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小胖名侦探等很久了。现在终于可以知道聂沧溟为了从章大人身边带回谭碔砆,到底付出了什么昂贵的代价,让聂沧溟始终不肯明说!
对了,为了让看不懂我大纲的读者能更详细地明白谜题的由来,清醒之后,我特地重看《探花郎》,是第一四六页第三行开始成谜题的哦。
「要我成全你们,那可是要付出代价的喔,嘿嘿嘿。」我配合一下,笑得像变态。
「大人请说!」
「呃?我说?不是你要提出的吗?你提出,我再考虑接不接受,不是这样的吗?」
聂沧溟闻言,眼神有些诡异。「大人,您有钱有名亦有权势,放眼天下,还有什么是您需要的?只怕,是没有了啊。下官唯一能做的,就是章大人有托,下官必会尽力达成。」
我瞇起眼,慢吞吞地走到他面前。「是尽力达成,但不是一定达成,你先留后路喔。」
他神色未变地掀唇笑了下。「大人真多疑。」
我蹲下来的身姿像个不良流氓,让他吓了一跳,不过他的表情很快就恢复正常,彷佛我常做这种事一般。
果然啊,干大事的人就是不一样。
「让我选?」
「大人请说。」
「真的?」
「只要下官能做到,必尽力而为。」
「又来。如果我说,我尽力放了谭碔砆,可是我还是舍不得,但已经尽力过了,人还留下算了,你觉得如何?」
聂沧溟显然没有料到我的顽劣,一时之间瞇起眼,放在身侧的双掌巳成拳。
我承认我孬,赶紧说道:
「开玩笑、开玩笑!每天要三大笑,才能延年益寿啊!由我来想吗?真是太美妙的梦……」原来,不但解谜,而且谜题由我想啊。如果天天都作这种梦,我也是不反对啦。
我自言自语:「要想什么呢?我没见过古人轻功飞来飞去耶,还是要你来个利掌劈砖呢?算了……你是古人,多少有点研究吧?」习惯性想搔头,却被官帽阻挡。当了官,处处受限啊。
「研究?」
「一个人本来很正常,可是从某天开始,就不对劲了。她一直作梦,简直是身历其境在梦,喂,你别告诉我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我确定我没有思什么,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让她作起怪异的梦来?」
他微微偏头沉思,装作很努力在思考,最后开口:
「也许,是被人下咒。」
「下咒?」我摸着下巴,有胡子,真……恶心。「你说的,我也不是没有想过,不过,我人缘这么好,谁敢下咒呢?」
「章大人,莫非您真被人下了咒?」
我睨了他一眼,冷笑一声。心里知道他表面殷勤,骨子里巴不得抓住这变态老头的把柄。
我没直接回答他,又问:「下咒的方式有哪些呢?可不要告诉我下降头啊!我住在台湾,我周遭的人还算单纯,没有人会狠到这种地步。对了,也不要告诉我,是苗疆蛊毒,那种东西离我太遥远。等哪天我穿越时空飞到古代,再来考虑。」
他愣了愣,随即力持脸色的平静。
「下官对咒术所知不多,如果不是针对身体下咒蛊,也许,是有人将某样奇怪的东西放在大人房内?」
我一听,跳起来击掌。
「对啊,我怎么没有想到?可能是我带进了什么怪东西,才会让我这几年里过得这 与众不同啊……」
眼角瞄到聂沧溟想要说话,我马上斥退他,让他带着碔砆尽速离去。他是个聪明人,知道何时该抓住机会,立刻头也不回地奔出去。
「对了,谭碔砆之所以能顺利带走那少年,也是因为我啊!」我忍不住擦了擦口水。
「原来,我才是真正的谜题关键哩!」
「他也没花什么代价,不肯对谭碔砆明说,就是要她以为欠下天大的情吧,好样的!姜果然还是老的辣啊!」
马上叫来奴仆,吩咐下头谭碔砆若要带走谁,任由她带,不必再来问。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会醒来……」我脑中正打着坏主意。
「听说,这里有很多美丽的少年……」
「糟,我的脸皮好像不能控制,为什么嘴角一直横向发展呢?」
「如果我去看看他们……偷看一眼就好了,不看白不看……」
「要不然,我一定后悔一生一世的……是一生一世耶,不是一天两天
耶!」
「好吧,既然是一生一世,这么严重的话,我还是不要后悔吧!」
我擦擦口水,下定主意大步走向门外。
此时,我的身体突然剧烈摇晃。
摇到我大叫:
「完也,地震!」
「再等我十分钟啊!」
***
「等妳个头!」
我张开眼睛,呆呆地看见BL收藏家嗤之以鼻:「电话啦!」
生平头一遭,我如此地恨!恨自己竟然这么快被摇醒。
我悲伤欲绝地接完电话后,突然想起梦中的对话,立刻冲进房里找寻奇怪的物品。
找了半天,一个也没有找到。
「难道是书吗?」我的床头上摆了许多的书籍,都是睡前看的,不乏二手书。
「二手书……有没有可能第一手的人动了什么手脚?」
一时问,各式各样的灵异事件窜进我的大脑,诸如书中附魂、书中沾血之类的。不消说,我动作很快地搬下那些书,让床头一件东西也不留。
我笑瞇瞇地拍拍双手灰尘,环胸看苦床面。
「就到此为止了,感谢聂沧溟。」
当然,这段小小的异梦,只是一段微不足道中又透露小小线索的插曲,可惜,在当时的我,并没有察觉到。
故事仍然没有结束。
紫色的捕梦网,依旧静静地悬挂在床头上。
我的实验品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作者:于睛
如果你能看完坚本故事,而没有半途阵亡的话,我得说,你,绝对是我的读迷。
这是一本实验性质的短文集。在下笔之初,我设定的读者对象,并不是喜欢看于晴言情小说的阅读者,而是欣赏我诡异幽默感的读者(说是冷笑话,我也不反对)。
刚开始,我是一个绝对的新人,写写停停,尤其不能扯列爱情,那真是让我痛苦得要命,即使,我是一个写情写得很淡的言情作者,但文中缺乏了爱,那就像是四肢被点穴,丝毫动弹不得。
我从来没有发现,不创造一个以爱征服地球的故事,我竟浑身不舒服。难道,这就是我的致命伤吗?
