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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故事  第2页    作者:凌尘

  那,车子的主人呢?我像个贼一般,连忙四下张望。还好还好,除了一个衣着随便、正提着袋垃圾的男人,经过我的面前,没看到其他可疑人物。

  那男人的衬衫未扎,牛仔裤管还折了起来,脚上穿着拖鞋,一点也不像这辆车的主人,我暗暗松了口气,打算离开。

  没放松多久,一个穿着黑西装的男人自一户住家走出,几乎与我正面对上,我赶忙面对墙壁,侧对着他,蹲下来佯装系鞋带,眼角偷偷望那人的动静。

  那男人拿出车钥匙,开了车门不知拿了什么东西出来,就又走进那户房子里,看样子应该没注意到我。

  原来,他真是那个车主!我紧张地呼了一口气,墨镜下的脸孔竟是这个模样,是长的不错,看不出原来书卷气还挺重,却没想到是个欺负女人的坏胚,啧!人不可貌相。

  “你认得卢颂霖吗?”

  一个低沉的声音从我身边冒出,吓得我站起身。

  是那个倒垃圾的男人走了回来,他带着微笑看着我,额角有些汗,额角的头发也有点湿,似乎刚刚劳动过。

  他的笑容让我有点失神。近看才知道这个外表挺邋遢的男人,原来有张立体而俊逸的脸。浓眉、亮眼、身材高大、体格也颇健壮,他长的够俊了,带点稚气的笑容偏偏更具杀伤力。真讨厌!俊男是不能乱放电的,会制造公害,他忱样朝我笑,害我像个花痴一样猛盯着他瞧,不是公害是什么?

  我尴尬地呵呵一笑,对着他满是笑意的脸道:“不认得。”

  “那你为什么会站在他车子旁?我以为你是她的‘女朋友’之一。”他刻意加重了四个字,显然是想强调:那个名叫卢颂霖的男子原来有很多女友。

  “怎么可能呢?”我连忙否认。

  “是啊!你不太像。”他颇为赞同地点点头。

  我肚里暗暗燃了一把无名火。我无意与卢颂霖有所牵连,但是这男人的话像是对我有所贬抑,大概以为我没那资格吧!

  虽然我晓得自己看起来是很逊,但是也轮不到他来嫌我吧?我僵笑着,勉强点点头,打算离开。

  “既然你不是他的女朋友,那显然你是对这车子有兴趣喽?”他笑问着。

  我没来得及离开,摇摇头:“我没驾照,对车子更没兴趣,所有跟车有关的知识统统没有,更不怎么懂得交通规则……”扯远了!我忙道:“怎么会对这辆车有兴趣?”

  “喔!可惜啊!我以为你对‘凯迪拉克’有研究,所以刚刚才靠它这么近。”

  不能告诉他我与车主的恩怨,我干笑着牵扯:“这是凯迪拉克?好特别的标志,很少见。”我指着如同鹰翅展开般的商标。

  “你喜欢?”他扬扬帅气的眉。

  “还好啦!”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好象跟这个陌生人……靠太近了?我感到他的四周围,不但乱窜着危险电流,甚至连气温也升高了。

  他的眼里闪过了抹淘气,朝我使个眼色,然后……竟然动手拔下了那个商标!天啊!不知他是怎么做到的!

  我惊吓得无法出声,呆呆地任他拉起我的手,将那“凯迪拉克”的MARK放在我的掌心。他厚大的手掌,暖暖的。

  “喜欢,就带回去做纪念。”看到我的惊吓拙样,他显然很得意,笑得有点贼,像是故意耍宝。

  我看了看掌中的“凯迪拉克”,再看看他那张笑脸,来回梭巡几遍,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你……你不怕车主找你麻烦?”

  “安啦!”他咧着一口白牙:“他跟我有宿仇。他若有胆子,我还巴不得他来找我决斗,你呢,就放心收起来,反正也很难装回去了,你就带走吧!”

  我平息一下呼吸。近来,诸类怪事已经随着我成了个“作者”,整天闷在家里“坐着”,而很少出现在我单调的生活当中,一时之间,我有点无法适应。

  “快点收起来,不要让人看见了。”他催促着我。

  像是梦游般,我呆呆地将“凯迪拉克”塞进裤袋里。

  “你叫什么名字?”他随口一头号,我却随之一颤。

  这是什么感觉?提防?还是害怕?他那晶晶亮亮的眸光,像是想照亮我隐晦的心思般,照得我一阵恐慌。

  事情有些……脱了轨了……我僵在当场,思绪一片空白。

  讨厌见到的车主,此刻成了救星!他刚踏门而出,我慌忙朝他一指,向那人示意,然后很没义气地丢下一句“再见”,拔腿就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更何况,我与他只是萍水相逢的陌路人,一点也不必内疚。我喘着气连奔几条街,直到跑不动为止。

  我不敢回头,怕一回头,就又看到那张笑意盈然的脸,莫名出现在我身旁,像是驱之不散的鬼魅!

