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情绪似乎平缓多了,至少他的语气听来是如此的。
我捧起他的脸静静地看了他好一会儿,他看来好疲惫。我觉得心疼,可我也无法解答他的问题。轻吻了他一下,我取来吹风机为他将潮溼的发吹干。
「睡吧,我在这儿陪着你。」我说。
他没再说什么。将脸埋在我怀中,他紧紧拥着我。
那一晚,他睡得很不安稳,而我,一夜无眠。
***
早在好几天以前宿舍楼下就帖了停电的公告,而停电的时间就是今天晚上。
我一向很善待自已的,于是我早早打了电话给尔杰,告诉他我今天要去投靠他。下了班,我就往他的住处直奔而去。
结果他还没有回来,我只得自己用钥匙开了门进去,这是我第二次用这把钥匙。
他今天好慢。我洗了澡,连饭菜都煮好了,他还没有回来。
等了许久,我总算听到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我连忙跳了起来到门口迎接他。
或许是忘了我告诉过他今晚要过来,他看到我竟有些讶异。
「干嘛这么惊讶?我告诉过你我今天要来的。」我嘟着嘴看他。
他笑了,将我拥入怀中,鼻子蹭着我的颈,含糊不清地说:「我忘了。」然后,他抬起头来看我。「洗过澡了?」
「嗯。」我点点头。
他又低下头吻我。似乎是故意的,他满是鬍渣的下巴直蹭着我的颈,弄得我又痒又刺,我笑着直想躲开。好不容易,我将他推开了些。
「别闹,菜煮好了,你要先吃饭还是先洗澡?」
「先吃饭。」他毫不考虑的说。「我好饿。」
「嗯。」我点着头进厨房准备,见他跟了进来,我又将他推出去。「先去洗手。」
说实话,我的厨艺不如他,我会的只是家常得不能再家常的小炒,可他爱吃。所以认识他之后我下厨的机会变多了这算是千里马遇上了伯乐吗?好像也不算,因为我的厨艺实在不能称之为千里马。
算了,管他够不够格称为千里马呢?他懂得欣赏就好了。看他将我做的菜吃个精光,我有些满足、有些虛榮的想。
他一吃饱硬主动收拾起桌上的碗盘,我将他拦了下来。
「我来,你坐着。」
平时我并不会抢着扮演贤妻良母的角色,今天例外。因为我看得出来,他累坏了。
那天我过来陪他的晚上之后,他再也不曾提过家里的事。除了偶尔会发现他脸色凝重地在沉思之外,一切,与过去没有任何不同。
我不知道他怎么处理那件事,或者,他有没有试着去处理。他没有与我谈,我也不知道该如何主动提起。他仍是照常到公司上班,每回见面,他都是一脸疲累。我完全帮不上忙,只能在一旁陪着他。
我表示要接手洗碗的工作之后,他倒也没有异议,就静静地坐在位置上看着我的一举一动。在我要端起碗盘进厨房时,他突然站起身说:「你洗碗,我洗澡。」
「等一下。」我连忙阻止他。「刚吃饱,等一下再洗。」
「不要,我要现在洗。」这会儿,他又像个孩子。说完,不待我再提出异议,他直接钻进房间里去。
我有些好笑的看着他消失的方向,摇了摇头,进厨房去处理晚餐的善后。将碗盘洗净、厨房也整个擦拭过之后,我将带来的櫻桃也洗了拿到客厅去。
我全都弄妥了,他还没洗好,我就倚着沙发坐在地板上,两眼直盯着电视,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着洗好的櫻桃,等他。
没多久,我听到他从房间走出来的声音,不过我没回头。
他在我身后的沙发坐下,让我置身于他的双腿之间。然后,他的双臂环上了我的肩,让我的背紧帖着他。我整个人都置身在他怀中,以及他身上沐浴后淡淡的清新。
他将脸埋入我的颈窝蹭了蹭。
