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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块钱娶个某  第4页    作者:紫心

  她说到口干舌燥,把她从有记忆以来的大小事件,全部向她的老板报告得清清楚楚。没办法,老板交代的事嘛!

  傅允风嘴巴忘了吃,手指忘了动,眼睛直盯着电脑萤幕,却视而不见任何资料讯息,他的耳朵里只接收到龙珑柔嫩的嗓音,还有她的身世……

  她二岁时父亲因工地意外去世,七岁时母亲再嫁,生了两个弟弟,十岁时母亲也因病去世,不久继父又再娶,继母又生了两个妹妹。她的家人全都姓郭,只有她一个人留着生父的姓。

  高职毕业前除了上学,她还要做家事、照顾弟妹,毕业后一个人在外头居住,家里的人只关心她每个月拿回去贴补家用的薪水。

  哈!一个标准的现代灰姑娘!可是,瞧她说得多轻松。傅允风撇撇嘴的暗忖。

  “……我那两个弟弟是我唯一的亲人,我当然要好好栽培他们念书。只是我老搞丢一个又一个的工作,这个老板一赶人,我就只好再找另一个工作啰!”

  她耸耸肩,“反正今天的不如意要在今晚睡觉前忘掉,明天一定又是新的一天了。”

  坐在电脑前的傅允风脸色凝重,眉宇间只见阴霾。他从来都不是这么想的,也从来都没有人告诉他要这么想。

  他不平的低吼着,“我才不信你能说得出这种深奥的话。”

  “话的确不是我说的,可是,照着这么做,日子也就好过多了。”龙珑天真的扬起眉。

  “谁说的?”傅允风又开口,仍是气愤的低咆着。

  龙珑飞快的往会房外跑,没一会儿便拿进来一本又破又旧的书,将首页翻开,捧得高高的。“是我亲生妈妈在她最喜欢的书上写下的句子啦!”

  “你妈有没有说昨天以前的事要怎么办?”傅允风赌气的回嘴。

  “昨天以前的事?呃!这个嘛……我妈大概知道我记性不太好,事情忘得快,所以没说耶!”龙珑不好意思呵呵笑着。

  记性不好?那像他这种记忆力超强、超棒的人就得每天噩梦连连?搞到最后害怕睡眠的时刻到来?不公平啊!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

  “反正不开心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啊!”龙珑长吁一口气。所以,她总不肯太花脑力,事事想得太严重、太复杂。

  “白痴行为!”傅允风轻啐一声。

  龙珑耸耸肩。从小被骂惯了,早就练就笑骂由人,无所谓的心思了。

  “老板,我都说完了耶!”龙珑搔搔头,伸出舌尖润了润干燥的嘴唇。希望老板别再叫她继续开口,放她去厨房找杯水喝。

  傅允风嗤哼着,“我叫你停了吗?你想办法再给我变出声音来!”

  龙珑吐吐舌头。这个怪老板除了眸气坏,还很霸道跋卢呢!变出声音来?怎么变啊?

  龙珑好奇的问:“任何声音都可以吗?”

  “嗯哼!”傅允风从鼻孔中喷出气,懒得开口了。

  龙珑将他的反应当成是可以的意思,于是,她翻开母亲那本《唐诗宋词元曲集》,开始朗读了起来。

  虽然傅允风的中文程度不是很高竿,但多少也听懂龙珑念的几个片段的句子──

  “……寂寞无人见……黯黯梦云惊断……”

  “……古今如梦,何会梦觉……”

  “……花无人戴,酒无人劝,醉也无人管。”

  傅允风在心中漫忆着,原来并不是只有他拥有这种孤独愤世的心境,比他更过分的大有人在啊!

