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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我们在一起  第1页    作者:童景遥

  第一章

  夏夜,街灯晕黄着喧嚣的台北街头。

  一股恣意纵情的氛围,似乎也开始骚动起人们心底那份冒险的冲动。

  眼见街头频频灯红换绿,长长车阵却丝毫没移动的迹象。

  华学凯坐在车里,瞥了一眼腕上的表。七点十五分,他心里不禁暗惊——

  迟了一个多小时,看来一顿臭骂肯定躲不掉了。

  他无奈的望着冗长车阵,一面暗责自己过分的自信,还以为能在这周休的前晚避过车潮。

  可偏偏也是性格中这股自信,让他非常勇于冒险尝试任何事物。

  车上音响正放着U2的摇滚乐,他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忍不住跟着打拍子。

  从照后镜里清楚看到的他,不知是因为二十八年的人生历练,还是医职使然,那连同性不免惊叹,充满阳刚味的五官,除了高挺的鼻梁,宽薄内敛的唇型外,最吸引人的莫过于浓眉下的那双眸子。

  那炯然沉稳的目光中总隐约透着待发的热情。尤其是当他嘴角微扬露出笑容时,又透着一股令女人几乎窒息的腼腆稚气。

  虽然这矛盾的特质在学凯身上完美的结合,使他从来不缺女人投怀送抱。但他一向自律甚严,从不乱搞男女关系。

  这一点看在那群死党眼里更是气怄,奎文就常笑他是男人中的稀有动物,该被列入保育才对。

  对这样不一而足的调侃,学凯向来一笑置之。只要与他深交的友人就知道,这严谨的生活态度全是因他出身背景使然。

  说起华家渊源,得自五十年前移民美国的华老太爷说起。从爷爷开始到学凯的父亲,华家代代投身医界,几十年下来,如今在美国医界可说是极负盛名,地位德高望重。

  对身为华家第三代的学凯而言,继承家族的衣钵是理所当然,而身为独子的他,更是肩负将家业发扬光大的重责大任。

  虽然当初父母亲希望他在美求学就业,但是爷爷却说人不能忘本,坚持要他只身回台磨炼磨炼。

  就这样,他在高一的肘候回到台湾,毕业后便顺利考上了医学院。

  也应了“虎父无犬子”的那句话。 

  学凯在校时,成绩样样优异出众,人尚未毕业,就巳被多家著名院所看重,频频开出各种优渥的条件,等他点头上任。

  但学凯都一一婉转回绝了。

  理由自然是他必须回美接掌父亲的医业。

  可实际上,每到夜深人静时分,他总忍不住问自己:华学凯,回美国过那被安排妥当,众人眼中完美的人生,是你想要的吗?

  叭——

  突然的一声尖锐的喇叭声将他拉回了现实。

  车子开始向前行驶,车阵渐渐疏通开采。他二话不说,立刻踩了油门赶往餐厅赴约。

  今晚这场聚会,是高中几个死党轮流主办的固定饭局。

  虽然毕业多年,但几个男人总会固定约个时间,尝尝美食,顺便联络彼此的友谊。

  这聚会对这群小有地位的男人而言,自然是相当珍贵的时光。

  停好了车,一脚踏进餐厅的圆形拱门,学凯快步的走过种满茂盛六月雪的石径。

  因为迟到,他无心品味空气里那风信子的香气,更对身边华丽的景致视若无睹,急急在侍者的带领下,走进了那一群死党预定的包厢。

  “怎么搞的?我这住最远的人没迟到,你们却敢姗姗来迟啊。”一脸落腮胡的老庄指着他说。

  “我不是最后一个?”学凯高兴的望着一旁的空座。“奎文也迟到。”

  “他还塞在路上。那你呢?有没有比较新鲜的说法啊。”老庄问他。

  “一到周休,台北人都恨不得插翅飞去度假,哪像我们想走都走不了。”子骏挪了挪壮硕的身躯又说:“你们如何我不清楚,不过我可是饿喽。”

  学凯看了看老庄,两人立刻很有默契的说:“那先上菜,边吃边等吧。”

  只见学凯点点头,侍者立刻由地窖里取来一瓶七十四年的摩拉雪尔红酒。

  精于品酒的老庄一见这般珍品,两眼立显光彩,直咽口水问他:“有什么大事需要用这么好的东西来庆祝啊?”

