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喜欢吃国货公司的凉果。”
“凉果?是吗?”方志安—点印象也没有。
“你不记得运动会那天,我送了一包凉果给你吗?那天,你拿下四百公尺接力赛跑第二名。”
怎么他完全不记得这些事情?方志安一脸狐疑地里着王佳佳,会不会是她记错呢?
“不过,你最喜欢的还是雀鸟。那时,学校养了几只白鸽,你常常去喂它们。”王佳佳说。
这个他倒是记得的。
“没想到你现在成了雀鸟专家。改天我可以去看看你工作的情况吗?”
“当然可以。”
“我记得你很喜欢唱歌。”王佳佳说。
他喜欢的吗?难道他年纪大了?往事真的太模糊了。
第二天清晨,方志安带王佳佳到香港公园去,这是他办公的地方。
一只苍鹭生病了,方志安要喂它吃药。
“你跟这里的雀鸟,感情都很好吧?”王佳佳问。
“我不能对他们太好的。”
“为甚么?”
“假如我对它们太好,它们会忘了自己是鸟。”
“那它们以为自己是甚么?”
“它会以为自己是人,可以跟人谈恋爱,于是就不肯去跟异性的雀鸟交配,那便没法繁殖下一代了。”
“那不是很可怜吗?”
“它们到底不是人。”方志安摇摇头。
“人类的历史是由人写的。”王佳佳说。
“那是甚么意思?”
“如果是鸟写的,它们可能会说,鸟对人太好,人会爱上鸟,忘记了自己是人。”王佳佳扫着那只苍鹭身上的羽毛说。
“是的,人和人之间也有许多误解,何况是人和鸟呢?我以前有一个女朋友,她因为我买了—条烧肉去拜神而跟我分手。”
王佳佳笑了:“你为甚么会拜神呢?你不像一个会去拜神的人。”
“那阵子我常常赌马,拜神是希望自己赢钱。”
“你是赌徒?”
“不,我只是想赢一笔钱,然后买一所房子跟她一起生活。”
“她说过要你买房子吗?”
“没有。”
“那就是呀!”
“因为很想和她有将来,所以,想买一所房子。可是,她不明白。我现在不赌马了,也没有房子。”
“我记得你喜欢砌积木的。你砌过一幢房子,还拿了奖呢!你曾经拥有过一幢房子的。”王佳佳说。
“我从来不砌积木的,我没耐性。”
“喔,是吗?”王佳佳怔忡了片刻,“也许我记错了,毕竟是很遥远的事。你还记得我们有个男同学名叫翁朝山的吗?”
“对,我们常常一起玩的。”
王佳佳舒了一口气,说:“幸好,这一次我没记错。你们还有联络吗?”
“小学毕业之后,已经各散东西了。”
“你有没有他的消息?”
方志安摇摇头,说:“即使在街上碰到,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对了,今天晚上,由我来下厨好吗?”王佳佳说。
“你?”
“你忘了我家里是开餐馆的吗?我去买菜,你下班回来就可以吃饭了。”王佳佳兴致勃勃地说。
里着王佳佳离去的背影,方志安有些茫然。人的记忆都是有选择性的吧:大家记着的事情,是不一样的。这个突然闯进他生命的女人,是来寻找哪一些记忆呢?
晚上,方志安回到家里的时候,王佳佳已经做好了三个菜。她捧着第四个菜从厨房出来。
“这个你一定喜欢的。”王佳佳鬼马地说。
“是甚么?”
王佳佳掀开盖子,说:“是黄芽白煮烧肉。是烧肉呢!”
方志安笑了:“你真是很会讽刺人!”
王佳佳做的菜很好吃,他想,一辈子和这个女人一起生活,也许是不错的。虽然,他对她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如果能够找到翁朝山便好了,我们三个人可以聚聚旧。”王佳佳说。
“对了,爱砌积木的,好像是他。”
“是吗?我都把你们弄错了。真的没办法找到他吗?”
“重逢也是要缘分的。”
“他现在变成怎样呢?会不会已经结婚了?”
“他也许已经忘记了我和你。”
“会吗?”王佳佳脸上流露了惆怅。
“说笑罢了,你长得这么漂亮,他怎会忘记呢?”
“有一次,我一个人躲在学校的小教堂里哭,你来陪我玩摇摇,你记得吗?”
“我不记得有这件事。”方志安茫然说。
“哦,也许我记错了。”王佳佳低下头吃饭。
是他记性太坏了,还是她的记性太坏?他望着王佳佳,她一直沉默着,那个神情,充满了沮丧和失望,她要找的那一段记忆,是真实的吗?
他们默默地吃完那顿饭。
“我来煮咖啡吧。”方志安说。
在阳台上喝咖啡的时候,王佳佳没有再提起那些遥远的往事了。她只是拿着他那本《鸟类图监》 ,问他:“这是甚么鸟?这个呢?你都见过吗?”
