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么大一套书,要是被伯父、伯母发现了怎么办?」保守的他还是坚持着行事前要仔细考虑风险的铁律。
拿着无线电话,映月的目光飘向窗外,焦点集中在三十公尺外的那幢透天大宅上。
「他们不可能会发现的,因为本大小姐另外有个藏书的大仓库。」一个绝对不可能被她爸妈搜到的地方。
「仓库?学姊,你家有大到连仓库都有的地步吗?」
「阿瀚,你记得我家旁边有个大空屋吧?」她突然天外飞来一笔的问道。
「嗯。」学姊家旁边那幢占地数百坪现已荒废的大屋,凡是经过就很难不去注意到。
「学、学姊,你该不会是……」
「宾果,阿瀚你还挺聪明的嘛,我这样一点你就通了。」她家隔壁那幢荒废的大宅,就是她私藏所有写真的地方。
「可那是别人的房子啊?」
「我住在这边二十几年了,从没见过那个屋子有人住过,放心,没问题的啦!」
「学姊,这样不好啦,你这么做以后一定会有麻烦的。」沈至瀚太了解自家学姊的恶形恶状,为了她好,他还是决定要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言,「你这样算是私闯民宅耶。」
「才不是呢!人家我也只是敦亲睦邻,三不五时去帮邻居巡视一下房子而已,再说,你学姊我可是从来都不怕麻烦的。」江映月贼兮兮的笑着,「好了,你少在那边废话一堆,反正你明天就帮我把书全部送到教室就是了。」接着,话筒在沈至瀚的喂喂声中被挂断。
她,江映月,从小到大不仅是家里的小霸王,也是学校的小霸主,她会怕人家找她麻烦吗?
所以,她可不是在对沈至瀚吹牛,她是真的一点也很不怕麻烦,因为会有麻烦的,向来都是那些胆敢来找她麻烦的人。
☆☆☆
江家位於台南市区的边陲地段,交通称得上便利,算是水平不错的中高级住宅区。
当初建商在建设时,就将社区的房子规划成每一幢造型统一的透天厝,屋子没有特别的大,但每户门前有个小花园皆种植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花卉或草木,这种设计让凡是进来社区的人,都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盎然或隐约传来的花香,让人非常的舒服喜爱。
在爱心社区里,只要有一幢屋子的造型不一样,就会十分的突兀且怪异,给人格格不入的感觉。
江家旁边就有一间和别人不同的房子,那间房子有着超大的庭院,建筑外观的颜色也采用和社区住宅截然不同的砖红色,和小巧温馨的江家比起来,就硬生生的多了股贵气,以及些许阴冷的气息——这幢房子已经二十多年没人居住了。
就算是豪宅,也因为已经二十多年没人住了,原本漂亮广大的庭园荒草遍布,爬藤类植物爬满了房子的外围,使得原本漂亮豪华的宅第顿时增添了几分森冷,成了附近小孩口中的鬼屋。
「不管看几次,还是觉得这么大间的房子空下来挺可惜的,卖掉应该可以卖不少钱吧?」手上拿着母亲大人交代要买的酱油,穿着短裤、绑着马尾的映月一脸惋惜的站在豪宅的外围看着鬼屋。
不过,也得感谢鬼屋的盛名啦,让她藏了那么多的写真集、海报,却从来没有被爸妈发现过。
严格说起来,她还得好好感谢那个浪费的屋主舍得把这么一幢豪宅扔在这,让她当仓库使用呢!
夕阳的最后一抹光晖逐渐消逝,晕黄色的天空,为大宅造就了诡谲的氛围,榕树荫形成暗影,沉沉地压附在建筑物外。
嗯,她得记得那套印地安男人的写真集明天就要拿来这里藏,不然那么大套书在家里放着,很容易会被爸妈发现的。
不过那些都是明日白天的事了,说真的,天色开始变黑,她也不太敢进这幢屋子里呢!
她并不怕鬼,可是她讨厌黑漆漆的感觉,如果要晚上潜入鬼屋,势必得带着手电筒,但一间空置了二十多年的屋子,如果晚上突然出现亮光,附近的邻居一定会注意到,她可不愿意让她的宝贝写真集有任何被发现的可能。
那实在太危险了,虽然,傍晚的鬼屋透着灯光的感觉有着一股诡异的美感,但这一定会引人注意的……
等等,鬼屋透着灯光?!
意识到自己刚刚似乎看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原本已打算离开的映月猛地愣了下,再度抬头望向上方,赫然发现那幢鬼屋的二楼处,居然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
那正是她藏那些宝贝写真的地方!
她的脸色刷地发白,脑海中闪过无数的可能,完了、完了,到底是什么跑到「她的」鬼屋里去了?
是小偷还是鬼怪?或是……屋子的主人回来了?!
天暗了,凉凉的山风吹拂过来,十二月的夜晚,一丝沁凉钻进她的骨子里。
第二章
怎么办?到底该不该进去啊?
