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他问。
她说:“不可以作男性打扮吗?”
Mr. Bee疑惑了,“你讨厌当女孩?”
Rose回答,“女人是男人的奴隶。”
Mr. Bee却说:“但聪明的女人是男人的主人。”
Rose不明白。
Mr. Bee说:“聪明的女人令男人死去活来,不能自持,她们操纵男人的身体,吞噬男人的灵魂。”
Mr. Bee俯前凑近她,目光炯炯,她向后一缩,但觉有点窒息。他的眼神很迷人。
这样的男人,灵魂怎会让女人吞噬?她害怕,事情只会倒转发生。
Mr. Bee问:“要不要当那种女人?”他拿起那件性感的助手服。
她没作声,抢过来走进浴室换上。再走回Mr. Bee跟前时,两人对望了很久,却又无话。
一个女孩子可以有多漂亮?漂亮得如晶光四闪的美钻?Rose完美的身形被衣服的人造骨架塑造得更无懈可击,纤幼的膊胳,修长的双手与双腿,尖挺的少女胸脯,出奇幼小的腰。水晶串长长地垂下来,最长的垂到大腿一半的位置上,一串一串,渴望着被摇晃。
过了许久,Mr. Bee才说出一句:“转身。”
她就听话转身。水晶串飞舞,水晶串很兴奋,是跃动般的兴奋。
她背着他,他没叫她再转回身来,他在她背后说:“你现在是男人的主人了。”
她勾起嘴角,但没让他看见。她想告诉他,有时候,主人的位置不是人人想做。有时候,面对着些什么人,她不介意委屈一点。
卑下,有卑下的旖丽、迷人、兴奋。
Mr. Bee把Rose好好锻炼,教她飞镖,解开双手的捆缚,教导她如何在刀锯美人时不露出破绽。她聪敏,专注,而且有天分。她学得很好。
他们在小夜总会的舞台表演,一晚跑三场,Rose被缚在旋转的大轮上,Mr. Bee蒙着双眼向她掷出飞镖,她总是高傲地无畏惧,因为她知道,她的心依着他。她信赖他,不觉得他会有任何一次的出错。他把她的双手用铁链锁着,把她放到一个箱内,然后把箱密封,在箱之外燃起火圈,她便在箱内快速解锁,记着他教过她的每一步骤,而每一次她也做得对,就这样,她敏捷地从秘道走往另一个预先准备的大箱内。他把她吊起来,在观众跟前把她变走,她也表现完美。他把她升起,把铁圈穿过她的身体,她配合得天衣无缝。
她已成为他的拍档,满意的,合拍的,赏心悦目的。
Rose很快乐,她喜欢这样的日子。
她一直住在他的家,那个小小的单位内,她睡在他的沙发上。已经半年了,他没有吻她、碰她。有时候他会盯着她,譬如她落了妆后,从浴室步出,身上围着一条大毛巾,意态放
任,他就会看着她,燃起一支烟慢慢观看。她哼歌、吸烟、喝酒、乱笑,他看着她,微笑地,像看表演般欣赏她。
他这样看,觉得她很心急。
Mr. Bee往外头找女人,回来后喝得有点醉,看见她躺在他的床上,他便伸手把她推到地上,他好像什么也不想对她做。
房间内的纱帘原本是白色的,很快就被街外的空气熏黑,芝加哥是个工业城市。Rose把窗帘拆下来,洗涤之后挂回窗前。窗框是正方形,哑色的玻璃窗是拉上拉下开启,当空闲时,她打开窗,朝街上看,听着留声机的音乐,喝一小杯威士忌,等待着一点什么。
那是什么呢?她伏到窗框上叹了一口气。她知道的。
有一次,Mr. Bee真的带Rose去看电影,那是嘉宝主演的《Anna Christie》。Rose很紧张,这是她生平第一次看电影,她坐得直直,非常端庄又非常拘谨,她不知看电影是怎么一回事。后来,嘉宝的脸在银幕上慢慢地变得忧郁时,Rose便放松了,这女明星的冰冷、伤感、哀艳,渐渐掩盖了她的思想,她看着银幕上的她,想着银幕上的她,投入了,便忘记了紧张。那一个黑白的世界,在一字一字绝对清晰的对话下,让观看的人轻易忘记很多很多事。
完场的时候,在那“The End”的字幕下,Rose心生感激,她觉得太快乐。
她已变成化淡妆、穿套裙的少女了,而且还会戴一顶小巧的绒帽,配衬她那正留长的头发,上星期,她才往理发店烫了新发型。她与Mr. Bee在这不用表演的夜里步行,想着想着,自己的眉毛不及嘉宝的细,因此要再拔一些,而嘉宝的长睫毛,是假的,贴上去的,她也大可以贴上假睫毛,表演时会很漂亮。
但印象更深、更该想起来的是,男女主角的吻,那样的吻,男人俯身,女人把身弯后,多么的浪漫。
于是,忽然,她决定停下。
Mr. Bee自然也停步,他回头问:“怎么了?”
