轻人,笑道:「假话如何?真话又如何?」
「假话嘛……」陈丽贞顿了顿,才一本正经地说:「很烂!」
韩千寻脸上笑容僵住了。「那真话呢?」
陈丽贞看了眼自己手中的小提琴,低头默哀。「我为这把价值上千万的名琴一掬同情之泪。」
「你倒真是一句假话也不会说。」韩千寻瞪大了眼睛,差点没吐血身亡。「下次我来这里作街头表演,你不用跟来了!」
陈丽贞神色不变,悠悠地说:「我可是一点也不想来。」
「你……」
「不过,有件希罕的事情,老板有没有兴趣知道?」陈丽贞截断他的话。
韩千寻没好气地说:「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没兴趣!」
「那就算了。」陈丽贞瞥了他一眼,喃喃地说。「毕竟,有人会站著听你拉小提琴,说出来实在有些惊世骇俗……」
「你、你说,刚才有人在听我拉小提琴?」韩千寻大喜过望,兴奋地说。「是、是谁?是怎样的人?哈哈哈!我早知道我有拉小提琴的天分,你看,慧眼识英雄的人不是出现了吗?」
「当了你那麽久的秘书,有时却还真不了解你。」陈丽贞摇了摇头,苦笑道。「上个月公司成功购并『青森娱乐』,你也没这麽开心……」
「那件事怎麽和这件事相比?」韩千寻义正辞严地说。「做生意,靠的是胆识、凭的却是运气;拉小提琴嘛,可就完完全全是靠真材实料,半点取巧的馀地也没有哩!」
「是吗?」陈丽贞口中是疑问句,眼中却是十足十的不相信。「不过,那位小姐也真奇怪,这种『杀猪宰鸭』的声音居然还能听得那麽专心……」
「喂!说话含蓄点,行不行?」韩千寻白了她一眼,却还是忍不住问:「你、你刚才是不是说,我的听众是个女的?」
陈丽贞点了点头,脸上忽然露出一种不知是羡慕还是嫉妒的表情。「不但是女人,而且还是个美得不可思议的女人。」
「喔?」韩千寻不禁好奇起来;他知道自己这个秘书从来不轻易称赞别人,特别是女人。
陈丽贞忽然叹了口气。「古人说倾国倾城,我本来还不相信,看了刚才那位小姐,却由不得我不信了。」
「是麽?」韩千寻兴趣更浓了。
「你要是不信,问问这些年轻人就知道了。」陈丽贞指了指附近一些在照相的大学生,笑道。「刚才那位小姐出现的时候,这里十台照相机,大概有十一台都对著她猛按快门。」
「是吗?那我倒要见识、见识。」韩千寻走到一个使用「拍立得」相机的年轻人面前,满面笑容地说:「你好,我叫韩千寻。」
年轻人一愣,满脸狐疑地说:「我们认识?」
「你不是知道我的名字了?」
年轻人笑了起来。「有什麽事吗?」
韩千寻也不罗嗦,单刀直入地说:「我朋友向我吹嘘,说她刚才看到一个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我不相信,想向你求证一下。」
年轻人忽然叹了口气。「你的朋友错了。」
「错了?」
「倾国倾城,哪足以形容於万一?」年轻人忽然激动起来,大声说:「在我看来,那个女孩根本是天仙下凡、花精转世。」
「这可愈说愈玄了……」
「一点也不玄,你自己看过照片就知道了。」年轻人珍而重之地从怀中拿出一张照片,递给韩千寻。
韩千寻笑著接过相片,一看之下,忽然变了脸色。良久,才叹了一口气。「你也错了。」
「我也错了?」年轻人愣住了。
「仙女要是有这麽漂亮,吕洞宾也不会下凡拈花惹草了。」
※ ※ ※
捷运月台上,一班开往新店的电联车正缓缓启动。
「我真服了你,那种杀猪的声音,你也听得下去?」周弱水见车厢里头已经没了位置,忍不住抱怨起来。「要是早点过来排队,就有椅子坐了……」
周弱水话还没说完,忽然有三、四个男人站起来,对著她身旁的少女说:「小姐,如果不嫌弃的话,这里让你坐。」
丁叮叮浅浅一笑,还没开口,周弱水却已老实不客气地坐下,笑嘻嘻地说:「跟你出来就是有这个好处,不管坐什麽车,总是会有癞虾蟆让位置给我们坐。」
那三、四个男人闻言,满脸尴尬,都站得远远地,只是目光还是不住往丁叮叮这边偷瞄。
「你说话太缺德了。」丁叮叮苦笑,在周弱水身旁斯斯文文地坐下。
「我要不这麽说,待会儿你可就别想清静了。」周弱水瞥了那些男人一眼,不屑地说:「赶苍蝇千万不能手下留情,一留情,他们可就要得寸进尺了。」
「你说话的口气,跟当当还真是一模一样。」丁叮叮莞尔一笑,从皮包中拿出一本文艺小说,递给周弱水。「这是当当的新书,我知道你爱看,所以帮你带过来了。」
周弱水喜孜孜地接过,却又忍不住抱怨。「你妹妹还真是糟糕,新书预告都打那麽久了,却拖到现在才出版,害我差点等到头发都变白了。」
「那你以後可有得等了。」
「这话怎麽说?」
「当当刚结婚,现在正在欧洲度蜜月,早玩得乐不思蜀了,哪有心情动笔写稿?」丁叮叮提到妹妹,脸上满是温柔笑意。「别说写小说了,她在电视台的编剧工作也是全都撒手不管,气得清秋姊整天找我要人呢!」
周弱水也不禁笑了起来。「你们姊妹感情那麽好,个性却还真是天差地别;要是让你妹妹来做医生,只怕病人都挂了她手术服还没穿好呢!」
「她向来自由随兴,想法也就向来海阔天空;我比较拘谨呆板,也就没她那些好处了。」丁叮叮维护妹妹,坐直了身子,正色道。「换成我来写她的小说、剧本,只怕就没人要看了……」
「那倒是!你还真是一点艺术细胞都没有。」周弱水笑不可抑,喘著气说。「我一想到你居然能忍受那种噪音那麽久,还一脸陶醉,我就不得不佩服你。」
「可是,那个人小提琴真的、真的拉得很认真啊!」丁叮叮有些尴尬地窘道。「要是、要是都没人给他打气,他不是很可怜?」
「原来,你还知道那是噪音啊?」周弱水张大了眼睛,一脸不可置信。「我看你是同情心过剩了。要我虐待自己的耳朵去听那种东西,我可做不到。」
丁叮叮无言以对,只是腼腆地笑了笑。
「不过,那个拉小提琴的男人还真是帅,和木村拓哉有得比。」周弱水眼睛亮了起来,叽叽喳喳地说。「他要是来当偶像明星,我看大概有一半的男艺人都要失业了……」
「木村拓哉是谁?」丁叮叮忽然冒出这句话。
「拜托,你有点常识,好不好?连木村拓哉是谁都不知道?」周弱水差点没晕了过去。
「他、他很有名吗?他是哪一科的……」
「大小姐!他不是医生,好不好?」周弱水白了她一眼,没好气地说。「我看你大概都没在看电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