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刻,他已认定了曲笛。
「你不娶敏敏更好,那丫头可花了我千两白银才到手,我也不想便宜了别人。至于你……你很合我的胃口。这样吧!以我的势力,给你弄个小小七品官做也不是问题,不过我更希望你留在我身边,好好辅助我,让我在有生之年,为王家的富贵立下千秋万代的基础。」他会想找帮手,就是因为很多事情周旋不来,偏偏儿子又不争气,才思索着收个义女,再招个义女婿以为臂膀。
「当然,我可以给你相对的报酬,你想要什么?金银珠宝?更高深的武学?还是入宫做内侍?不管是哪一样,我允诺将来都能满足你。其实我更建议你入宫,以你的资质,大内总管的职位肯定跑不掉,这可是个见官大三级的好位置啊!」
「入宫嘛,我暂时没那打算,这天下我还没看遍呢!过几年再说。我在江湖上流浪了十八年,也有点腻了,现在学学怎么做个富家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曲笛没有直接要钱,但富家翁也是有钱才做得起来的。同时,他也在拐着弯儿告诉王老爷,他只对赚钱有兴趣,无意于权势,以减轻王老爷对他的忌惮之心。
王老爷很欣赏他这种优雅的狡猾,这才匹配得上王府这种官场、商场两得意的人家。「很明智的决定,你不会后悔的。」
曲笛呵呵轻笑,心里暗自冷哼:当然啦!我不会后侮,但你绝对会后悔莫及。
这回王老爷可真是亲自开门,引进了一头凶猛的大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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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敏……其实不姓王,她甚至根本没有姓。她也是个弃儿,正如曲笛所说,歌伎出身,花名就叫敏敏。
但她不是普通的歌伎,她原是宫里御教坊最有名的歌伎。若非数月前不小心得罪了王贵妃,也不会落到今日的田地。
她心里恨死了王家人,无论是那个仗势欺人的王贵妃、这个拿她当物品卖的王老爷,还是那位成天打她歪主意的王纷。
她多想将这一家子尽数铲除了,可她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又有什么办法?
曲笛打赢擂台的时候,她曾希望幸运之神眷顾她,让这个本领高强、俊秀无俦的男人成为她最坚实的依靠。
但曲笛一口就拒绝了她,难道她真如此不堪?
坐在铜镜前,她凝视着镜中那如花美颜,曾受万众瞩目,如今却……
「难道是我老了?还是变丑了?为什么他不要我?还是……啊!」叹息到一半化成了惊呼,因为她在镜中看到了另一张面孔,正是曲笛。
「你怎么进来的?」门窗紧闭,他却如鬼魅般出现,莫非……她娇颜顿成一片惨白。
「姑娘莫慌,小可有影子,不是妖物!」曲笛笑着,却不再是上午那睥睨天下的讽笑,而是那种柔若春水的温暖微笑。「姑娘之所以没发现我进来,是因为我身法迅速,而姑娘却心不在焉。」
她想起他白日里打擂台的英勇之姿,像极了青莲剑歌里描写的剑侠——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原来这些诗词没有吹嘘,江湖上实有无数高手,奈何……
她不禁黯下面容。「公子白日已拒绝小女子,今夜又为何寻上门来?难道以公子之勇,也是恃强凌弱之辈?」
「非也、非也。」曲笛依然唇含浅笑。「小可来只为两件事,第一,我拒绝姑娘非因姑娘之罪,实在是小可心中早已有慕,不敢亵渎姑娘……」
她抢口急道:「我不在乎为妾。」
「姑娘何苦轻践自己,以姑娘的芳姿才华,为何甘于屈居人下,而不愿做那人上人?」
她娇躯轻颤,一双魅若秋水的明眸漾满雾气。「人上人?说得容易。我有什么能耐?写写诗、绘绘图、弹唱几首乐曲……这些能耐连我自己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做个人上人?」
「想那王纷,大字不识几个,一肚子草包,不过有幸投了个好人家,便能横行半个天下。如此姑娘还会轻视自己之才吗?」
「我没有那种好运投生在好人家,没有一个贵妃姊姊、一个逍遥侯爹爹,我除了受制于人,还能怎样?」她不曾骄傲过吗?她年轻貌美,才华绝世,礼乐射衔书数,六艺精通,昔年皇后犹在时曾言,以她之能,若身为男子,必是鼎甲之材,对她百般怜宠。
奈何皇后弃世后,王贵妃独霸后宫,她从高高的凤凰枝上摔落,变成一项供人买卖的物品。
她再如何骄傲,也在这一关又一关的艰困中被磨消了。
「那是因为姑娘没有利用自己的优点,一味只想寻个依靠。妳说服自己看开了,顺应潮流过活,奈何妳心里又不甘心,于是妳长吁短叹,每每心神不宁。」他自顾自坐到桌边,倒上一杯茶,悠然轻啜。「姑娘也许该换个想法了,这世上没有永久的靠山,人生在世,唯一能依靠的只有自己。而这便是我今夜来寻姑娘的第二个原因。」
也许是因为曲笛容貌生得太俊美,或者他的话声太醉人,也可能是他太擅长蛊惑人心……敏敏听着他说话,胸膛撞得厉害,体内有一股热气不停地流窜、累积。
这一瞬间,曲笛仿佛变成太阳,笔直撞进她阴暗的人生,为她指点出一条明路。可是她又有点不太敢相信这世上有如此好事,天上也会掉下馅饼,还是砸在她这种出身的人头上?