迟疑的看着大宅,映月心中第N次的展开挣扎,妈妈还在家里厨房等着她拿酱油回去,可是一想到她心爱的写真集,她就又开始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如果是小偷还是鬼怪也就罢了,反正她从小就喜欢探险,越危险的地方她越爱去,至於恐惧和谨慎,那是胆小怕死的大家闺秀们才懂的心情。
怕就怕如果对方是屋主的话,那她该怎么办呢?她想探险的地方,可不包含警察局在内,尤其爱心社区就这么丁点儿大,要是她被送进警局,不消三个小时这糗事就会传遍整个小小社区。
啪砰!
突然,不知从何而来的一颗棒球,就这么凌空飞过映月的头顶,成抛物线落在她的眼前。
赫!哪来的棒球啊?是哪个死小鬼这么不小心,在这种地方也敢玩棒球,重点是这颗球差点一点就要丢到她的头了。
等等,球!
看到脚边的那颗棒球,她的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主意。
听见杂杳的脚步声传来,显然是丢球的小鬼们就快过来了,她趁着人还没过来的空档,迅速拾起脚边的球,并用力的往鬼屋二楼的方向扔去。
匡啷!
棒球凌空奔向空屋的二楼落地窗,一瞬间,铝门窗框内的玻璃应声而碎。
她的技术还不错嘛,正中目标,不过,她得赶紧找个地方躲起来。
「怎么办?球好像打破人家的窗户了!」随后,五、六个小孩奔了过来,正好听到球打破玻璃的声音。
一群笨小鬼,以你们的力道有可能把球打到那么远吗?映月看到一群小孩叽叽喳喳的在那边商讨对策,突然觉得有些好笑。
不过,这也正是她的目的——要让那些小鬼们当替死鬼,先进去鬼屋里帮她探个究竟。
「张宝弟,都是你不好啦!没事挥棒这么用力干么?」一个小孩首先发难。
「什么?这哪是我的错,是翁国承自己不好,没把球给接住。」拿着棒球棍的小孩气急败坏的说,「反正球也是翁国承的,就叫他去屋里拿回他的棒球好了。」嗯嗯,很好、很好,接下来应该就会有人进去鬼屋里面探路了吧?她藏在暗处期待的握紧双拳,等着她的伟大计画赶快成功。
「嗯……」叫翁国承的小孩开始迟疑,「可那是鬼屋耶。」
龟毛的小鬼!男子汉大丈夫还怕什么鬼?这么胆小,女孩子以后怎么敢嫁你?
映月在心里暗骂。
「那你的球怎么办?」
「没关系,反正我家只有我一个小孩,买个球又不用多少钱,只要跟我妈妈撒个娇,我要几颗球就可以有几颗球了。」翁国承不可一世的拍拍自己的胸膛。
此时,在暗处的映月实在看不下去了,生怕自己的计画会被这个没胆,只会靠父母的小鬼给破坏掉,便忍不住站了出去。
「等等,你这个小鬼怎么可以这样,什么都想叫爸妈买就好了,一点也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哇—」
「鬼呀!」
「玻璃不是我们打破的!」
「球是翁国承的,不是我的!」小孩们的惨叫声此起彼落,凄惨到让她以为是不是真的有鬼出现了。
「你们不要吵了,我是——」她大声说话,试图要掌控整个混乱的局面,没想到反而适得其反,小鬼们的尖叫声更加凄惨。
「哇啊!鬼,而且还是个女鬼……」
「鬼?我哪里长得像——」映月将剩下的话全都吞了回去,因为没用的小鬼们已经一个个的跑光光了。
好样的!如果说七年级生是草莓族,那她眼前这批八年级的小鬼头叫什么?水蜜桃族吗?
想想十来年后,中华民国要靠这群「英勇威武」的小鬼,就叫人忍不住的捏把冷汗。
也罢,自己翻墙进去看看吧!虽然计画因那群没用的小鬼头而有了些许改变,但如果她是身负捡球的伟大使命而进去,就不能称之为闯空门了。
瞧瞧,多聪明啊!她自以为是的替自己安了个正大光明的藉口。
围墙约莫两公尺高,对於常常翻墙到屋里藏货的她而言,这当然是小Case,她早就已经翻到驾轻就熟了。
她三两下就已经稳稳的落在围墙另一端,踏入属於豪华大宅的地盘。
不知不觉中,天已经完全黑了,一阵凉风袭过满是枯叶的内院,飒飒的风声好似有人在隐隐低诉,二楼昏暗的晕黄灯光微微透出,气氛要命的诡异。
入口处的纱门未关阖好,随着微风的轻拂,发出伊呀的声响,屋里更隐隐传出「哔哔——咕——哔哔」的奇异声音,似乎是某种动物的叫声,在这种情况下,感觉不仅是诡异,还更加有鬼意。
映月轻轻的吞了口口水。
要命啊!她记得自己上回离开时,明明有很小心的把纱门给关好,这会门怎么又会是打开的?
