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歌斜她一眼,但转向我时,又立刻换上笑容:“这个我们也考虑过,所以主要打算在会场的主题上搞一些噱头,增强秀的文化意味,使它有别于普通的服饰秀……”
“具体做法呢?”
“具体做法……”元歌将坐姿换成右腿压左腿,略略支吾。
“在具体的做法上,我们可以出一些新花样。”接话的是宋词,“自古道:美人如玉剑如虹。如果在玉饰秀的同时安插武打表演,用剑的阳刚之气衬出玉的阴柔之美,反响一定不同。”
“在T型台上表演武打?听都没听说过。”元歌不屑,重新左腿压右腿,“想象一下吧,一群千娇百媚的模特儿下场之后,忽然冒出几个赳赳武夫来舞枪弄棒,接着锣鼓一停,再出来几个美女走台。‘玫瑰花炖猪肉’,什么跟什么呀?”
“什么‘什么跟什么’?武打表演不一定就是舞枪弄棒。”宋词分辩,“在我国古典文化中,武术与艺术从来就是分不开的,李白既是诗人又是剑客,公孙大娘舞剑为草书增添灵感,都是文武相融的典型例子。再说,一场秀里面只有女人没有男人有什么好看?”
“可这是玉饰,不是服装。大男人戴首饰可有多突兀?又不是同志表演。”
“所以才要请他们舞剑呀,这才刚柔并济,相得益彰。”
元歌气结,又搬起课本来:“孔子说过‘言念君子,温其如玉’,玉是温文君子的化身,是一种斯文佩饰,怎么能与好勇斗狠的武术相结合呢?”
“那你可管窥蠡测,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了。”宋词好整以暇,四两拨千金,“玉可不只是佩饰,最早还用于丧器、礼器、和兵器。比孔子更早,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过一个‘玉兵时代’呢。”
“玉兵时代?”元歌惊愕,又将右腿压上左腿,脸上露出茫然神情。
在讨论中,我注意到两件事:
一、宋词和元歌都不仅是美女,更是才女,相当难得的广告人才;
二、两人不和。
怨不得小李说她们难缠,遇上这样聪慧而锋利的两位女经理,除了难缠之外,也的确没有第二个词可以形容。
眼看着两人剑拔弩张,忽然有人敲门,进来的是刚才送茶水的小妹,她看看宋词元歌又看看我,羞怯地说:“小姐,门口那辆丰田车是您的吗?”
我点头:“是我的,怎么?”
“保安阿清说有辆货车要过来,门口的通车位置不够,想请小姐把车挪一下。”
我略略思索,取出钥匙交给她:“我这里正在开会,不方便走开。麻烦你请保安先生替我挪一下,好吗?”
讨论继续。
我向元歌解释:“刚才宋小姐说的没错,‘玉兵时代’一词出自袁康《越绝书宝剑篇》,说在轩辕、神农氏的时候,人们曾经‘以石为兵’,就是将玉石磨成环套在手臂上,边缘处磨得很薄,像刀刃一样,可以随时取下来当飞镖或者砍削用,作为狩猎的工具和抵御袭击的武器。因为玉石的质地较一般石头软,又有装饰作用,所以久而久之,即使不打猎的时候,人们也喜欢磨一个漂亮的石环套在手上,也许,这就是最早的玉镯了。但是这个说法也只存在于古玩学家的传说中,并没有准确的考证,不像孔子关于玉的理论来得那样普及明白,所以也就很少有人知道。玉在人们的概念中也渐渐由兵器转为礼器,所谓‘君子无故,玉不离身’,成了一种佩饰了。”
“是这样……”元歌动摇起来,“这样说的话,把玉饰秀和剑舞揉到一起倒也有点意思,可以考虑让武士们穿上表示远古时代的兽皮服饰……”
“再戴上面具。”宋词补充。
元歌点头:“傩舞的面具,增其张力,更刺激一些。”
“模特儿的服装要尽量柔美,和男子的兽皮形成鲜明对比。”
“主题可以稍做调整。”
“经费省下许多。”
两人的意见总算渐渐相合。正谈得热闹,小妹又急匆匆跑了来,门也忘了敲,一头是汗,满脸绯红,站在门口愣愣地瞅着我大喘气,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元歌大发娇嗔:“什么事慌慌张张的?没看到这里在开会吗?”
小妹吓得一哆嗦,更加说不出话来。
我忙走过去:“你是找我吗?”
小妹这才战战兢兢憋出一句话来:“小姐,你的车子撞了,你……你们还是自己出来看一下吧。”
宋词诧异:“有这样的事?”
元歌双手抱拳做祈祷状:“天哪,真该请那个阿清滚蛋,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
会议只得暂停,我走出去,果然看到自己的车尾擦在大货车的腰上动弹不得,保安站在一旁,涨红着脸,只是初春天气,他却满头是汗,看到我,嗫嚅地上前:“小姐,对,对不起,我,我赔。”
“你赔得起吗?”元歌口快地数落,“这么点小事都做不好,你是怎么工作的?”
