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谁也不再记得准是谁。
“我是说出一百万买你的‘合作’!”
“‘合作’?我听成合起来做X!”我耳根仍发烫。
“此作非彼做。我有事想请你帮忙。”
“什么事值一百万?”
“充当他的女朋友!”他用手指着另一个男人。
“什么?”我再问了一次。
“我叫石贤一,他叫石良二。我们是兄弟!”
兄弟?一点也不像。什么贤一、良二的,让焦琴知道不笑掉大牙才怪!这么俗气的名字,糟蹋了两张俊美的容貌。
“只是临时的,并非真正的女朋友,你大可放心。”
“为什么找上我?”我不明白。我自知貌不出色。比我貌美的女子比比皆是,焦琴就比我醒目得多、。
“因为你不美,不用担心节外生枝。”
一个女人被一个男人当面说她不美,那滋味是不好受的。偏偏我就遇上了。这里没有地洞可以让我钻。
“这样德三才不会坏了计划。”
德三?莫非他家是依“贤良德淑”顺序排列命名?
“的确!我还有一个妹妹,叫淑四。她从小就恨死了这个名字。淑四--俗死的!整天吵着要改名字。可惜我老爹不点头。她没辙,气鼓鼓地跑到国外去住不回来。”
“石先生,我对你们的家事不感兴趣!”
我想赶紧脱身。一百万充当临时女友?发什么神经!难道像出版社印的文艺小说一般;父亲逼着吊儿郎当的儿子结婚。如果不从命,就只能分到一丁点儿的财产。
咱们大作家--洛玉寒就写过这种小说。不合逻辑,却深受读者喜爱。读者喜欢读一些超乎寻常的情事。
当编辑好些时日了,如此小说千篇一律,我看得都麻木了。可读者喜爱,出版社就继续出;我也就校过一本。洛玉寒已走了,否则真该找他来见识一下,准吓他一跳,竟真有如此活生生的剧情。
石贤一给了我一张名片。我信手放进手提袋里,瞧也没瞧。我当他是个疯子,为自己弟弟“拉皮条”的疯子。
虽说是客串,谁知道万一石良二硬来,我怎么办?石良二看起来高不可攀的,我分明和他不是同路人。我客串不来。这一百万我不想赚,也赚不来。
“我可以知道你的芳名吗?”
“佟初云。”我据实以告。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
“嗯,好名字,很美的名字。”他喃喃地念着。
“言下之意,就是说我人不够美,只有名字还过得去喽?”我没好气的。这可奇了,我竟对一个不相熟的男人发脾气!我怎么了?今天如此地沉不住气。
“佟小姐,你再考虑无妨,我等你的答覆。”石贤一仍然不放弃,想游说我合作。
“奇怪!你为何担心你弟弟没女朋友,而不替自己找一个呢?否则你也会得不到大笔财产的。”
石贤一的说词,果然是小说中的那一套。
真是可笑!有钱人视婚姻如儿戏!为了得到财产,竟肯娶人为妻,不问有否感情。这样公平吗?当女人是什么!
“我结婚了。”石贤一说。
原来如此。他已经幸免于难了,而且想必也已得到实质的利益。就不知他的妻子是否已成“闺中怨妇”!
我睇眼着石贤一,我瞧不起利用女人的男人。他感受到了。他似有话想说,却又止住。
还有什么好解释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收购的。
石贤一苦笑着。因我的眼角、嘴角都现着不屑。“我的弟弟良二,不喜欢女人。”
“他是同性恋?” 多可惜!那么好看的一个男人。
“不是的,你可别在他面前这么说。他最痛恨别人造他这种谣言。他只是喜欢自己罢了!他是个疯狂的自恋狂。良二是一株水仙,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塞纳西斯--就是他了,他爱上水中自己的倒影,最后投入水中,长出了水仙花。良二一直以来只爱他自己,从没谈过恋爱。”
水仙的传说我听闻过,那是一个很美的神话故事。
“老爹已下了最后通牒,他再不交女朋友,就要扣他的财产。我这做大哥的总得帮帮他才是。”
“他分不到不是更好?全进入你的口袋不好吗?”我冷哼。
“佟小姐,你似乎对我有成见。”
“你别往自己脸上贴金。我和你又不熟,哪来的成见?互相认识的人才能谈得上印象如何,我对你没有印象。”
我的耳根不烫了,此刻我说起话来脸不红、气不喘。
“还好,否则德三见到你,不把你吃了才怪。石贤一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
“你的‘还好’所指何意?‘吃了’又是什么意思?”石一说话故作玄虚,我不禁想问清楚。
“我家老三和老二截然不同。他是个花花分子,只要是过得去的女人,他无一放过。你……他应该没胃口。”
“石贤一!我不想再和你说话了!”石贤一讲来讲去,分明就是在说我“不美”。
这是什么家族啊!老二是个自恋狂;老三是个大色狼;老四是个离家不回的女儿。多么稀奇古怪!再加上这个老大--石贤一。
石贤一莫测高深地笑着。说真格的,他的笑容很迷人,不由得令人赏心说目。可我不能中计,他正等我入瓮;想我同他合作,好客串他弟弟的女朋友。
石贤一起身离开时,又回过头来看我一眼。那一眼是特别的,和先前的眼神不同。
他在看谁?眼睛虽然看着我,可是他心里想的人是谁?我不是笨蛋,怎会看不出他想在我脸上寻找某人的记忆?他挑中我,绝非只因我不是个“美女”如此单纯。
石贤一与良二交头接耳着。我听不见他们的谈话。
“失踪”了好一阵子的焦琴终于回来了。她重新上了妆,比刚才更为美艳了。我傻傻地看着。焦琴大而化之,却有着一张极为细致的五官,很不搭调,却别有一番风情。
我知道她不想我问,为何她在化妆室待那么久。
哭哭也好。光是大吃大喝的,怎能消除心中怨恨?我没问,是朋友,有些时候不需多问,而现在正是时候。
“焦琴,你猜方才谁来过?”我想焦琴开心些。
“谁啊?”
