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盘缠……”他不好意思的搔摇头说:“早在进城前就没了。”
她呆愣的看着这个男人,无言以对。
短暂的沉默中,突然响起一阵咕噜咕噜声。
只见李震脸上一红,呐呐地说:“不好意思……我已经一整天没吃东西,哈哈哈!”他尴尬一笑。“没关系!前面有一家饭馆,我正好也累了,不如一起用餐吧!”
一到饭馆,李震不客气的点了菜,菜一上桌便埋头苦吃起来。
“谢谢……谢谢小兄弟的盛情招待。”只见他狠吞虎咽的,塞得满嘴菜饭,口齿不清的说着话。没想到才刚进城几天,就遇到这个二愣子被人偷了钱包,她心中那股“侠女”的热血又沸沸扬扬了起来,决定伸出援手,做出她离家后第一件见义勇为的事。
趁这二愣子吃饭时,易天凤将他从脚底打量到头顶,又从头顶打量回脚底,只见他浓密的剑眉斜飞入鬓,英挺的鼻子,漂亮有形的薄唇,加上健壮愿长的身材,一看就知道是难得一见的“人间极品”。
配上他那双炯炯有神,深邃墨黑的瞳眸,让人看着就觉得安心。
可惜,他那有形的薄唇,正以狂风扫落叶之姿,猛吃猛喝;灼灼的眼神,却是为了食物而两眼发直。唉!真煞风景!
“啊──好饱!好像好久没吃这么饱了。”他满足的喟叹了一声。
抬头见到易天凤,正一瞬也不瞬的打量他,以为他为了自己如此破费而心疼,他不好意思的说:“你帮了我,又要你破费请我吃饭,实在很过意不去。”
“没关系!钱乃身外之物,赚来也是要花的,我无所谓。只是对大哥为何落难至此有些疑问,不知方不方便说?”
易天凤停了停,继续道:“忘了自我介绍。小弟姓风,名天翼,家住华州。”
“我姓李,单名一个震宇,从青州来,为了探访亲友而离乡,现在正要返家,打算边走边欣赏这沿路的山巅水湄。”李震微笑的道:“风兄弟年岁似是比我小,称我大哥算是我占便宜了。”
“大哥客气,只是不知大哥为何落难至此,而且身无分文?”
“这……说来话长,其实家里原本有派仆从随行,但我不喜欢身边跟一串‘肉粽’,所以抛下他们自己一人先走,结果途中遇到一群山贼拦路打劫……”
“大哥被打劫了?!”
“仔细说起来,其实不是我被打劫,是别人……”说到这,李震的双眼闪闪发光,语调渐渐高昂起来。
“嘎?”易天凤觉得这件事的真相,一定很不寻常,但是他的模样却一点也激不起她想知道真相的欲望。
“当时我认为有必要挺身助人,而那些山贼也很讲道理,只要我把身上的钱给他们,他们答应不为难其他旅人。所谓万物皆有情,他们是一群很讲道理的山贼,我觉得用钱可以救回人命,很值得!”
李震振振有词的说着,两眼看向远处,似乎正为自己的善举而自我感动着。
什么?!易天凤越来越肯定眼前这个男人,在家可能是养尊处优的大少爷,不知人间险恶,他以为他在干嘛,钱很难赚的耶。
又不是在宣扬弘法用感化的,我还普渡众生哩!
“哈哈!大哥真是有心!”易天凤干笑几声,算是附和他的话。“但是这可苦了大哥,让大哥的食宿都出问题了。而大哥在这种情况下,竟还宁可丢掉钱,也要保护好那个小荷包。这……该不会是大哥家乡的心上人给的吧?”
易天凤仔细端详他手上的荷包,发现上面有个十分明显的红点。
“这一点红……是……”最近她脑里想的都是怪侠一点红的事,一时不禁突发奇想。“该不会是怪侠一点红给你的吧?”
她随即又摇了摇头说:“哈哈,怎么可能,你别放心上,我胡乱瞎猜的。”
李震对他的猜测不以为意,他讶异的反倒是,风弟竟知道怪侠一点红的名号。
“风弟也听过他的名号?”
“前些时候,听说他偷了传说中的‘九天辟灵珠’,现在很多人都想从他手中抢过来呢。”
“原来如此,怪不得最近路上常看到江湖人物往这儿来,不知道众人有志一同聚集在这有何用意?”
“我想,大概是想聚集众人之力,夺走‘九天辟灵珠’吧。”易天凤偏头猜测着。
“看来没多久,江湖又要掀起一番风浪。”李震垂下眼睑,一脸沉思样,让人看不见他眸底一闪而逝的精光。
“是啊!可见怪侠一点红的名气和武功修为,都不是徒有虚名而已。对了,大哥之前我问……”
“歙,吃饱饭就很想睡觉,啊──好困哪!不知道哪里可让我歇歇脚的?”李震避开他的问题,疲累地问道。
目前身无分文的他,只好暂时先巴着这个有钱的小兄弟了!
“呃──如果大哥不介意,我在这里的客栈租有客房,不如就在我那儿先暂时窝一阵子吧!”
