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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雪  第9页    作者:梁凤仪

  我真要为那位服装大师叫屈。分明是为年华双十,身段玲珑的少女设计的服饰,改由母亲那半老的徐娘来穿,是活脱脱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的好例子。

  母亲尤其瘦,够不上资格暴露的胸脯被硬挤逼出来,在人前亮相,其实只在献丑。

  从前的她,当然不是这个样子的。

  我胆敢说,在未出事之前,母亲的服饰、言语与行动都矜贵含蓄,一派大家闺秀、玉叶金枝的气势。

  如今,不懂得她身分的人会误以为她是个低三下四的货腰娘。

  不是不令人惨不忍睹的。

  我没有想过,从美国赶回来,会看到这样的一个女人。

  如此恐怖的一个女人,竟是跟我血缘关系最亲近的一个人。

  我是为了父母的婚姻关系产生严重危机,才决定回港,看看有什么事我是可以做的,以固令幸福家庭恢复原状。

  真的,我一直以来都觉得再没有一家人会生活得像我们这一家般畅快与圆满了。

  父亲崔明杰是城内有数的成功企业家,现今唯一能与日本百货业匹敌的就是崔氏名下的丽晶百货连锁公司,正好是他这二十多年辛苦经营的彪炳业绩。

  母亲是城内著名世家邓宝生的第五个女儿,如假包换的系出名门。二十多年前就已留学美国。书虽念得不怎样出色,总也算是在大学里头肆过业、上过课,未曾毕业就因怀了我而跟当时也是留学的父亲结了婚,二人均算是城内珠联璧合,众口称颂的一对璧人。

  我是在亲朋戚友的欢呼与爱宠之中成长的,自然无风无浪。

  父亲与我一向相处得额外的融洽,我们总是如兄似弟的互敬互爱,说话从来不多不杂,却相当深入,总能感动着彼此的心。

  我在父亲毕业的加州大学毕业,一直留在三藩市任事。老板仍是崔明杰,我替父亲看管及发展海外业务,主要是北美的投资与地产。

  父亲从来都是得体而值得敬重的父亲。

  就是母亲这个角色,也算是中矩中规的。

  一点点母性的噜苏,并不致对我造成反感。她给我的自由度与尊重也是相当宽松的。

  母亲只会很严重地对我提出过一次要求,她说:

  “浩源,我不喜欢孙儿是混血儿。”

  如此毫无商榷余地的训令,也并没有令我打算顽抗。

  而且,作为一个母亲,她从来也不算有太多苛求。

  她的愿望也不会为我带来丝毫压力,我是压根儿对洋妞没有兴趣的。

  二十五岁以上的洋女孩,皮肤有本事松弛得像皮是皮,骨是骨,大概未到四十,就会变作一只沙皮狗似,吓坏人。

  我忽然微微吃惊,心想,难怪母亲会说难听的刻薄说话,怕我们家真有这种坏的遗传因子在血液内作祟。

  连我这在洋人世界内赢得很多商业利益的人,都在对一些洋女人作出尖酸批评,实在是应该羞愧的。

  挖人短处的专长,怕是母亲家的传统作风。我外祖父邓宝生的几房老婆,包括我那身为正宫的外祖母在内,都是很懂于这种伤人不见血的说话技巧的。

  我从小跟在母亲身边回娘家,耳濡目染不少了。

  幸好有父亲的优良血统补助着,我相信还能大体上攀得上是个忠厚人。

  最低限度,稍为过分的言语也不过放在心上想想罢了。

  我虽没有向母亲解释,我是无论如何不会钟情洋女孩的。我最喜欢那种皮肤生得又细又嫩,看上去白里透红,左顾右盼都似剥壳鸡蛋的中国女孩。就因为皮肤好,实在连真实年龄也不容易教人看得出来。

