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太太毕恭毕敬点头。
--园丁当然不会发现,他们正快乐吃着刘太太送来的小点心。
刘太太是个约莫五十来岁的女人,皱纹很多,嘴唇极薄,态度十分拘谨,不太爱说话,看得出来十分尽责。
「听说李小姐很喜欢猫?」曾曼趁她收走点心盘时问道。
她两个眼珠瞪得圆圆地,看起还很紧张。
「你们是警察?」
丁蔷开口就要说话,幸好被曾曼抢了去。
「差不多。」
刘太太立刻缩起肩,防卫似急忙摇头。
「我什么都不知道……」
「妳不知道的事我不会问,例行公事而已。」
刘太太呆呆站着,留也不是,走也不是,只好硬着头皮回答问题。
「李小姐婚姻美满吧?」
「很好,她很疼她的丈夫,就像……」察觉话太多,立刻闭上嘴巴。
「像什么?」
「她的孩子。」犹豫半天,她终于说出来。
「也像猫。」曾曼接下说。
刘太太露出迷惑。
「母猫有时因为太疼孩子,而把牠吃进去……」
「李小姐不吃猫的!」
丁蔷当然愣住。
--什么意思嘛?牛头不对马嘴。
「妳提醒我们有人吃猫啰?」曾曼带着笑容。
刘太太脸色变得惨白。
「不是……我只是比方……」
「妳认识李小姐多久了?」
「打从她襁褓时就待在李家。」
「结婚后,她请妳过来帮忙?」
「我自己也愿意。」
「所以,你对她的身世相当清楚了?」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刘太太微愠说。
「老园丁和李芝梅什么关系?」
「你说什么!」刘太太好似被人打了一拳般惨叫。
「除去他的假胡子,他和李芝梅有几分相似,我猜他是她的……」
「父亲。」
换成丁蔷被人打了一拳般惨叫。
「珠宝大商变成老园丁,到底怎么回事?」
「他不是珠宝商人,他是爱女儿的可怜父亲。」刘太太吮着泪说。
「妳又是……」
「她的姑姑。」
又跳出一位亲威,丁蔷实在太惊讶了。
「我们是穷人家的子女,原来哥哥有个幸福家庭,可是小梅妈命薄,生下小梅后不久就病死了,后来哥哥生意失败,被债主逼得走投无路,只好把小梅送给有钱人家领养,那时我就在李家帮佣。哥哥一直无法忘记小梅,为了小梅前途又不敢和她相认,直到李先生死了,哥哥便自动到这里,为了看女儿宁愿只当个园丁……」说着泪汩汩涌上,丁蔷急忙递上面纸。
「李小姐知道吗?」
刘太太拼命摇头。
「她的丈夫……」
「怎么会关心她?他们只为了李家的钱!」刘太太面目变得狰狞。
「你们可以阻止啊!」丁蔷回也气得红通通。
「拿什么资格阻止?我们只是下人……」
大家默然了。
「她老公的死……」
「我们很高兴,认为小梅解脱了。我哥哥还替他们烧香呢!他就是个心肠软的人,当初才会把小梅送出去,留下自己一个人受苦。」
曾曼还想问话,门口突然发出声响,刘太太急急对他们抛了眼色,他们只好暂时搁下话题。
丁蔷紧张地等候,该是主人回来了,情节已到达高潮,彷佛凶杀真相就在此刻分晓……而曾曼却傻傻盯着墙上挂钟。
--他该不是饿了吧?
