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她很快就没心思想其它事情,因为一想到明早还要爬起来上班,心情顿时直线掉落冰点以下,口吻也连带变得冰冷。“那现在你可以带你的爱犬离开,让我安眠了吗?”
“对不起,打扰你了。谢谢你的帮忙。”
她一语不发,寒着脸把他送出门,关门上锁,大踏步回到卧室。
躺回床上,思及他适才的表现,还是感到很不可思议,几乎不敢相信那是自己知道的那个人,入睡之前,不由得迷迷糊糊地胡发谬想:
那只狗对他的意义如此非凡,莫非有他过世恋人的灵魂附身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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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狗对他的意义确实非凡,不过跟什么过世恋人当然毫无关系。
青少年期因不满父亲而唯一的那次离家出走,他在公园的溜滑梯底下躲藏,后来才发现那原来是它的栖身之所。它一点也不怕他,还出乎意料的友善,挨在他身边陪自己一起度过那个初入冬的微寒夜晚。
后来他发现它不但遭人抛弃,还有口难言,处境比自己凄惨太多,而他明明未失声,却没跟父亲直接沟通过。到了早上,他带着那只狗回家,等待因工作而彻夜未归的父亲,开宗明义告诉他自己的想法,并请求他准许自己收养它。
与其说它是自己的宠物,不如说是贵人,现在则是家人。
因此,对隔壁那位称不上交好的邻居的这次援手,他是真心感谢,另一方面也反省起自己的观感太肤浅,尚未看清别人的内在优点就直接把她定义为麻烦人物。
隔天傍晚,他买了一盒蛋糕,第一次正式登门拜访。
“谢谢你昨天的帮忙。”非常郑重地再次道谢。
“喔嗯。”过了一天,她早已气消,反而有点不知怎么反应。“没差……咳,下次记得看好你的狗就好了。”
他点点头,递上蛋糕。
“送我的?”
“对。”
我在减肥!本来想冲口说这么一句,不过想想算了,反正这点实质补偿本就是她应得的:何况就算自己不能吃,正好等下要去参加对门孟老太太的生日会,借花献佛也不错。
接过蛋糕的同时,不期然忆起不愉快的旧事,她暗哼一声,有些不满地说:“既然你‘专程拿来送我’,我就收下了。谢谢。”话说完,见他没反应,忍不住问道:“听不出我的弦外之音吗?”
他老实回答:“听不懂。”
“喔,你大概忘记了吧。”耸耸肩,故意用不在意似的语气说:“我刚搬来的那天,专程拿我自己作的胡萝卜muffin送你,结果被你一口回绝了。”对啦对啦!她就是小心眼爱记仇,非要拿出来说一下。
“这我记得。”即使她挑明了讲,他还是不懂,因为:“我没说谎,我确实不吃胡萝卜口味的东西。”
那无辜的答案使她瞠大眼。“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是不屑收?”
什么?“当然不是。”
“……等一下。”她单手按额,像是陷入一个难题。“如果你真是因为这样而拒绝,就显示你非常不会做人。”非常、非常!
“我收下了,最后只能喂垃圾桶。”因为无人可送,他的狗又不吃甜食。“糟蹋别人的心意才是不会做人。”
听他仿若义正辞严,她有点恼意。“那假设这个你专程拿来的蛋糕,我刚刚直言拒绝的话,你又有何感受?”
“那就拿回家自己吃。”
妈啊!这家伙到底是从哪个星球来的?用地球的常理根本跟他讲不通嘛!连心脏构造都不同了,怎么要求他将心比心!“好!如果你真是一片好心,为什么当初拒绝后就当着我的面直接关门,完全没有善意?”
“我有说再见。”
倒是记得很清楚!她深吸一口气,露出不由衷的微笑。“的确是有喔。可是那种情况下,你不认为至少该跟特来拜访的新邻居寒喧一下,以表亲切?”
“抱歉,我不擅长跟人寒喧。”而且他记得自己其时正忙于赶稿。
事实上,他不擅长、也不热中跟人亲近,反而对观察人很有兴趣,或许这就是身为创作者的癖好吧,他的眼睛一向比嘴巴活动得多。当然,他也不是那么冷漠的人,不会在遇到邻居时故作视而不见,基本礼数还是会有。
喔……所以全是她自己误解了?“你实在是——很奇怪耶!”明明当初那么差劲的举措,解释起来还可以语气良善、彬彬有礼,让她想生气都无力了。
他没回话,只是也很感奇怪地想:难道要跟她一样才是不奇怪?