  学凯将目光移到子骏身上解释道:“他下个月要去澳洲了,今晚算是饯行,当然得要特别点。”

  “搞建筑的跑到澳洲去干吗,养牛啊?”老庄搔着胡子问子骏。

  “你真没记性,他是接了那个大型连锁购物商场的企划案啊。”学凯要他自个解释。

  “对啊,这案子一过,我就带着老婆一起移民了。”子骏接着说。

  “好小子,千万美金就等你去赚了。”老庄拍着他的肩膀说。

  于骏一面憨笑,一面应着举杯。三个年近三十岁的大男人,嘴上虽不说,但端见满满一桌菜没人动,自然不难看出离别终究是令人感伤的啊。

  学凯见气氛低落,立刻转了口气:“他这次是去为国争光,我们该为他高兴才对呀!”接着又对于骏说:“等你安顿好,地头熟了,下次聚会干脆就在澳洲办,你说如何?”

  “那有什么问题,我就等着你们来。”子骏开心的应着他的话。

  这下子离别的气氛果然驱散不少,三人也才动起了刀叉。

  而聊着聊着,话题却突然转到了学凯身上。

  “对了!学凯,前阵子不听你说要回美国去,何时动身啊?”子骏问。

  不知怎么着,学凯一听这问题,就仿佛骨哽在喉,连话都说不出来。过了半晌,才意兴阑珊的回答:“暂时……没这个打算了。”

  子骏难得见他这副为难样,就盯上这话题,穷迫猛问着。

  学凯无奈,灌了口酒才又接道:“这趟回去,说得好听是继承家业,其实我妈是另有目的。”

  “逼你结婚对吧?”子骏笑说:“华伯母果然毅力惊人,这么多年来屡战屡败还是没放弃。”

  说着老庄随即摆出侠女姿态,跟着子骏一搭一唱的说:“要真长得不错,你就别挑了。再不然从医院那些小护士里挑一个也行啊。”

  “你饶了我吧。就算我妈再中意,我也不可能娶个只见一次面的女人。结婚这档事说什么我都要自己做主,决不妥协。”

  “一次?我以为你们已经订婚了呢。”子骏说,老庄一旁也猛点头。

  “如果吃过一次饭就论及婚嫁,那我的未婚妻恐怕已经可以从中正纪念堂排到国父纪念馆了。哎呀……”

  学凯一激动,竟失手把酱汁溅在白色的衬衫上。

  老庄和子骏见他这失措的模样,立刻笑得前扑后仰,乐不可支。而学凯只能一脸懊恼,扔了餐巾起身往洗手间走去。

  在洗手间里,学凯边洗边想着:自己不能再这么浮躁慌张了,他要赶紧跳脱出这失控的情境中才行。

  稍稍洗净了污渎,他顺手用冷水拍拍脸,便随即走了出来。

  可谁知才说要恢复冷静的他,一出来就拐错了方向,走到大厅的另一侧。

  正当学凯为自己的不留神燠恼时,无意瞥见坐在侧位上一个身影。好巧不巧,那女人也同时看见了他。

  本来他是不在意这样的四目相接。但是她瞬间闪避的眼神,不但引得学凯回头端详,最后还忍不住停下脚步观望。

  学凯见桌上只有一杯果汁,她手里燃着烟,脸则不自然的撇向窗外。尽管如此,她化着浓妆的脸上还是有股掩不住的逼人灵气。而身上一袭削肩黑洋装虽然过于成熟,却衬得她肌肤白嫩水透,如水仙一般引人遐思。

