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是这片茶香正中带邪,于是便教人混淆。这里,怎会没有魔法?
愈想愈悲凉。在玫瑰田中的爱意内,她跌堕在一个悲观的循环中。
爵士乐为这房间大大增添了性感。小玫但愿她如音乐,因为音乐不会老。
不知为什么,在拥抱的温暖内,情绪便堕进谷底。控制不到……控制不到……迷离地,明明应该更幸福,可是却变成更悲哀。
唉……女人有女人的叹息,混进了乐韵中。
每一夜,二楼传来小号、色士风、喇叭、钢琴和黑人女歌手的音乐,每一声音调,为这茶庄带来夜间的情调。
公爵在阁楼表达他的爱意,小玫则在爱情中胡思乱想。当铺内的其它人呢?他们轻盈地做着各自喜欢的事。
阿忠在他的房间内数着他那神奇钞票,一叠钞票,他可以愈数愈多。许久许久之前,他穷得连吃的也没有,但今天,他要多少钱便可以数出多少钱,在金钱上,他享有了无限的幸福。
阿孝则在他的宿舍中与妻儿共聚,本来这并不怎么特别,只是,三十年前,阿孝的妻儿早已不在人世。公爵为了不想阿孝伤心,他唤回了他妻儿的影象,让他可与妻儿有形无肉的影象一起生活,直至一天他对他们的思念终止。
阿仁是天皇巨星,他的房间可随时变成一级演唱会的场地,至于观众,他希望有多少便多少。七十三岁的阿仁,外形肥胖,行动迟缓,但穿上那套钉满珠片的蓝色牛仔衫裤后,模仿猫王仍有七分相似。他心情佳的时候便在舞台上高歌,弹结他,狂野地挥动咪座,台下观众尖叫欢呼。阿仁随时随地都得到了万众一心的爱戴。
阿爱喜欢旅行,他的房间有一道门,当门一打开,他便能与他的家人通往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毋需乘坐令人窒息的长途飞机。世界上所有地方他也去过,但去完可以再去,只要他有心有力。
阿礼是电视迷,他的房间好比世上最先进的电视台控制室,四十部大电视包围着他,他爱看世界上任何一个电视节目,只要一声号令,便会如愿以偿,他的房间,令他感觉自己犹如电视界大亨。
阿义喜欢与女孩谈情说爱,本来以他的六十八岁尊容,认识女孩子有一定困难,然而在他的房间中,所有他梦想的对象也愿意与他花前月下。昨天才来了一名粤语片时代的女星,今天是前度香港小姐,明天他约了他的初恋情人,她虽然已出嫁,但仍然不介意回来看他。这些美人,全以一生中最光芒的状态来与阿义相会,在她们心目中,世上有一位白马王子,就是第7号当铺中的阿义。
阿廉则最想做警察,但他一向有口吃,体质也瘦弱,跑半段路也会哮喘病发,因此他在年轻时投考不到,梦想落空了。他在房间内,摇身一变成了总警司,负责策划最高难度的案件。他指挥若定,正义凛然,肩负保障全城市民安危的责任。
在第7号当铺内,所有尽心尽力的员工都会达成任何梦想中的愿望,这是公爵答应过他们的。他们跟随他,他便为他们带来落实的愿望,四十年来,没有人曾经失望。
并不直接隶属当铺的茶庄伙计,生活也优悠,他们可随意做自己爱做的事,只要能为这神秘的地方守秘密,生活便万事如意。因此,这些老伙计有的坐劳斯莱斯上班,也有常见报做名流,养马投资建筑高尔夫球场;然而实际上,他们是茶庄老伙计,每天泡茶研究茶艺,他们是小玫少女时代的旧相识,她把他们带在身边。
世上再没有一间公司有如此感动人心的福利。第7号当铺内,有最善待员工的老板,他让每个为当铺服务的人都梦想成真。
换了一首音乐,那是Billie Holiday的《I Got It Bad and That Ain't Good》。黑人女人的声音,听得人心软了又软。
公爵在放下小玫之后,便让她倚着自己来说话,他如女人般,更享受的是这一刻。可以拥抱着爱人,回味诞生为人的最亲密触觉,他吻她的额角,望向她疲累的半开合的眼睛,他是无比心满意足,顿觉怀中人性感无比。
然后,就是情话绵绵。
公爵问小玫:“你知不知道外国人流行一种治疗法?医生把人催眠,让他们回到前世又前世,然后治疗今世的苦难。”
小玫抑压着她的忧郁,抖擞起精神。
她仰脸哄了哄丈夫的下巴,问:“有那样的事吗?”
