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拨通之后,电话筒的那端传来一个极不耐烦又陌生的男子声音。
“对不起,请问孙文媚秀在吗?”
“搬走了,这儿没这个人了,不要再打来!”咔!电话被挂断了。
搬家了?为什么孙文媚没有通知她?
她不是个多心的女人,但从最近她和孙文媚联络的情形,她总觉得孙文媚似乎有意无意在躲避着她。
唉!才说不多心呢!怎么可以又随便地怀疑起文媚呢?
她甩了下头轻斥自己的胡思乱想。
虽然贝薇儿和《FASHION》杂志一直有着合作关系,但是因为叶雨一直隶属编辑组,并未有机会和贝薇儿的老板爱薇有接洽的机会。
对爱薇的印象,她只知道爱薇是个设计能力很强的服装设计师,贝薇儿可以在短短时间内在服装界窜出头角,爱薇功不可没之外,谢见之也算是功臣之一。
虽是互利关系,但是有多少服饰公司想成为《FASHION》合作的对象,谢见之却唯独青睐贝薇儿,于是有人开始谣传谢见之和爱薇之间的关系非比寻常。
但不论谢见之和爱薇之间到底有何种关系,叶雨都不好奇。
好奇心人人皆有,叶雨却宁可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个特点可是叶家三姐妹共有的。
当然,她也在叶晴和叶雪这对双胞姐姐的身上发现了这个共同点。
一进贝薇儿,令她相当吃惊的是,贝薇儿公司竟比她想像中来得具规模。
她向询问台的秀表明身分后,马上被请到了会客室。
真不愧是知名服饰公司,里头的女职员个个花容月貌,气质、装扮都是一流的,就连一个创业的小妹打扮得都叫叶雨汗颜。
难怪谢见之会要她改造一番。
“你是叶雨吧?”一个娇柔的声音令她回过神。
“是。”她发怔的审视眼前这气质出众的美女。
“我是爱薇。”美女自我介绍,并伸出她纤细的柔荑。
“爱……秀!”老天!够糗了,不知道是否有‘爱’这个姓氏,然而除了知道她叫爱薇之外,她对她真是一无所知。
“叫我VIVI吧!”她相当大方的一笑,笑容里尽是热情。
“VIVI。”第一眼叶雨就喜欢上她。
“老天!你的外形相当漂亮,如果好好调教,假以时日,你可以是个出色的模特儿,你躲在《FASHION》工作,末免太暴殄天物了吧?”爱薇似真似假地说道:“不如辞去《FASHION》的工作,来我这儿上班吧?”
只要是女孩子都喜欢被称赞,何况这称赞又是出自于一个名服装设计师,但是叶雨却是个相当有自知之明的女孩,也许她有张还称得上漂亮的脸蛋和一副修长的身材,但她知道自己不会是当模特儿的料。
爱薇似乎察觉了她的想法,牵着叶雨的手说道:“来吧!我会印证我的话没有半点虚假。”
以前的叶雨是无法让陌生人对着她评头论尼,活像个木偶任由人摆布。
然而爱薇却有令她折服的地方。
原来爱薇不只是一个服装设计师,她还精通造型设计,甚至于美姿、美仪这些课程都是她的专长。
“你一定没有常常保养你的头发对不对?”爱薇抓起她披肩的发尾,蹙起秀眉惋惜地道:“你的发质还不错,不过由于你疏于保养,以致有些枯黄分叉,你介意我为你设计新发型吗?我的意思是说稍微剪短一点,会让你的脸蛋更为亮丽。”面对专家的建议,她有‘介意’的余地吗?
在发型师俐落的刀剪下,她原本披肩的长发转眼变成一头的短发。
正如爱薇所预言的,短发的叶雨不但脸上的五官更为明显,整张脸蛋也变得神采奕奕。
“我说得没错吧?”爱薇很得意地审视着她的脸:“嗯,待会儿我为你上一点妆,保证今晚你会成为大卫俱乐部所有男人眼中的焦点。”
对于发型的改变,她可以毫无意见,但若要在她脸上涂抹那些有颜色的化学物品,她可就不依了。
她了现爱薇有着洞悉人心的超能力。
“你不喜欢化妆?”
她点点头。
“那上一点口红可以吧?”爱薇似乎不勉强她。
如果再拒绝、那不就太矫情了吗?
“好。”她不反对。
她原以为爱薇会选浅色一点的口红色,然而爱薇却替她选了桃红的口红。
然后又挑了同色系的洋装和鞋子让她搭配。
叶雨差点就要打退堂鼓了。
也许颜色她可以不去计较,但是那件紧身又削肩的洋装可令她却步了,加上那足足有两寸高的高跟鞋,她很怀疑自己不会扭伤脚。
“我一定要穿这样的衣服和鞋子吗?”她仔细看了那件洋装,倒抽了口冷气,洋装背后还有个大V字型的裸背。
“有什么不对吗?”爱薇不以为意。
是没有不对之处,毕竟这么一袭性感的衣服穿在身上可以迷倒众生,然而对一向只穿衬衫、牛仔裤的叶雨而言,她实在没有勇气去尝试。
“我明白你不习惯这样穿着打扮,但是你要记住一点,大卫俱乐部并不是一般女子出入的场所,如果你不把自己的青涩给掩饰住,你的身分马上会被揭穿,到时候,你如何能够完成你的任务?”