  当他将视线往下移,这才看到缠在她手腕的白色纱布,一个念头倏地闪过他的脑海,他的确见过这女孩。

  有了这个结论,他便鼓起勇气主动上前问:“对不起,小姐,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

  只见女孩微微瞥了一眼,放低了视线冷冷回答:“你认错人了。”

  学凯不放弃,索性走到她面前,仔细端详着她。

  “你别怕,我不是什么无聊男子。不过我确定见过你,因为我对你手腕上的伤印象很深。”

  她一听,赶紧捻熄烟,将手藏在桌子底下。脸色—沉,相当不悦的说:“你这人真奇怪。我都说不认识你,干吗还一直问啊。就算见过我,那又怎么样呢?”

  她一时情急转过头来,学凯看见她颊上的淤青,立刻意会过来说:“我想起来了,你身上的伤是我治疗的,你就是前天被送进医院……”

  “是又怎样?我又不是没付医药费?”她扬声打断他的话,虽然一脸生怯,语气却充满了敌意。

  “我不是那意思,我只是想问你的伤……”

  “多谢你关心,我很好。”

  她生硬的语调仿佛在暗示谈话到此为止。但学凯却还是站在桌前不离去,因为他心里纳闷,一向能言善道的自己,这会儿面对她怎么会结巴起来呢?

  而他之所以对这女孩印象深刻,就是她被送进急诊室的那晚,即使身上多处淤青,手腕也有严重的挫伤,但她却始终沉默不语,别说是喊疼,就连泪水都没掉下一滴。而在处理好伤处后,她竟趁医院人员不注意时不告而别。

  这种种举动都让学凯感觉奇异。他当然清楚医生和病人之间必要的距离,但是她留下的谜团实在太引人好奇了。

  那天,学凯是帮同事代几个小时的班,而她却是当晚惟一的病人。 

  现在,和她再次巧遇,这样的巧合让他不禁开始思索,他俩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奇妙的缘分,否则为何自己对她总是难以忘怀。

  “我想起来丁,你叫谢京蓓。”

  正说完,有人朝学凯的肩后使劲地拍了一掌。他回头一看,原来是迟到的奎文。

  “Sorry,迟到了。”奎文看了看京蓓,立刻眯着眼说:“嗯。你朋友?怎不介绍一下呢?算了算了,我自己来。你好,我叫宋奎文。”

  学凯还来不及解释,京蓓先发话说:“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人,更不是他朋友,他已经骚扰到我,如果你们再不走,我就要请经理过来处理了。”

  “学凯,你在骚扰人家啊?”奎文一脸不敢置信的看着他。

  “不是你想的那样。”

  学凯正忙着撇清,京蓓已经抓起皮包起身说:“借过一下。”

  两个男人赶紧退开,睁眼看着她从面前走过,头也不回的走出餐厅大门。

  奎文见人都走远了,学凯却还回不过神来,忍不住调侃他说:“好小子,你终于也肯放下身段跟人搭讪了啊。”

  “别瞎搅和好不好,她只是医院的病人。”学凯里向窗外,视线始终锁在她远去的身影上。

  “病人?但我瞧你看她的眼神不像仅止于此喔。”奎文捉弄的凑到他的面前,故意挡着说:“还看,人家已经走远啦。”

  “你胡说什么啊。”学凯收回目光却还是难掩无措的拍拍衬衫说。

  “哎,是也好,不是也罢。不过我得提醒你,这种女人你还是少碰为妙。”奎文搭上他的肩,压低了声音往包厢走。

  “这种女人是什么意思?”

  “嘿!难道你看不出来她来这里做什么吗?”

  “来餐厅当然是吃饭啊。”他发觉他神色有异,于是问:“你想说什么就直说了吧,别跟我打哑谜了。”

  奎文摇摇头,一副识途老马的神情说: “学凯啊,她年纪轻轻穿成这样一个人来这吃饭?她啊——八成是出来卖的,傻瓜!”