李芝梅从门口回来,曾曼迟迟回过神,终于会晤了案件重要关系人。
正如影片显示--矮矮胖胖、满脸青春痘疮疤的女人,但是说话声娇滴滴的,不致让人讨厌。
「有客人啊,哎呀!是丁老师!」李芝梅高兴地握住丁蔷。
丁蔷傻着一张脸,她早就忘了这名学生长相;缴了学费后自然而然忘记。
「贵客临门了,快点拿些水果什么的来招待啊!」李芝梅不客气的对刘太太叫着,丁蔷看在眼底差点就冒火,曾曼慌忙制止她急欲起身的动作。
看看他们,刘太太只有堆着苦笑退下去。
坐定下来,李芝梅便用她特有的娇滴滴声音开场白。
「我常做妳教的减肥操,效果不错喔!」
丁蔷羞得无地自容,那套减肥操是她用来骗饭吃的伎俩。
「这位是……」
终于她看到曾曼了。
「男朋友。」丁蔷无声明。
曾曼蓦然张大眼睛--他们的关系发展得可真快……
「我想不出其它理由,只好委屈自己。」当李芝梅不注意时,她压低声音对曾曼说。
--也不羞耻啊!
曾曼心里嘀咕着。
「刘太太不太爱说话,她是我从娘家请过来的管家,从小看我长大,很疼我。」李芝梅解释着。
--也说了许多了。
他们又吃了些甜点,属于女人爱吃的那种高卡路里的油炸点心,曾曼则半点不沾。
「丁老师怎么有空过来?」
李芝梅想到这问题。
「我是政府心脏医学研究的研究生,想了解妳丈夫的病例,做为未来心脏医学研究方向。」曾曼立刻解释。
冠冕堂皇的理由,任何人都拒绝不了。
「那丁老师……」
「她介绍的。女朋友嘛!当然要帮男朋友的忙。」
此间,丁蔷紧闭着嘴不语,只是闷闷看曾曼表演。
李芝梅露出极度羡慕的目光。
「我还以为任律师喜欢丁蔷呢!原来是他自作多情了。你们看起来才是郎才女貌,非常匹配呢!」
不知是豺狼虎豹,还是郎才女貌,看样子她并不知道任子扬苦苦求丁蔷的事,否则就要露出马脚了。
闲话过后,曾曼慢慢步入正题。
「李小姐的先生都是死于同一病因?」
「对啊!心脏病突发。」
李芝梅一脸毫无防备之样。
「以前他们是否有类似症状发生?」
「没有。医生说是潜伏性心脏病突发,怎么说……凡是过胖、过度劳累、生活作息不平衡,任何人都可能突然发生的急病,就是说血液突然全部聚集于脑,使得血路阻塞、脑部缺氧引起的。」
那么……每个人都可能随时离奇暴毙了。
「三次妳都刚好在现场?」
李芝梅露出迷惑表情,曾曼用了「现场」之专用名词,使她想好久才明白意思。
「对,他们半夜突然死去,我就睡在旁边。」
「一点求救讯号都没有?我是说没有任何声音惊动妳?」
李芝梅愧疚似垂下头。
「坦白说,没有。我睡前有服用镇定剂的习惯,常常连闹钟都叫不醒我。」
「刘太太也没听见,她可能睡在离你们房间很近的地方?」曾曼瞄一下楼上,事实上据他猜测,刘太太必睡在楼上某个房间里。
「大概没有吧,听到的话她会叫醒我。」
「所以妳第二天醒来,就发现丈夫死在身边。」
她点点头,心有余悸似发着抖。
「在睡梦中死去的?」
李芝梅抖得更厉害,嘴唇立刻泛白。
「他们……好像很痛苦,眼睛张得好大,紧紧抓住睡衣……」说着,像受不了当时所受到的打击,哽咽一声便哭出来。
「别问了,她好不容易才忘记当时的情景。」
丁蔷抓住李芝梅的手,转头怒斥曾曼。
--这种侦探……任何三脚猫的演技都能骗过她,何况是计策已久的狡猾罪犯?咦,猫?
