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那位先生买的,是哪一种巧克力?」
「喔,是这一种。」女孩指着一盘正方形的、薄薄的巧克力,说: 「是Le1502。」
女孩问她:「小姐,你要不要试一试?这个巧克力很苦的,那位先生也常常来买。」
「是自己吃的吗?」她问。
“这个我倒不知道了。」女孩说。
她也买了一包相同的巧克力。
那天晚上,陈澄域见到那包巧克力的时候,很是诧异。他的神色出卖了他,他从来就不是—个会说谎的人。
「朋友送的。」她说,「你要吃吗?这个巧克力叫Le1052。”
他摇了摇头。
果然不是他自己吃的。
那个女人到底是谁呢?这是报应吧?她曾经背叛过他,现在,她得到报应了。当他爱上了别人,她才知道被背叛是多么的难受。这不是报应又是甚么?即使结束了那段九个月的关系,也不可以赎罪。
她飞去伦敦的那天早上,陈澄域来送机。离别的那一刻,她问:
「你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游伦敦的时候,一起逛波特贝露道?」
他说:「怎会不记得?你吃了一大包无花果。那个时候,我心里想:“这个女人真能吃!”
她问:「你会不会离开我?」
他搂着她,说:「不会。」
到了伦敦,她一个人回到波特贝露道,买了一束英国红玫瑰。自从陈澄域在这里送过一束花给她之後,每次去到一个城市,她也会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即使是与余志希一起的时候,这个习惯依然没有改变。回想起来,是这个买花的习惯把他们永远连在一起的吧?
在伦敦的那个早上,她打了一通电话给陈澄域,他好像在睡觉,说话的声音也特别小。
「有没有吵醒你?」她问。
「没有。」他说。
曾几何时,当她睡在余志希的身边,陈澄域不也是在遥远的地方问她同一个问题吗?这个时候,他身边是不是也有另一个女人?
如果是报应,可不可以到此为止?她受够折磨了,她知道自己有多么爱他了。
「你会不会离开我?」她凄然问他。
久久的沉默之後,他说:「为甚么这样问?」
「我害怕有一天会剩下我一个人。」
「不会的。」他说。
她拿着电话筒,所有的悲伤都涌上了心头。她很想问他:
「你身边是不是有另外—个女人?」
可是,她终究没有问。
她不敢问,怕会成为事实。万一他回答说:「是的,我爱上了别人。」那怎么办?装着不知道的话,也许还有转变的余地。她不是也曾经背叛过他吗?最後也回到他身边。当他倦了,他会回家的。
回到香港的那个下午,她走上了陈澄域的家,发觉他换过了一条床单。几天前才换过的床单,为甚么要再换一次呢?而且,他是从来不会自己换床单的。她像个疯妇似的,到处找那条床单,最後,她找到一张洗衣店的发票,床单是昨天拿去洗的。
床单是给另一个女人弄脏了的吧?陈澄域太可恶了!他怎能够跟两个女人上同一张床?这张床是他们神圣的诗情区域,他怎么可以那样践踏?
她很想揭穿他。可是,她跟自己说:要冷静一点,再冷静一点。一旦揭穿了他,也许就会失去他。一起这么多年了,她不能够想像没有他的日子,她不想把他送到另一个女人手上。她曾经背叛他,现在,他也背叛她一次,不是打成平手吗?
陈澄域回来的时候,她扑到他身上,手里拿着在波特贝露道上买的红玫瑰。他接住了她整个人。
「你干甚么?」他给她吓了—跳。
她说:「你不是说过,每次去到一个城市,该买一束当地的花,打个招呼,也留个带不走的记念吗?这是伦敦的玫瑰。」
「可是,那束花是不应该带回来的。」他说。
“这次是不一样的。」她说。
「为甚么?」
「因为是用来向你求婚的。」她望着他眼睛的深处,问:「你可以娶我吗?」
他呆在那里。
「不要离开我。」她说。
她在他眼裏看到了一种无法言表的爱,她放心了。她拉开了他的外套,他把她抱到床上。她扯开了那条床单,骑着他驰进了永恒的国度;那里,遗忘了背叛与谎言,只有原谅和原谅。
她知道他终於离开那个女人了。他现在是完全属於她的,再没有甚么事情可以把他们分开。
一天,她在书店里遇到余志希。
「很久不见了。」他说。
「嗯。」
沉默了一阵之後,她终於说:
「我结婚了。」
「恭喜你。」余志希说。
「要去喝杯咖啡吗?旁边有一家Starbucks。」他问。
「不了。」她说。
余志希尴尬的说:「我没有别的意思。」
她微笑着说:「我也没有。」
那个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余志希呢?那个爱情的缺口,已经永远修补了。
当她以为一切都是那么美好的时候,报应又来了。那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里,陈澄域说好了大概十二点钟回来。十一点十五分的时候,她打电话到办公室给他,他说差不多可以走了。
「有没有想念我?」她问。
陈澄域笑着说:「当然没有。」
「真的没有?」
「嗯。」
「哼,那么,你不要回来。」
「你不想见到我吗?」
「不想。」
「但我想见你。」他说。
她笑了:「但我不想见你。」
过了十二点钟,陈澄域还没有回来,他老是有做不完的工作。她拧开了收音机,她每晚也听夏心桔的节目。那天晚上,一个女孩子在节目襄用钢琴弹Dan Fogclbcrg的《Longer》 ,悠长动听。
两点钟了,陈澄域为甚么还没有回来呢?然後,她听到了电台新闻报告。陈澄域的车子失事冲下海里。家里的电话响了起来,她双手抖颤。她背叛了自己所爱的人一次;可是,上帝竟然惩罚她两次。一次的背叛,还有一次的永别。太不公平了。
是不是因为她把从波特贝露道买的玫瑰带了回来?陈澄域说,那是个不该带走的记念。她带走了,记念变成诅咒。
她曾经想过她和陈澄域也许会分开;那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他也爱上了别人。
她只是没有想到是死亡把他们永远分开了。而她跟他说的最後一句话竟然是:我不想见你。她多么恨她自己?