  电脑萤幕的省电装置开始启动,从四面八方窜出来的3D小方块,到处在画面上漂浮着,傅允风没去搭理,因为他的心神转而专注于想听看看她还会念出什么样的诗句来……

  华尔街的股面市场不再是傅允风暗夜里的唯一娱乐,今夜有另一个声音伴随,打破往日的孤清冷寂。听着龙珑的声音,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头不自觉的往下垂,最后趴在电脑桌上睡着了……

  ★※★※★※

  梦中,傅允风是一个出生在美国纽约的弃婴。市政府社会局安排他住过一个又一个的寄养家庭,时间最多半年,最少一个月,端看社工的评估结果。

  他的一只小皮箱是他唯一的随身物,伴随着他尝尽每一个寄养家庭中的冷暖辛酸,那些过往对他而言,唯有一句可以形容,就是“不堪回首”!

  直到他九岁那一年,有一对华裔的夫妇因为久婚不孕,决定领养个孩子,便领养了他,而这也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转泪点。

  那位台湾移民的太太不仅长得娇小美丽,也很有耐心,整整花了一年的时间,才让他承认他是这个家庭的一分子,开口喊了她一声“母亲”。

  那一天她哭了,他也哭了,母子两人抱成一团。他想,他终于有家了,他的流浪梦魇终于可以结束了。

  之后,傅允风不平凡的天资逐渐展露,他的母亲又惊又喜,央求着大而化之的父亲给他买最好的电脑设备,送他上最好的私立学校。

  傅允风也很努力的表现,不让他的父母亲失望。

  在他十三岁那一年,他的母亲微笑的告诉他,“风,你相信吗?妈妈的肚子里来了一个小妹妹,上帝终于愿意给妈妈这一份迟来的礼物了!你以后要疼妹妹、照顾妹妹喔!你们都是妈妈的好孩子。”

  可是,上帝给了他一个妹妹,却带走了他的母亲因为高龄难产,而造成血崩。

  面对这样的结果,傅允风愤怒的咆哮道:“我从来只相信魔鬼毁灭的的力量强过上帝!”

  没多久,他的养父再婚,对象是他久别重逢的初恋情人。

  傅允风又有了母亲,而且,还多了一个小他二岁的弟弟。这个弟弟是个怪胎,虽然后来证实他是一个智商高达两百的天才。

  傅允风拥有高资质、高学习的能力,但不是旷世天才,纵使努力了一整个月找资料写报告,也比不上弟弟吊儿郎当、心不在焉之下的随便一份作业。更甚者,他还发现到这个家庭中的一个秘密──他的弟弟竟然是养父的亲生儿子!

  他开始慌了,将自己在生活、课业各方面逼到极限,他要证明自己的价值。

  他害怕再回到寄养家庭,这样的心声他从不敢对任何人说出口,只能在成长的岁月中偷偷躲在被窝里强忍住脆弱的心情。

  每当此时,他就会好想念他的母亲,好怀念她在中国人农历春节时以慢火熬炖的那一锅香浓的香菇鸡汤。他记得母亲的叮嘱,很努力的当一个仔孩子、好哥哥,疼爱他的妹妹。

  然而,挚爱的母亲离他而去,对他的打击非常的大,于是,他暗自决定,只要不去爱,就没有所谓的伤心。

  他开始封闭自我,不让人窥知内心世界的喜怒,只相信自己一个人,渐渐的也养成一丝不苟的完美主义性格,不容许自己犯下一丁点过错。

  生活中失去调和与缓冲的轻松时刻,童年时在寄养家庭的那段梦魇居然又回来了,夜夜纠缠着他,让他恨透了睡眠。

  长年紧绷的神经与拒绝入眠的偏执行为种下了恶果,让他这些年来总是失眠。

  天底下唯一敢嘲笑他且还能活命的人,就是那个如今已上大学主修心理学的妹妹,她曾经老气横秋的对他说:“你啊!庸人自扰,是天底下最灰色、最没有安全感的笨蛋。”