  喘息渐缓,我的思绪也渐渐清澄,空白的脑袋回复了一贯的动作方式。

  失序的生活,不是我这个安逸于现状的懒散人的想要的,写作上乐于冒险,不代表喜欢生活上的冒险;尤其是难以掌控、洽谈室脱轨的冒险!

  我敢对着西装笔挺的凯迪拉克车主胡说八道,是因为他给了我的情绪,甚至平空可以激发我不少灵感,我乐于去斗他,然后利用他来丰富我的写作内容,但是那男人……

  如果连靠近他,都会使得我的脑袋罢工,那么,和他深交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这是自作多情!他只不过是问我的名字而已。我的内心出现了另一个小小的嘲笑声音。

  但是,即使是自作多情,我也宁愿防患于未然。这种感觉已经多年未曾出现,我几乎快要忘了顺应这种感觉之后随之而来的杀伤力。以及一连串天崩地裂的世界翻转。

  这种感觉是什么?我宁愿我猜错了,我宁愿是我杞人忧天……我宁愿我我自作多情……

  我不愿再想……

  一如往常,将稿件交给出版社楼下的管理员,请他代转,我不曾上楼与编辑见过面,便匆匆返回,还房间绕了路。

  回到这家,开始了一个新的故事,决定这本稿子要迎合市场,写个有钱大亨和灰姑娘的恋爱史,起码别让出版社难做。书难卖,我也会内疚。

  扫过一趟书街,我就会随之清醒一次,汗颜一次。想写些特殊的题材,还是等下一本再说吧!

  在电脑中开个新资料夹后,便悠闲了两天。吃饭、睡觉、看电视、足不出户,更不想动脑,电脑也闲置着,这是交稿症候群。通常是交稿两天之后,我才愿意面对现实,再度奋发图强,打开电脑,上工。

  玫瑰花?!

  为什么要写玫瑰花?我觉得我真是个花痴?什么花都不认得,只会写玫瑰花……男人追女人一定要送花吗?送花还是一定要送玫瑰花?如果我是男人,一定觉得厌烦;而如果我是女人……废话!我本来就是!应该说,如果我是那个收到玫瑰花的女人,大概也会嗤以鼻,觉得没创意,揉死“ROSE”算了。删掉!

  亚曼尼?!

  男人为什么一定要穿亚曼尼?有钱男人难道不能穿别的牌子,甚至杂牌的衣服吗?我对亚曼尼陌生得很,没看小说前,甚至不晓得有这个牌子。看看我这住的地方就知道了,住在这种破烂贫民窟里的穷困人种,哪里有机会接触亚曼尼?亚曼尼啊亚曼尼,只觉得念起来像是对钱的永叹——啊!MONEY!——不晓得有钱男人觉得怎样?不像是穿着钞票在身上?啧!一点浪漫的感觉也没有,写不下去了。删掉!

  宾士车?!

  宾士车有翻译,一个宾士,一是朋驰,两种我都看同行写过,总觉得有点不吉利。濒死?碰死?呸呸呸!我乌鸦嘴,童言无忌。问题又来了,为什么一定要写宾士?进口名车我是真的只认得宾士,其他像BMW虽然好认,但总让我觉得似乎没宾士那么漂亮,要写名车,第一个想到的当然是宾士。唉!深深觉得自己没见识,还是出门去翻翻汽车杂志好了,找一些特别点的车,像是媲美凯迪拉克那种鹰翅般炫丽的MARK车……

  我心中一动,停下打字的手指,偷偷瞥向架上那个“凯迪拉克”。

  也许,把它收起来比较好,免得影响我的情绪和思路,甚至——工作。

  像是赌气一般,不愿再想起那个男人,我抓起“凯迪拉克”想丢掉,手却停在垃圾桶上方,迟迟不动。

  我叹口气,打开衣橱,顺手往里一掷,让角落将它吞没,眼不见为净。

  阿Q的我。

  车车车!写到车就会想到凯迪拉克,想到凯迪拉克就会想到他!算了,删掉!

  我有气无力地盯着仅剩“第一章”三个字的萤幕,这是辛苦了一天的后果?我挫败地用力捶了下键盘,欲哭无泪,删光光了,这个故事还有戏唱吗?看来,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是写不起来了。

  谁来告诉我,有钱大亨跟灰姑娘的故事,到底该怎么写?

  第二章

  中午十二点,起床时间。

  今天是月初一号,租书店老板娘的租书排行统计表,准时会在正午十二点贴在店里,我心里惦记着这事,起床后,胡乱吃了碗泡面就出门去了。

  “雅雁呀!我才在想,好久没见到你了。就知道你今天一定会出现。”老板娘见了我咯咯直笑,正午刚过,今天又不是周末假日,店里也没客人,她兴高采烈地扬起高八度的音,朝我唤着。

  之所以许久没出现,是因为预会的租金直逼向零,我最近刚缴了保险费,苦哈哈的,所以减少上门次数;一旦见了老板娘的面,就代表又得掏出另一张紫色大钞,理所当然,我到了最后关头才会上门。