“可是……”上帝!她是去做采访工作,可不是去招蜂引蝶的。
“原来我还是看走眼!”请将不如激将。“我一直以为做采访工作的人个个勇气十足,而且都具冒险精神的,看来我是高估你了。”
“谁说我没有勇气和冒险精神?”她不能让爱薇看扁了她,毕竟能从事采访工作一直是她的愿望。
“那衣服……”
“我穿!”
研究食谱是叶雪每次上书局最大的乐趣。
而每一次她发现新菜色,总会迫不及待到超市把材料买齐,回家试做看看。
黄明政就常常称赞她有烹饪的天分。
对于这一点她也感到相当自豪,毕竟要抓住丈夫的心,必须先抓住丈夫的胃。
正当她买足了所有材料准备结帐时,却发现转角处有个眼熟的身影。
她迫不及待把推车推到了那人的面前。
“文媚!”果然她没看错。
“小……雪……”孙文媚没料到会在此时遇见她,神情有些不自在。
“真的太巧了!我正愁着到处找你,怎么你搬了家也不通知我一声?”叶雪一点也没察觉孙文媚的怪异。
“呃,我是想都安顿好了,才通知你的。”孙文媚的口气没有一点感情。
“瞧你这模样,想必已经安顿好了吧?”她毫无心机地看着孙文媚推车堆得满满的菜色:“老天!你什么时候也喜欢做菜了?小牛排、鳕鱼、红萝卜、白萝卜、碎牛肉、蕃茄……老天,你想做大餐不成?”
“只是好玩,想学着做做看。”孙文媚挤出一丝假笑:“你说你找我,有事吗?”
“没事就不能找你聊聊吗?你该不是见色忘友吧?”
“你……最近好吗?”孙文媚没头没脑迸出这么一句。
叶雪也未察觉她话中的怪异,一迳地笑道:“还是一样喽!你也知道明政是个好丈夫,我的日子都是很开心的。”
“是吗?”孙文媚挑高了柳眉,唇角有着嘲讽般的笑。“如果你一直没能生孩子你也会一样开心吗?”
像被踩中了痛处,叶雪脸色顿时失去了血色。
“文媚,你怎么说这种话?”
“喔,对不起,我一时说溜了口!”孙文媚脸上却没有一丝的歉疚,反而像在叶雪的伤口抹盐般又说:“不过,一个女人不能生育实在是够可怜的,唉!”
“文媚……”她吃惊孙文媚这种充满讥讽的口吻。
孙文媚突然偏过头去捂住嘴巴,神情变得相当难过。
“怎么了?文媚,你不舒服吗?”叶雪忘了刚才的不愉快开心地问。
“没什么。”孙文媚抚着自己的胸口。“这是前几个月会出现的状况,害喜嘛!每个孕妇都会有的过程,你不必大惊小怪的。”
“害……喜?难道你——”她的眼光掉向孙文媚的腹部。
“我怀孕了!”像在炫耀似的,孙文媚故意将小腹挺了挺。
胸口像遭到电击似的,叶雪呼吸变得困难。
“恭喜你了,是谁的孩子?”她也许不该好奇的,但是她竟忍不住地问。
“这个问题我暂时无法告诉你,但是我确信不久之后,你会明白我肚子里孩子的父亲是谁。”孙文媚挑战似的又说:“不过我可以先告诉你的是”他’你也认识,而且他还是有妇之夫,不过他已准备和他太太离婚了。”
叶雪难以置信地深吸了口气。“文媚,你是说你成了别人婚姻的第三者?你难道忘了你和张义的婚姻会破裂也是因为第三者的介入,现在你怎么可以忍心把自己的快乐建筑在别人的痛苦上?”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孙文媚冷笑道:“小雪,我知道你会不齿我的行为,但现在的婚姻是经不起考验的。奉劝你一句,别太相信男人。”
“明政才不会背叛我。”若在以前她可以信心十足地说出这句话,然而现在她觉得她的信心在动摇……”不!绝不可以怀疑明政,绝不可以!
“会咬人的狗不会叫!”孙文媚笑得好得意:“如果有个女人可以为明政生孩子,那你觉得在孩子和你之间,他会选择哪一个?”
“文媚你……”她被问住了,这个问题她从未想过。
“我觉得明政会选孩子,所以小雪,你要有心理准备。”孙文媚像个优胜者,趾高气昂地推着推车离去。
孙文媚临走之前的话,令叶雪陷入了一种莫名的恐惧。
牙痛不是病,痛起来要人命。
叶晴可是深切地领会到这折腾人的滋味了。
这都得怪她太妇人之仁了,早该听从牙医的建议把那颗长了将近一年却一直未能长成功的智齿拔掉,今天她也不必忍受着因发炎而导致的疼痛。
原想下班时去拔牙,岂知下班前的十分钟,陈慈突然拜托她到机秤她的儿子。
她当然可以拒绝,然而她的妇人之仁又开始作祟了。
于是她忍受着牙疼,又忍受着塞车之苦,又忍受着肚子的抗议驱车赶到了机场。
老天!她从早上到现在因牙疼只能喝流质的东西,使得她饿得前胸贴后背了。
一到机场才发现陈慈说的飞机班次竟提前半小时就抵达了。
呵!这下子有得玩了。
说不定陈慈的儿子早已出了海关,在这一大群人中,她简直是大海捞针了。
要是真的捞针,倒也难不倒她,偏偏她连陈慈的儿子长得是圆是扁也不知道。
总不能只要见到一个男人就趋前问:“你是不是汤维硕?”
