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克伦,你还活着吗?”
拉克伦躺在草地上,鲜血汩汩流淌。他现在虽然没有生命危险,但伤口疼痛难忍,让他觉得还不如死了干脆。他觉得自己的骄傲和自尊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堂堂的克兰·麦格列高的庄园主被逼沦为强盗已经够糟的了,而他居然还在这次行动中受了伤,更是蠢透了。
“拉克伦!”他的同伙一直不停地在喊。
“我想……要是我没死……那就还有口气。不用劳你雷纳德的大驾……找车把我的尸体……拉回家埋了……”
他身旁传来了一阵哈哈大笑:“雷纳德,我不是说过了嘛,你尽管放心。”这是古莱尔南·麦格列高的声音。“要想射倒这么魁梧的身躯,除非英格兰人的手枪里有比铅球还大的子弹!”
拉克伦哼哼了一声,原先一直为他的生命担心的雷纳德也松了口气。“嗨,我心里有数。”那声音带着某种自诩与释然。“但让他像我这样骑马回去,我看是够悬的。要是他自己骑不了马,那就得死在这儿了。就算咱俩使尽吃奶的力气,也拉不动他啊。”
“哦,我倒不觉得这会有多大问题。记得前些年我跟他开过一次玩笑,在他脚旁点着了火,想不到他块头那么大,反应却非常敏捷,居然一下子就跳开了……”
拉克伦低声抗议起来。那件事对他来说记忆太深刻了。吉莱尔南又哈哈大笑了,雷纳德咂咂舌头,一本正经地说:“不过,这次我们不能再点火了,要是那些愚蠢的英格兰人还在找我们,火会告诉他们我们在哪儿的。”
“是啊,要是‘头儿’能熬着到家再从那该死的马上掉下来,那点火自然是没必要了。可问题是他现在就英雄落马了,这可怎么办?”
“我倒有个主意。”拉克伦不耐烦地说。“我先拧断你们的脖子,然后我们三个一起死在这儿。”
那两人清楚地知道必须充分考虑拉克伦那六英尺七英寸*高的大个子。这么魁梧的身躯靠他俩是无论如何搬不动的。他们现在故意讲话激怒他,就是想用激将法将他气得七窍生烟,让他愤而自己站起来。不过,他们可不希望他一怒之下要了自己的小命。
雷纳德又说:“拉克伦,对你来说反正都是死,可我不愿意在英格兰边境丧命。当然,如果现在是在苏格兰高地那也就算了,可在这儿——苏格兰低地,哦,我可不愿死在这个鬼地方!”
“你们两个给我闭嘴!让我安静一会儿!要是待会儿我能自己骑上马,也算放你们一码了。否则,你们就准备善后吧。”
那边果然安静下来了。看来他们也想让他养精蓄锐一会儿。但现在的问题是无论体不休息,拉克伦都没有一点力气作任何尝试了。他越来越虚弱,而且完全能感觉到自己的体力正随着血液慢慢流走。这该死的伤口!他甚至都说不出它具体在胸前的哪个部位。中弹后,他前胸先是感到一阵麻木,接着从马上摔了下来。那坚实的地面将他摔得呲牙咧嘴的——那么高大沉重的身躯一旦落马,摔得怎么可能不重呢?
几分钟过去了,他还是没能移动半步,“我敢打赌,他当时是在胡思乱想,才会被子弹射中的。”吉莱尔南又开始说话了。
“一年来他神情恍惚,一直在想着那个被英格兰人抢走的红发美人儿,做事老是走神儿。”
拉克伦知道他们是在想方设法地激怒他,好让他自己站起来,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他想干脆耍赖皮,不上他们的鬼当。但是,他受伤的原因倒还真让吉莱尔南给说中了。他中弹时脑子里的确正想着迷人的梅根,想着她那火一样的红发和深蓝色的大眼睛,哦,他从没见过那么美的美人儿。每次他们来到英格兰边境,他都会想起她——他正是在那儿遇到了她,但也是在那儿失去了她——当然他平时也在想她。不过,那是他自己的事,只能由他一人去品味,拿出来公开谈笑可是不行的。
“是我从那个英格兰人那儿把她抢来的,”他哺哺自语着,“英格兰人只不过是又把她夺回去罢了。”
“说得倒是简单!‘只不过’?!‘只不过又夺回去’,却搞得你那么魂不守舍!”
欠揍的家伙!已虚弱无力的拉克伦终于忍无可忍,他硬撑着身子狠揍了吉莱尔南一拳。尽管吉莱尔南一直期望着他的激将法起作用,可当拉克伦这一拳真的砸来时,他还是大吃一惊,仰面朝天地倒下了。
一旁的雷纳德哈哈大笑起来:“太好啦,拉克伦!要是你拿出刚才的能耐自己骑上马,那我们就可以一起回家了。这样尼莎就可以又有机会来照顾你了。”
拉克伦生气地哼了一声。吉莱尔南冲着雷纳德大声地说:“你可真是个傻冒!像尼莎那种喜欢大惊小怪的女人,哼,要是让她来照顾我,我宁肯逃走!她的好心会吓着人,她见到我们这副样子肯定会大哭一场,搞得大家都心神不宁。哦,简直是太痛苦了!”