“‘梅尔吉勃逊’啊!你看中的那个男人。”
“初云,如果你想我开心,麻烦说些好笑点儿的笑话。这个笑话,我笑不出来。”
“焦琴,真的!他还说要我……”
我将石贤一要我客串良二女友的事重复了一遍,可焦琴还是不信。气死我了!
“初云,我们都老朋友了,看上你的男人我都见过!”焦琴这话,意思是说看得上我的男人都与石贤一相去甚远。人家怎会把我看在眼里?我气极。我知道我不美,我是丑八怪!可以了吧!
如此瞧不起我!我一时逞强,竟向石贤一挥了挥手。
他看见了,也向我摆手示意。
“怎样?”我向焦琴炫耀。
焦琴果然瞪大了双眼。“黑瓶子装酱油”--深藏不露,我有些得意。但我尚未将事情说完呢,是因为我不够美,石贤一才找上我。
焦琴就不合格了,准被老三抢了去。
反正我是不会答应石贤一的,这些话就留待日后再说无妨。
“初云,你大哭一场好了。总比现在这样沉沦的好。
“沉沦?焦琴,你说我沉沦?
“初云,我知道你是爱伍仲文的。你就哭一哭算了,别像刚才那样,似个花痴!”
“花痴?”喔!我成了花痴,天哪!
“我不过是同你闹着玩,说要勾引他们。没想到你还真向他们招手。我们快走吧!免得让餐厅经理赶了出去,我可不想以卖春的罪名被抓到警察局去。我丢不起这个睑哪!”焦琴催促着我走,可怜我有话无法畅言。
石贤一见我要走,便立刻起身示意。
我瞪他,我快被他害得朋友反目。
“快走!他站起来了,想必是看上了我,再不走不行的!
焦琴可比我还会说笑,她自然地认为被相中的是她。
我一直瞪着石贤一直到看不见他。
说也奇怪,对石良二这个俊美无比的客串男友,我没再注意他;反倒是“拉皮条”的石贤一,我记忆深刻。直到回了家,我还能清楚记得他的模样。
暮云在房里。我叩了叩他的房门。他的事,我极为关心,自然不敢怠慢。
“暮云,妈妈说你服役前想同小梨结婚?”
“姊,我爱小梨,我怕失去她。”
我看着这个个头比我高,又长得比我好看的弟弟。他完全遗传了爸爸的身材和外貌;我像妈妈,矮个子且姿色平平。但,我以暮云为荣,他甚至到后来书都读得比我好。如果他能克服心结,便是十全十美的了。
暮云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盒子,这盒子已非从前那个,以前是木制,这个是铁的。
我知道暮云后来也一直有着收集钥匙的习惯。那钥匙盒内,有着暮云挥之不去的记忆。
是怀念,是感恩;是忏悔,也是内疚。
我的好弟弟,你要等到哪一天才肯用钥匙打开自己的心门呢?父亲的死不能怪罪于你,若不是你当时的鬼灵精怪,只怕连你的命都赔了进去!
午夜梦回时,何必再细数心中伤痕。
“暮云,我不赞成你未立业先成家。”
“可是我……”
“别说你怕,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暮云没有再回话,他仰躺在床上,死盯着天花板。
火灾之后,暮云变得极其敏感。他不抽烟,也不吃烧烤,因为不想看见夺去父亲生命的凶手--火。
第二章
经过了几次讨价还价后,洛玉寒终于又同出版社续约了--拿百分之十五的高版税,外加每本书最低印量三万本。如今洛玉寒红成如此,自然有条件谈筹码的。此一时彼一时也,想当初洛五寒也不过是个小作家。这世上,成功的人无非是天分加上努力,再加上运气。
写得比洛玉寒好的作家,恐怕也为数众多,可他们偏偏没有洛玉寒的运气:受到读者青睐。
难得地,洛玉寒走过来同我说话。他这个大作家,还能识得我们这般小编辑?