她抬头,发现他的头顶上,正是煤气街灯,这样一照,就有种电影中的情调。她的胆子更大了。
她说:“为什么,男女主角会那样做?”
他问:“怎么做?”
“这么做。”她说,蹬起脚尖仰起脸,便往Mr. Bee的唇上吻。这个吻,不算轻巧,历时有十秒,而且,她的眼睛是合上的。
直至她把脚放平,张开眼时,她就问:“为什么我们不那样做?”
Mr. Bee的目光尽是惘然。然后,他还是选择回答她:“因为,我怕那样做之后,会离不开你。”
她的眼神抖动,想做出一个笑的表情。然而,在她还未准确地作出反应时,他已经再下一城。这一次,是他抱着她,拉高了她,继而深深吻她。
他吻她,像男主角吻女主角那样,充满着激情、澎湃、张力。他吻得她透不过气来,而她,感觉到这个男人的心狂跳,他吻她,而激动的是他。
她半张开眼偷看,他的表情竟然带着痛楚。
她相信了他的话。他说,害怕从此离不开她。
他们一直吻着,他们拥抱,他们呼吸着对方的气息。他们的吻散落在煤气灯下,又散落到那道破落的楼梯上,回家的楼梯,有他们拥吻的影子,从此这道楼梯上有爱情。
她睡到他的床上。这是自她逃离妓寨后,第一次睡到男人的床上,她真幸运,再睡便碰上这一个。他是那样的优美而强壮,他有男人最美丽的线条,他的表情是忧郁的。他一直望着她,眼神有着梦,有一层光,迷迷地亮着。她也望着他,但她的表情复杂得多,她既幸福又痛苦,她要把视线溜向天花板,望向那墙角,望向那灯泡,望向那窗外隐约看得见的月亮,那月亮躲在纱帘后,月亮神秘,月亮有它的感情。
当再望向他的脸时,她就哭了。她抱着他的颈,别过一张脸,鼻尖埋在枕头的边缘,她淌泪。
再也没有更动人的事情了。
她成为了他的爱人,他真心的爱着她。
Rose做梦也没有想过能有今日,她有她的职业,可以光明正大地走在街上,她有她的男人。
Mr. Bee很快就与Rose结婚,他们在意大利神父祝福下,结成夫妇。那一天,她花了一些钱买了一块头纱,很长很长,垂到身后,曳地而行。Rose成为了Mrs.Bee。
他俩的证明文件都以英文书写,Rose的姓氏是Ho,而Mr. Bee,叫做Clarke Bee。Mr. Bee告诉她:“知道我的中文姓氏吗?”
她就说:“蜜蜂?”
Mr. Bee说:“别。”
“别……”Rose想不起这个中文字。
Mr. Bee告诉她,“别离的别。”
“别离。”她低声念着,皱了皱眉,感觉上有点不吉利。
他却说:“但我不会离别你。” 说罢,便拥抱着她,她埋在他的怀内,就如其它被他拥着的时刻,她是安心的。
别先生。她不知道世上有这样一个名字。接下来,她想到,那么自己,就是别太太。
别先生别太太,刚新婚,就隐藏着离别的暗涌。
她抬头,对他说:“要守诺言啊,别先生。”
他抱得她更紧,“我会,别太太。”
他们过着能力范围内最好的生活,他们拍档表演魔术,空闲时看电影,又或是租一辆汽车到郊外游玩,在野餐的食物篮内,有他送给她的玫瑰,鲜嫩的、娇美的,充满爱情的。
他们是一双深爱着对方的恋人,当眼睛没有什么要紧的事,他们便会朝对方而看,自然不过,写意之极。
后来Mr. Bee赚了一点钱,就买了一只小小的宝石戒指给Rose,石头不太闪,但设计很典雅,七颗红宝石围着一颗钻石,是一朵花。
“是我送给你最贵重的玫瑰。”Mr. Bee说。
Rose凝视那宝石玫瑰,看了一会,就哭了出来。她真的觉得,日子就如天堂一样的叫人感动。居然,可以美好得在意料之外。
Mr. Bee教导Rose西方人的礼仪,例如哪一种脱下帽子的姿态最为赏心悦目,又或女人要用一种怎样的眼光凝视男人,男人才会被她俘虏。
那年代流行坚强、倔强却又神秘的女人,嘉宝、比蒂戴维丝、玛莲德烈治,都有以上的特质,那是一个艰难的年代,经济萧条,男人赚钱不多,女人自然坚强。
Mr. Bee告诉Rose每个女明星的特质,他希望她在表演时可以从中取灵感。Rose跟着学,她比较喜欢嘉宝,不独因为嘉宝有女神一样的脸,也因为他与她的开始,是在看了一出嘉宝的电影之后。只是嘉宝太冷艳了,魔术师的助手不可能如此,最后,Rose就以玛莲德烈治为榜样,有点坏有点霸道,又多多的美艳。
