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还真是罗嗦,明明跟她说过我自己来就好,不需要麻烦你的。”
“秦伯母是担心你,你可不能嫌你母亲罗嗦。”
“好……好嘛。”她无奈地瘪着嘴。
早上的日光虽然没中午毒辣,但是晒久了,对皮肤还是不好,因此周传笙体贴地将秦纤仙给牵引到树荫下乘凉。“你才大病初愈,还是少晒点太阳好。”
“我一点病也没有,刚刚医生也说我很健康。”
“好好好,没病就好。”周传笙看她气色红润,心情也随之放松不少。“说真的,之前你一直躺在病床上,连半点反应都没有,我还真担心你永远都不会醒来。”
没有任何内外伤,秦纤仙昏睡的那段时间可真是个难熬的日子,就算他和她的家人一声声在她身旁呼唤,她却恍若未闻。
不过还好,她现在终于奇迹似的清醒。
“我只觉得自己睡了很长一觉而已,哪知道你们会这么担心。”
“算了,我们别再谈过去的事。你这条项链满特别的,什么时候买的?”
“你说我脖子上这一条?其实我也不清楚耶。”
握住胸口这颗花形链坠,秦纤仙的心就莫名开心起来。不管遇到什么事,只要一见到它,就算她的心情再差,也会不知不觉地好转。它是一朵用粉水晶做成的梅花,独树一帜绽放在枯枝之上,她不知道是谁送给她的,当她从病床上醒来时,这条项链就已经环绕在她脖子上了。
她相信这条链坠一定有某种重要意义,她一直相信。
“你不清楚?这怎么可能?”
“就跟你说我真的不清楚嘛。”
“OK!如果你不喜欢,那我就不再追问了,好吗?”
“人家是真的不知道。”她皱着双眉抗议。
周传笙开怀地笑着。他就是喜欢秦纤仙那稚气未脱的样子,让人觉得很亲切、很可爱。
他想永远抓住她甜美的微笑……
“对了,下个月月初有场宴会,我妈叫我邀请你一起出席。方便吗?”
“宴会?”
“是呀,怕你没见过世面,所以趁机带你去瞧瞧,顺便把你介绍给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认识。”
“这个……可是我……我没有适合的衣服,还是不要去好了。”
“没有衣服还不简单,过几天我叫我妹妹美月陪你一起去挑衣服。”
“不……不用啦,那么麻烦。”
“怎么会麻烦?美月不会介意的。”
“可是……”
周传笙从头到尾就是没听懂秦纤仙的话外话,周美月不介意,可是她介意呀。她已经很“委婉”地拒绝了,但周传笙就是听不懂,迳自在她身旁开心地笑着。
“记得打扮得漂亮点,好让我母亲惊艳一下。”
“一定要吗?”
“那当然!”
“当然?那你刚才就不需要问我方不方便嘛!”
秦纤仙受不了地直想当他面翻白眼。爱交际应酬那是他家的事,干什么把她也扯进来?
她不想要这样,一点都不想……
一件水洗牛仔裤,搭上一件普通白衬衫,再戴上一顶棒球帽,就完成了变装准备。带瓶水,再带本画册,林绍杰优闲地来到西门町行人徒步区,在徒步区树下选个好位子坐着,就开始观察路上形形色色的前卫青年。
每当脑中没什么灵感的时候,他就会来到这接受刺激,看看时下年轻人又在搞什么怪,他们又流行些什么稀奇古怪的东西。
看到特别的饰品造型就将它随手画个草稿摆在画册里,等到回去再慢慢吸收变化,这样就能够刺激自己创新,设计出来的饰品才能迎合大众市场。
正当他埋头苦画时,扰人的手机却在这时刺耳响起,他才知道自己什么都做了,就是忘了将手机给丢出口袋。
“喂,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絮絮叨叨地讲了一堆,林绍杰只是懒懒散散虚应几声,他的心早已魂游天外,跟随着经过的辣妹不知晃到哪去……就在同一条行人徒步区的另一头,秦纤仙提着大包小包的衣裳,步履蹒跚跟着周美月的脚步在路上闲逛
“美月。”她拉住一直往前走不停的周美月,有些不胜负荷说道:“已经够了,我们手上都已经大包小包了,还需要再逛下去吗?我们衣服、鞋子、小配件,甚至连化妆品都买了,手上拎着一堆重得不得了的高档货,我都快被压垮了。”
“难得出来一趟,我们再去别的地方逛逛,顺便再添购一些新衣服。”
“我记得你上个礼拜不是已经买了好几件名牌洋装?”
“那又怎样?你没听过女人的衣橱永远少了一件衣服吗?”
