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以为我狠心抛下我干爹,而是我已经用尽所有的招数,仍然无法说服我干爹。当时,如果我答应,只怕后果连你也无法想象;而所谓的后果就是——一个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转入耶鲁大学念商科……”
陈欣岚的眼中果然充满惊讶,似乎在告诉李凌:“真是看不出来你会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学生。”
李凌笑了笑,拉着陈欣岚,在一块较大的石头上坐下来。李凌看着陈欣岚,继续说着:“当时的我,对自己很没信心,我担心我不能念完硕士,所以我决定逃避,从纽约逃到旧金山。我想我大概是投入科学太久了,在旧金山,我变得孤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但是我了解到我必须工作,我才会有钱与我干爹玩捉迷藏;所以我开始早出晚归,每天除了七小时的睡眠之外,其余的时间,我都在拼命地工作。我曾同时拥有四份工作,有时是白天交替着夜晚,不眠不休地工作。半年后,我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了这部车,才第一眼,它就让我下定决心,就算要我花光所有的积蓄,我也要买下它!果真,等我买了它之后,身边只乘下一百块美金;但我从没有后悔过,它只是刺激我再度拼命地去赚钱。大约是一个月以后吧!我于爹的人找到我,要我跟他们回去;我好不容易才看到外面的世界,我不可能会那么容易地再走进我干爹为我所筑的象牙塔中。所以,我骑着“魔神”跑到了西雅图,在那儿生活了三个月后,又再次被找到,于是我又到芝加哥去。然而,我干爹的消息似乎愈来愈灵通,我仅仅在芝加哥才住了两个月,就被他给找到;而这次,我连跑的机会都没有,就被他给逮了回去。这部车跟着我跑遍了美国,连我来台湾,它也跟着来了,它是我宝贝!”
在李凌说完后,她好奇地问:“为什么你总是只谈到你干爹,那你父母呢?”
听至此话的李凌,低着头,轻声说道:“死了,在我还很小的时候就死了。我连他们的长相都不知道,而关于他们的事,干爹只说了一些。”“对不起,我不该使你想起伤心的往事。”陈欣岚道歉。
李凌抬起头来,笑着说道:“没关系,我不会介意的。时候不早了,我们下山吧!山下还有大餐等着我们呢!”
欣岚高兴地跑向“魔神”,身后满脸笑容的李凌,感染了她的青春气息,一下子仿佛也年轻了几岁——虽然他才二十五岁,但他已经好久没这样出来散心了。每次出来,都只有孤独的自己,现在多了陈欣岚,李凌霎时觉得他的生命中,多了份快乐与希望。
看来,他快无药可救了。陈欣岚!她真是个小精灵。不仅打破他单身的念头,连“浪迹天涯”的梦想,也不是她的对手。李凌从不认为他有家,但为了陈欣岚,台湾将成为他守候一生的地方。
李凌载着陈欣岚,他在路上告诉自己:今天的晚餐,是我认识真正的欣岚的大好时机,一定要好好把握!
※ ※ ※ ※ ※
当李凌告诉陈欣岚要上餐厅去吃大餐时,她拒绝了,真让李凌大感意外;再问她想去哪里吃,她的回答竟是两百元就可以吃饱的自助小餐馆。
李凌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陈欣岚,担心地说道:“慢点吃,没人跟你抢,小心别噎着了。”
他并适时地递了杯饮料给她。
满嘴食物的陈欣岚,含糊地对他说声:“谢谢。”
李凌看她吃得差不多了,便开口问道:“你才几个小时没吃东西,就饿成这样,那你在学校,是不是零食不离手,饮料不离口的?”
陈欣岚吞下她最后一口食物,喝完最后一滴饮料,擦了擦嘴角之后,说道:“学校里的我正好相反,每天除了三餐之外,我是不吃零食、不喝饮料的,顶多上福利社买个矿泉水而已。”
李凌不置信地看着她。“那你就在周末一次吃够本?”
“老实说,这是我三年来最丰盛的一次晚餐,也是我吃得最开心的一次。”陈欣岚望着已经惊讶得下巴快掉到地上的李凌,继续说着:“其实我只有在星期六、星期天才会吃到陈嫂烧的菜,上课的日子,我总是在外面解决三餐,所以我都随便吃;就算我在家吃,也难得有全家都上桌的画面出现,所以我也不见得会有好的胃口。”陈欣岚淡淡地说。
“既然如此,那你刚才为何要拒绝去大餐厅呢?那儿的菜比这儿好太多了。”
“我不喜欢去有钱人去的地方;在那儿,就算有山珍海味,我也没胃口。”
李凌愈来愈糊涂了。“你是讨厌那里的气氛,还是——”
“我讨厌有钱人!”不等李凌说完,她马上抢着说。
听到这话的李凌,则是在心里盘算自己有多少财产——二百万存款,一辆摩托车,一辆以他为名却从来没碰过的跑车,每月十万元的薪水——这样,他不知会不会被陈欣岚看做是有钱人?看来,他得弄个明白不可。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他就马上把法拉利跑车无条件让给季郡邦,每个月的薪水也自动调整为五万元就好。
“在你眼中,什么叫做‘有钱人’?”