「妳喜欢养猫?」
李芝梅从丁蔷肩头上抬头,想到猫和心脏病有何关联时,就忘了哭泣。
「猫啊!那是我老公坚持要养的,说也奇怪,我嫁的老公都爱养猫,真巧啊!我大概也跟着他们爱养猫了。」
说着,那只叫做圆圆的猫咪爬到她脚边,她把它抱在怀里亲热地抚摸。
「他们死后,有三只猫也跟着死了?」
「自杀死的!」
她口吻坚定,却又很害怕似的抱紧圆圆。
「猫是很奇怪的动物,至少我们养的猫都是这样,从牠们主人死后就跟着食欲不振、郁郁寡欢,结果都死了。」
「妳曾保过险……」
见到李芝梅脸色急变,曾曼立刻闭上嘴。
「这也和心脏病有关?」
「嗯……我们研究单位正考虑--是否让这种可能发生心脏病的高危险群,也能加入健康保险?」
她吐一口,也相信了。
「是的,我曾投了三次保。」她把猫举起来,疼爱无比似亲着牠的面颊。
「为什么?妳好像并不缺钱?」
「缺钱?我不缺钱,我有好多利息可以赚的。会参加保险其实是帮朋友的忙,我有个朋友在保险公司上班,叫做任子扬,丁小姐认识的。」
丁蔷用力点头,好像凡是问案时候,她只有点头的份。
「他是保险公司律师,没有业绩压力,妳有没有保险,对他并没有太大好处。」
「是吗?这我不知道,反正顺水推舟,李医师说需要保险,我就想到任子扬的公司了。」
「李医生?家庭医生吗?」
「不是,猫的医生,兽医。」
◎◎◎◎
「妳认为如何?」
和李芝梅道别后已经很晚了,他们在马路边等出租车,那两条狼犬趴在铁门上猛对曾曼狂吠,害得好几部车快速闪过而不敢停下来。
「凶手是……刘太太!」
侦探总爱语出惊人,好像不这么说就吓不了人。
「为什么?」曾曼带着好玩的眼神。
「小说里不都这么写,最不值得、最会令人忽视的人嫌疑最大,所以想来想去,最没有杀人动机的就是刘太太了。」
颇有理……歪理。
「事实上她最有杀人动机。」
丁蔷睁着大眼看他。
「她为什么一直留在李家?如果据她所说,必是把小梅介绍给李家当女儿,想必也是为了解除当时困难才如此决定。既然李先生给了钱,就不会再留下刘太太,恐怕日后发生牵扯不完的骨肉亲情。而刘太太却留下来了,可想而知她和李先生交换了什么条件,她等于看着小梅长大,而后眼睁睁看着一个又一个男人欺侮如她亲生女儿一般的李芝梅,她会有什么反应?」
「杀了他们!」丁蔷立刻反应。
曾曼却不点头也不摇头。
「可是……」丁蔷歪着头苦思。
曾曼扬起眉。
「这样凶手就不是她了……」
--又是什么歪理?
「根据侦探小说理论,嫌疑越高的嫌疑,最后都不可能是凶手,所以刘太大可以从嫌疑犯名单上剔除了。」丁蔷得意洋洋说道。
「凶手是……老园丁!」
--啊!又来了。
「同样的道理,他比刘太太更具杀人嫌疑,因为他爱女儿,不忍女儿受人欺骗,所以就杀了他们!」
这次他不予置评。
又看到丁蔷歪着头想。
「不然就是……兽医!」
--哈!可能想到的名字都被她猜去了,侦探游戏一点都不好玩啊!