我只能告诉自己:「好吧,没有人从婴儿时期就能飞天遁地,那就重头开始再练吧!」
金钟罩、铁布衫就是这样练成的。
于是,我放下手头以爱为名的稿子,开始专心在我的短文集了。
短文集,写什么都好,只要跟爱情无关、只要里头不是写着「混水摸鱼」四个大字都ok,这是老板下达的唯一条件。
比起任何一次套书,视野都还要宽广,因为这是一本实验品。
所以,当我选择犯了言情小说大忌的第一人称时,我安慰自己这又不是言情小说,不用管它。
所以,当对白不够多、十句里有七句都是小胖内心的冷笑话时,我告诉自己,如果实验品下去好好实验,只做讨喜文字,那就太浪费这次机会了。
因此,我改变自己的写法与习惯,尽量摆脱言情小说的文笔,当然啦,文中也有粗鄙的举动或脏话--因为实验品,所以可以为所欲为嘛(这个理由我用得很理直气壮)。
而我,也必须坦承,会选择这样的题材,是因为我不擅写属于我个人的心情记事。
一直以来,在序或后记,我只谈书,不谈人。是因为,我靠笔写故事,读者欣赏故事就好,没必要特意认识本尊的个性如何或者其它,即使有心要探索作者,那么,就在书中寻找吧。
不管有意、无意,付诸于书中的观念、写法,哪怕只是一句无关紧要的对白,也有可能是作者本人内心最不欲人知的一面。
过去,我一直是这么想着的;而未来,如果哪一天你看见我曝光自己到你都觉得必须来信抗议的时候,那就是我改变想法的时候了。
总之,《小胖的异想天开》提笔时,就像定婴儿初生强练武;写到中途,婴儿幻化成少年,开始有了恶搞的心情,脑中一堆实验品纷纷飞舞,顿觉四肢百骸无一下顺;行至尾,因为太畅通了,终于恶搞了。
请不要骂我不尊重读者,专门恶搞。通常,一有恶搞行径,表示我认真过头了。
也请新人看向这边,我已经很久没有当新人了,第二次当新人的经验是,先锁定目标写出来再说,当你咬着牙写出来后,你会发现很多点子都在你体内产生了,不写就永远停步下前,只能望着别人出书,然后自己躲在棉被里槌墙。
对了,《小胖的异想天开》,就真的是异想天开,因为是作梦,所以有不合理之处都属正常。本来,于晴不写后记,会让这本书更完整也更有趣地结束,不过老板的一句话,改变了我的初衷。
「也许,有人会想看妳创造这本短文集的过程心情。」
毕竟,这算是我的第一本,所以,我就写下来啦,很新人的心情,希望将来再有机会,我能小小地晋升一下。
拔辣番外
于小胖的生活日记--
那一天,我的早餐vs社会文化......