「我……我不明白你的话,你……或许你该走了……」
「姑娘不必怕,我对妳没恶意,更有甚者,我们还可能成为好伙伴呢!王纷欠我一笔血债,当年我还只是个孩子,无力讨债,但孩子总会成长,小乞丐有一天也会变成一只大老虎……妳了解我的意思了吗?」
原来他是来找王家晦气的。敏敏情不自禁走近曲笛身边,捉住他的手。「你有什么办法,告诉我。王家目前权倾朝野,气焰逼人,我们……」
曲笛打断了她的话。「看事情不能只看眼前,妳看那皇帝老爷多大年纪了,还能坐多久龙位?王贵妃的气势又能维持到几时?王老爷年岁也高了,至于王纷,草包一个,更加不足为惧,难道姑娘还怕这些人?」
敏敏想起了皇帝,她离宫时皇帝已病倒,传闻现在是太子在监国,一旦旧皇驾崩,新皇登基,向来目高于顶、得罪人无数的王贵妃,其下场不言可喻。而依仗着王贵妃的权势而横霸朝野的王家,那最终的结局又能好到哪里?
天哪,她居然会害怕这样的人?
「我原以为自己聪明,想不到却愚蠢至此。」
「送姑娘四个字——自立自强。」曲笛依旧是那么淡淡地笑着。
敏敏回味着他的话,静思片刻,那一身的轻愁似朝阳下的露水,迅速蒸发,代之而起的是光明与自信。
「那么也请问公子,我们就坐视事情『慢慢』演变吗?」她特意强调「慢慢」两个宇。
「岁月是一项残酷的磨练,所以老年人的精气神必不如年轻人,而同样是年轻人,一个被酒色掏空身子,另一个却日日苦练强身,姑娘以为这番比较之下,谁会活得久?」而他自有万般法子,让「岁月」、「酒色」更加残害某些人的性命。
敏敏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定下了心神。「我明白了,多谢公子一番良言,小女子知道日后该如何过活了。」
也就从今夜的恳谈开始,日后遍布大江南北的情报组织「灭天」有了雏型,并且在百年内独霸朝野。
第七章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说长也还好,但已够很多事情演变;比如:王府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苏州有名的天宝坊,专营天下奇珍。
曲笛迈着方步走进城里最大的客栈——富贵居。
「曲老板。」四周人群纷纷向他拱手为礼,尽管心里对曲笛多所不齿。
他借着打擂台进了王府,受到王老爷重用,却唆使王老爷利用皇帝丈人的身分独霸盐市,让王府财富在短短一年内,暴增十倍不止,因此也引起了无数仇恨与怨言。
导致老皇帝死后,新皇一登基便下诏书让王贵妃做了先皇的陪葬;王老爷为逃避新皇的迫害,抢先自尽;王纷被捕下狱,经大理寺审查,翻出一条条杀人放火、欺男霸女的恶行,被判腰斩。
王府一门死绝,偌大的家业全都便宜了曲笛和敏敏……噢,她现在不叫敏敏了,她给自己取了一个新名字,叫曲敏儿。她对曲笛的心思全在那新名字上头,奈何曲笛心底早住了人,是没有半块方寸之地容得下她了。
全苏州的人都知道,曲笛侵吞了旧主子的家产,可他手段阴狠,本身武艺更是超绝。所以哪怕人人都耻于与他交谈,但一看到他,还是得抑住心底的愤怒,乖乖行礼问好。
就像曲笛当初和王老爷说的一样,哪怕天下人都在心里骂他,又怎么样?他不痛不痒。相反地,他非常享受眼下手中的权势与富贵。
他淡笑着与周遭人一一回礼,缓步上二楼包厢。
包厢里已经坐了三个人,显然正等着他来。
「曲老板,好久不见,近来安好啊?」曲笛一进门,一个白胖矮子立刻笑嘻嘻起身行礼。
「托福,托福。曲某看张老板、江老板、刘老板面泛红光,应当也是财源滚滚、人逢喜事。」曲笛拱手还礼。
三位大老板不约而同尴尬一笑,做生意嘛,赚大钱自然是第一要紧。但曲笛贺他们人逢喜事,分明是知道他们又都纳了新妾,唉,早听闻天宝坊主人曲笛消息灵通,想不到连这等私密事也瞒不过他,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三位老板何须介意,这英雄本『色』嘛!娶妻纳妾是好事,还怕人知道吗?」曲笛往怀里一掏,摸出三只白玉瓶,在三个老板面前各放一只。「曲某小小薄礼,谨祝三位新婚志禧。」
三位老板心里的疙瘩立刻尽消,内行人皆知,天宝坊除了专卖天下奇巧珍宝外,也卖一些有趣的玩意儿,比如眼前这三瓶「春风玉露丸」。
这可不是一般下三流的春药,仅供人春风一度;而是真正调理男人身体的妙药,使其由内而外达到圆融平和的境界。倘使常年服用,不仅于闺房一事雄风无限,还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称之为仙丹也不为过啊!