这个李震似乎和怪侠一点红有着关联,说不定从他身上下手,可以查到一些眉目,管它什么男女授受不亲!重要的是先查出怪侠一点红的下落,至于其他的,她吃亏一点无所谓。
只要找到怪侠一点红,还怕找不到“九天辟灵珠”?
“大哥今后打算往何处去?”
“目前我身上没有盘缠,当初跟我一起出门的随从,也不知道去哪了。”李震苦恼的说:“我本来打算返家,可是现在无钱难行天下路……”
好极了!简直是天助我也。易天凤之前还正在烦恼,该用什么理由挽留他,现在这种情形,分明是老天爷站在她这边嘛。
“小弟我打算沿途玩到青州去,如果大哥不介意,我可以顺便送大哥一程。”
从之前打听到的消息,青州是离九天辟灵珠被盗地点最近的地方,不管如何,先去事发地点查看,相信应该会有些蛛丝马迹可循。易天凤如是想。
“这怎么好意思,我……”
“大哥别再推辞了,你我既以兄弟相称,为弟的有余力帮助你,你就接受吧!凡事兄弟我罩你,不用担心!”易天凤豪气万千的说着。
“那我就不容气,先谢过风弟,恩情来日再报。”李震微笑的看着眼前这位,身材瘦小却英气勃发的少年郎,心中若有所思。
易天凤则一直思索,该如何从李震口中,查出关于怪侠一点红的消息。
第三章
日头炎炎,将大地烤炙的一片蒸腾,就像置身在大火炉里,在这种情况下,只会让人慵懒起来,压根儿动也不想动。
而李震和易天凤就面临这种情况,两个人走到一处大树下,躲避恶毒的阳光。
“热死人了!”易天凤不满的低声咒骂着。
浑身都是汗,让爱干净的易天凤,烦躁的想学后羿,把太阳给射下来泄恨。
反观李震,虽然他也热的满头大汗,不过仍一贯的从容间适,静静的端坐在树荫下,用他的袍袖缓缓地扇起风来,好似不当这酷暑一回事。
“大哥不热吗?”易天凤无法想象,这时候的他,竟像是与她分别身处两个世界的人一般。
“心静自然凉,如果一直想着热,就会觉得热,如果不去想它,燥热就不会侵袭上身。”李震微笑的说。
老实说,易天凤真的很怀疑,这个李震究竟有没有脾气,一路和他走来,见他遇到老弱妇孺,就会鸡婆的出手帮忙,有时遇到几个脸色难看的恶人,他也只是笑笑的,好声好气和对方讲道理。
“你可不可以别一直笑啊?”易天凤控制不住的提出问题,这问题从她遇到李震开始,就一直闷在肚子里,见到他不论遇到什么事,总是保持招牌帅哥笑容。
虽说那笑容泡姑娘很好用没错,但是在她眼中,这种笑让她从头皮麻到脚底,感觉像是别有用意。怎么都没人看出来呢?
李震闻言愣了一下,随即又扯出一抹大大的微笑。
“风弟不觉得笑脸迎人,看起来比较平易近人?”
“嗯哼!或许吧!”易天凤不以为然的回答。“对了!大哥,你之前说远从青州来这省亲,那结果呢?有拜访到亲戚吗?”
因为李震连钱包掉了都没知觉,这样能不能顺利拜访到亲戚还是个谜,而他家里的人怎么放心让这个“深闺里的草”出来走访呢?
易天凤摇摇头,心里万分不解。
“谢谢风弟关心,亲人已经见过。遇到风弟时,我正好要返家。”
“不知道大哥的亲人都是什么样的人啊?瞧大哥的气质修养,铁定是好人家的子弟,我有没有说错?”易天凤突然对李震的身份背景,莫名的产生了兴趣。
“风弟真是会说话!我的亲人只是城西一带的地主,是有点小钱,没什么了不起的。”李震简洁利落的回答。
易天凤对他避重就轻的回答,也不在意。“上次要问的话,今天我再问清楚一点。就是关于那个荷包,我在想,是不是和怪侠一点红有所关联?”
易天凤瞪大期待地双眼,希望能从他口中听到肯定的答案。
李震觉得此刻易天凤的神情,就像一只忠诚的狗一样,摇着尾巴等待主人的疼宠。
真可爱!李震心里忍不住这么想,脸上则莞尔一笑。
然而令他不得不注意的,是这位初识的小兄弟,为何一直询问他荷包的事?不能怪他多心,毕竟人心难测,难道风弟会是“他”派来的奸细,想监视自己的一举一动……
李震不禁想起那个总是一脸阴恻恻的男人,在“他”心中,不知包藏怎生的狼子野心,他没忘记对方的目的──找出宝珠,并借此来欺骗那些愚夫愚妇,使得叛乱之举得以名正言顺。
他心思一转
“先不谈荷包。风弟,其实我这次拜访的亲人中,有一位就是鼎鼎大名的怪侠一点红……”李震故意说着,想试试他的反应。
“什么?!怪侠一点红是你的亲戚?!”易天凤的嘴巴因吃惊而圆张。
“等等,我还没说完。”
风弟的表情也未免太夸张了吧,他忍住发笑的冲动,正经说道:
“他是我某位亲人的好友,小时候有缘得以见上一面,这次探亲恰巧再度见到他老人家。没想到事隔多年,他老人家还记得我,并交给我这个荷包,嘱咐我照里头留下的字条行事……”
李震以那双温润的瞳眸瞅着易天凤看,易天凤突地心跳漏了一拍,赶紧别开原本与他相视的眼睛。不住暗骂自己,发什么痴啊!