  也许吧!傅允风没有反驳她,反正心理学家总是很容易将人的灵魂给看透,却提供不了有效的治疗方法。

  于是,为了打发漫漫长夜,他开始在股票市场上厮杀,变成一个冷血的股市狂魔……

  突然,黑暗的画面远离,浮现出某一年的耶诞夜情景──

  由于他的母亲在生妹妹的前几个月,状况一直很不好,所以,都住在医院中安胎,他的父亲也因为业务的关系必须到欧洲去。本以为要孤单的度过即将来临的耶诞夜,未料一个来自台湾的富家男孩邀他一起去过节,才免除了两个男孩子在团圆节庆时的孤独。

  虽然他发过誓不让任何人走进他的内心,但他还是认定那一个对他伸出善意之手的男孩子,他是他生命中的一个异数,也会是他一生的挚友与伙伴。

  那个男孩叫做邵希岳,目前是寰宇集团的总裁,然而实际上,寰宇集团所有的生意业务都是由傅允风在负责。

  只要邵希岳有需要,傅允风绝对可以为他赴汤蹈火,以命相舍,因为他永远难忘那一年的耶诞夜、那一顿耶诞餐,与那种被重视、被需要的感觉!

  那是个很温馨的耶诞夜啊!他和邵希岳在弹珠台上较量着,倘喝着香槟酒,讲着男孩子们喜欢的黄色笑话,两人笑成一团……

  ★※★※★※

  傅允风笑着醒过来了。

  有一个头颅在他的膝盖上趴睡着,只见龙珑侧着脸,轻轻的在打呼,少女的馨香味透过呼息,幽幽的传送过来。

  她念着诗词的声音轻松的将他推送入久违的好梦中,她真的赔给他最渴求的优质睡眠!

  啊!无法再将她给踢出去了,他决定格她留下来。

  这一夜,傅允风找到了他喜欢的安眠药──龙珑声音的陪伴。

  惊螜

  忧郁的闪光是迷惘天空里的彩蝶,

  舞动惊慌的翅膀,

  找不到心精……

  龙珑这种从困苦环境中磨练出来的小女生,既然没有变成悲观的小媳妇个性,当然就会像路边的小雏菊一样随遇而安,乐天开朗的找到盘根的泥土,固执地将超强的生命力延展下去──虽然说迷糊成性大概是改不了的啦!

  于是,两个礼拜以来,傅允风家里这样的场面每天都要上演。

  “龙珑,我告诉过你多少次,别动我的厨房,你就是听不懂!”睡眠饱足的人吼起来的声音更加中气十足。

  龙珑将锅铲翻了三、两下,抓过盘子盛起平底锅里的炒碎蛋,然后熄掉炉火。

  开玩笑,一个月五万块的薪水,怎能不卖力表现!

  经由这段日子的相处,她才发现原来老板有很严重的洁癖,把净无尘的房子看得比自己的肠胃还要重要哩!

  她在嘴里小声的嘀咕着,“每天早晚都要各吼一次,这么爱练嗓子啊!”

  然后她转了个身,露出可爱的心虎牙与迷人的小梨窝,“老板,你爱吃的美式碎蛋,完全照你的方法加了一小牛匙的奶油,闻起来很香的喔!”

  傅允风忍不住摇摇头。老戴着丑陋的眼镜,笑起来只有更难看,一个又笨又丑又不具杀伤力的女人,让他已经逐渐习惯她在他面前东晃西荡的了。“收起那种白痴笑脸,把盘子摆在餐桌上,去……”

  龙珑抢话了,“去把厨房刷干净,要用‘白傅士泡沫清洁剂’,不准留下半点油烟味。”

  不久,她便开始苦哈哈的在厨房里拚命的刷啊别的。

  龙珑真是越来越皮了!当初没有将她丢出去,就只好天天对她大眼瞪小眼,大声小声吼几句。不过,他发现龙珑的耳朵好像关着的时候比较多,标准的少根筋!懒得理她了。

  窗明几净,透着晨阳的明亮餐厅里,傅允风敛去眉梢间惯有的阴郁,开始了神清气爽的一天。他吃着那一盘炒碎蛋、烤吐司,配着冰凉润口的鲜榨柳橙汁。

  其实,只要龙珑照着他的方式调理食物,让他吃得安心放心,这些有变化的早餐和消夜,他也不会拒绝的。

  龙珑一边刷洗,嘴巴里还是一边念念有辞,“微波食物吃得都想吐了的人还不给用厨房,干脆拆了厨房比较爽快。真是的,每天用掉的白傅士比葵花油还要多,干嘛那么怕油烟和一点点小污垢呢?”