开玩笑,人家会拿什么眼光看她?
一想到陈慈说过汤维硕是个同性恋,她对素未谋面的汤维硕就更加的反感。
虽然是同性恋,那应该会给人一种比较特殊的感觉,比如,会有些娘娘腔诸类的特性吧!
于是她开始专注地搜寻有哪个人具有此特性。
啊!就在她眼睛看得快脱窗时,终于见到了一个长发披肩,右耳还戴着耳环,一身皮衣皮裤戴着墨镜的男人走出来。
毫不考虑地她就冲到他面前。
“汤维硕先生吗?”
对方却露出一脸鸡同鸭讲般的表情!
“What?”原来是个外黄内白的香蕉。
于是她耐着性子,忍着牙疼用英文再问一次。
对方摇摇头,这下糗了!
“So””y!”她挤出一丝抱歉的笑容。
但对方似乎对她产生好感,竟然开口想跟她交朋友。
跟这种新潮流人类交友?她可是一点兴趣也没有!
她的拒绝不但没让对方打退堂鼓,反而像熊见了蜂蜜般紧紧缠住了她。
讨厌的大苍蝇!她恨不得手上有只超级大苍蝇拍。
对方的缠功可是一流的,不管她怎么拒绝,甚至已快变脸了,对方仍未有一点退缩。
这大概就是拿石头砸自己的脚吧!
怪来怪去都怪汤维硕那个同性恋!
正当她被无聊男子纠缠得又气又怕时,突然有双手搭上她的肩膀,她闻到一股浓郁的古龙水味道,在她来不及反应时,
她错愕不已,抬起头见到了一张帅得有点不像样的男人脸。
直挺的鼻梁、刚毅的下颚,以及线条优美的唇型,更要命的是那一双盯着她的眼睛竟像会放出电流般。
只听见一口流利带着英国腔的英文由他的嘴中说出。
他竟向讨厌的大苍蝇说他是她的丈夫,在说完之后竟然煞有其事地亲吻了她的脸颊。
显然他的话令讨厌的大苍蝇信以为真而摸着鼻子离开。
叶晴也许该感激他的帮忙,但是对他那轻浮而且又未经她同意的一吻,她错愕之余不忘狠狠地踹了他一脚。
“喂,你怎么恩将仇报?要不是我,你哪能这么容易摆脱那个色狼的纠缠?”
比眼睛大是吗?
她的眼睛是出了名的水汪汪、黑白分明的大眼睛。
“你说别人是色狼,你又是什么?”她也反瞪回去。“你未经我的同意就亲我,我没给你一巴掌你就该偷笑了。”
“嘿!搞清楚,要不是看在你是——”
“是什么?告诉你!”她用手指戳着他的胸膛:“别仗着一张小白脸就想到处骗女人,虽然你替我摆脱了那个讨厌鬼,但是我不会领情的。”她扭头朝出口走去。
这辈子大概没这么衰过。
没接到汤维硕,还遭到狼吻。
这下好了!看她该如何向陈慈交代!
到底该不该再回接机大厅?还是就这么走人算了?
她的心在拔河。
为了不让陈慈误认她是个工作不力的人,她又转回转机大厅。
原以为不会再见到那个讨厌鬼,未料那人却未离开,而且在见到她时,嘴角还挂着嘲弄的笑意,像算准了她会转回来似的。
她当他透明人似的不去注意他,把注意力全摆在出境室的萤光幕上。
班机早已过了抵达的时间,看来汤维硕早已自行离去了吧!她这么想着。
虽然她未回过头去,但是她却可以轻易感觉到身后有双眼睛直盯着她——
是他!
那个讨厌鬼。
她想起他那对会放电的黑眸,像是能直接窥探她的心底似的;从来没有人带给她如此烦乱和不安。
危险?她甚至有这种莫名的感觉。
她咬咬牙,大步来到他面前。
他还是带着可恶的笑。
“喂!你别用你那双死鱼眼直盯着我看行不行!”命令的语气。她差点就想动手挖下他那双该死又要命迷人的眼睛。
“你不看我,怎知道我盯着你?再说这儿比你更漂亮、更有魅力的女人多得是,你少往自己脸上贴金了。”
“你——你——”
“我有名有姓,而且你对我并不陌生才对。”他笑得好贼。
“你自大狂,我才不认识你呢!”怎么一遇见他,她平时的冷静就消失殆尽了?
“我就是汤维硕。”他眼中闪烁着戏谑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