“不好啦,就算你家人都很会赚钱,你也不能毫无节制地花钱如流水呀。”
“又有什么关系?钱再赚就有了嘛。”她无所谓地耸耸肩。
“你呀,就是太过浪费了。”
秦纤仙真是看不惯她那台湾拜金女的浪费态度,竟当街就开始帮她洗脑起来。
从古人如何辛苦工作才能得到生活所需,到现在的人还是有许多贫穷到三餐都吃不饱等等,她总是有举不完的例子可以拿来作说明,也听得周美月是头脑发昏、两眼发直,耐着性子让这些金玉良言通过她的左耳,再赶紧将它们都从右耳赶出。
两人一前一后在徒步区上快速竞走,周美月快逃、秦纤仙猛追,形成了非常好笑的景象。
“好啦,纤仙。”周美月赶紧举白旗投降,要不然她可是会被口水给淹死。“你讲了那一番长篇大论,口应该渴了吧,休息一下好不好?”
“不行,我还没讲完。”她四下逡巡一眼,随即指着在一旁讲电话的林绍杰说道:“你看,人家简单的衬衫牛仔裤就可以活得好好的,哪像你,一天要换三四套不同的衣服。”
莫名其妙被人指点的林绍杰斜睨她一眼,随即却惊讶得说不出任何话来!
秦纤仙!是他朝思暮想的秦纤仙,她竟然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
“啊,对不起,我刚刚讲的话没有恶意哦。”她察觉自己被瞪了,赶快识相地收回手道歉。
“你看啦,惹他生气了。”周美月小心地将秦纤仙往后拉了几步,在她耳边说道:“如果人家是混黑社会的话,你就完了啦。”
虽然怀疑周美月是不是古惑仔系列的电影看太多,但是经她一吓,胆子不大的秦纤仙又赶快低下头来道歉。
“真的很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别计较好吗?”
只是顺手指一下而已,她想……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吧?
“纤……纤仙?”
“呃?”她疑惑地抬起头来。“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纤仙,真的是你!”
他激动地将秦纤仙给拥在怀中,兴奋不已地大叫:“没想到我会在这遇到你,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这简直就是上天赐予的奇迹!”
“我……”秦纤仙惊慌失措地任由林绍杰将她给紧紧抱住,脑中是一片混乱。“我并不认识你呀。”
她知道她应该要挣脱林绍杰的怀抱,可是她的身体却没有这样做。
好温暖……好醉心的怀抱……
一股潜藏在心里的情愫不期然被挑起,让她的脑袋昏昏沉沉,好象有什么被遗忘的记忆在她眼前浮现。她开始有了疑惑,她……见过他吗?
“喂喂喂,你这疯子在干什么?”周美月见他一直不放手,干脆自己动手将林绍杰给推开,把秦纤仙保护在自己身后。“小心我报警哦!”
“纤仙!”
“别靠过来,她刚才不是已经说过不认识你了吗?”
“什么?她……不认识我?”
看着秦纤仙那有些害怕又疑惑不定的眼神,好似真的不认识他,林绍杰的心顿时凉了一半。他好不容易才遇上她,她却已经没有关于他的记忆。
他不会轻易就放弃的!“纤仙,我是绍杰呀,你不认得我吗?”
她迟疑地想了一下,还是无辜地摇头。
“你忘了吗?看看我手上的红丝线,这是你两个月前好玩绑上去的,你手上也有,记不记得?”
林绍杰举起左手,小指的红丝线明显地缠绕在他手上,这让秦纤仙有些不解地望着自己的右手,赫然发现,她的小指上也有一条鲜红的丝线。
“怎么会这样?”她记得刚才明明没有的。
夹在他们俩中间的周美月戒慎十足叫道:“哪里来的线,你别想吓唬人哦!况且两个多月前纤仙她还躺在医院的加护病房里昏迷不醒,根本就没有出来,怎么可能在你手上绑什么鬼丝线!”
“你说她两个多月前在……病房?”
难道她昏迷不醒的时候,灵魂脱离肉体来到隐神宫,当她的灵魂再回到身体之后,却遗忘在隐神宫内所有的记忆?
她……早就忘了他林绍杰……
“美月,你没看到吗?”她将自己的手直接摆在周美月面前。“这边有一条线,很明显呀。”
“纤仙,你别跟着他一起发神经好不好?”周美月根本看不到红丝线,她拉着秦纤仙赶紧逃离林绍杰身边。“我们不要理这个疯子,回家去!”
“呃……啊……等……等一下嘛!我觉得他不是坏人,我有事情想问他,你别急着把我拉走嘛!”
秦纤仙频频回头望着黯然神伤的林绍杰,心中也莫名地着急起来。她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但是她知道,这个人对她很重要,她不应该在这个时刻突然离开。
“美月,你让我和他说几句话好不好?”
“跟疯子有什么话好谈的,快走啦!”
