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你回来啦?」随着珠敲玉铃似的声音响起,一道娇小的身影窜出门帘,夕阳彩霞中,粉团儿捏成的脸庞红嫩似成熟的蜜桃。
女孩七、八岁的年纪,长发不束不髻,随风飞扬,就像那观音座前的龙女,清灵不似凡间人物。
水灵灵的大眼一转,女孩见到自己爹亲身旁跟了个脏兮兮、像小猴子般的家伙,正直勾勾地盯着她看,一道口水像瀑布一样滴了下来。
「爹爹,他是……」女孩名叫丁叮,其父人称白云剑客,武林谱上第一人。
如今,这天下第一的高手却一张苦脸,又是叹气又是摇头地说︰「老头子倒了邪楣,不过上苏州城买酒,居然就招惹上煞星,这小猴子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死跟着我不放,老头子也不知道他想干么?」
被叫作小猴子的曲笛是苏州城一个小混混,打出生就被丢在垃圾堆里,也不知自己爹娘是谁,是几个乞丐发现他,一时兴起便轮流乞讨几碗米汤来喂他。
岁月如梭,转眼十二年过去,曲笛没饿死,长到了现在,不过因为打小就有一餐没一餐的,所以个子比年仅八岁的丁叮还矮半颗头,人也瘦得像风一吹就要散了似的。
为何曲笛会死缠着丁还呢?说起来还真的是桩乌龙事。
曲笛不过是街头一个小乞丐,偶尔剪剪几个过路肥羊的钱包,虽然没有正式加入帮派,但扒窃的功夫号称苏州第一,多少帮派想邀他入伙,不过他讨厌被人压在头上,所以只是跟各帮派混混周旋,见人就喊大哥,剪了钱包也常孝敬几个大帮派首脑,因此在各帮派间来去自如。
那日丁还进城买酒,曲笛一眼看出他荷包鼓鼓,一双贼手就伸进了丁还怀里。
他不知道天下有什么武林人士,想在丁还身上讨便宜,是万万不可能。
丁还武功号称天下第一,行事风格却很豪迈,从来不打理门面,横看竖看就是糟老头子一个。
他心肠很好,一看曲笛就知是个困苦人家的孩子,所以也不刁难他,见贼手伸来,他步伐交错,顷刻避开。
谁知曲笛生就一副混混脾气,他第一次扒窃,丁还若点破他,曲笛还会摸摸鼻子,自认倒楣,从此不纠缠。
偏偏丁还就只是闪来闪去,一句话也不说,曲笛只当丁还在戏弄他,混混脾气一起,下定决心非扒到丁还的钱包不可。
就这么着,丁还下山买酒三天,曲笛就跟了他三天,任丁还怎么甩都甩不掉,不知不觉就跟到了丁还的老窝——白云庄。
这白云庄名字取得好听,其实就是几块砖、木头架成的房子,立在苏州城外一座小山上。
曲笛刚跟着丁还入山,看见白云庄那穷酸样,本来已起心要走,谁知丁叮突然跑了出来。
他一见到丁叮啊!脑袋就像被雷打中似的,灵魂儿都出窍了。
天哪,他混遍苏州也没见过这么水灵动人的女孩,就像天上的仙女,不带半丝人间烟火气。
他的口水不争气地流了下来,脑海里回想着十岁那年,听说绣春楼的花魁多么漂亮又多么艳丽;天生天养的孩子早熟,便跟着几个小混混溜进楼子里,偷看花魁洗澡。
那花魁皮肤白皙,面如桃花,当下刺激得几个小混混心火频生,鼻血不知流了多少。
曲笛本以为绣春楼的花魁就是天下第一美女了,想不到这破木屋里窜出来一个小丫头,那气质、风韵比起花魁不知又美上多少倍。
这才是真正的第一美女啊!曲笛握紧了他黑抹抹的小拳头,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这小丫头做老婆。有了她,哪怕给小爷金山银山,他也不屑一顾。
当下,曲笛把膝一弯,噗咚一声跪了下来。「姊姊,仙女姊姊,求求妳可怜可怜小……」猛咬一下舌头,差点就泄漏混混气息了。「小子曲笛,打小没了爹娘,只能在苏州城里乞讨为生,有一顿就没了下顿,不知什么时候要饿死在水沟里。小子看这位老先生仙风道骨,肯定很有能耐,求他收留小人,为奴为仆都没关系,只求有一口饭吃,可惜老先生……」混混守则第一条,说话吞吞吐吐、半真半假,才唬得了人。「仙女姊姊,妳好心肠帮忙求求老先生,收了小子吧!」
这一番话可把丁叮听得泪眼汪汪,她这年纪正是爱心泛滥的时候,平常就老捡些受伤的小猴、小鸟回家养,更何况是个人呢?