那一天,是一個大風吹的日子,無雨,風大,天白刺眼──至少,對於小胖我這種通宵熬夜的人來說,那種白色簡直就像閃光燈一樣,時時戳著我的眼睛。
說到這裡,得先說明,敝人在下我有個良好的習性,如果通宵熬夜過隔天八,九點之後,因為雞母皮很不快樂的關係,會自動自發撥動家裡的鬧鐘響到全家驚嚇而起。(呃…..有時也會打電話響不停)
那一天,就在過八點鬧鐘響徹全屋,小胖我飽受拳打腳踢的凌虐之後,偕同BL收藏家出門尋覓早餐。
小胖家附近的早餐店位於斜坡之下,可以說是各家店門都林立於此,那時正值選舉時期,三不五時會聽見某某候選人如何如何。
至今,我都還是記得十分清楚,當時老闆夫妻在吵架兼煎蛋,對街的快餐店正緩緩拉開鐵門──
遠處,是不知名的音樂,由於小胖一向不愛東張西望,於是很認真地盯著鏟下的生蛋……激動的歌聲愈來愈近,那把鏟子緩緩從平鍋上起身──
四周有人興高采烈拿出成串的鞭炮,我心裡一驚,目不轉睛地瞪著那串鞭炮移到早餐店門口。
我慢慢回頭(請想像電視裡的慢動作),很呆滯地看見那斜坡上有一串車隊以堪稱慕容遲的速度前進中。
「那是什麼?」請原諒我徹夜未眠,頭腦開始罷工。
「XX候選人的競選團隊出來了。」以BL漫為昨日終結入眠的BL收藏家精神飽滿的說。
「一大早?」有沒有天良啊!
此時,車隊以龜速經過我面前時,小胖我那懼光的眼不由自主地瞇起,抬起那蠟黃的臉看著某候選人向四周高喊求票,此時──
對街那快餐店裡素來板著一張臉的白髮老頭子,竟雙手高舉,一路從店內奔出歡呼,並繞著宣傳車狂跑數圈──
喂喂,有必要這麼奔放嗎?你不就是那個常罵你家媳婦的兇狠老頭子嗎?拜託,保持一下形象吧!(請想像賽跑選擇衝破終點的奔放跑法,再想像一下選手是白髮蒼蒼不苟言笑的老頭)
當時,小胖我真是目瞪口呆。一回頭──
早餐店的老闆娘正含笑高舉鏟子揮手致意。
喂喂,老闆娘,我的荷包蛋快焦了吧!妳有必要一直揮手嗎?
早點店的老闆高舉我那二片可憐的吐司拚命揮手──
老闆……你們實在不像是每次我來,吵個半死的夫妻啊!不要再面帶微笑了,那讓我很容易遺忘你們兇狠想拿對方做早餐的樣子。
算了,自從小胖我滿二十之後,選舉期間候選人跟選民一起走火入魔的樣子又不是沒見過,只是每次候選人一看娃娃臉的小胖,就立刻跳過……
算了,只要讓我帶著完好的三明治回家入睡就好。
就在我認了的同時,有人點起鞭炮來。
嘿,不怕,捂住耳朵,反正還有一段距離──
霹靂啪啦,霹靂啪啦,我沒聽見我沒聽見……我什麼都沒聽見……><~~~
咻──
一道猶如光速般,疑似『子彈』的東西擦過我的頭皮,至今在日記中回想,仍然可以感受到那微微的灼熱感。
我與BL收藏家同時往地上看去。
「那是什麼?」頭腦還是在罷工狀態中,我問。
「炮屑吧。」昨天以BL漫餵飽睡蟲的BL收藏家,依舊以十分飽滿的精神回答我。
「妳……剛才好像以不可能的速度閃到我的後頭,對吧?」
「因為我比妳矮啊。」
「……如果我娘把我生得高一點……」
「那妳就可以頂著硃砂痣到處趴趴走了,很炫吧。」
一夜未眠,小胖我的火氣自然不小,當宣傳車的候選人轉向早餐店揮手致意時,敝人在下我扳著一張臉,做了一個『我絕不會選你』的手勢。
「千萬不要!」BL收藏家連忙冒出來拉下我的手。
「為什麼不要?選賢與能,我要選的是一個有作為的人,不是一個七早八早出來擾人睡覺的xx!」當睡眠不足時,小胖就會化身為道明寺小胖!>︿<~
「現在對妳而是七早八早,但對別人不是。何況……」收藏家很嚴肅地說:「昨天熱騰騰的BL漫剛到手,我想一邊吃早餐一邊好好欣賞。」
「妳那跟這件事有什麼關係?」小胖我一頭霧水。
BL收藏家仍然維持驚人的嚴肅,解釋:
「因為,我不想一邊吃早餐一邊跑廁所!」下巴努了努早餐店老闆夫妻。
「……」
「害人之心不可有,但防人之心不能不有,尤其是選舉期間,連夫妻都能鬧離婚,何況我們只是路人甲。就像是我,小胖,哪天我們理念不同時,我會在背後捅妳千刀萬刀的,這道理都是一樣的!」
「……妳說的是,我一定一定會留意的。我會火燒妳的BL漫,讓妳痛不欲生。」我黑著臉說,早就料到BL收藏家對我早有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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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很記得,那一天天氣很陰,風很大,在我回家的路途上,彷彿走不完似的,每走一步,遍地炮屑隨風起舞……
那一天,始終,宣傳車隊沒有後續動作來清掃。
親愛的候選人,雖然,現在是一個聲音愈大愈能引人注意的社會;雖然,現在是一個馬屁拍得愈精,愈能往上爬的社會;雖然,現在是一個花招耍得愈多,愈能引人注目的社會。可是,我相信,還是有一部份的選民,很認真的看著你們真正的政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