雷纳德扬起眉:“你认为她会吓着‘头儿’吗?”
“我想她会。”拉克伦自言自语着。“我这完全是自讨苦吃。”他解嘲似地说。
他翻了个身,用手和膝盖强撑着身体跪在地上。天色已经昏暗,他的眼前也已是一片昏花。不行,不能就这么倒下!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这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照理应该是个打家劫舍的大好时机。然而打劫的刺激和花前月下的浪漫却不能二者得兼:前者充满了暴力,后者却悠闲温馨,情调宜人。要是他这次能逃过此劫,他倒要好好想想今后到底该怎样生活了。
“把我的马牵来。”拉克伦对同伙说。
他们牵来了马,努力地想搀扶他站起来,但他们的帮忙倒更像是在添乱。拉克伦生气地将他们甩开了。他终于自己爬上了马背。
回家的路程漫长而又累人,为了护理拉克伦的伤口,半路上他们不得不几次停下来。对于这一切,他已经昏昏沉沉,记不清了。但不管怎么说,他的两个同伙——也是他的堂兄弟——总算将他带回了家,让尼莎来看护他。
尼莎不仅护理着他的伤势,还指手划脚地管着他,不许他干这,不许他做那,这种照料对拉克伦来说简直是苦不堪言。可他又能怎样呢?只好耐着性子熬了三个星期。等他终于一天天地好起来,他告诉尼莎他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不需她再劳神了。
但尼莎却不愿放弃这样一个与拉克伦亲近的好机会。因为她一直在爱着她。尽管他从没向她表示过什么,但尼莎一直一厢情愿地认为他们总有一天会喜结良缘。难道不是吗?拉克伦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追求过别人,尼莎把这看作是对自己的当然鼓励。不过话又说回来,他哪有时间去追求姑娘呢?年纪轻轻就得担起整个家族的重任,也真够难为他的了。
尼莎和部族中许多人一样,住在拉克伦的庄园中。小的时候,她是拉克伦的玩伴,等拉克伦到了怀春的年龄,开始对女孩子感兴趣了,却觉得尼莎一点也不讨人喜欢。她简直就是个假小子,整天疯疯颠颠,他从来没对她动过心。拉克伦今年二十六岁,尼莎比他小五岁,但脾气可比他大多了,发作起来简直像个魔鬼。拉克伦父亲去世后,他继母卷走了所有能带走的财物,逼他过上了以盗为生的日子,从那时起,尼莎就一直帮他照管着这个家。
他曾经告诉梅根小美人,说他家里遭抢了,其实那不是真话。他们这个家族在过去的几百年里一直很富有,让别人都瞧着眼馋。他们家资产的一部分是皇室赠品,一部分是一位前辈赌博时运气好赢来的,还有一些则是投资的收益。不过,今非昔比,家道前些年就开始衰落了。他们每年都得支付大笔开销用来修复他们的家——克瑞格勒城堡,还要举办无数的婚礼,以及保证所有的族人不为吃穿发愁。
他们种的作物季节性很强,养的牛羊只能勉强供给整个部族食用。原本他们还有一项一直能从中获取收益的投资,但现在也不太景气了。不过,要不是拉克伦的继母温尼弗雷德釜底抽薪,卷走所有财产,他们的生活也还能够维持下去。
一想到继母给整个家族带来的灾难,拉克伦的心情就坏极了。温尼弗雷德与拉克伦的父亲共同生活了十二年,她来克瑞格勒城堡时,拉克伦还未成年,但多年来她从没关心过他。她只是呆在那儿,算是一道风景,偶尔也对人露露笑脸。她不喜欢孩子,一旦孩子打搅了她,她马上显得心绪不宁,烦躁不安。反正,她只是关心她自己,还有她的丈夫。
没有任何人想到她会是个贼,可她的的确确做了小偷。丈夫死后还不到一个星期,她便裹携全部财物消失了,其中包括属于拉克伦的那份遗产。拉克伦他们找了她一年多,但始终没任何线索,这次洗劫活动像是早就计划好的一样,每一个细节都设计得天衣无缝。
如今,三年过去了,克瑞格勒城堡已日渐没落。虽说有拉克伦在边境靠抢劫英格兰人的财物维持着,可这远远不够支付整个家族的巨大开支。况且,拉克伦也不愿一次抢得太多,他不想让那些被劫者生活陷入困顿。继母携全部财产逃跑,他自己已经深受其害,他不愿别人因为他的不是而走投无路,尽管他们都是些英格兰人。
拉克伦承担起了家庭的重担。为了养活那些他认为有责任赡养的人,他真是绞尽了脑汁。为此,他的婚事一拖再拖,可是一些原先住在城堡或靠种麦格列高家土地为生的族人还是搬出了苏格兰高地。