立刻,她明亮的大眼看向爹爹。
丁还傻眼,这曲笛跟了他三天,从来没有跟他说上半句话,怎么突然就变成了想要来投靠,自己却不从呢?
「爹爹。」丁叮小脚一跺。「你平常不是常常教导叮儿,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做人要有慈悲心,怎么你看见这样一个可怜的孩子也不肯帮上一把?」
「我……」丁还无辜啊!正想喊冤。
这边,曲笛已经耍起无赖,砰砰砰地,胡乱磕起头来。「仙女姊姊,妳帮帮我吧!仙女姊姊,小子给妳磕头,愿意一生一世跟在妳身边做牛做马,只请妳收留小子,给小子一口饭吃,仙女姊姊……」当然啦,在曲笛心里,这一生一世还包括同食共寝,耳鬓厮磨……
「喂!」丁还发现曲笛不安好心眼,正想阻止女儿引狼入室,女儿却已自作主张拉了曲笛的手往屋里走。
「曲笛……嗯,以后我还是叫你小笛吧,这样比较不生分。爹爹不收留你没关系,我收,也不要你做牛做马,反正白云庄不差你一口人吃饭,你就做……」她看了看曲笛只到自己耳畔的个头,直觉便认为他年纪很小。「做我弟弟吧,我从来也没有兄弟姊妹,很羡慕人家姊弟和谐的,你认我当姊姊,以后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
小爷才不要做妳弟弟,小爷想当的是妳的相公。曲笛心里这么想,嘴巴却甜得像灌了蜜。「小笛真是三生有幸才能有这么漂亮的仙女来做我姊姊,姊姊、姊姊……」说着,他脑袋就往丁叮怀里蹭去,把屋外的丁还瞧得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真是……天底下居然有这么无赖的小子,当着人家亲爹的面前吃人家女儿的豆腐,虽然丁叮年纪还小,不解男女情事,但丁还也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女儿被人这样轻薄啊!
他一个轻跃,微驼的身影已然闪现在曲笛与丁叮面前,大掌闪着轻风,转瞬间,曲笛的领子已落入他手中。
「爹爹,你要干什么?不许你欺负弟弟。」丁叮跳脚叫着。
丁还真是欲哭无泪啊!这是不是叫女生外向?
都是这混帐曲笛的错,他恨恨瞪了曲笛一眼,却舍不得骂女儿半句,他老婆就是为了生这个女儿过世的,这唯一的骨血是他的心中宝啊!