  “卖?你别乱说。”学凯竟有些恼怒的驳斥他的说法。

  “你呀,真该出来多看看,否则像你这样纯情又多金的男人是很容易被人骗的。”

  学凯还没来得及反驳,身体一下子被奎文拉进包厢。

  几个死党当然不会放过这个话题,接着三个人一阵热烈的讨论。

  但他们并未察觉在一旁愈来愈沉默的学凯。这在旁人嘴里不过只是茶余饭后话题的事,正开始在他心里泛起阵阵涟漪。

  ※※※

  走出餐厅,京蓓脚步未停的直钻进热闹的街,混在人群里,仿佛这样就能暂时忘了自己。

  她走着走着,在一个玻璃橱窗前停下了脚步,目光失神的望着刚换上新装的模特儿。直到擦肩而过的路人不小心撞到她,这才回神过来看见自己映在玻璃上的倒影,那超龄的装扮真像是个过时的洋娃娃。

  其实她不只是穿着不得体,即将满二十岁的她,还有个不值一提的身世背景。

  至今从未见过面的父亲是在她出生那一晚抛下母子三人与另个女人私奔。

  日后母亲虽然试图找个男人依靠,却一再遭受欺骗。命运的乖舛加上情感的弃离,渐渐让母亲成了一个视钱如命的人。

  而由于父亲是在她出生那天离去,母亲便将这股怨恨转嫁在女儿身上,认为一切的厄运都来自京蓓。

  因此从小,京蓓即遭到刻意的忽视,母亲的心思全系在哥哥京纬身上。不但让他吃好穿好,更不惜倾囊借贷让他出国念书。

  为了凑足出国的所有费用,母亲在朋友的好意关照下签了借据。直到债主上门时,才知背后的借款人是经营地下钱庄的升哥。

  不过短短数月,原本借的一百五十万,竟然利滚利的变成三百万。

  京蓓的母亲虽然求了几次情,但是杯水车薪,那黑洞怎么也补不满。

  这天,升哥又带着人上门来讨债。京蓓的母亲照例低声下气的央求着: “阿升,这些钱我实在还不起呀,难不成你要我卖了房子吗?那我一家人不是得睡路边了吗?”

  “秀姐,就凭过去我跟谢哥的交情,我也不至于逼人太甚,否则随便传个话,说我欺负你们娘俩,我在道上还要混吗!”升哥反过来安抚的说: “其实这件事事可大可小的。”

  “那么你说该怎么做呢?”一听事情有退路,她脸上顿时有了笑容。

  升哥拿起一根烟等身旁小弟点了火后才又开口说:“我倒是有个建议,你不妨听听看。”

  “什么建议?你快说啊。”

  “你知道最近景气差,我那几家店的生意也是一落千丈,所以我想干脆让京蓓过来帮帮我的忙,你说好不好呢?”

  “升哥的意思是……这行得通吗?她年纪还小,只怕会给你添麻烦。”

  “呵,你放心,只要有钱赚,什么麻烦我都不怕啊,哈哈哈………”

  看着升哥得意洋洋的笑,京蓓的母亲即使想拒绝也找不到机会开口。而这便是一切祸端的起源了。

  事情很简单,就是母债子偿。

  母亲一心只想脱困,升哥则是利用京蓓年轻的肉体赚钱。两人都打着对自己有利的如意算盘,却万万没想到京蓓的反应竟是如此激烈,即使被升哥手下痛打一顿,进了医院,她仍旧不肯屈服委身下海沉沦。所以她只有逃了。

  离开医院的她在学姐之玫家躲了两天,但最后还是被找到了。

  跟着母亲回到家里,门一关,母亲立刻声泪俱下的哀求着说:“京蓓,现在只有你能帮我,只有你能救我们了。”

  “妈,我连自己都救不了,还能帮你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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