她又不是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适的千金小姐,怎么面对个男人就心慌起来,感觉心跳不受控制,兀自狂奔?!
想她还在家时,见到隔壁黄小龟也没这样啊,怪了!
“我相信你!”
“啊!”易天凤觉得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我说我相信你,你一路上这么照顾我,实在是值得结交的好朋友、好兄弟。而我把这件事告诉你,请你务必保守秘密,别让第三者知道,怕传了出去,势必引起一场武林纷争。”
为了引蛇出洞,李震打算以静制动,将计就计,看看风天翼究竟在玩些什么把戏,抑或是那个人究竟想做什么?
易天凤被他严肃的口物吸引。照这么说来,荷包里那张纸条,藏有非常重要的秘密 !她越来越想知道,那张纸条的内容了。
“大哥已经看过字条了吗?”
“看了。”
“那里面写些什么?可以借我瞧瞧吗?”易天凤快被好奇心淹死了。
“可以,字条内容是一阙诗,诗中有另一层涵义,解了就可知道怪老前辈所托之事。”
李震从怀里拿出荷包,解开系绳,抽出那张易天凤先前所见的,增得四四方方的纸条。
只见纸条上写着:
佳酒下醣酿,
数天醉忘归,
杜康辟新意,
李自创灵奇,
涓滴比珠贵。
易天凤喃喃念完这首诗,当下第一个反应是,一定是那怪老头喝醉酒,发酒疯时,胡乱写一通的怪诗,人怪诗也怪。
“那大哥解出诗中的谜了吗?”
“还没,我还在想。”李震微蹙着眉,似是因为解不出谜而感到苦恼。
“那我也帮你一起想好了,所谓三个臭皮匠胜过一个诸葛亮,目前由于不宜让第三者知情,所以就咱们两个,我就不信解不出来!”
看着易天凤嘟着嘴,自信满满的模样。李震忍不住轻笑出声。
“你笑什么?难道你不赞同我说的话吗?”这下她是整张脸,鼓得跟河豚没啥两样了。
“没有,我只是觉得你这样子,可爱到让人想把你拐回家。”
“……”
“开玩笑的,别生气。”李震依旧笑的灿烂。可是看在易天凤的眼中,那个笑容让她想到某种狡诈的动物──黄鼠狼,一定是。
她就是那只可怜的小小鸡,看来她非得小心避免与地面对面针锋相对,否则早晚被他给吃了。易天凤暗暗告诉自己,千万要注意这个笑里藏刀的男人。
她正苦恼着该怎么解谜,却又因为想不出头绪,而挫败的抱着头仰天大喊。
“妈呀!喝酒就喝酒,干嘛学人家饮酒作诗啊!闲着没事干哪!”
李震闻言,又忍俊不住地想笑。
“喝酒吟诗很正常,古今文人雅士、市井小民,很多时候都会小酌一番,如果照你这么说,难不成写酒诗还得看时辰?”
“吱!总之我觉得我们一定被他耍了。”呜真难过,亏她还把他当偶像的说,想当初自己还很希望,能在怪侠一点红的手下做事。
将来如果有幸让她学到,爹从来没教过她的新招式,回家乡后,她易天凤就可以大剌剌地用鼻孔瞪人了。
现在就实际情况而言,一点线索也没有,谁晓得这会不会是一个糟老头所搞出来的把戏?
“大哥你说呢?咦,你在看什么?”易天凤见李震一点也不答腔,住她像个小傻瓜似的自言自语个老半天。
“我在看这首诗末了还有题字。”
“题什么字?”
“丁卯年、清明。”李震念出题字后,低着头兀自沉思起来。
“哎哟!我还以为是什么呢,这没什么啊。”易天凤撇撇嘴不以为然地说道。
易天凤看见李震若有所思,也不好说话打乱他的思考,就乖乖的闭上嘴巴,等着证实最后还是诸葛亮一个人最厉害,臭皮匠还是乖乖回去当皮匠吧。
“原来如此。我知道了。”
“什么?你知道了什么啊?谜底吗?”易天凤依旧连脑袋都不必用,事情自有旁人帮她解决。
李震的招牌帅哥笑容再度出现。“没错!现在就看看是不是跟我想的一样。”
李震摊平纸条,仔细审视,并告诉易天凤他的看法。
“风弟,你看看这首诗,由右至左,第一、二句的第二个字,第三句的第三个字,第四、五句的第四个字,看出来了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