  女人是要如此这般,才叫吸引,才叫做精彩。

  为此,我们一家三口一直在富裕而大致上相当融洽的情况下过了近三十年的日子,不能算不幸福的了。

  直至有一天,我自三藩市飞到温哥华的威斯那滑雪胜地度周末去,竟在一抵酒店就接到母亲的告急电话。

  她那刺耳的女高音在电话筒内尖叫。

  我差点以为我的耳膜会受不住刺激而被震破了。

  母亲要我立即启程回港。

  我急得用手指插进我的头发内,连连的重复做着这个动作,以便使自己稍为镇静下来。

  我向母亲详细解释,在周末度假之后,我有一连串的业务活动要参与。

  母亲先是没有响应。

  我再说:

  “妈,请别紧张,最低限度让我把公事处理完毕之后再回港来看望你。”

  母亲冷冷地说:

  “浩源,四十八小时之内我见不到你,我不排除从此跟你永别的可能。”

  “妈!”

  “我是认真的,我床头有一瓶安眠药,且我知道你父亲用的锋利剃刀放在哪儿。听人家说,把自己浸在温水内割脉,比吃安眠药还要舒服。”

  跟着惊叫的是我。

  从来没有受到这种刺激,是有点手忙脚乱的。

  我赶返崔家大宅时,母亲当然是好端端的完整人儿一个。

  没有顾虑旅游的劳累与时差的影响,这场家变的的确确很能控制着我整个人,把我的脑神经扯得再紧也没有了。

  因而我毫无倦意,就听母亲哭诉了一整夜。

  事件的过程好象很复杂,但也可以用最简单的方式报道出来。

  父亲有婚外情。

  再要描述得详细一点,就是父亲不单是置了第二头家,以一间金屋收起一个阿娇来养,且他是在谈恋爱,相当认真地谈恋爱。

  因为母亲双唇颤动地对我说:

  “浩源,你能想象你父亲疯癫到什么程度吗?他竟然对我说:

  ““我爱她,真心的爱她。”

  “然后我就问:

  ““你不爱我了?”

  “你父亲一征,道:

  ““我对她的爱是不同的。爱她令我觉得不枉此生,那就是说活着为能爱她是值得的。这种感觉我未曾有过。”

  “你说,浩源,如果你是我,听到老伴对自己说这番话,会不吓呆吗?

  “活着有这么多事要做,就只为爱她一个,这是不是太滑稽了?

  “老老实实说,我不能置信。你说呢?””

  我怎么说呢?

  只能够发问:

  “那究竟是个什么女人?”

  母亲狞笑着答:

  “那是个该剐则千刀斩万刃的女人。你别以为我说得过分,近年来多的是奇形怪状的碎尸案、烹尸案、炸尸案,统统都是情杀。与其那女人有一天会冲上门来,把我杀害,我先就找机会将之碎尸万段。”

  “妈,你别冲动,也别夸大其辞。”

  “我冲动,我夸大其辞?”母亲忽然把一叠报纸掷向我跟前道:“你是外来客,不熟谙香港新闻。细心阅报呀,震惊全城的炸尸案,凶手是愉人家丈夫的女人,被害者是明媒正娶的妻子,就因为一直容忍着奸情,以为可以委屈求全。可是不放过的是外遇,发现丈夫稍有悔意,略有夫妻重拾旧好的心,就起杀机了,强行把人绑架了一天,才置之死地。杀掉了人还斩碎了将之扔在热油锅内炸煮一番。结果呢,我们伟大而公平的法官,根据大英帝国的法律,也只不过判囚六年,连放假在内,大概未足四年,又是没事的自由人一个,你说吃亏者是谁。”

  不是不耸人听闻的。

  连我听起来,都觉着毛骨悚然。

  尤其不要听母亲的胡言乱语。

  “你以为我只是说说而已?”母亲问。

  “妈妈,我知道你不痛快。”