陈欣岚看着李凌那张写着“十万个为什么”的脸,心想:我干脆一次把我的想法说出来,兔得他一直问“为什么?”但,我有必要与这个才见二次面,彼此还算不上是熟的人说这么多心事吗?在自己的生活圈中,可称得上是我的朋友的,大概只有文彦与梦竹而已。算了,把他当朋友吧!可是,这些心事连文彦和梦竹都不知道……考虑到最后,陈欣岚还是决定说了;或许她真的想交李凌这个朋友吧!
“在我眼中的有钱人是,穿着笔挺西装,却是满身铜臭的人……”
李凌看看自己的衣着,心想:该死!在离开公司时,真该脱掉西装外套,或者到十二楼去换件休闲服;而现在的自己,若再加条领带,就符合欣岚的有钱人条件之一了;不过,我应该没有铜臭味吧?!
此时,陈欣岚也注意到李凌的服装;不过,她明白她并不讨厌他,所以又进一步地解释:“放心吧!我不会把每个穿西装的人都认为是有钱人,而我,也不是讨厌每个穿西装的人。”
李凌这才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并且要自己牢记,下次在陈欣岚面前出现,尽量不要穿西装。
接着,陈欣岚继续说:“我认为有钱人全是拜金主义者,他们的眼中,只有权势、名利;是那种可以牺牲家庭幸福,只为了要往上爬的人;在他们的心中,甚至没有‘爱’这个字存在。‘钱’是一种会让人们心志堕落的东西,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没有它,但一旦过多,就会让人迷失自己——就像药品一样:适量,会让我们脱离疾病,但过多,则会将我们推向鬼门关。所谓‘富不过三代’就是有钱人最大的悲哀;‘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这是我讨厌有钱人的最主要原因。”
在她一口气说完后,李凌才完全明白,她所谓的“有钱人”,并不是指本身有钱,而是指那些希望变得更有钱的人。当李凌正庆幸自己不是陈欣岚口中的’有钱人’时,这才注意到她从下午就一直拿在手上的东西——大包、小包的,一看就知道是逛街的成果。
“你很喜欢逛街吗?”
陈欣岚知道李凌对她买那么多东西感到好奇,所以她直接告诉他:“我不喜欢‘压马路’,更不喜欢买东西,我只喜欢花钱。我爸爸是个名副其实的‘拜金主义者’,而我妈妈则是个典型的‘由奢入俭难’的人;而我,就是想让他们尝尝‘富不过三代’的悲哀。”
“这女孩脑袋里到底装了什么?”李凌心里想着,脸上的表情看在陈欣岚眼中,简直是“智障派掌门人”。
“你是不是在猜我是不是我爸妈亲生的?还是你在想,我脑袋有无‘秀逗’?”陈欣岚挑明地问李凌。
“对啊!咦,你怎么会知道?你该不会懂得读心术吧!”
“当然不是,只是光看你脸上的表情,猜都猜得出来;不过,我很累了,你不要每次都要我来猜,有什么话,你可以问的。”
李凌一脸被打败的表情。“算了!不跟你辩了,问你一个正经的问题,你为什么要让你家‘富不过三代’呢?”
“我有拒答的权利吗?”
“你不说,我是不会勉强的。”李凌嘴上虽是这样说,但心里却失望得要死。
看李凌不说话,陈欣岚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喂!我也想问你一个问题;不过,你也有不回答的权利。”
“你问吧!”
“那天,在桥上你为什么会失魂落魄的?”
李凌望着她的明眸,心想着:她为何这么关心我?她真的想与我分享喜怒哀乐吗?
不论李凌心里怎么想,他还是告诉了陈欣岚:“目前我在‘柯氏企业’上班,我对我的人生很仿惶;不要以为生涯规划是每个人都能做的,这世上浑浑噩噩过日子的人不计其数。生涯规划是为自己的将来做打算,先给自己一个目标,好让自己朝着理想迈进;但当自己的理想与实际情况毫无交集时,做生涯规划根本是在浪费时间。我,就是那种不愿意浪费时间的人,所以我开始怀疑我自己;一颗想环游世界、乘风破浪的心,被绑在硬梆梆的办公桌前,我不知道我这样浪费生命对不对?而且,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件事能让我产生挣脱这道枷锁的勇气与决心;所以那天下班后,我的心情恶劣到了极点,所以,我才会跑出去散心。不过,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那座桥上停下来,或许是老天刻意安排吧!当时我若不停下脚步,就不会遇上你了。”
“遇上我,就等于遇上麻烦!哪天如我心情不好,你的下场可能会跟林文彦差不多。”
李凌笑了笑,陈欣岚又不解地问:“你现在在‘柯氏企业’上班,难道你被你干爹从芝加哥带回去之后,他就真的把你绑去上课吗?”