无奈之下,丁还只能长叹一声。「叮儿别紧张,爹爹只是想跟妳这位『好』弟弟聊一下天,妳先去做几样小菜,难得爹爹买了酒上来,今晚正好品尝一番。」他还特意强调那个「好」字,这曲笛还真是好到王八蛋过了头。
「真的?」丁叮面现疑惑。
想到日后还想娶丁叮,丁还就是他未来的岳父,曲笛笑嘻嘻地做起好人。「姊姊放心,看来老爷子是不会为难我了,」他装出委屈的表情。「只要能跟姊姊在一起,不管老爷子对我提出什么要求,我都会答应的。」
丁还简直气到要喷血,想当年他仗剑江湖行时,也遇过不少歹人恶霸,却没见过如曲笛这般油条的,简直是集卑鄙、无耻、奸诈、狡猾于一身。
丁叮娇瞋丁还一眼。「爹爹说的圣人之道,叮儿可是一字不敢忘,还望爹爹说到做到。」
丁还被两个年纪加起来不到他一半的家伙彻底打败,百般无奈垂下脑袋。「爹爹真的只是想跟这小子说几句话,保证不会赶他下山,妳一定可以在晚膳时分看到他,如此可好?」
丁叮走过来,爱怜地摸摸曲笛的头。「弟弟,爹爹一向说话算话,既然做了保证,必然不会违诺。如果爹爹欺负你,你尽管大声叫,姊姊立刻前来救你,知道吗?」
「姊姊……」天哪,美人儿的手好香,曲笛被迷得头都晕了。
实在是妙极、妙极,虽然才八岁,却已生就美人胚子一副,待得长成,不知要美成什么样子?曲笛真想为自己的幸运大喊三声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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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还拎着曲笛来到后山的水潭边,一抖手就将曲笛扔进水潭里。
咕哝咕哝,曲笛一时失察,喝了几口水,待得游上潭边,破口大骂。「他奶奶的死老头,老不死,该杀千刀的老贼……」
「你再骂啊!」丁还指风轻弹,潭边一颗人头大小的石头被震得粉碎。
曲笛轻咋一下舌,怪不得他摸不到丁还的钱包,敢情丁还还是个武林高手。
「喂,老头子,你既然有这么好的武功,应该早就知道我要摸你钱包,怎么你不抓我上官府?」
「老夫行走江湖二十余载,见过的人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什么样的人会做出什么事,老夫一眼便知。那日在城门口,你第一回向老夫下手,老夫看你的样子就知你是困苦出身,会干扒手一行,必有不得已之处,所以不忍心为难你。岂知……老夫处处忍让,你这小子却得寸进尺,跟着我上山,求一份温饱也就罢了,白云庄还养得起一口人,但你对叮儿……你究竟是什么意思,存心祸害我家闺女吗?」
「啧!」丁还一番苦口婆心听得曲笛又是摇头、又是叹气。「我说老头子,你还真不是普通的老好人耶!有人想偷你钱包,你还可怜他,这就怪不得小爷心黑巴上你了。」
「你你你……」这姓曲的是天生的恶霸吗?人家对他好,他不领情也就算了,还倒打一耙,简直无耻至极。
「老头子,教你一个乖。所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你以后做人千万别太好心,当心被人卖了还帮人点银子。」
丁还白眼一翻,就要晕了。
「再说你那闺女……嘿,小爷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看到这样漂亮的女孩,小爷决定了,将来一定要讨她做老婆,把她放在心坎里,死命地疼着她。」想象丁叮长大后将是多么娇娆动人,软玉温香依在他怀中,曲笛感到自己又要流鼻血了。
他赶紧把头往水潭里一缩,冷却一下发烫的脑袋,毕竟,鼻血喷太多对身体也是不好的。
丁还好气又好笑,这小乞丐才多大啊!
「好,你说要娶叮儿,我问你,你拿什么来娶她?要怎么养活她?将来让她住哪里?睡你的破狗洞吗?」
「老头子,你当小爷白痴啊?」曲笛眼睛瞟向那被丁还一指点碎的大石头。「看你刚才那一手,就知道你手底下是有几分真本事的,你就把你所有的功夫都教给我,待得小爷学全了,不就有本事讨老婆了。」
丁还气极反笑,想他白云剑客名头响彻江湖,多少人重金礼聘他为师,他不屑一顾,这小子居然这么无赖地巴上来?