  “不只不痛快,而是痛苦。你知否你父亲准备把整件事弄得街知巷闻,一旦真是人人都晓得的事了,他就可以大摇大摆地带着那女人穿州过港,炫耀人前,不管我的面子往哪儿放。若真到了这个田地,我也豁出去了,挥刀把对方斩个血肉模糊,捣她个稀巴烂,我才吁得出这口怨毒之气。”

  “妈妈,你是个有教养的人,此事不要轻举妄动。”

  “嘿,有教养的人等于不住要吃亏,这可免了。我宁愿当个泼妇,为所欲为,我是决不会放过她的。”

  “妈妈,这个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母亲极不屑地说:

  “我没有见过她,听说是个本事女人。当然,不本事如何能弄到你父亲神魂颠倒。”

  “父亲有提出过要离婚吗?”

  母亲一听我这么说,立即尖叫:

  “他敢!”

  “妈,你安静点。”我不期然地伸手掩住了自己的耳朵。至今,才知道女人的尖叫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噪音。

  “要知道她是个怎么三头六臂的女人,你去问你父亲吧。我只知道一点,她绝不漂亮,且上了年纪,还是有儿有女的。”

  听起来,条件是太差了。

  不过,不能尽信一面之辞,母亲当然有绝大的偏见,这是很能理解的。

  就连父亲对那女人的形容,同样要把主观偏袒计算在内,如果他说自己的情人是九天玄女,那也是要起码打个六折的。

  可是,出乎我意料之外,当我们父子俩无可避免地要关在书房内,谈论这桩导致我忽然回港的家变时,父亲的第一个解释是:

  “浩源,你母亲说得不错,她并不美丽,模样五官都很普通,且是结过两次婚的,有一个儿子,在英国念书。”

  然后,父亲再抬眼望我:

  “我不是慕少艾,她是个有过去,且上了年纪的女人,我们能沟通得好。”

  听了如此简短的形容,反而让我辞穷。

  我着着实实的不知如何接腔下去。

  如果父亲把他的情人大大赞赏一番,说她艳如桃李,倾国倾城的话,我可以很有信心的劝:

  “是情人眼内出西施罢了。再美丽的花蕾,明天都会凋谢。你跟母亲的婚姻才应是松柏常青的。”

  又或者父亲告诉我,对方青春少艾,活力逼人,很能抚慰他已是苍老的心。我也就有话可说:

  “年青女孩对于跟已婚男人闹婚外情是赶时髦,过一阵子,兴头减弱了,爸爸,恕我直率,怕她会厌你老!”

  可是,父亲竟然告诉我,对方是已有其儿的离婚妇人。最低限度证明两点,她没有把自己的劣势瞒骗父亲,而且父亲是在完全洞悉那些并不吸引的种种条件之下,对那女人表示好感,甚至爱意的。

  情况实在比我想象中要严肃且严重得多。

  我忽尔傻呼呼的只想到要问一个问题:

  “爸爸,你爱她?”

  “浩源,男人要把外头的艳史隐瞒,易如反掌。没有人告密,更无人要求我坦白,是我自动自觉让你母亲知悉真相的。”

  越来越玄妙,越不可思议。

  我拿眼看清楚父亲,他那头斑白的头发,不但不让他显老,而且带有很特殊的味道与风采。配合着他那副精神奕奕、顾盼自豪的脸容,更让人有种望而折服,望而倾倒的感觉。

  他与他的妻子在予人的观感上,是太有云泥之别了。

  既是我父我母,对他们的批评,我是客观的、公允的、就事论事的。

  以父亲如今里里外外极端优越的条件,要怎样的一个女人才够得上资格令他自动自觉兼且自傲地宣布这段婚外情?

  父亲看我不说话,就答:

  “我只能说,对方是个难能可贵的女人,或许,我这样说,对你是太不着边际了。而且研究她的种种吸引我的地方,其实也不是问题的重点。”

  父亲的说话是开门见山,兼一针见血。

  他说得对,哪怕他恋上了猪八戒,都是既定事实,我们要关心要处理的是善后方法。

  我于是问:

  “你打算怎么样?”