公爵说:“有一个病人很害怕置身于细小而封闭的空间,譬如升降机之内,在那空间内,她会有窒息的感觉。原来,在这个病人的数十次前生中,是埃及法老王的侍女,当法老王逝世之时,她被选中陪葬,她被要求服下药物,然后活生生地被活埋,在那封闭的墓室中,她尝到了以后多次轮回也抵抗不了的恐惧。在接受治疗后,她便明白自己前生所受的苦,因此对升降机便少了抗拒感。”
小玫说:“很不错嘛。”
公爵笑说:“以后她不用再爬楼梯。”
小玫笑,“这个很重要。”
公爵又说:“不如我们也去被催眠。”
小玫望了望他,“你很好奇?”
公爵说:“我想知道为什么我们这样相爱。我们以往的生生世世可会是相爱而历尽劫难的情侣?因此今生被补偿,一次爱过够。”
公爵的声音温柔,小玫在感动中嘴唇微震,在这动人的情景中,她哀伤起来。
公爵又说:“这一生中,我最快乐的是得到你,没有任何东西比得上。”
小玫合上眼,眼眶发热。
公爵捧着她的脸,深深地望进她的眼睛,他说:“我们永远不要分离,永不永不。”
小玫有点气虚力弱,也有点哽咽,“没有我,你还可以有世上任何一个女人。”
公爵微笑,带着恋人的梦幻,“你明不明白?我只想要你。”
他把妻子的脸埋于胸膛。他数十年来没间断地说出这些话,一晚又一晚,真心真意。他的爱如深海,小玫想要多深便有多深。
他抱着她,如同抱着一个愿望,他永远地珍而重之,小心翼翼。她便是他的愿望,他看
着她的眼睛,便知道世间一切最美好的,已成真。
小玫睡去了,公爵轻抚她的脸,爱怜地轻轻放下她,为她盖被子,给她一个吻。然后,他走下床,回望床上的她,确保她睡了,他才再向前走,走到房间门前,他再回望多一次,那床上有他的瑰宝。
他没有能力不爱她,没有能力删减他的爱。只是从床上分离,也如此依依。
当这里所有人都安睡时,只有公爵一个人不用睡,自二十多岁以后,他便未曾睡过,未曾衰老过,他有世人都向往的超级体能。
他走进他的裁衣房,要为小玫造一件新旗袍。这些年来,小玫的每一件衣服都出自他的双手。衣服是用来覆盖躯体,他不容许她身上的衣服来自别人的双手,她的身体,只能被他一个人触碰,无论是直接抑或间接。他对待他的所爱,霸道而疯狂,然而又温柔无双。
裁衣房内有数百匹搜罗自世界各地的上好布料,用来给小玫造旗袍。怀旧的阴丹士林色布、印花绸、纱罗、香云纱、夏布、缎面起绒、丝、条格织物、印花棉……一匹匹搁在架上,他伸手拉下来,就如拉下一扇帘幕,在帘幕中,他穿梭为妻子作出选择。
哪样的旗袍她穿得最美?要她华贵高傲,如上天派下来的女神。忽然,公爵又希望她神秘,神秘如宇宙最远也最美的一角,叫人盼望,但又叫人捉不到。
他挑选了一幅镂空的黑布料,黑色的一片,全是通心的玫瑰,玫瑰的中心,暗暗地闪着一抹瓦红,然后在玫瑰的连结上,又有不显眼的深紫。这幅不错,可以造一件低领偏襟的,衬蝴蝶盘形扣,捆边用浅香捆,夹里是深紫色的丝,尽处缝上蕾丝花边,这样,镂空的黑色布料上,可以低调地透出幽深的紫色。
公爵画纸样:前裙片、后裙片、领位,裙衩要开得高。剪出纸样、裁布,然后坐到衣车跟前,衣车发出了起劲的节奏。
公爵是资深旗袍师傅,他从为小玫造旗袍中得到深厚的乐趣。如果一个人要有嗜好,造旗袍就是他最重要的嗜好。像这样的一件旗袍,两个晚上他便可以完工。
这夜,他专注地在衣车前工作,享受数小时的心无旁骛,集中精神完成一件愉快的事,可以减除再多的压力。然后,他望望窗外的月亮,知道是时候了,于是停下衣车,放下完成一半的工作,继而离开这个房间,步回寝室。
该没有错,他有经验,每次都很准时。他推开房门,脚步不愠不火,走到床前,便看见血水一片。
小玫气如游丝,印花床单上躺有脸色煞白的她,以及她割脉自杀的左手。血水染成的形状,也如花朵。
公爵拿来原本放在床边的丝巾,替小玫的手包扎,小玫脸上淌泪,眼神悲凄。
公爵也没有怎么激动,只是说:“你很自私。”
小玫流泪的眼睛更凄凉。
公爵继续说,“你明知我不能一个人活下去。”
小玫哽咽:“我一日不死,他一日仍可威胁你。”
公爵说:“我不怕他。”
小玫摇头,“我怕我自己。”
公爵抱着她的脸来亲,他的眼眶也红了,“别傻。”
小玫说:“你看我,已比你年老那么多,就算我今日不死,迟早有一日也会死。”
公爵的目光坚定,望着前方,“我不会让你死。”
小玫凄苦地说:“我不能拖累你。”
公爵仍然是这一句:“你不能死。”
小玫静静地落泪,然后公爵知道,是时候说了:“窗帘!谜底是窗帘!”