对家族的责任感已深深根植于拉克伦心中,但他从没想过仅有的财产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当时二十三岁的他对这事显然没有很好的思想准备,到了二十六岁,他发现情况更糟了,已没有什么有效的办法来扭转局面了,他已向几位有钱的远房亲戚借了不少的债,古堡中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已卖光了。他似乎只剩下抢劫这一条路了。
境况实在不妙。还没有等养好伤,拉克伦就迫不及待地叫来两位最亲近的同伙——吉莱尔南和雷纳德共同商量此事。
吉莱尔南是拉克伦的二堂兄,比拉克伦大几岁;雷纳德是三堂弟,比拉克伦小一岁。他们两人在附近都有房子,没有住在克瑞格勒城堡。他们常来陪伴他。十一月的前夕,正是狂风大作、寒意萧瑟的季节,两人此时正与拉克伦共进晚餐。
一直等到三人闷闷地把这顿粗茶淡饭吃完了,拉克伦才说了一句:“我们实在没什么办法了。”
吉莱尔南和雷纳德早已知道今天要谈的内容,他们这时也没让他作进一步说明。彼此都心照不宣。雷纳德说:“应该说在你受伤之前,一切都很好啊,”
“我受伤与这事没有太大的联系。你四处看看,雷纳德,这里家徒四壁。”
其实没必要专门去看,只要一抬眼便可看见曾一度挂着油画的护壁板上已千疮百孔。中国风格的衣柜里空无一物,桌子上再也见不着精美的水晶与银质餐具在闪闪发光。大家甚至已经忘了拉克伦父亲在世时,餐厅里的那份气派。
“你是说以后不再去抢劫了?”吉莱尔南问。
“我们这么做到底有什么用?即便抢到一笔钱,也只能短时间内缓解一下窘迫,可为此我们每月要做六、七次长途劳顿,而且也不见得有多大收效。”
“嗯,我也不喜欢这么劳累,尤其在一年的这个时候。”吉莱尔南表示赞同。“可问题是我们又没认真对待过这事。我们抢别人就像是闹着玩一样。”
的确,在拉克伦负伤之前,他们是认为抢着玩总比一无所有好。他们似乎还从中得到了不少的乐趣。
“但是吉尔*,得承认一个事实,我们只不过是贼而已。”拉克伦说。
吉莱尔南扬了扬眉:“那又怎么样?
“嗬,”雷纳德也不屑地哼了一声:“我倒不觉得从英格兰贼人那儿拿东西有什么不妥。”
拉克伦苦笑了:这大概就是他们觉得抢人好玩的原因吧。苏格兰人与英格兰人表面上似乎相处还可以,但内心深处却充满了敌意,至少住在高地和边境的苏格兰人是这么认为的,他们长年靠劫掠英格兰人的财物为生。在两地交界处,人们肝火旺盛,争吵不休,敌意早已根深蒂固地化为了世仇。
“要是情况还不那么窘迫,我们也许可以继续行劫,像玩儿似的。”拉克伦指出,“可我们已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们必须想办法从根本上挽救克瑞格勒。”
“你是不是有什么主意了?”吉莱尔南问。
“没有。”拉克伦叹了口气,“不过我想听听你们的意见。”
吉莱尔南不停地转动着手里的锡杯,里面装着廉价的葡萄酒。雷纳德把一条腿“啪”地翘到了椅子扶手上。拉克伦双手枕在脑后,似乎准备广纳良策。
“我听说有人在加利福尼亚地区发现了金子”,雷纳德说,“那儿遍地都是金块,就等着你去捡。”
拉克伦扬起了眉。他还没来得及开口,吉莱尔南就说:“是啊,我也听说过这事,不过,拉克伦不能远涉重洋去冒这种风险,我们可不能听信传言,把赌注押在这种事情上面。要知道,收到一封那儿来的信都要好几个月呢。不过,我们可以派几个人去探探情况。听说阿诺德想出去,他弟弟也想跟他一起走。”
拉克伦没有说话。他也没有更妙的招儿,只有点头表示赞同。他为自己无法亲自前往那神秘的地方深感遗憾。可转念一想,吉莱尔南是对的,一族之长是该坐镇家中,稳定人心的。
“我同意,”雷纳德说,“我们可以去问问阿诺德,看他愿不愿意去淘金。不过,我还想起了另一个办法,就要看拉克伦愿不愿意了。”
“什么办法?”
“娶个老婆,呃,一个有钱的老婆。”
拉克伦翻了翻眼珠,根本没把这当回事。吉莱尔南却向前坐了坐,激动地叫起来:“是啊,雷纳德,我们有足够的时间为麦格列高家找一个阔小姐!”
“在这鬼地方哪去找阔小姐啊?” 拉克伦对此一点也不感兴趣。
“在这儿当然找不到了,即使有也名花有主了,可在南方……”
拉克伦打断了他的话头:“在苏格兰低地也不见得有多少。”
“说得对,但英格兰有,而且到那儿骑马也只用几天,用不着穿洋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