或许,人都难免会有这种唯我独尊的意识吧。
因为在他心中,她也是个怪人。
第三章
《杨桃想窈窕》,是他著作的剧名,近期即将公演。
故事的中心人物女子杨桃出生在一个守旧乡村,十八岁那年离开家乡到大都市求学,审美观因此深受影响,决心瘦身成为窃窕佳人。
在某次致电回家时,她不经意对幼妹透露此事,其母进而知悉,千方百计劝阻未果,六神无主下只好将这件事告知村中年纪最长的智者三叔公,三叔公又与六婶婆秉烛夜议,均感此事非同小可。
杨桃圆巧可爱,平易近人,在村中号称“会走路的韭菜花”,一直是村中对“美”字的楷模;这事若一经传开,村中女孩要是纷纷追随仿效,个个变成瘦弱西施,降低村中生产力怎么得了!于是他们秘密召集各大长老,针对此事集思广益,甚至暗中从邻村借来三名面貌最俊、条件最优的有为青年组成特攻队前往杨桃身边卧底,无论如何也要阻止她想不开做傻事,故事就这样急如星火般展开了……
啪啦!剧本翻落地上,他这才发现自己又一次看到出了神。
蹲下身,捡起已被翻阅得页角皱起的剧本,他仰靠沙发上,感到有点困扰。
之前经过一番研读,他终于察觉不足的症结所在,那就是故事虽绕着杨桃减肥这件事打转,对于她的实行和心态却没有太深入的刻画,略嫌浮面。
也想过置之不理,反正对整体剧情并没太大影响,只是,他的创作精神不能接受这种驼鸟心态,所以这两天他足不出户闭门思考如何补强。
放下剧本,他伸个懒腰,想到今天要开车载狗去复诊,这才放下心头事,顾忌它脚受伤不宜久行,将它安置在宠物提篮内带出门。
打开门,意外见到已有人按了电梯,是住自己正对门的那位孟姓老太太。
他走上前去,正好“叮”一声,电梯来了。
尾随她之后进人电梯,他对她一颔首以示招呼。
“啊,高先生,这么巧。”孟老太太见列他,面露亲善笑容,“我一直想谢谢你上次的蛋糕,很好吃呢。”
蛋糕?他内心有一丝讶异,随即想到是陶菲菲将其拿去与人同享了,于是实事求是地说:“应该谢陶小姐。”
“两个都谢、两个都谢!”她呵呵笑,顿了顿,问道:“我想问一下,那个蛋糕是在哪买的?等菲菲减肥完我想再买一个给她,让她也能尝尝看。”
“她在减肥?”他脱口问道,现阶段对“减肥”二宇特别敏感。
“你不知道啊?噢……”她忽地掩嘴,不好意思地笑笑,像是自知失言。“看我真多嘴……抱歉啊,我保证她不是嫌弃你的蛋糕,因为她那时瞪着蛋糕忍得好辛苦,一副非常想吃的样子,所以我刚刚才会问你的。”
叮。谈话间,一楼到了。
“下次我家办聚会,欢迎你也来参加,可以携伴喔。”她含笑对他一点头。“那我先走了,再见。”
“再见。”他关上电梯门,电梯继续往地下停车场下降。
仰首凝望头顶,僵硬几日的脑袋渐渐活络了起来,越转越快、越转越快……
她在减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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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先生,怎么今天那位有趣的小姐没跟你一起来啊?”
帮狗看诊时,医生笑着问了这么一句。
高悟森有些奇怪。“她有趣吗?”
“是很有趣,她……很生动。”医生笑了声,似乎自觉如此譬喻十分贴切。
高悟森却不能完全同意,因为对他而言,她岂止生动,根本是夸张。
“她是你女朋友吗?”
那离奇的好奇方向使他难得地大感错愕。“不是。”当然不是。
“喔,因为我记得你不喜欢给别人抱你的狗。”医生有点尴尬地碰了碰鼻子。“而且她雨天抱着狗很晚来应诊,自己身上都湿透了,但把狗狗保护得很周到,所以我才以为她大概是你女朋友……不好意思。”
高悟森微讶,这才知道当时的情形原来是那样的。
老实说,到现在他依然觉得她的个性很麻烦;只是,除了麻烦之外,他又逐渐在不经意间透视到她更多的层面。
若要由他来譬喻,她像是可以清澈见底的河流,喜怒哀乐全彰显于表面,一点微风都能使其湍急;然而,即使并非赤足就能涉越的静水,对于受困的行船人却又出乎意料的温柔,甘愿无条件助他们一帆风顺。
而受过恩惠的他以自己所能想到的方法尽了心——道谢过了,医药费还了,蛋糕送了……或许送蛋糕的决定是个失策,不过当时他不知道她正在减肥。
思量过后,在回家路上他特地绕道去买了一盒低卡饼干要送她。
登门拜访将饼干送给她时,她的反应是一愣。“这次又是为什么?”