就可惜了,这春风玉露丸太贵,一丸就要黄金百两,哪怕是巨富之家,也无法日日眼用,大概就只有当今圣上有这本钱天天拿它当糖球吃。
曲笛以此为礼,比送上什么奇珍异宝更让三位老板欢喜。
「曲老板果然是个妙人。」刘老板大笑,收起了白玉瓶子。「曲老板大老远把我们邀来,又送这么贵重的礼,应当不是特意恭贺我们纳妾吧?」
江老板同时也抢过一只白玉瓶。「曲老板有什么要求尽管说,只要江某办得到,断无问题。」他耍了个小手段,事先说了,曲笛的要求他办得到就做,就算到时来上一句「恕江某力有未逮」,曲笛也拿他没办法。
只是曲笛并不在乎这小小心计,他从来也没想过对他们提出任何要求,不过是想藉由此次的会面,布置他接下来的行动而已。
「呵呵呵,三位老板何必紧张?曲某不过是听闻六年一度的华山论剑将在两个月俊举行,这武林盛事嘛,参与者众,必有许多商机,曲某不才,想分杯羹。但众所皆知,华山方圆百里俱是江、刘、张三位老板的势力,想上华山做生意,必得经过三位同意,这才邀三位前来一聚。」
张老板就不懂了。「曲老板,你专营的是天下奇珍,这武林大会……参加的人是很多,可能做的不过是些住宿,饮食、服饰、马匹之类的生意,这些都不是你擅长的啊!」
「张老板,这天下奇珍,也包括不世名剑吧?天宝坊近一年来也搜罗了不少天下宝剑,如太阿、鱼肠、青冥……等七口,于是想藉由这次的华山论剑小小发笔财,还请三位不要介意。」曲笛笑答。
三位老板互视一眼,曲笛做的生意跟他们的完全搭不上边,也不侵占到他们的利润,让他参一脚也无所谓,不过……
「曲老板,这一点小事,你自己做主就行了,你这样花这么大的本钱,也太客气了。」江老板拍了拍怀里的白玉瓶说。在他想来,三颗春风玉露丸就值三百两黄金,至于那些剑卖出去的利润……恐怕还高不出这个数字。
「曲某不敢与三位说假话。这剑嘛,对真正识货的武林世家来说,是可以当作传家宝的,一口卖他们千两黄金,他们也会争着要,所以利润绝对高。当然,曲某在三位的地盘上发财,也不会亏待三位,这收益的三成就让三位平分,如何?」
那三个完全只在商场上打滚,不了解武林事务的老板真的呆了,什么剑这么了不起,柄柄价值千金?
可曲笛开出的条件又很优渥,他们没道理不接受!当下,四人欢欢快快签了合同,叫了满桌酒菜,开怀畅饮起来。
曲笛不停地向他们敬酒。「三位老板不弃,曲某先干为敬,这笔生意还请三位先替曲某多多宣传,能让更多江湖人知道,这宝剑的价钱才能抬得高,到时……呵呵呵……」这会儿,他就像一名真正的好商,谁也不知道在他那张欢笑的脸皮下,藏着山高海深的恨火。
就让所有的武林人士都来抢这些剑吧!越多人抢,江湖就越乱,越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就是昔年白云庄的漏网之鱼,他便越有机会找出当年火烧白云庄的主谋者,他要那些人血债血偿!
四年了,他已经过了一千多个没有丁叮在身旁的日子,时时刻刻都像被烈火炙烤着身子那般疼痛,他受够了,也绝望了。
完全的孤独与彻底的寂寞快将他逼疯了,他差不多可以确定丁叮不在人世了,那么他还活着做什么?
在这世间仅剩一件事值得他浪费心力去完成——那就是为丁还和丁叮报仇。待得所有仇人尽皆伏诛后,他就要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找那心中的宝贝了。
江、刘、张三位老板都是滑得出油的人物,自然听得出曲笛的话中意,这拍卖会的名声打得越响,宝剑就会有越多人抢着买,卖的价钱越能抬得高,他们能得到的利益就越多了。
「好好好。」三个人拍着胸口向曲笛保证,定将这场宝剑拍卖大会宣传得人尽皆知。
四个人直吃喝了一个时辰才迈着摇晃的脚步下楼,喝得最醉的江老板还差点一脚踏空阶梯,从楼上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