他们因为往事而相聚;然而,这一刻,童年的记忆彷佛又变得陌生了。王佳佳的眼眸里,已经失去了重逢的神采。他多么愿意自己是她回忆中的那个人。可惜,他的确不曾在教堂里跟她玩摇摇。
夜里,方志安努力去做一个梦,希望梦回童年的日子;可是,他在床上翻来覆去,还是记不起王佳佳说的那些片段。
几天之后,王佳佳向他辞行。
“我要回德国了。”她说。
“这么快就走?”
“嗯,餐馆需要我呢!”
“我送你去机场吧。”
“不用了。”
方志安替她拿下行李,说:“走吧,我送你。”
分手的时候,王佳佳抱了抱他,说:
“对不起,我可能找错了人。”
方志安微笑着,从背包里拿了一份礼物出来,说:“给你的。”
“是甚么来的?”
“你拆开来看看。”
王佳佳把礼物纸拆开,是一盒香橙朱古力。
“本来想迟些才送给你,没想到你那么快要走。”方志安说。
“谢谢你。当我抬头看到天上的鸟儿,我会想起你。”临别的时候,王佳佳说。
方志安目送着王佳佳离去。他的确是方志安,可是,他知道她要找的是翁朝山。那些往事,是属于翁朝山的。
回到办公室,他打了—通电话给范玫因。
“出来喝咖啡好吗?”他问。
在Starbucks。见面的时候,范玫因说:
“还以为安安和佳佳应该是一对的呢!海洋公园那对熊猫也是叫安安和佳佳。”
“这个佳佳不是熊猫,是过境鸟。”
“过境鸟?”
“是一种在移栖时,短暂停留在某个地方,然后继续往前飞行的鸟类。”
范玫因灿然地笑了:“我们生命中,不是也有许多过境鸟吗?”
“是的。”他微笑。
“你的鸟儿好吗?”她问。
方志安望了望自己身上的小鸟。
“我是说天空上由你管理的那些。”
他的脸红了,笑笑说:“还好。”
范玫因望着窗外的天空,说:“那就好了。有鸟儿的天空比较漂亮。”
方志安离开Starbucks,回到办公室。那只生病的苍鹭已经复原了,他把它放回公园里,看着它拍翼高飞。
过境的鸟,只是一个美丽的偶然。
第三章
凌晨十二点半钟,林康悦驾着她那辆小小的敞篷车回家。车停好之后,她并没有立刻把收音机关掉,她还想听下去。夏心桔在节目里提出了一个问题:“如果可以让你回去人生某个阶段,你要回去哪个阶段?”
她又要回去哪个阶段呢?
她就要现在这种幸福的日子。
她走出电梯,一边哼着歌一边从皮包里掏出钥匙开门。门开了,她亮起客厅里的灯。翁朝山直挺挺的坐在沙发上,眼睛冷冰冰的,吓了她—跳。
“你还没有睡吗:”
“为甚么这么晚才回来?”他幽幽的问。
“不是告诉过你,我今天晚上跟旧同学吃饭吗?”
“玩得开心吗?”翁朝山微笑着问。
“嗯!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你今天打扮得很漂亮。”他说。
“是吗?”她今天穿了一袭黑色的紧身连衣裙,是去年买的,一直放在衣柜襄,没有怎么穿过。
她脱掉鞋子,在翁朝山身边坐了下来,依偎着他说:“李思洛结婚了,罗曼丽跟男朋友闹得很不开心。”
“跟旧同学见面也要穿得这么漂亮的吗?”翁朝山的目光充满怀疑。
“你又来了!”她望着他,很想说话,最后还是把说话吞进肚子里。
“我去洗澡。”她站起来,走进房间里。
翁朝山玺着她颓丧的背影,他有点痛恨自己。
林康悦洗澡的时候,翁朝山也脱掉了衣服走进来。
“对不起。”他在后面抱着她,头搁在她的肩膀上。
“你为甚么老是怀疑我?”林康悦生气的说。
“我不是怀疑你,这么晚了,还不见你回来,我担心你。”
林康悦转过身来,难过地里着翁朝山,说:“你已经不再信任我了。”
“没有这回事。”翁朝山拿了一块肥皂,在手上揉开了泡沫,涂在她身上。
“你知不知道每个女孩子在参加旧同学的聚会时,都会刻意打扮自己的?因为大家都不想在外表上输给对方。”林康悦觉得她因为那一袭黑色裙子而受了委屈,不能不说出来。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回来,我便睡不着。”翁朝山说。
“你永远也不会再像从前那么爱我了,对吗?”她悲哀地问。
翁朝山捧着她濡湿的脸,说:
“我和从前一样爱你。”
他拿起莲蓬头,替她冲去身上的肥皂和脸上的眼泪。
林康悦蹲了下来,脸埋在双手里。她应该相信他吗?还是,他所说的每一句话,只是爱的谎言?