“为了谢谢你帮我找回‘灵感’。之前碰到孟老太太,她说你在减吧,所以我想那个蛋糕你可能不会吃。这家店卖的是低卡饼干,你应该可以吃。”
她又是一愣,随即感到奇怪又好笑。这个人会不会太认真了点啊?“那我就收下了,谢谢。”
他的确认真,不过这次除此之外,其实还包藏了些……别具用心。“能不能了解你想减肥的原因?”
她挑高眉。“你的问题很有趣,想减肥当然是因为赘肉变多了啊。”
他打量她几秒,不很明白。“你看起来很苗条。”虽然称不上纤细,但曲线柔美,在他的标准看来秾纤合度。
咦!她脸上一热,想不到他居然能说出这么动听的话。“这个……可惜我本人不这么觉得。”不过他的评语还是让她有点心花怒放啦……
“可是为什么要刻意减肥?平时只吃七分饱不就好了。”
“我知道啊。”她顿了顿,又说:“可是做不到。”
做不到?他蓦地瞠目,茅塞顿开。啊,或许能以减肥这件事跟自制力的密不可分制造些趣味事件……脑中接连闪过几个段落,他不禁愉快地笑了起来。“谢谢你,我明白了。那我先走了,再见。”说完,脚步轻快地赶回家修订去。
她呆站门前,一时还反应不过来。刚刚……他笑了?那木头人笑了?!最最可疑的是,他笑起来怎么可能还满好看的!?
而她的心跳之所以有几秒失序,当然是因为那画面太具震撼力了!
自初次会面对他印象坏到谷底,她从此把他当宿敌看待,自然而然忘记他是帅哥的这项事实,也连带不记得自己一开始还曾受惑于他的外表。
但他那惊心动魄的一笑,刺激她的记忆复苏,一直以来在心里眼里强加诸于他脸上的那张空白面具悉数剥落,打回原形。
“你们处得不错。”冷不防一句评语窜入耳中,她差点跳起来,回头一看,才惊觉自己居然差点忘了被邀来打电动的孟蕴真正在客厅。
搞什么!有没有必要这么失神!?真逊!她自我唾弃,想也没想就极力否认:“不错个头啊!我跟他可是死对头耶!”
没错!帅哥又怎样!笑起来让人眼冒金星又怎样!她可没必要对他和颜悦色。
而她却并未反向思考过……自己似也没必要对他不假辞色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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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世事无常,即使陶菲菲现在碰到隔壁住户时态度还是习惯性带点排斥,但跟从前势同水火的关系比起来,如今的不好不坏已是大有进展。
至于真正的突破,则是发生在那个下过雨的傍晚。
当时,他看完剧团排演搭车回到大厦,在大厦右侧设置给机车和脚踏车停放的停车道入口见到她的机车歪歪斜斜停在一边。
看样子她回来时似乎赶着上楼。
他的猜测并非全然来自那差劲的停法,也是因为车身上的雨珠满布。
他没特别留意她机车的模样,但那鲜红车身颇醒目,他碰巧看过她骑回来几次就记住了,而她珍而重之,每回为其盖上塑胶罩的举动他也没错过。
不过,对于她行动匆忙的原因他完全没兴趣去猜,心无旁骛直直走入大厦。
进入电梯,正欲伸手按下二十九楼的数字钮,忽然改变心意,改按顶楼。
大厦的顶楼到三十,实际上可以从楼梯间再徒步往上一层楼;上头除了机房,另有一个小小的花园,因为相当简陋,几乎无人涉足。
在下过雨的傍晚,他偶有兴致就会登高此处观赏晚霞,因为他喜欢灿烂归于静谧那一刻的美景,也喜欢空气中有雨水的味道,那些能令他感到沉静安宁。
然而基于一些不可抗拒的外在因素,今天例外。
“浑球败类人渣丙——不可回收的废物——你妈生你不如生颗馒头——”
才打开通往天台的门,一连串咆哮钻入耳,一个女人背对着他站在围栏前方暴跳姻雷声嘶力竭,还砰砰砰猛踹水泥砖泄愤。
那,好像是住自己隔壁的陶小姐?
他还来不及反应,风自动带上门,制造“砰”的一声。
闻声,她浑身一震,缓缓、缓缓回过头来……“被你看到了……”
磅。背部触及硬物,他才发现自己不自觉间退了一步,致使背抵到门,因为她的表情实在太可怕,气若游丝的声音更显得阴森。
“……打扰了。”回过身就要离开现场。
“等等!”她喊了一句之后,单手按了下巴,像是有点懊恼自己的口快。
他转身,见她闷不吭声低着头,双手成拳贴在大腿两侧。
既然她开口挽留,他也就不拂逆她的意思,站在原地不动。
她咬咬唇,依然低着头,连自己也不明白叫住他要干嘛,只是……只是下意识就开了口:“那个……麻烦……请你……不要跟别人说。”
又是同样的请求,这次他点点头,聪明地没多问。
她蹲坐下来,将脸埋在膝盖间,闷声道:“好了,你要走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