「好香。」他说。
我笑了。
「洗澡的是你,这句话该由我来说吧?」
他也笑了出来,然后他就这么动也不动地环着我。
「这种生活真好。」他埋在我颈间咕哝着。
轻笑着,我抬起手抚着他环着我的臂。
「搬来跟我一块儿住。」他突如奇来地说,令我僵住了。
搬来跟他一块儿住,那就是……同居。我动也不动地看着前方。
其实,以我现在和他的关系,同居似乎没什么大不了的。偶尔我会在这儿过夜,对某些人来说,那和同居也没有什么不同了。可是对我来说不同,同居,代表着更深的关系……
过了一会儿他将头抬丁起来,脸,帖着我的。我没说话,他也没再提。
我们就这么坐了许久。我直直地望着电视,却是视而不见的。
突地,我扯出个笑,轻轻挣开他的环抱。拿起一颗櫻桃,我转身将櫻桃递到他的唇边。他没有张嘴,只是看着我。
我还是没有说话,一迳地笑着,将櫻桃抵着他的唇。
迟疑了一下,他张嘴将櫻桃吃了下去。
将櫻桃梗丟在桌上,我又回过身,双肘支着他的大腿,跪起身平视着他。
「好。」
他咀嚼的动作停了下来,定定地注视着我。
「好,我搬过来和你一块儿住。」我笑着,又说了一次。
他的表情完全没有改变,又恢复了咀嚼。他伸手将櫻桃核接下,随手往桌上丟去。
然后,他一把将我推在沙发上,俯身吻上了我。
***
他说要我搬过去与他同住,是认真的。我也是。
于是隔日回到宿舍之后,我便开始打包所有家当。小而轻的东西我陸陸续续往他那儿送了过去,其它比较大或是重的物品则由他在假日时来帮我搬运,而那一日也就是我真正搬过去与他同住的开始。等我们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好,天都已经黑了,我整个人完全累摊在椅子上。
「晚上想吃什么?」他坐在我身旁问我。
「不想吃,不会饿。」我说,不过我随即又想到他累了一个下午,做的都是粗重工作,八成饿了吧?所以找问他:「你呢?你想吃什么?」
「我也不饿。」
「既然我们都不饿,那晚餐就省了。」我理所当然地说。
话虽是这么说,不过我还是觉得他辛苦了一天多少该吃点东西。所以坐了会儿我便站起身来到厨房看看冰箱有什么简便的食物可以提供他热量。才一打开冰箱,我的注意力便全都放在里头的一大瓶牛奶,我记得他不喝牛奶的。
仍是抓着大开的冰箱门,我回头对着客厅的方向问道:「你什么时候开始喝牛奶的?」
「我到现还是不喝,怎么突然问这个?」他走了进来,看到大开的冰箱他似乎会意过来,又笑着说:「那是买给你喝的。」
我感动得泪差点没掉下来。关上冰箱的门,我上前去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吻,決定要好好做一顿大餐搞赏他这一天的辛劳。
不过再度打开冰箱我却发现,里面的东西实在是乏善可陈。
我在心中数了一声。巧妇都难为无米之炊了,更何況是我这半调子的厨娘呢?看样子今晚做大餐的计画泡汤了。
不过我随之又想到可以到附近的超市去买些东西回来下锅的。
「我要去超市买菜。」关上冰箱我回过头对他说。
「买菜?为什么?你饿了吗?」他不解地问道。
「不饿,可是我们今晚应该吃一顿大餐。」我极慎重地说。
「为什么?」他看来更迷惑了。
「为了慶祝。」说完我才发觉自己说错了,我原本想说的是,为了要搞赏他。不知怎地,慶祝两个字就这么自然地脱口而出。算了,其要说慶祝也是说得通的,我也不再更正。
「好,是该慶祝。」他笑着说。
我也笑了。
「你知道我说要慶祝什么?」
「今天是你搬到这儿来住的头一天。」他顿了一下又说:「慶祝一个嶄新的开始。」