  “没有打算过。”

  这答案令我骇异。

  “浩源,我把真相告诉你母亲,是因为我情不自禁,我觉得瞒骗着你母亲,我已心有所属,情怀别向,是非常辛苦的事。之所以辛苦,是在于你母亲仍一厢情愿地认为拥有我的态度,令我觉得对不起我真心爱恋的女人。”

  我忽尔伸手截停了父亲的话:

  “爸爸。”

  我需要消化他的这番话。

  这番话比母亲的哭闹还要有力,且沉重百倍。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女人,发挥着什么魅力才能够令一个男人以爱她为一种荣耀,愿意公诸于世?

  母亲如何会失败到这番田地?

  “对不起,”我说:“我为母亲难过。”

  “你别以为我对你母亲毫无歉疚,但那无补于事。我深爱的是另有其人。”

  “你们会不会离婚?”

  “不会。”父亲答得很爽快:“对方没有提出这个要求,她并不是要嫁我。”

  天!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了?

  我不期然有点气愤,稍稍晦气地问:

  “你的意思是,如果你那个女人提出要跟你结婚,你就会想办法跟母亲离婚?”

  “浩源,你站在你母亲一边说话,我是可以理解的。”

  “这就等于要我理解你为什么老站在对方一边说话一样。”

  我是真的生气了。

  不但为了天性对母亲的偏袒,而且我觉得一个男人迷恋一个女人到这田地,不自觉地被她的意愿牵着鼻子走,是可悲的。

  这可悲的现象竟发生在我一向敬重的父亲身上。

  或者更坦率一点的承认,我已开始嗅到了一股醋意。

  如果连我都有这种酸性感觉,那么母亲的种种表现就变得情有可原了。

  她受的刺激当然比我更甚。

  问题一直胶着,没有解决方法,也一时间不可能有。

  父亲意识到在他的婚外情一事上,我们母子是同心的,只不过母亲的表现极不得体,我则比较隐晦和含蓄。

  他几乎是没有把我劝服拉拢过来的意思,除了把事情向我交代过之外,以后绝少再在我面前提及他的那个女人。

  我亦不好意思再查根问底下去,因而别说不知那女人是何方神圣,连贵姓芳名,她的职业,也不清楚。

  我曾问母亲:

  “那女人是干什么的,女艺员、欢场中人抑或中环佳丽?”

  “你为什么不问你父亲?”

  我没有答,于是母亲再说:

  “听说是个做生意的。”

  我仍然没有接腔,母亲又说:

  “别估计过高,本城的银行主席是生意人,尖沙咀地区的夜总会公关主任与庙街的扯皮条也是生意人,不是说,职业无分贵贱?”

  我发觉母亲的说话,特别是在谈论她的情敌时,越来越刻薄越没有教养。

  可是,我是越听,反感越少。

  这表征着我已越来越站到母亲的一方面去。

  母亲固然需要家庭内的盟军,她倾力哀求我回港定居。

  就是父亲,也提出了同样的请求,他的理由是:

  “浩源,有你在我们身边作缓冲,日子比较好过,而且我需要你多照顾丽晶百货的生意,我怕要分神在别的事情上头。”

  包括照顾他的婚外情?

  这句话是心照不宣的,我还不至于能直接问得出口来,贬低我的身分。

  真想不明白世界上是不是真有这种神魂颠倒的恋爱,抑或是临老入花丛者,缺乏了正常的反应与定力。正如一些人不堪酒精刺激,微有醉意,就忽然的反常大动作起来。

  我是留在城内工作了,本城其实是个很适合年青人发展的地方。

  工作量沉重,工作质素要求高,工作目标既远且大,工作效率冠绝全球,这种种因素把在城内肆业者都推上工作热诚的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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