“我──”
他的落寞竟让她心疼,她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对一个素未谋面的人有这样的情感,她甚至舍不得离开他身边,这种感觉就好象──
她好象见过他,就在不久以前,一棵似幻似真的梅树之下……
“潘朵拉”是台湾金饰业的龙头,也是珠宝业的先驱,它从早先的金饰代工,慢慢发展转变型态,成为国内首屈一指的金饰工业佼佼者,不只创造出自己独特品牌,还对其它同行具有极大影响力,实力不容忽视。
它主要的顾客层面都是在政经界活跃的商贾大亨,或是名门子女,甚至连演艺人员也特别钟爱由潘朵拉出品的新奇首饰,因为它们所创造的饰品都具有国际级水准,每每让人愈看愈喜欢,以至于爱不释手。
除了中上阶层的人是本店主要消费群之外,潘朵拉也很注重广大的消费市场,特别创立一个部门,设计符合年轻市场、适合多量生产的大众金饰,经常在各个重要节日推出系列精品,以满足各个阶层的需要。
而潘朵拉之所以能成功地在市场上站稳脚步,成为龙头,那是因为店内有一群专业的珠宝设计师,专门替潘朵拉设计首饰样式,其中还有几位曾经得过在金饰业最有公信力的“贝金经典”国际金饰设计大赛首奖,实力不容小觑。
在众多设计师中,又属林绍杰最受欢迎,他所设计出的饰品身价非凡,特出于所有设计师之上,所以上流社会的人争相竞购,就算有钱还不一定买得到。
今天是潘朵拉例行性的年度酒会,按照惯例邀请各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到场参与,也邀请许多经常照顾本店的顾客共襄盛举。
酒会的会场设在潘朵拉台北珠宝总店二楼招待厅,一楼则是它们的珠宝专柜,洁净大方的室内设计配上一个个闪着光亮的透明珠宝柜,让人一进入潘朵拉就好象置身在充满金矿的藏宝库中,只能说是眼花撩乱。
“哇塞,好多人,好热闹哦!”
第一次参加宴会的秦纤仙瞪大双眼随着周传笙穿梭在招待厅里,在场的每个人几乎都是珠光宝气、一身价值不菲的行头,男的西装笔挺、女的花枝招展,好象宫廷内王子选妃的宴会一样。
“纤仙,小心点。”周传笙谨慎地牵着她的手,怕她一不注意就笨手笨脚踩到自己裙摆。“这里人多,走路注意点。知道吗?”
“我尽量。”
她今天穿了一袭粉桃色细肩晚礼服,裙摆像鱼尾状般拖曳在地,肩上披着一小条粉色柔纱,项链则戴上她从未离身的梅花链坠。,衣服样式虽然简单,却非常大方,很符合她怕麻烦的个性。
虽然很不想参加这宴会,不过秦纤仙还是耐着性子跟周传笙母子穿梭在人群中,一个个向生意上有所往来的人打招呼,一遍遍耐心地向不认识她的人作自我介绍。
她快烦死了,重复说着同样的话,逼着自己拉出笑脸,她讨厌这样的场合。
“传笙、纤仙,快点过来。”周伯母催促着他们俩来到另外一圈交际圈。“我来介绍,身旁这位就是潘朵拉的企划部经理林绍伟,纤仙,快向林经理问好。”
“初次见面,我叫秦纤仙,请多多指教。”
“初次见面,请问你和周先生、周女士的关系是……”
周伯母抢在秦纤仙之前愉悦说道:“是这样的,她是我儿子的未婚妻,我打算让他们俩在今年结婚。”
“原来是这样,那我就先恭喜你们了。”
“哪里哪里,到时候记得来喝一杯喜酒哦。”
未婚妻?真是个沉重的身份啊。秦纤仙无力地笑着,她只能看周伯母在人前夸耀自己未来的媳妇,却没办法做任何反驳。
她不想,但也由不得她不想,总之两方的家人早已认定,她嫁给周传笙只是早晚的问题而已。
为什么,她就得乖乖地认命呢?
在谈话之余,林绍伟的眼角余光瞄到秦纤仙胸前所戴的项链,生意人精明的双眼马上为之一亮,对从未见过的饰品颇有兴趣。
“秦小姐,你项链的造型非常好看,不知道是哪间店的精品?”
“呃……说老实话,我也不太清楚耶。”
“怎么会呢?不知道没关系,我想某个人对你的项链造型应该很有兴趣。”林绍伟在人群中探寻一阵,终于在一个小角落发现他要找的人。“哥,你过来这边一下。”
林绍杰假装什么都没听到,依旧是不为所动站在一旁。
“哥,你少在那装聋作哑。”他干脆自己动手将林绍杰拉过去。“我发现一样好东西,你快来看看。”
“绍伟,你自己看就好,别拉着我。”
“不行,你一定要亲自看看。”
他好不容易才将林绍杰拉到场中央,单刀直入就马上介绍:“这位是林绍杰,目前担任潘朵拉的首席珠宝设计师。周女士和周先生我想应该不用介绍了,旁边这位是周先生的未婚妻秦纤仙。”
“纤仙?”林绍杰诧异地呆立在秦纤仙面前,根本就没想到会在这遇到她。
“是你?”她也是惊讶地愣住。
“你们认识吗?怎么一脸错愕?”林绍伟不解地问着。
“不是的。”秦纤仙赶紧撇清关系。“我并不认识他。”
林绍杰强忍内心刺痛,听着秦纤仙再次强调不认识他,脸色灰白得什么话都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