“不!他没强迫我,相反的,是我自己要去的。”
“为什么?”
“因为一个人。”
“女人?”她瞪大眼睛猜着。
看着好奇得连眼珠子都快掉下来的陈欣岚,李凌觉得非常好笑,而他的笑声,却吸引了店里的每一双眼睛。“你别笑,快说嘛!”
李凌也意识到自己的笑声太过分了,所以马上收起笑容,回答道:“是一个男人。”
这回,陈欣岚的眼睛瞪得更大,似乎在告诉李凌:李先生,你该不会是“同性恋”吧?!
李凌马上制止她的猜测。“不准胡思乱想!我是一个很正常的男人!”
李凌又继续刚刚的话题。“他叫季郡邦,如今是我的上司。那时,他刚到美国,干爹想栽培他,才要他到美国念书的。而我认为他是一个值得我深交的朋友,所以我牺牲自己,陪他进耶鲁;毕业后,干爹就把公司交给我们,而我就是为此到台湾来白勺。”
“原来如此!”
“喂!我们好像在店里待太久了,不如先离开,你想上哪儿去,我都奉陪。”李凌说。
欣岚看了看表,表上显示的时间是八点十分。“如果你能在一个小时内,骑着‘魔神’绕完台北市一圈,我们就去兜风,我很喜欢那种坐在摩托车上让风拂在脸上的感觉!”
“没问题!”
“那走吧!”
※ ※ ※ ※ ※
绕完台北市的李凌与陈欣岚,又停在小餐馆前。
“接下来你想去哪里?”李凌询问着。
陈欣岚的回答很干脆:“回家!我想回家休息!”
“也好,今天你大概真的累了,那——我送你回家。”李凌骑着摩托车载着她,绕了几条街道,最后停在一栋大楼前。
“这就是你家?”
“嗯!”
“很气派喔!”
“是啊!是很‘气派’呢!再见了!”
“喂”光顾着笑的李凌,差点忘了最重要的事。“明天你有空吗?”
陈欣岚想了一下,本想说没空的,可是跟他在一起的那种快乐感觉,令她不忍心拒绝他。“有!不过,只有上午有空,因为下午我得念书。”
“哦,也对!你是高三学生,课业压力很重,那你明天上午还愿意陪我出去玩吗?”
“嗯——好啊!要去哪儿?”
“去接触大自然好不好?”
“好啊!太棒了!高中三年,我觉得我是‘入狱’三年,这回,我得趁机‘逃狱’一下。”
李凌笑着拍了拍她的头。“真是调皮!那我走了,明天早上七点,我在这里等你,不准嫌早,拜拜!”说完后,李凌就骑着“魔神”离去,而陈欣岚也转身进入家中。
※ ※ ※ ※ ※
回到“柯氏企业”大楼的李凌,一进入大楼,便直接上十二楼。他今天真的要狠下心肠,把一切公事都忘得一干二净。与陈欣岚相处了一整个下午,让他觉得很快乐,更让他觉得他的生命很充实;于是他踩着愉快的步伐走出电梯,边开门边吹着口哨。
当他推开门之际,一个沉思中的人影映入他的眼帘——季郡邦,这个多情种,他的拜把兄弟。这几年来,他一直活在回忆中,像这样没冲动的人,却是商场老手,这要是传出去,就怕打死人也没有人会相信。又,如果让季郡邦的客户看到现在的他,那他的一世英名铁定毁于一旦了;到时候,人家肯定会真正明白,季郡邦只是只纸老虎罢了。
李凌一纵身,跳上沙发,恰好与季郡邦面对面。
“早啊!老哥!我还以为这个时候你应该还在办公室里才对。”李凌贼贼地说着。
季郡邦给了他一个有点生气又不怎么生气的眼光。“好说!好说!我说啊,我眼前的这位兄弟,季郡邦就算再贱,也犯不着为了一个跷班的混蛋来累死自己。”
认识郡邦这么多年,他会以这种口气说话,还是第一次听到,小心点!李凌在心里想着,口头上却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啦!那等你想通了,准备跷班时,我一定会义不容辞地替你工作。”
季郡邦给了李凌一个看不太出来的微笑,说道:“看你满面春风,我就饶你这一次,下不为例。对了,有什么艳遇,说来听听吧!”
李凌把他与陈欣岚的事告诉季郡邦;他嘴上说得很高兴,脸上亦是洋溢着幸福。
“看来,你就快要和我一样没救了;不过,我倒希望你有个好的结果。”这就是季郡邦听李凌说完后的感想。
李凌忽然想起季郡邦跟他女朋友的事。于是他好奇地问:“喂!郡邦,谈谈你女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