“有人向我打听你。”洛玉寒说。
谁会对我有兴趣?除了--
“那一晚我离开‘香格里拉’餐厅时,见石贤一走过去和你说话,我认识贤一,我们同是一家俱乐部的会员。贤一一向是个好好丈夫,他同女人搭讪,这可是新闻。”
“所以你就说认得我?”
没想到洛玉寒也是个嘴碎的男人。那晚同他吃饭的女人不知是谁。洛玉寒使君有妇,怕也是背着老婆走私。
“那女人是我的读者,真诚希望见我一面。”的确,寄到出版社写给洛玉寒的信,一袋袋的。
我怀疑洛玉寒会否把这些出版社转交给他的信看完。信上笔迹,清一色是女人的字迹,女性读者是洛玉寒的拥护者,也是推动市场的最大功臣。
“他知道我认得你之后,不住地问你的事。”
“我没什么可以让人说的。”
“说得也是!”
我讨厌起洛玉寒。他讲话同小说中的人物是两回事。洛玉寒锱铢必较,是个再现实不过的男人;可他笔下的男主角,无不浪漫深情。
但,人家是大作家,我可得罪不起。
“他想再见你。我告诉了他你上班的地点。”
“谢谢你的好意,大作家。”
以往我戏称洛玉寒大作家时,他总会自谦不敢当;可如今他表明当之无愧,乐干接受别人的奉承。
果然!说曹操,曹操就到。石贤一开了一辆宝马来到出版社,立即在门口引起一阵骚动。孤陋寡闻的我犹不知石家是横跨港台的富商。井底之蛙的我,这才上了一堂社会学。
其他编辑们看我的目光有些诡异。我知道他们心中在想什么,凭我这种姿色,怎么可能,
我知道我是市井小民,我本就无意高攀,是石贤一找上我的,一切都与我无关。而且只是吃顿饭而已,我想同他把话说清楚,我并非嗜钱如命的女人,希望他另找他人。
“卡迪亚”,一家异国风味的高级餐厅。我吃着咖哩。挺辣的!味道不错。
“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想你知道你的雀屏中选并非偶然。”石贤一喝着白酒,他喝酒的样子很有品味。
“我像谁?”我直截了当地间。
石贤一沉默不答,又啜了口酒。
“你妻子?婚前情人?童年时的青梅竹马?还是你母亲?”我说了一连串的答案等他挑选。
我这张再普通不过的脸,走在街上,四海之内皆姊妹。
“其实--不是挺像,只是你心事内敛的样子像极了她。”石贤一说着,放下了酒杯。
“心事?准告诉你我有心事的?你会占卜不成!”
“你和她一样,打死不承认有心事。”
我是有心事,可这世上谁无心事?只是有人喜欢说,有人喜欢藏罢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足为奇。
“你别这样看着我行不行?没人告诉你,你长得很帅、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有着一对令人心神荡漾的眼睛吗?你再这样看着我,小心我爱上你,缠着你不放。”我说笑着。不过,石资一的确是个耐看的男人。
“她不是我妻,也非情人,更不是青梅竹马。”
“那就是你妈妈喽!”我提出的答案只剩这一个。
“当然不是。她至多大你一、两岁。”
“那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她叫桑利敏。”
桑利敏!桑利敏不就是桑小梨的姊姊吗?天啊!我像她?不!我自觉比她好看多了。怎么说呢?
桑利敏已嫁为人妇,而已生了两个小孩,她的腰分明与水桶一般粗;脸上的肥肉已挤出了双下巴。她和丈夫感情可好,两夫妻还真是绝配呢!结了婚之后一起发福,夫唱妇随。我见过他们夫妻几次,一家子和乐融合。桑利敏的丈夫是个小科长,做几年也升不了职的那种。可夫妻俩似都无雄心壮志,日子过得极为悠闲。
“你认得她?”石贤一一脸讶异。
“桑利敏,我弟弟女友的姊姊也叫桑利敏。她嫁人了,且有两个小孩,你别破坏人家的婚姻啊!”
“我知道她结婚生子了。”
“那你打听她做什么?彼此都已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了。”
“她是我这生中的第一个恋人,我和她同一所高中。”
谜底揭晓了,原来是同学兼恋人。可恋人与情人有差别吗?石贤一刚才否认了情人的关系。
“单恋不能算是情人。”
原来如此。换做是我高中时,也会单恋石贤一的。
“我单恋桑利敏”。
啊?有没有搞错?一个像“梅尔吉勃逊”的超级大帅哥会暗恋桑利敏?不可能的!人的容貌不可能改变太多的!
换做是桑小梨,倒还说得过去。桑利敏?不可能!
我同她挺谈得来,她待人极为真挚诚恳,与人两三下就仿佛老朋友般熟悉,非常安于家庭主妇的生活。她自嘲是那种最甘于平凡的女人,只要丈夫、孩子都在身边,她就心满意足了。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因此她快乐,所谓知足常乐就是她的写照。她的胖,实在也因为心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