  “上时期刚交稿,最近才有空出来看看。”我应酬式地笑笑。

  统计表对读者来说,是个租书参考,对我而言,则是市场倾向的参考指标。然而,如果她把统计表贴在门口,我站在门外偷看几眼就跑,上门次数会更少,贴在里面,一进来就非租书不可了。这个老板娘真精,不愧是作生意的。

  我的眼睛直盯着统计表,拿出笔,记下上头的几个书名与作者。

  “雅雁啊!我真不懂,你怎么会拿自己的名字当作小说里的男主角?林雅彦一点也不像你,你清清秀秀,话又少,比较像环秋啦!”她笑眯眯地看着我。

  穿的一样破料才是像的地方吧?我心里嘀咕着,表面陪笑首:“我喜欢‘林雅彦’这个名字,很好看也很好听。”小说里的名字,好看最重要,好听则其次。

  “可是喔!我觉得你本名比较好看哩!凌雅雁,哪里像那个满嘴胡说八道的二百五林雅彦?其实,你不会用本名来写个漂亮的女主角,也比‘凌尘’好听多了,我一定帮你推销,让你下次上榜。”老板娘很热心,自从上个月月初,我交给她一本《江湖歪传》签名书后,我久没来店里,她忙着一古脑儿对我倾倒她的意见。

  我知道她对《爱你不关你的事》的评价校高,因为是较正统的爱情故事,我甚至可以想象她在读《江湖歪传》时的皱眉表情。

  “不用了啦!老板娘,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是作者,不然,我以后不敢穿这样来你店里。”我指指运动裤和拖鞋。

  用本名写书?怎么可能?我还想过清静的日子哩。

  “不会啦!现在没人,我才敢这么大声的,我没说给人知道啦!”老板娘一副很义气的模样。

  突然,她又降低声音,一脸诚恳的道:“雅雁呀!你要加点油写喔,像是《江湖歪传》那种故事,还是少写啦!那本男女主角有够乱来,我看都看不懂。不过我儿子说是好看啦!大概是他也爱玩电玩吧!可是喔,你出书太慢,写的……也不是不好啦!像是之前的故事都不错,就是有点点难懂而已,可是隔太久了,读者也会忘记,现在虽然有快一点点,可是喔,不是很‘爱情’的故事,读者比较不爱看啦!我说实话,你不要介意喔。”

  “不会不会,你可以多说一点。”我微笑着。她说的没错,很接近市场反应,跟读者或是编辑所给我的讯息差不多。

  “大概就是这样,所以你比较少上榜。”老板娘一脸抱歉。

  又不是她的错!我差点憋出笑,我是根本没上过榜,老板娘说的可真委婉,我不是出名的作者,这是事实,没什么好避讳的。

  挑了几本榜上有名的书,我又给了她一张紫色钞票。

  老板娘收了钱,突然一脸神秘地朝我挤眉弄眼:“这样好了,连锁店的那张排行表全台湾都一样,我没办法改,可是我店里的这张,可以叫我儿子帮忙改一改,他会改程式的,你看你要第几名?下个月就帮你弄上去。”

  “不必了,谢谢你。”我哭笑不得,作这个假,能有多大帮助?

  “真的不要啊?我儿子看了《江湖歪传》上面的签名,还直问我写书的是谁?他说,你写得很好笑,他想看看作者是不是像那个女主角秦爱妮。我告诉他一点也不像,作者很淑女的,一点也不三八。”老板娘用很欣赏的眼光看着我。

  我的胃酸立刻暴涨三倍,气岔的差点内伤。人不可貌相,就连狗也是,会咬人的狗是不会叫的,她不晓得吗?

  “谢谢。”我真的不知该说些什么,有点气虚。

  像是想起了什么,她的脸突然发亮:“对了,我儿子今天放假回来耶!要不要我介绍给你认识?你们还没见过面对吧?我儿子不错的,聪明又会读书,在军中也操得很健康……你今年几岁?”

  后来,我几乎可以说是落荒而逃,一路滚出那间书店。

  单身真的是种严重公害,再次得证。只要有机会,我身边的人大概都不会放过作媒的机会,甚至,有时我会很坏心地想:会不会是已婚者看不惯单身者过分逍遥,所以拼了命也要拉对方一起死?

  我现在的日子过得很好,谁也别想改变!

  我又转念:同时用“凌雅雁”和“凌尘”二个身份与人来往,不管亲近与否,是不是多多少少会因而受到一些不预期或不必要的影响?不论是真实生活,或者写作方向?

  我渴望获得一些不同来源的读者反应,但同时必须付出一些个人私密作为交换的报酬,我受得了吗?读者的反就,真的全是我想要的?而利益交换之后,得失之间,孰轻孰重?

  我踢着脚下的石头,又开始胡思乱想。

  夜路走多了会碰到鬼,洗澡洗多了会碰到停水,这话不知是谁说的,但肯定是某个懒得洗澡的家伙掰出来的。

  但我晓得这可不是说假的,所以,自从成了个窝在家里的“坐家”之后,我比以前安分了许多,也让我妈少白了几根头发。

  可是,偶尔一次的脱轨,小小一次的使坏,也不至于这么倒楣,倒楣到出门几步就能感受到祸从天降的威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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