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点点头,他拖着我的手,与我步人剧院内。
--我曾经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句话而感动,也以为,我和会有那样的一天。
灯光调暗。我把手放回自己的膝盖上。
那是一出叫《浮云》的电影,内容是一个女人花掉半生去苦缠一个不怎么喜欢她的男人,后来岁月渐逝,男人终于愿意对她好,然而她却病死了。
女人的眼光如梦,也永恒地充满怨恨与不甘。
我伸了伸腰。我想,我分享不到女人的心情。
怎会这样痴心?怎可能这么坚决?决定爱一个人之后便肩负了对方的一生。
我希望可以走进电影里问问她,如何才能用情这么深?
完场的时候Marc问我喜不喜欢这出电影,我告诉他,我一点也看不明白。
他诧异:“这是一出很浅白的电影啊。”
我知道。愈浅白的东西我便意看不懂。
在人群中我们步往出口,在梯间转角,一个女孩子转过头来向我展示灿烂的笑容。
啊,是下午那个指甲油女孩。
三秒过后她转头,大踏步向上走。
为什么?我的心情哀伤起来。她能有那样极快乐的笑容。
“她是谁?”Marc望着那个女孩问我。
“我不知道。”我答。
☆ ☆ ☆
后来,我还是认识了她。
我走到Johnny那里把头发剃得更短,而洗头椅旁躺着的是长长头发的她。
我一躺下来,她便说:“又是你!”
我笑了。“也是你。”
她撑起上半身,淌着一头水珠。“我知道你跟踪我。”她呵呵笑。
啊?是吗?
她的名字是闪闪,说话很多。
“是啊,今年流行60'S嘛。”她指着杂志中的介绍。
“我不行,我化这样的妆会很妖。”我说。
她打量我。“不是嘛……不过你的样子的确‘串’了点。”
我笑。她说得对,我是面串心懵。
“你是干什么的?”她问。
“证券公司的行政工作。”我回答。
“啊?”她听不明白。
“中环白领。”我简化看说。
“啊。”她点点头。
“你呢?”我问她。
“我在海洋公园表演杂技。”
“海豚?”我即时反应。
“在集古村表演扭腰顶碟。高难度工作。”她竖起V字手势。
我目瞪口呆。我想我是同意的。
接着的一个小时内,她在焗油修发期间,向我仔细地描述她工作上的种种。
“有些外国人会把零钱抛到我的碟上,我知道我不应该接,好像很低贱似的,但每次我都忍受不了让抛下来的东西跌到地上的感受,于是我一定会接,无论难度再高,我也一定要接到。”
在她叽叽呱呱的说话和笑声中,我感受到她的生命力。
她看上去不会比我小太多,但为什么我会像个千年老人?
我喜欢她,她与众不同。
我和闪闪开始常常见面,逛街看电影吃饭做头发护理,仿佛回到中学时代,与邻座的同学建立深厚的友谊。
与闪闪一起,比与Marc在一起的时光快乐。
但不见得我会变成同性恋者。
只是,每次想起Marc,总想逃避。
“上次在ArtCenter见到的男孩子是不是你的男朋友?”闪闪问我。
我放下手中的MekicanLmonade,笑了笑。
“很斯文有型哟。”闪闪说。
初初认识Marc的时候我也曾为自己的好运气而喝彩。在大学一年级的迎新营内,他是长得最英俊、笑容最具魅力的男孩子。
“要是我能有个像他一般的男朋友便好了。”闪闪把一大撮送酒的花生塞进口中。
我把她牢牢望了一会,然后将Marc的身份背景一五一十地告诉她,她乖巧地点点头,用心地聆听。
灵光一闪,我决定,就是她。
“依然觉得他很好?”我问。
“嗯,很好哇。”她说。
就那样,我对闪闪说了:“送他给你,好不好?”
她瞪了瞪明亮大眼睛,却只就那样瞪了瞪便回复自然的绽放笑容,对我说了声:“好!”
若果这个女孩子有本事令一切突如其来变得自然,我相信,她一定可以令任何麻烦的男女关系变得畅顺而和谐。
我没有这种本事。我只擅于沉沦。闪闪是死而复生,而我是死上加死。
☆ ☆ ☆
我叫了Marc出来,他依然是笑容可掬温柔和顺。我连忙把头低下来,我问自己,为什么不再为他的笑容感动?从前,我曾经因他的笑脸而感觉幸福。
“怎么了?这阵子你常常默不作声。”他说。
我流下了泪。我被罪疚感触动了。
为什么我会厌倦他?为什么不再爱他?我讨厌自己,非常非常地讨厌自己。
泪流得更急。为什么我会这样渴望放弃面前这个人?他对我那么好,而我也曾经真心爱过他。
但是我的心呢?去了哪里?
我知道,我不会舍不得他。
我为自己的狠心哭得更凄凉。
Marc显得手忙脚乱。大概,他永远不会明白。
我抬起落泪的眼睛,看进他温柔怜惜的目光,心痛地对自己说:“我要把你送给别人了,都是为着你好。”
我扑进他的怀里。谁叫我已不懂得去爱他?