「就凭你想学老夫的武功,你学得会吗?」
「老头子不要瞧不起人。」曲笛伸手抹一把脸,湿答答地从水潭里爬起来。「小爷天纵英才、聪明绝顶、人间罕见、俊秀无俦……」他自夸自褒了上百句,听得丁还都快睡着了。
「得了。」丁还从怀中掏出一本薄羊皮簿子,扔到曲笛脚边。「一个月内你若能学会这天星步,老夫正式收你入门,否则,你早早给我滚下山去,也别妄想我家闺女了。」语音犹在,他身影已杳。
潭边独留曲笛在那儿跳脚大骂。「糟老头子,老而不死谓之贼,随便扔下一本簿子就要小爷学。小爷是机灵巧智没错,但……也要小爷看得懂上头的字才行啊!」
不好意思,曲笛是个孤儿,又是被乞丐养大的,他不识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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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时分,丁叮牵着梳洗干净的曲笛来到饭堂。
因为曲笛原先的衣服实在太破烂了,而白云庄里又没有小男孩的衣服,所以他现在身上穿的是丁叮的旧衣。
本来男生着女装应该会很怪异才是,不过藏在一团泥灰底下的曲笛本相俊秀儒雅、眉目清灵,穿上女装倒也干干净净,若非眼里有怎么掩都盖不住的邪气,分明就是天上金童下凡尘了。
不说帮曲笛梳洗的丁叮吓一跳,就连识人多矣的丁还乍见曲笛面目,心里也是大大一动。
观曲笛五官,眉清目秀,鼻管挺直,双唇丰润,眉间一点清灵,分明聪明过人之相。
可惜啊可惜,他双眼明而不正,若不好好调教,将来必定为祸天下。
但曲笛厮混街头日久,流氓气息已经养成,想引他回正途得费多大的功夫?
丁还心头乍时乌云满布,不知该拿曲笛如何是好,他是心慈爱才之人,年逾五旬,却未收一徒,实在是好根骨的徒弟难求。
如今曲笛这般良材美玉就在眼前,一时就想收他入门。
可曲笛没练得一身好本领之前,已是如此奸滑刁钻,真让他习得高深武艺,他又不受教,将来祸害天下一定更甚……
「爹,你看,弟弟好漂亮是不是?」丁叮对曲笛爱入心坎。
她自幼丧母,没有兄弟姊妹陪伴,山中寂寥;难得来一个粉雕玉琢的玉娃娃,还嘴甜如蜜,姊姊长、姊姊短,撒娇慰哄样样精通,怎不让她欣喜欲狂?
「弟弟、弟弟,你快坐下。」丁叮将曲笛按坐在几案边,顺手帮他添了碗饭,大鱼大肉、山蔬瓜果拚命地往他碗里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好姊弟了,弟弟多吃一些,你现在就生得如此好模样,将来长大,一定更是英俊威风,姊姊想着就觉得好骄傲。」
曲笛看着碗里堆如山高的菜,不禁感到有些鼻酸。打从有记忆以来,何人曾对他如此好过?丁叮不愧是他看中的好老婆,性子果然温柔又善良。他更加坚定决心,长大后非丁叮不娶。
「弟弟,你生得这样好看,长大后可不能到处骗人家女孩子喔!我看书里很多英俊的男人都好没良心,处处留情,我最讨厌那种人了。」丁叮边给他布菜,口里边唠唠叨叨地,完全已经将他当成一家人。
曲笛心头温暖,脸上却是一副不屑样。「小爷才没耐心去应付那些无聊的女人。」他只要这个好姊姊将来嫁他做老婆就好了。
丁叮摸摸他的头。「弟弟,你口呼『小爷』的称号实在不雅,以后不要再这么说了好不好?」
她如果用命令的语句,曲笛肯定不理她,但她却是温婉的规劝,让曲笛一时竟拒绝不了,嘟了嘟嘴。「那小爷……唉呀,姊姊要人怎么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