翁朝山也蹲了下来,温柔地把林康悦掩着脸的一双手拉开,说:“快点穿上衣服吧,这样会着凉的。”
林康悦摇了摇头,把翁朝山手上的莲蓬头拿过来,搁在他的肩膀上,让热水缓缓流过两个人的身体。她坐了下来,紧紧地搂住翁朝山,双脚缠着他的身体。水蒸气在四周弥漫着,这一刻,除了水声和呼吸声,她甚么也听不见,也看不见翁朝山的睑,一种温柔的幸福降临在她身上,唤回了更加美好的岁月。
那个时候,她正和翁朝山热恋。一天晚上,她和罗曼丽在尖沙咀吃晚饭。吃完饭之后,她们在弥敦道散步。那一带有许多流动小贩的摊子,她在其中一个卖胸针的摊子上看到一个“Love”字的胸针。那个“Love”是用许多颗假宝石嵌成的。
“我要买这个!”她拿起那个胸针。
“不是吧?”罗曼丽摇着头问她。
“为甚么不?”
“你不觉得很肉麻吗?”
但她始终不肯放下那个胸针。
“谁会买这个字的胸针?”罗曼丽说。
“你不需要“Love”吗?”
“但是,没有人会把需要挂在胸前的呀!”
林康悦没有理会罗曼丽的劝告,坚持把那个胸针买了下来。
“要是你把这个胸针挂在身上,我才不要跟你一起外出。”罗曼丽笑着警告她。
她根本没有打算把那个胸针挂在身上。它很没有品味、很粗糙。然而,那一刻,她不听罗曼丽的说话,硬要买这个胸针,也许是因为正在热恋吧?
心里有爱,被人爱着,也爱着别人,整个世界都充满了爱,看到“Love”这个字,双眼也会发光。明明知道自己不会挂这个胸针,仍然买了下来,因为她正在享受爱,也正在感受爱。那个时候,她忽然理解,坏的品味,也许有幸福的理由。
她告诉翁朝山:“罗曼丽说,要是我挂上这个胸针,她拒绝和我一起外出。”
翁朝山听了,只是微笑不语。他的微笑里,充满了幸福。她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脸上看过这么幸福的神情。一向以来,都是男人许诺给女人幸福;然而、那一刻,她很想给他车福。可是,这个幸福的许诺并没有兑现。她曾经以为翁朝山是她最后一个男人了。后来,她却爱上了另一个人。
邵重侠是她的上司。大家认识的时候,他就知道她有男朋友了。
一天,她发现自己放在荷包里的一张照片不知甚么时候不见了。那是她四岁的时候在家里那棵圣诞树下面拍的,底片已经没有了。
到底是甚么时候遗失了的呢?她在家里怎么找也找不到。那天傍晚,她一个人在办公室里,翻箱倒箧的找。
“你在找甚么?”邵重侠问。
“我在找一张照片。不知道在甚么地方遗失了,那是我很喜欢的一张照片。”
“是这—张吗?”邵重侠从皮包里掏出她遗失了的那张照片。
“就是这一张!”林康悦欢天喜地的说。她还以为,她会永远失去这张照片。
“你是在哪里拾到的?”她问。
“在咖啡机的旁边。”
“一定是我买咖啡的时候不小心掉了的。你是今天拾到的吗?”
“是四个月之前。”邵重侠说这句话时,耳根陡地红了起来。
她忽然明白了。
这个男人一直偷偷藏起她的照片。
她望着邵重侠,他满脸通红。谁能拒绝这种深情呢?那一刻,她爱上了他。那时候为甚么会爱上他呢?她心里不是已经有另一个人吗?那是她曾经相信的幸福。也许,她太年轻了。人在更年轻的时候,总是对爱情需索无度。
林康悦瞒着翁朝山,偷偷的和邵重侠见面。她用上了许多借口:开会、加班、跟旧同学众会、和罗曼丽吃饭……,为了另一段感情,她说了不少的谎言。而其实,她从来就是一个不擅于说谎的人。
一天晚上,当她从邵重侠的家里走出来,她看见翁朝山幽幽地站在对街那家便利商店外面等她。原来,翁朝山从家里跟踪她来这里。看到他的那一刻,她震惊得想立刻逃跑。可是,她能逃到哪里呢?她在他面前,惭愧得没法抬起头来。还是翁朝山首先问她:
“你要跟我回去吗?”
她望着翁朝山,她从来没有在他脸上看过这么痛苦的神情。她是多么差劲的一个人?她在他眸中看到一个残忍的自己。甚么时候,她已经忘记了在弥敦道的流动摊子上买“Love”胸针的幸福?又在甚么时候,她开始义无反顾地背叛一段挚爱深情:而这一刻,这个男人的脸上甚至没有一丝怨恨。他来这里,彷佛是要带这个迷途的小女孩回家。
她回报他的深情,竟是背叛。她多么痛恨她自己?
两个人坐在那辆敞篷车上的时候,她掩着睑失声地饮泣,翁朝山一句话也没有说。收音机拧开了,夏心桔在节目里问:
“无限的尽头究竟在哪里?”
这个问题,来自米谢·勒缪的一本小书,书的名字是《星星没有出来的夜晚》。
一个小女孩在暴风雨之夜,对于无限、生命、死亡、自我、爱与孤寂提出了许多问题。
无限的尽头在哪里?
她的哭声在寂静的夜里回荡,翁朝山却一直痛苦地沉默着,哭的为甚么不是被背叛的那个人呢?无限的尽头是爱。他用无限的宽容来饶恕一个不忠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