我开始向闪闪解释Marc的日常大小习惯,诸如他喜欢蓝色、爱吃鸡扒汉堡、是超级可乐迷、讨厌女孩子戴耳环和穿白色以外的内衣裤……
“我觉得认识了他很久。”闪闪对我说。
我把她的脸轻轻移到我的肩膊上,叹了口气。
☆ ☆ ☆
挑选了菲律宾这地方,想起了当初恋爱的时候,与他一同看了《阿飞正传》。椰林,音乐声,追寻的男人和女人。
我们投宿的酒店位于一个小岛之上,酒店外是有珊瑚礁的海。
在露台上我回头望望Marc,他坐在床头整理潜水工具。
“运动后,今晚准会睡得好。”他说。
我点点头。希望你会睡得好。
我不会忘记这个夜。
Marc在竹制的床上就寝,我蹑手蹑脚走到外头,与在邻房的闪闪会合。她剪了和我一式一样的发型,穿着白色的性感内衣,朝我甜甜一笑,之后便准备钻进我和Marc的房里去。
--以后,他便属于别人了。
我转脸,急急跑到闪闪身旁,在她耳畔轻声说:“靠你了。她纯真的笑容如花绽放。我挽起行李。这回真的要走了。Marc会喜欢闪闪的,没有男人会抗拒她。尤其是,让他在我与闪闪之中选择。我抱看行李走得很快很快。我走出酒店外回望二楼Marc的房间,心情刹那间变得非常轻松。从小到大,我也喜欢送礼。
第十五章GIFTS
初相识的那天,在漫天风雪的苏格兰。
他是香港来的学生,有一个普通但富泰的名字:陈富荣;而她则是美丽的苏格兰女子,取名曼尔。
宫荣像许多富有的香港留学生那样,功课不是十分好,在彼邦考过A-level后,得以入读苏格兰小镇上的大学,读市场管理或者是经济的学位课程,功课依然不是十分好,但因家庭环境充裕,有车有屋有零用钱,于是日子过得很好。
也没什么的,上学放学做功课,周末或长假期到伦敦玩两天,要不然到法国也可以。
曼尔是个美丽的女孩子,认识富荣那年她十七岁,比富荣小四岁。
富荣读YearZ,还有两年便可以毕业回香港。
曼尔的长发是金黄色,贴服柔顺地垂到肩上。她的眼睛是透明清澈的蔚蓝,是上了色的玻璃珠。小巧的脸形,形态优雅的红唇,还有,身形是罕有的轻巧修长,绝对有健康超模的风范。
碰上这样的女子,大概会令人变得虚荣。
碰上这样的男子,心理状况大概也差不多。
那天,雪刮得很狂,然而曼尔工作的焗薯小食店依然继续营业。她站在食物柜后,漫无目的地望看店外的风雪,看着雪一层层地在地面上积累。
她在想:不工作赖在家中好不好?明天试着告诉老板因为积雪太深所以无法回来吧!
但片刻后她又想道,赖在家中还不是看电视。于是,偷懒的念头作罢了。
她拿起抹布,抹在原本已被抹得发亮的食物柜上。
其实曼尔的日子过得一点不坏,小康之家,父母都有工作,还有一个哥哥在曼彻斯特。
只是,她有点闷。
像今天,整个早上也没有客人。
悬在大门上的钢铃响起,她抬眼,看到一个衣看人时的东方男子垂头步进。他正伸手拍去头顶上的细雪。
他抬头,看到正准备展开笑容的她。
那个绽放的笑容很甜美、很诚恳。
他的心情刹那间愉悦起来。
她真是个夺目的美女。
“雪很大。”他对她说。
“嗯,下了一个早上。”她回答。然后她发现,自己说话的时候有点紧张。
“有什么可喝的?”他问。
“喜不喜欢牛肉浓汤?我们的咖啡也不错。”
“两样都要吧,再加一个烟肉碎焗薯、一个松饼,我快饿死了。”
“是的。”她立刻转身替他倒咖啡。她又发现,自己的手有点抖震。
该不是因为天气冷吧。
后来,他们躲在这小小的焗薯店内东拉西扯地倾谈了一个钟。
两天后,他再光临之时,他邀请她一道去看电影,她爽快地答应了。
那只是一出很普通的商业电影。甚至是不大好看,可是这两人却一直微微笑着,心情好得不得了。
那是个很美丽的夜晚,两人各自在家中挂念着对方,他们都对这段感情有开始的准备。
能够互相吸引,必然是因为有某些条件作引导。
可能是曼尔的美貌,可能是富荣的架势风度,理由可以很肤浅,但就是因为那一点点,从而得到发展。
很快地,两人相爱起来。
在漫天风雪中,要爱上一个人应该不会太难。
忘记了可否真正相处,能否有长久的将来,总之,他们需要一段恋爱。
小桥下是结了冰的河,杨柳弯身家串水晶颈链,古堡在雪山之巅,各家屋前点缀着丛丛的红花,一如童话故事的国度,来自香港的男孩子爱上了如童话公主般的美女。
他们共同生活的两载,和谐惬意。他爱慕她的温柔她的美貌,她愿意迁就他的任性他的霸道。