现在,她读着他的日记,泪流满面。她在一本旧的日记里发现这一篇:
我爱她比我自己所以为的多太多了。明知道她爱上别人,我却一直装着不知道,甚至没有勇气去揭穿她的谎言。
当她在另—个城市里,她是睡在另—个男人的身旁吧?
很想放弃了,每次看到她的时候,却又只想原谅和忘记。
等着她觉悟,等着她回来我身边,天知道那些日子有多么难熬。
她曾经以为自己的谎言无懈可击;原来,只是他假装不知道。他後来爱上了另一个女人,也是报复吧?
上帝有多么的残忍?它不是惩罚她两次;当她找到这本日记,便是第三次的惩罚,也是最重的—次。
第六章
午夜里,关稚瑶光着身子,坐在钢琴前面,弹着DanFogclberg的《Longer》。
天长地久,本来便是一支哀歌。
她的钢琴是自学的。心情好的时候,弹得好一点,心情坏的时候,糟糕一些。忽然之间,她听到楼下传来长笛的声音,悲切如泣。是谁为她伴奏呢?不可能是郑逸之,他已经不会再回来了。
她的手停留在琴键上,唤回了一些美好的记忆。所有的童年往事,都是美丽的。
无论长大之后有多么不如意,童年的日子,是人生里最快活的回忆。
那个时候,她和郑逸之是小学六年级的同学。他是学校长笛班的,她看过他在台上表演。郑逸之脸上永远挂着羞怯的神情。他长得特别的高、特别的白,使他在一群男孩子之中显得分外出众。他们是同班的,可是他从来没有主动跟她聊天。她暗暗地喜欢了他,每天也刻意打扮得漂漂亮亮才上学。他却似乎一点也没有留意。
一天放学后,她悄悄跟踪他。那天下着微雨,郑逸之住在元朗,离学校很远,看着他走进屋子之后,她笨笨的站在外面,她还是头一次跟踪别人呢!那时并不觉得自己傻。喜欢了一个人,又不敢向他表白,那么,只好偷偷的走在他的影子后面,那样也是愉快的。
当她决定回家时,才发现身上的钱包不见了。她想起刚才在路上给一个中年女人撞了满怀,没想到那人是个扒手。
天黑了,雨愈下愈大。从元朗走路回家,根本是不可能的。她唯有硬着头皮敲了郑逸之家里的门。
走出来开门的是郑逸之,看到了她,他愣了一下。
‘关雅瑶,你在这里干甚么;’
‘你可以借钱给我坐车回家吗?’她说。
‘你要多少?’
‘从这里去香港,要多少钱?’
‘大概十块钱吧。’
‘那你借十块钱给我。’
‘你等一下。’
他走进屋里,拿了十块钱给她。
‘我会还给你的。’她说。
当她正要离去的时候,他在后面说:
‘你等一下。’
他往屋露跑,不一会儿,他走出来了,手里拿着一把雨伞,递了给她。
她尴尬得想哭,拿了他手上的雨伞,转身便跑。跟踪别人,最后竟然沦落到要向被自己跟踪的人借钱回家,有甚么比这更难堪呢?
小学毕业之后,她和郑逸之各散东西。那段轻轻的暗恋不过是年少日子里一段小插曲;直到他们长大之后重遇,插曲才变成了哀歌。
假使她爱恋着的一直也是他,那并不会是哀歌。可惜,在他们重逢之前,她已经爱上了另一个人,她已经差点儿忘记他了。小说或电影里,老是把童年邂逅的恋情写得天长地久,好像是此生注定的。现实里,人长大了,却是会变心的。
他们在一家书店里重遇的时候,郑逸之长得更高了。
‘你还欠我—把雨伞和十块钱!’他笑着说。
他已经由一个羞涩的男孩变成一个可亲的故人。跟踪他回家的第二天,暑假便开始了,她—直没有机会把钱还给他。
‘我请你吃饭好了。’她说。
‘你只是欠我十块钱!’