小玫一听,便目瞪口呆,眼泪不再流下,她被催眠了。
过去的日子,公爵说过汽车、电话、印刷机、芒果、美国、童年、圣诞大餐、考试、灯泡……他说过很多很多答案——谜底的答案。
“谜底是……”
小玫每逢听见这三个字,便不再激动。她入睡了。
公爵把她手腕上的丝巾解下来,俯头在渗出血水的伤口上深吻。
这一吻是长长的,像吸血僵尸亲吻着他所爱的女人那样,那个女人便在吻中被麻醉了,她半闭上眼,微微喘气,接下来,思想逐渐远去,她遗失了记忆,忘记了知觉。
公爵放下她的手,小玫手腕上的割痕无影无踪。他轻拭唇上的血,把妻子抱往沙发上,然后便换上没有血渍的床单,床褥的表面有深浅不一的血渍,公爵考虑何时要换一张新的,通常平均每一个月便要换一张新床褥。
铺了床单,他重新把小玫抱回床上,失去了知觉的她特别轻盈。他凝视她哭过的脸,轻轻触摸,他知道明早她醒来,就会忘记这一刻的忧伤,她甚至不会知道自己曾经自杀过,她会开开心心地做人。这个循环重复了十年——她自杀,他为她治疗伤口,然后又到了翌晚,她的情绪又再陷入低潮,再一次想死掉。
她总说她拖累他,她总嫌自己老。公爵摇头,又用手指捏着鼻梁,他整张脸也在发酸,然后,痛哭的是他。
“你不会拖累我,你也不老。”
一整天,最心力交瘁是这一刻。
再刁难的客人,再不如意的事,也及不上这一刻的苦痛。他爱她,但她总想办法离开他。
“你很自私,你不能死。”他呜咽。
他是属于她的,她主宰他的生命。所以,她不能死。
她死了,他也不能活。
她的脸那么平静,她不知道她把他伤害得有多深。
他哭得面容扭曲,像个刚被大人遗弃的小孩,在不安全中深深地惊恐,不明白为何他依赖的人要遗弃他。
这样一个想着离他而去的女人,他不知怎样去留住。
他跪在她的床前,一直跪到天吐白。她自残,而他为她的自残而惩罚自己。
恐惧每一晚也会重复,自十年前到如今,这是一个安排,有人知道,什么最能打败他。
这时分,当铺内的人仍未苏醒。公爵的哀伤渐过,他在小玫的床前站起来,确定了小玫无大碍,便走出寝室,沿路而上,三楼一整层是他的书房。
肉眼看有三千呎,像图书馆那样充满藏书,一本并一本,以书脊示人,亦分门别类,天文、科学、哲学、历史、文学、宗教、生物、管理、消闲……以作者的笔划或英文名字次序排列。公爵在书架前擦身而过,一直向前走,最后,他的步行突破了三千呎的规限,明明那该是最后一步,再多一步便是墙身,但只要他欢喜,他可以任意多走许多步;每走一步,书房就自动伸长,新生出来的空间,便补添了公爵未看过的书本。
他需要知识,知识便为他增长。
这些年来,平均每两天他就看完一本书,他步过的范围,早已超过了三千呎。四千呎?五千呎?六千呎?他没有计算出来,就是愈行愈远。他渴望知识,他亦知道,他只有不断行这条路。只有知得愈多,最后,他才会赢。
公爵望着书架上的新书,今天,该看哪一本?这一本书说及与世上诸神沟通的方法,他拿下来翻了翻。书的主旨是,人心要正直纯正聪明,神明才会与他有感应;人要与神同一个程度,神才愿意眷顾人。另一本是一百个改造基因的可能,预言将来的人,在母体子宫内之时,就可以接受基因改造,从而培养出更优秀的人类。
有一本谈及恐惧,公爵看到标题便被吸引着。他翻开第一页的第一句,当中说:“恐惧
,是最浪费力量的。”他的视线便停留在这一句之上。他知道,他要看这本书。
正打算捧着书继续看,抬头便看见一个人由书房的正门进入,那个人动作利落轻快,开门又关门。那个人身穿剪裁一流的西装,但没有结领带,他的黑皮鞋是擦得发亮的。那个人的发型修剪得刚刚好,而最好看的是他的笑容,永远神采过人,魅力无限。
这是一个极好看的男人,气度十足,眼神明亮含笑。他正步向公爵,用一种熟悉的神态朝他而行。
这个男人极好看,比公爵还要好看,因为他有一种胜利的气质;而这个男人,也是公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