有了「慶祝」的共识,我们两兴致勃勃地一块儿到超市去,想买些东西回来煮一顿大餐。不过,我们两都不会饿,商量的结果我们又达成了另一个共识--慶祝不定得要大吃大喝的。所以,在超市里我们什么也没买。不过,我们还是到附近的西点面包店去买了一个精致的小蛋糕。
回到公寓在小蛋糕上插了支蜡烛,我突然又觉得这样的慶祝方式显得有些单薄,我们好像该做些什么特别的。
思索了一下,我抬头看向他,问道:「我记得你有一台拍立得相机对不对?」
「对。」
「还有底片吗?」我又问。
「还有。」没有问我要做什么,他起身去将相机取了出来。
我开心地接了下来,宣布道:「我们从来不曾一起照过相,今天为了扩大慶祝,我们来拍一张合照。」
他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主意还不错,不过恐怕施行起来会有技术上的困难。」
「什么困难?」才问完我便随即明白了他的意思。这儿只有我们两个人,我们如果同时站在镜头前合照,那么,谁拿相机来按快门呢?
这是个问题,不过却也不是不能解決的问题。不出机秒钟我便想到了解決的方法。
将拿着相机的那只手伸长了,镜头对准我们两个人,我得意地转过头去看他。
他有些好笑地看着我,而我则是在这几秒之间又做了个新的決定。
「你的手比较长,你来拍。」我将相机交给了他。
点上蜡烛以后,我们两个人将头紧靠在一起,想办法让两张脸都能容納在镜头之內,然后,由他按下了快门。
拍出来的相片很快便显影了。还算成功,我们两个人都拍进去了,只是可惜没拍到蛋糕,并且因为与镜头的距离太近,我们两个看起来都有点蠢。
不过大体而言,对于我们首次的合照我还是很满意的。
照片里的我们蠢得很可爱,尤其是他,呵。
***
午休时间我极少午睡的。刚吃饱就趴着,总觉得胃不太舒服,所以我常是吃过了午饭,在公司附近四处餾躂打转,或在书局里看书。
今天也是。吃过了午饭,我又窝进书局继续看着先前没看完的小说。看得太入迷,一个不小心我竟忘了上班时间,待我发现时已超过上班时间十来分钟了。
放下手上的书,我匆匆赶回公司。拼了命地赶着,还不时地看着腕上的錶,进到办公室仍是又过了十分钟以后的事。
喝了一大口的水,我翻着桌上的文件缓和着自己紊乱的气息。好不容易急促的呼吸较和缓了,我却突然发现办公室的气氛有些诡异--太安静了。
我不在的这二十几分钟里面发生了什么事?他们该不会又吵架了吧?我转过头去看了看周围的同事,不意即看到了丽蓉一脸怨恨地瞪着我。
我怔了一下,不过在我来得及反应之前,她的态度一转为鄙夷,挪开了视线。然后我又注意到另一个同事看我的眼神也有些怪异,在与我视线交会时,他马上若无其事地低下头去。
看来,这诡异的气氛似乎是冲着我来的,可是,为什么呢?我不解地想着。难不成就为了我迟进办公室这二十来分钟?不会吧?这种事大家都司空见惯的了,我却还是第一回哪。
算了,管他去的。我不再想了,低下头做事。我整理着桌上其他人递来的文件,这才发现底下压着一份公文来。
这份公文是人事部发的,內容则是公布人事升遷及职等异动。不可思议地,我竟看到自已被擢升为股长。
难怪我要遭人怨恨了,我请假、迟到的次数即使不是全公司第一,也绝对挤得进前三名。正常狀況下,职等是按个人年资往上加的,如果不是因为公司从来不曾有过先例,我恐怕还会被降职等,今天竟然升我为股长?我想不只是我,全部门的人都很好奇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