「妳怎么不说任子扬?他最可能谋财害命。看得出来他和李芝梅的交情非薄,而且他有充分理由贪婪李芝梅的财富。」
「当然……也可能……不过真的要我相信他会杀人,又觉得不可思议。」丁蔷面色凝重。
女人……口里说恨死对方,心里又舍不得对方真死了。
她靠着墙壁显得疲惫,这几天发生的事太多,令她有措手不及的感觉,尤其当真的要承认任子扬是凶手之时,她竟有些舍不得。
「任子扬……他虽然惹人讨厌,但又不是真的让人讨厌,很多女人喜欢他……」
「所以变成妳不接受他的地方?」
她摇摇头。
「他很英俊、很多金、很有前途,但是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
「妳喜欢哪种类型?」
她有意无意瞄向曾曼,他不由得心跳加快。
「和案情有关吗?」她学李芝梅的口吻。
「帮助我多认识嫌犯。」
「好吧!」
她低头看地上影子,把手插进裤带里。
「他是拜金社会下的典型产物,可以为钱做任何事,以前我们认识时他还不会这么势利,不过事业越发达,他变得喜欢用钱衡量道德标准,我想他是真的想要省下保险金,以收入自己的裤腰袋里,但是不至于谋财害命。」
「有妳这种红粉知己,他做鬼也风流了。」
她怒目瞪他,曾曼忽生勇气不理会。
终于有部出租车停下来,两人一起上车。
丁蔷匆匆告诉司机地址,车子平稳往前开。
「任子扬和我哥是好朋友,他们对他的评价可高了,总认为他们唯一的妹妹就该嫁给这种前途似锦的大律师,安心待在家里当个贤淑的家庭主妇,更可恶的,他连我父母都收买了,一副怕女儿嫁不出去的样子。」
曾曼边听她的话,边注视前方。
前后视镜里,司机似有意无意看着他们……
「父母传统的观念,差点扼杀可能成为举世大侦探的天才儿!从小,我就是侦探小说迷,希望将来成为除暴安良的好警察。不过我家里的警察实在太多了,所以我想少一个我也无所谓吧……」
曾曼虽然对路不熟,不过他来过一次,也不认为非走条小路不可。
他注意到司机的手突然探到底下……
「所以我一步步发展我的侦探事业……」
忽然出租车停下,司机掉过头来。
「对不起,我忽然尿急……」
「去吧!」丁蔷大方地说。
司机下了车,曾曼发现他手里握着东西。
车内只剩下他和丁蔷,她依然滔滔不绝发表她的伟大侦探事业学说。
附近没有人烟,司机钻入草丛里,他看到车前方落有个微微发光物体,然后不顾丁蔷尖叫,用力扑向她,两人冲出车外。
一声震耳欲聋爆炸声响起,出租车被炸成碎片……
◎◎◎◎◎◎◎◎◎◎
出乎意料,曾曼显得非常冷静,他还在微笑着呢……
由浪漫月光带领,他正背着丁蔷往前走。
而丁蔷始终一脸灰白,好像被炸弹炸坏了脑部,以致神经错乱不能言语。
他们走了两小时山路,原来司机把他们载到更远的荒郊野外,因为李芝梅住在近郊处,才让凶手得逞。
那些机敏的运动神经都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丁蔷只觉得两腿发软,走一步便要软下来,只好任由曾曼宰割。
幸好她只是高,体重不致太重,而且男人可能背负不了五十公斤水泥包,但是背负五十公斤的女人绝对绰绰有余,而曾曼也确实发挥了男人最大潜力。
躲在曾曼身后的丁蔷,竟然有种安全的感受。那是自从她离开警察世家后再也没有出现的奇怪感觉,觉得……被正义之气包围。
或者曾曼受警察单位委托,她才会有更加亲近的错觉。
丁蔷死命也不搭出租车了,他们用走的回到丁蔷住处,曾曼已满头大汗。
放下丁蔷后,她两腿也能正常活动了,基于感谢和安全事谊,她坚持邀请曾曼共度一夜。
现在换成曾曼吓得两腿发软。
「啊……不好吧,怕会引起邻居误会……」
丁蔷扬起眉。
这年头要对男女误会什么?尤其,她从没把曾曼当成「男人」过。
「你以为我差点被炸成碎片后,还能安稳地睡上一觉?」
她是个急性子,不能容忍问题就此搁着不管。
曾曼只有硬着头皮进去。
幸好丁蔷住处没有充满女性芳香的香水味,否则他会连连打喷嚏。
简单的单身住屋。大概二十坪左右,两个房间、一个小小客厅,到处显示主人简单的性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