在炉火烘烘的夜里,他们抱着喝酒看电视。他们以为,可以这样一世继续下去。
后来他回香港去,两人在机场抱着哭得像猪头。
起初富荣每日打一个电话,一星期寄一封信。每次曼尔听到他的声音,也禁不住哽咽,读看他的信,更是一字一泪。原本,她已经很爱他,当他不在身边,她更加知道,没有他,她根本活不下去。
当初相识时,曼尔只当富荣是个富有、英俊的东方男子,她不介意有个东方恋人。但日子久了,当爱一点一滴地加进去,她渐渐知道,对他的感情是意料之外的坚定和深厚。
她会害怕独自走过与他常到的街道;站在他爱到的唱片铺前她显得不知所措,她甚至辞去了焗薯店的工作,她抵受不了回忆的历历在目。
夜里是饮泣、是徘徊踱步的失眠时分。
拨通电话告诉他自己的思念,却换来轻松的笑声,说快会回来看她,他有的是时间和金钱,看她忍耐一下。
当她对他说要到香港看他而遭拒绝之后,她下意识地知道,或许,一切已不再一样了。
富荣进了父亲的公司,尝试努力地当一个接班人。
新环境加上压力,令他对曼尔的挂念渐次减退。本来把她接到香港来也未尝不可,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迟些再算吧,横竖,她也不过是个女朋友。
是的,不过是个女朋友。他对她的爱非常自然地褪色了。
不是不喜欢她,只是……富荣托着头,他也搞不清楚。
他不会知道,当他的爱逐点逐点地湮没时,她抱着的一份却不公平地增加又增加。
曼尔握着富荣的信,日期是五个星期前,而她,已一星期找不着他了,佣人总在电话里说他很忙,留了口信也得不着回音。
这是他离去后十个月,她数着手指,是十个月。
信内只有七句说话。我很好,你好吗?工作很忙,天气渐冷请好好保重。上星期我到了北京一趟,你有到过北京吗?替我问候苏格兰的朋友。
曼尔滴下的眼泪比富荣所写的字还要多。
她把信按在心上。她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久后,曼尔重重地病了一场,在医院躺了三个星期,瘦了十磅。
家中的书桌上,看不到他寄来的信。
她仰头,深深地吸了口气。就此决定忘记他,好不好?
曼尔找到一份在商场的精品店当售货员的工作。
精品店售卖高级瓷制品,而其中一件,是一只白瓷的右手。
曼尔捧着那仿如实物的右手,记起富荣曾经称赞过她:“无人能及你的手漂亮。”想看想着,眼眶红了起来。
怎么,他们曾经那样相爱过,现在竟然可以无声无息地忘了?
她把那只右手买了回家,准备寄给他。她写了封简短的信,寥寥数句温柔而客气的说话。她想向他表达,她依然怀念他,温婉地、轻柔地,让他感觉到。
信写得那样温柔,然而一颗心却禁不住激动,泪又像瀑布般泻下。
是永远放不下。
在被眼泪模糊了的视线中,她凝视着自己的右手,究竟该不该把白瓷手寄给他呢?他喜欢的是她真正的手啊!
念头一转,曼尔下了个决定。
她走进厨房,拿出圣诞节用来砍火鸡的大刀,坚定地以左手举起,砍向右手手腕。
她尖叫。刀斩不断手腕,骨头吊在半天。
她忍着,再斩一刀。
一只真的右手,一只瓷器右手,放在寄给富荣的信旁。
曼尔包扎右手的伤口,血流满了一身。在痛楚中她微笑,反而觉得释放了些什么似的。
她为自己那强烈的爱感觉自豪,她知道此生悠悠,富荣也不可能找着一个比她爱得更深的女子。还说要忘记他?曼尔为自己幼稚的想法感到可笑。
她把斩下的右手放进礼物盒内,考虑着以速递送给富荣的可能性。“他喜欢我的手。”她喜滋滋地想。
可是她随即又想到,自己的原意是要令富荣感到她的温柔,把真手送给他,岂不会吓怕他?
反反覆覆地想了又想,曼尔最后决定,还是把白瓷手寄给他,真正的那只,用来凭吊自己对他的爱好了。
自己的手给吊在床前,发紫了发霉了,就像这段感情一样。
曼尔没有再工作,领着伤残津贴,生活开始陷入断续的歇斯底里状态。她明白所有事情不再一样,不因为失掉了一只手,而是因为无尽的思念所带来的沉痛。
原来,她已受得没有回头的余地。
不久后,曼尔收到富荣的电话,寥寥数句,显出他的优游愉快,曼尔因着他的快乐也感觉舒泰,庆幸没有把斩下来的手寄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