‘那是十几年前的十块钱呢!你现在有空吗?听说附近有家意大利餐厅很不错。’
‘那我不客气了!’
两个人在餐厅里坐下来之后。她问郑逸之:‘你还有玩长笛吗?’
‘没有了。长大之后,兴趣也改变了。’
‘还以为你会成为长笛手呢!’
‘我没有这种天分。’
‘虽然没有天分,我也开始弹钢琴呢!’
‘是第几级?’
‘是自己对着琴谱乱弹的,并没有去上课。’
‘你还是像从前一样任性。’
‘我从前很任性吗?’
‘小学时的你,好像不太理会别人的,自己喜欢怎样便怎样。’
‘原来你一直也有留意我呵!还以为只有我留意你。’
‘那天你为甚么会在我家外面出现?’
‘放学之后,我跟踪你回家。’事隔这么多年,她也不怕坦白承认。
‘你为甚么跟踪我?’
‘那时我暗恋你。’
郑逸之笑了:‘我有这么荣幸吗?’
‘都是因为跟踪你,结果遇上扒手。你把雨伞借给我,是不是你也暗恋我呢?’
‘也许是吧!你小时的样子很可爱。’
‘那时候为甚么会暗恋别人呢?暗恋和单恋,都是自虐。’她感触地说。
‘少年的暗恋,是最悠长的暗恋。’他说。
她已经忘了郑逸之,他却一直没有忘记她。因为童年的那段历史,他们成了亲密的朋友。他更爱上了地。
少年的暗恋,是悠长而轻盈的。成年之后的暗恋,却是漫长而苦涩的。她暗恋的,是余志希。第一眼见到余志希,她便爱上了他。与其说是爱,不如说是崇拜更为贴切一些。崇拜比爱更严重。爱一个人,是会要求回报的,是希望他也爱你的。崇拜—个人,却是无底的,能够为他永远付出和等待。少年的崇拜,也同时是崇高的。成年以后的崇拜,却是卑微的。
余志希并不是常常在香港。一个月里,他几乎有一半的时间不在香港。他不在的时候,她那半个月的日子也是空的。他从来没有承诺一些甚么。有时候,他们只是吃饭和上床的情人。她一向自命是个时代女性。男女之间,不过是一种关系,而不是感情。关系是潇洒的,感情却是负担。可是,她压根儿便不是这种女人,那只是她无可奈何的选择。
那天晚上,余志希从西班牙回来。她本来约了郑逸之看电影,接到余志希的电话之后,她立刻找个借口推掉了郑逸之。
余志希对她,也是有感情的吧?那天,他用舌头舐她的脸和头发,把她舐得湿漉漉的,像—头小狗。她问他:
“这一次,也是和那个空中小姐一起吗?’
他没有回答。
‘为甚么她从来不在香港跟你见面,是因为她有男肌友吗?”
他用舌头舐她的嘴巴,不让她说话。
‘我有甚么不好?’她哽咽着问他。
‘你没有甚么不好。’他说。
‘那为甚么我永远是后备?是不是她比我漂亮?’
他舐了舐她的耳朵,说:‘你很好,你太完美了。”
‘是吗?’她难过的问。
‘嗯。’他舐她的脖子。
她脱下了胸罩,坐在他身上,用乳房抵着他的胸口,彷佛只有这样才能够缩短他们之间的距离。然而,无论她怎么努力,他和她,却是关山之遥。
她只是他永远的后备。完美,是一种罪过。有多完美,便有多痛苦。
她也有一个永远的后备。那个人也是近乎崇拜的,永远在等她。
最初的日子,她曾经坦白的告诉郑逸之:
‘我是一个男人的后备。’
‘他说我太完美了,所以不能爱我。你说呢?’她问。
‘那他也不应该跟你上床。’他有点生气,是替她不值。
后来,她看得出他愈来愈妒忌,便也不再提起余志希。那是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一个气球,谁也不想戳破。一旦戳破了,便只剩下两个同病相怜的人。
可是,她比余志希更残忍。余志希还是会疼她的。她对郑逸之,却任性得很。既然知道这个男人永远守候;那么,她也不在乎他。甚么时候,只要余志希找她,她便会立刻撇下他。她的时间表,是为余志希而设的。
郑逸之生日的那天晚上,她在那家意大利餐厅预先订了一个生日蛋糕。两个人差不多吃完主菜的时候,她的手提电话响起,是余志希打来的,他想见她。
‘我现在没有空。’她把电话挂上了。
‘有朋友找你吗?’郑逸之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