总觉得Mr. Bee知道得很多,也似乎太多。他告诉Rose,有一位刚过身,名叫Houdini的魔术师,他很多年前已名成利就,是欧美两地的大红人,Houdini与妻子巡回各地表演,每一次也成为热门话题,他擅长表演逃生的技巧,譬如困在水牢中,从海底逃生,Mr. Bee很仰慕这个人。
Mr. Bee沉默寡言,有些事情他不会说出来。但Rose明白,他在慨叹人生的不公平。纵使拥有差不多的才华,有些人很受欢迎;而他,却被困在一个狭窄的环境内,未能发挥所长。表演的地方是小夜总会,观看的人喝醉了又闹事,很努力才赚到仅够糊口的收入。一切,只怪生成是黄种人。
Mr. Bee与Rose都在美国出生,但很多事情,都是那么格格不入。
如果Mr. Bee甘心以黄皮肤中国人的身分去生活,那么一切又会轻松得多;但他想要更好、更受尊重、更公平的日子。
因此,Mr. Bee爱与黑人爵士乐手作伴,在他们的旋律中,黑人找着了骄傲;肤色白,就做不到。狂野的时候,是世间所有美好的大成,奔放、青春、喜乐、光明、充满力量;低回的时候,就变成灵魂深处的痛苦哭泣。
有时候,当表演完毕,小夜总会内没有客人,爵士乐手有雅兴的话,会继续演奏作乐,Mr. Bee喝着酒,欢欣地拍和着,也会吹两声小喇叭。在这里,受歧视的人不再郁郁不得志,他们自由了,灵魂任意地发挥,甚至高高在上。
爵士乐手演奏着Count Basie的Swing摇摆乐,有时候是Benny Goodman的摇摆乐。Benny Goodman是白人,他仰慕着黑人摇摆。在轻松愉快的拍子下,Rose会摇摆她的大腿,踢高又踢低,腰部急速左转右摆,她欢乐又简单,狂舞着狂笑着,在Mr. Bee跟前打转,又向他单单眼。她不知怎样开解他,只能以她的快乐感染他。
她根本不介意Mr. Bee有多高的成就,她只想与他一起生活;但她不会告诉他,因为她知道他听后会更不高兴。
对一个渴望成就与地位的人讲解成就地位的不重要,只会被认为互相不了解。
于是,Rose只好愈跳愈狂。魔术师表演服上的水晶串,飞扬跋扈。
他们就这样一起生活了好几年,每一天,Rose都觉得像在天堂,因为她可以睡在他的身旁。
后来经济更差,竞争也大,表演节目要有新鲜感,Mr. Bee的魔术表演不像以前那样受欢迎,终于被辞退了。被辞退后,他们便南迁北移。他们到过堪萨斯市,又去了旧金山、波特兰、拉斯维加斯。然后有一天,Mr. Bee被要求戴上中国人的瓜皮帽和长辫子表演魔术;那已是一九三七年了,中国人早已不留长辫子。
Mr. Bee开始喝醉酒,表演失准,又喝骂老板与客人,他变得沮丧。
当钱不够用,Rose就与白人女子一起跳艳舞赚钱,她不介意,事实上她快乐得很,有机会照顾她深爱的人。
有时候,在喝醉后,Mr. Bee会打她,他骂她臭婊子,骂她赚骯脏的钱。她哭着否认,但他总是要打,打完之后就静下来,对着窗发呆,他背后有她掩着口饮泣的声音。
打过后,他会后悔,又会道歉,他跑到街上,买一点吃的,又为她带来玫瑰。然后他拥抱她,这次是他哭泣。她已不哭了,她抱着他的背,用手扫着他,安慰怀中如孩子般无助的他。
起初,他打她,她很害怕。后来,她反而喜欢他这样,她享受他后悔的一刻,他的哭泣,令她变得强大,他是多么的需要她。
当身体上瘀痕太多之后,她就不再跳舞,转而在餐馆洗碗打扫。那一年她才二十四岁,风华正茂,但那蹲在小巷洗碗的背影,看上去已经苍老。
Rose不介意,玫瑰就是玫瑰,她自觉能在任何一个角落盛放与芬芳。
她爱他,她感受着他的痛苦,她明白。
有什么所谓?只想天天见着他。每一天辛苦劳碌之后,她都归心似箭赶回家见他。有些女人恐怕遇上暴躁的男人,他的心情好坏,就是一场博彩。Rose却是不计较的,他心情好,会有一个吻,心情差会被他打一顿,酒精把他变成另一个人,但她知道,变来变去,仍然是那个他。
那一次,他打她打得很激烈,把她从床上扯下来,又把她掷到墙边,她的头被他一下一下地敲穿了,然后,Mr. Bee把她用手铐锁在床脚,向她吐口水,看着她又青又紫兼淌血的脸,便咒骂了几句,最后,他跑到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