  “龙珑,你给我闭嘴!”傅允风朝她射出一个白眼,讨厌她嘴中那种含混的聒噪。

  老板的嘴巴闭着的时候居多,开口也总是简单的几个字,所以,她只好拚命找话题,不然家里的气氛会恨闷呢!

  于是,龙珑当作没听到,继续小声的抱怨着,“我晚上的时候比较喜欢闭嘴,可是,人家却不肯耶!”

  可不是吗?每天晚上都要她在他的床边读诗词,两个礼拜下来,她这个没半点文学细胞的人都要变成诗词专家了。

  “老板啊!我可不可以……”龙珑从厨房里叫着,想央求一个房间来睡,每天睡在他床脚边地板上的睡袋里,长久下来会腰酸背痛的。

  “什么都不可以!”傅允风一口否决。王国的围墙已经为她拆去了,再由着她予取予求,他的世界接下来大概要毁灭了。

  真是个跋扈的怪老板,都不听人家说完话。“家里又不是没有空房间,小气鬼!”龙珑偷偷的骂一句,心里却感到喜孜孜的,因为她觉得自己好幸运啊!

  这个老板是个难得的好心人、正人君子,否则打死她都不肯和他共处一室。他帮忙她代垫了一百块钱,自然是个好心人。与他相处约两个礼拜里,他一点也没露出色迷迷的眼光,是个正人君子。

  所以,睡地板就睡地板啰!反正哪里都能睡的嘛!

  将厨房清扫干净后,龙珑艘步到餐桌旁准备收盘子。

  傅允风放下早报,递给她今天的工作表。

  龙珑看着字条,忍不住咋舌道:“浴室刷干净,擦窗子,再去购物。”

  浴缸干净得可以拿舌头去膝了,还得刷啊?她决定今天放浴缸“一天假”,老板应该看不出来吧!既然她的头衔是管家,这个房子当然多少要照她的方式来管……呃!这绝对不是她偷懒,而是老板那一套标准怎么想也没道理。

  傅允风瞄到龙珑眼镜后那一抹闪烁的光芒,明了她的肠子在拐什么弯。懒得和她计较,只要她别将房子弄得厚厚的一层灰,孳生蟑螂妈蚁就行了。

  唉!他的标准真是越来越低了,人一睡饱,精神放轻松了,很多事情也会变得不在乎!

  “老板,购物的时候,我可不可以多买几盒草莓?”前一个要求被拒,龙珑再接再厉的问。

  “把超市卖的草莓全都搬回来好了!”傅允风嘲讳着。没见过像她这样嗜草莓如命的人。反正草莓又不会制造油烟脏乱,就随她去啰!他才不会这么小气。

  “万岁!”龙珑高兴得跳起来,将购物单收进口袋,再从冰箱中端出仅存的一盒草莓,一颗一颗的丢入口中,享受着最爱的感觉。

  她还记得小时候第一眼见到草莓这种东西,还不知道那是可以吃的,只觉得它好漂亮,闻起来好香。后来尝到一口,就再也忘不了那种酸酸甜甜的滋味了。

  只是草莓很贵很贵的,她怎么也买不起。幸亏老板很大方,一点都不吝啬,无限量的供应她最爱吃的东西,她真是太太太幸福了。

  她的眼光不知不觉的飘向老板挺拔伟岸的身影,他穿著名贾西装用早餐,脸部表情冷肃,除了帅气,还有一分贵族气息。她好想偷偷拿相机拍下来,拿去护贝永久收藏呢!

  “晚上我不回来吃饭,你不必动厨房,省得搞得脏兮兮的。”傅允风交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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