平常白天来时,她只是觉得有点阴凉,没想到到晚上居然会变得这么阴森恐怖。
可是她心爱的猛男、美女写真都还在二楼,如果不去探看它们到底平不平安,她今晚一定会睡不着觉的。
想到了心爱的写真集,她咬着牙,决定豁出去了!
大胆的驱步向前,她推开纱门走入屋子的一楼大厅。
藉着微弱的月光,她可以隐约看见屋内的一些景况,而一楼看起来和之前没什么不同,依然是久没人居的样子。
看样子一楼没问题,接下来就是二楼了。
她得偷偷、偷偷的潜上去看才可以,免得惊动了那个在二楼的家伙,如果真不小心遇上了,反正她有检球这个正大光明的理由,到时就算对方是屋主,她也可以理直气壮的。
骨碌碌的大眼小心谨慎的瞄向通往二楼的阶梯。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我只是上去看看我的『帅哥、美女们』有没有事而已,并没有恶意啊。」是人还好,就怕在二楼的非人哉啊!为了保险起见,映月决定还是先求老天保佑比较好。
她移动猫咪似的轻盈脚步,小心的踏上原木阶梯。
「赫?!」上到阶梯的转角处,一个突然迸出的人影差点吓掉她半条小命。
怎么办?被发现了!发现苗头不对,她立刻转身就想溜,饶她原本是要来捡球的正大光明理由,在此刻却早就全部忘光光了。
「想跑!」铁钳似的硬臂硬是钳住她的纤腰,像是毫不费力气似的,以着老鹰抓小鸡的姿态将她整个人提至半空中。
「放开我,你这个强盗、坏蛋!」既使双脚已经悬空,映月依然努力的使劲狂踢,并用尽一切力气拚命的想要挣脱对方的掌握,无论如何就是要赶快逃离这里。
「恶人先告状。」低沉的男声自她头上传来,语气听来不疾不徐的,感觉像是抓着老鼠的猫,带着一丝的好奇与……好玩。「你是哪家的小孩?」
映月长这么大从没被人这么抓过,显然对方至少比她高出两个头,她用力的扭身挣扎,过了一会儿,总算展现出一些成效,对方一个没抓紧,让她的身子微微下滑,然而,他又急忙的再次钳住,只是这次钳住的位置不再是她的纤腰,而是腰部往上许多的两处丰盈。
「我不是小孩!」她倒抽一口气,大声的辩驳着。他哪只眼睛看到她长得像小孩了?
「现在我确定不是了。」有些压抑的闷笑声自她上方传来。
映月这才意识到自己死守了二十二年的清白就这样被轻薄了。
「啊!」她突然发出惊天动地的一声尖叫。
「嘎?」对方被她的尖叫声吓了一跳,冷不防的松开手。
她逮住了这难得的机会,一脚用力往对方的小腿踹去,趁着他因吃痛而半跪下来的当口,迅速的逃出钳制。
「你……这小偷居然敢攻击人!」
「我才不是小偷。」她忿忿的回过头,瞪向那个胆敢吃她豆腐的登徒子。
嗯……这个人长得未免也太粉嫩了吧?透过月光,映入她眼帘的是一张精细完美的男性脸庞。
以她喜爱猛男的标准来看,眼前这个男人虽然够高,可是皮肤太白、太细,虽眉清目秀兼笑容满面,但脸型不够有棱有角,帅是满帅的啦,不过是那种粉粉的帅,不是她喜爱的那种肌肉型猛男。
「那你如何解释自己擅闯入他人屋子的行为?」他质问。
「我只是来拿我的书的,呃……不、不是,我是来捡棒球的。」映月努力的为自己辩解。
「书?」他并没有漏听她之前的那一句话。
「算了,那个球就送你好了,我妈还在等我拿酱油回去哩。」眼前的情况对她十分不利,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她决定先采取三十六计走为上策,改天再来拿回她、心爱的写真集。
要逃就得趁现在,看对方离她还有点距离,她把握机会,三步一大滑、两步一小跌的往门口方向奔去。
「别跑!」见状,他立即拉近追杀的距离。
身后急速的脚步声,以及她全身的细胞似乎都在告诉她,对方正以着飞快的速度接近她,打算再次将她擒获。
危急时刻,手上的重量感突然点醒了她,是酱油!刚刚即使在被他抓着的最危急当口,她也不曾把这瓶酱油丢弃过。
映月知道自己可以利用什么来逃命了!
她完全凭着直觉反应,回过头,摆好丢保龄球的POSE,投出——
「哎呀!」敌人立即应声倒地。
好球!
「拜拜!」见到对方被绊倒,她开心的朝他丢了个飞吻,再转身以嚣张姿态头也不回的直接往大门奔去。临出大门时,她还和一个拿着一大堆扫具的老人家擦身而过。
沁凉的晚风吹过她宽大的加菲猫图案T恤,那只加菲猫半敛眼睑,像是对着豪宅露出一抹耻笑一般。
而此刻,中原标准时间,晚间七点整—是吃饭的时间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