我过意不去,赶紧拦住元歌:“不能怪他,我这就打电话给保险公司,让他们来处理好了。”我看着保安,“你叫阿清是吧?”
他憨厚地点头,不知道回应。
我微笑,再问:“你有驾驶执照吗?”
他仍然只知点头。我轻松地拍一下手:“那就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会处理的。是我不好,本来应该我自己来挪车的,却要麻烦你来替我做事,不好意思。”
听到这句话,阿清猛然抬起头来,愣愣地看着我,眼里写满愕然、感激、喜出望外,种种情绪纠缠在一起,那样清晰而炽热地表现出来,反而让我觉得为难。
小妹喜极而呼:“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
元歌取笑:“这里又有你什么事儿?阿清有麻烦,要你这么起劲儿道谢?”
小妹脸上一红,扭身跑了。
元歌更加娇笑起来。宋词却望着我轻轻点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这是《诗经卫风》里的句子,形容君子品德高尚,如精磨之美玉。我当不起这样的盛赞,赶紧说:“既然没事了,我们接着开会吧。”同时心里忽然想起上午在四合院里见到的那个青年,“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几句话,用来形容他倒是不错吧。
讨论进行到最后也是最重要的阶段。
“模特儿公司请哪一家?头牌是谁?”
“剑舞表演是找武术队还是找舞蹈队?对场地有没有特殊要求?”
“背景音乐采用何种风格?”
“如何通知媒体?要不要和电视台合办?”
宋词和元歌又争吵起来,她们几乎在每一个环节上都会有分歧,往往要我参予意见才能得出答案。
开始我想不通她们如此不和,公司为什么还敢派这样两个人来同时接待客户。但是渐渐地,我猜出这其中的妙处来:因为两人的意见往往相左,如果你不同意此,就一定会赞成彼。而彼与此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完整的计划可以说服客人与公司合作。这样,无论两人谁获胜,公司都一样受益。“王朝”的老总的确有统治一个王朝的心计。
争执间,宋词一只手忽然微微颤抖,不时去领口处拉扯。一枚玉璧从领口跳出来,我无意中看到,忽然目瞪口呆,半晌,才口吃地请求:“宋小姐,我可以看看你的玉吗?”
“当然。”宋词爽快地从脖子上取下玉坠。
我立刻紧紧地攥在手里,仿佛攥着自己的命,一颗心几乎停止跳动。
这是一枚极完美的龙纹玉璧,一望可知是出土古玉,因为表壳有莹润宝光,是埋于地下多年,沾染色沁后,以人气贴身珍存,慢慢盘玉数十年成就的。通体翠绿,底端忽然转为莹白,隐隐有青黑色,玉匠因地制宜,将翠的部分雕成龙,却在玉的部分沿天然纹路刻出丝丝缕缕的云卷云舒,刀工精美,细如发丝,龙蟠云上,巧夺天工。多年不见天日,并未有损它分毫锐气,相反,更使它有种温润含蓄之美。
最美的玉,发出最柔和的光。这是一块不折不扣的宝玉。
我抬起头,额上沁出密密一层细汗:“你这块玉,哪里来的?”
宋词见我目不转睛地看着玉璧,有些得意,语气却偏偏刻意平淡:“是别人求我爸办事,当礼物送给我爸的。据说那人的祖上是个盗墓贼,有一次盗了个古墓,发现上百块好玉,就此发达了,在琉璃厂开了铺子,辉煌了几代,可是后来不知怎地又弄穷了,只差没有再去盗墓……我看这块玉雕得可爱,就跟我爸要了来,到底也不知道是什么年代,唐小姐,你是行家,给估个价儿吧。”
我把玩龙璧,只觉无限辛酸涌自心底,那种熟稔的亲切感又浮了上来,我发誓,这玉璧我见过的,而且,围绕它曾经发生过许多故事,只是我不小心忘记了。我好像忘记了很多不该忘的事情,是什么呢?
宋词轻轻催促:“唐小姐……”
我定一定神,缓缓解释:“这是一块出土古璧,一下子很难判断真正年代,若是单凭雕琢工艺来看,倒像汉代的古物。通常出土古玉都会有色沁,很难除掉。有时费尽心力把皮壳剥掉了,玉也就毁了。唯一的办法,是靠人气来养它。就是把玉贴身带着,有时间就用手慢慢摩挲,这样过个三年五载,说不定会将表面的土气去掉,现出腊肉冻的颜色来,过个三五十年,则可将色沁完全消除。但是除去色沁后,能重新养出宝光,非得近百年功力不可。而且,能将光泽质地恢复得这样好,不损玉气的,就更加难得。那个盗墓贼既然能在一个墓中发现上百块玉,说明墓的主人非王即相。因为古代皇族有以玉殉葬的传统,商纣王在牧野与周武王决战失败,就曾把5000块玉器裹在身上登鹿台自焚身亡,与玉同殒。所以可以判断,这块玉的原主人应该是一位古代贵族。而这块玉璧的价格,少说也在几十万之数……”
“呵,那我不是发财了?”宋词笑起来。
元歌多少有点醋意,微觉不耐:“我们接着说场地的事儿吧……”
“不用谈了。”我交还玉璧,在这一瞬间已经做出了决定,“细节等明天签约后再谈不迟,我们先把合同签了吧。”
第三章
童年的雪灯笼
很难说清决定签约那一刻的心情。
那不是果断,也不是冲动,而是一种认命,一种面对命运冲击时震撼的接受。只觉得有缘至此,夫复何言?
中国人对于“一见如故”这种情况有许多形容,诸如“三生有幸”、“缘订三生”、“一见倾心”、“倾盖如故”、“似曾相识”……而最准确的一种,便是“缘份”。
谁能说唐诗宋词元歌没有缘呢?
与这样的缘份相比,一纸合同几乎微如草芥,不值一提。
“你答应把生意给我们做了?”元歌和宋词一齐惊喜地叫出来。
我点点头,心头那丝震撼依然动荡不绝。还有什么可犹豫的呢?
一切都是注定的。
唐诗遇到宋词和元歌是注定的,宋词佩戴着那样一块温润得直抵人心的宝玉也是注定的。
“玉”便是“遇”,这是天意。
我望着她们俩,自心底里感到熟稔,一种刻骨铭心的亲切感。只是,我不明白老天做了这样的安排,要暗示什么呢?
元歌仍在欢呼:“太好了,没想到谈判会这样顺利。唐小姐,同你做生意可真是爽快。来,为了我们的合作成功,也为了有缘相见,不如我们出去庆祝一下。”
“好,我请客。”宋词附和。
“那怎么行?当然是我买单!”元歌对我眨眨眼,“其实谁买还不是一样?都是公司报销。不过那个掏钱结帐的过程很爽,如果不是掏自己的腰包,就更加爽。”
我笑起来。这次她们两个倒难得意见一致。我喜欢她们,她们是两个真正的白领,而没有通常白领那种世俗化的通病。
来到餐厅,我本能地先让宋词坐:“你是左撇子,坐窗口吧。”
宋词惊讶:“你怎么知道我是左撇子?”
元歌笑:“一定是刚才开会时你写字暴露的。”
“可是刚才我根本没有拿过笔。”
“那就是端茶杯拿椅子露的馅儿。”
宋词钦佩地看着我:“唐小姐,你真是细心,观察入微。”
我苦笑,心头错愕不已,不,不是刚才观察到的,是我根本就知道。我知道宋词这个人,也知道她戴的那块玉。可是,我为什么知道这一切呢?
侍者送上菜谱来,宋词让我点菜,我推辞:“我又不懂点北京菜,你是老主顾,还是你来吧,我什么都吃得。”
于是宋词做主。我提点一句:“别忘了点甜品,元歌喜欢吃的。”
“咦,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甜品?”
“你喜欢甜品吗?”我怔忡,“我随便猜的。”
“我嗜甜如命呢。”元歌赞叹,“唐诗,你要是个男人,我一定爱上你。又斯文,又细心,又会做生意,文武双全。”
我羞赫,这人拍马屁有一套,可以把人抛上天去,只不知跌下来时有没有人接着。
边吃边聊,我渐渐知道她们两个也都不是北京土著——宋词在蒙古出生,骑马背,喝羊奶,直到小学毕业才阖家迁至北京,所以性格有点像男孩子,她的父亲是政府官员,与“王朝”总经理有点交情,遂将女儿推荐至公司出任制作部经理,情况约等于李培亮之于“再生缘”;而元歌的家在廊坊,算是近郊,师范学院毕业后不服从分配,一个人单枪匹马来到京城打天下,从广告业务员做起,两年跳三级,升至创意部经理。
我也将自己的经历向她们合盘托出:小时候在农村,六岁去台湾。这次来北京,是我出去后第一次回内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完全没有陌生感,仿佛故地重来,连风的气息都有一种熟悉的味道,在风中,时时听到有声音在轻轻呼唤我的名字,一个我自己不知道的名字,儿时的名字,我知道那是在叫我,可是听不清。走在北京的街道上,我总有一种感觉,好像随时转过某个街口,就会迎面撞上一个熟人。我总觉得,生命中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我忘记了,现在忽然想起来,可是又记不清楚。而当我遇到她们两个时,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了。
“会不会是因为在电视或者杂志上常常看到有关北京的消息,所以来到这里才觉得似曾相识?”元歌帮我分析。
我摇头:“那种熟悉感,不是因为我看到什么具体的建筑或者景物,而是因为那种气息。从在北京机场一下飞机开始,我就有种很强烈的感觉,好像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要发生了,关乎我的一生。每走一步,这种感觉就更强烈一分。可是,我想象不出,会是什么样的事情。那种感觉,有些兴奋,有些紧张,又有些担心。我真不知道该怎样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