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将赴约,然後,让他开始期待充满激情的那一刻来临……最後,她会冷冷地告诉他,这顿饭,不是开始,而是结束。
她脑中布满想像,想像他满脸挫败,独望黄昏,感叹既生「茵」何生「奕」,相见不如怀念……
在这麽紧凑忙碌的工作下她还能抽出心思与他周旋,方韶茵简直要佩服起自己的非人能耐。「哇哈哈——」
「咚!」突来的一个撞击声後,是一抹黑色身影趴在地上的惨状。
得意到太忘我,笑得太猖狂,搁在桌面的脚一滑,方韶茵整个人失去支撑点,身子往前一倾,就这样成了地面上的一个「大」字形。
她爬起来坐在地上仍直傻笑,若是有人撞见她这副蠢样,大概就不会把什麽「成熟」、「妩媚」、「高雅」之类的形容词冠到她身上了。
傻笑之後,方韶茵从地上爬起,正经的工作还是要做。
再过两个月,就是「当代女性杂志社」创刊满二十周年的社庆,杂志社社长方凌云特别叮咛要扩大举行,并邀请方家长辈参加。
二十年前,方凌云进行「拒婚」的家庭革命时,差点将方韶茵的爷爷送进太平间。
当时,方老爷将她的嫁妆汇入她的银行帐户後,气愤地对她放话——「只要你那间小公司能撑过二十年,我就承认你的能耐,不仅是这份嫁妆,我再奉上方家男子才有的家产继承权,如果失败,就算去乞讨,也不准你再踏进方家大门一步。」
二十年的光阴过去,方凌云苦撑过来的杂志社,业绩年年成长,从第一年的几百名订户累积至今,逾五年的长期订户将近十万人,每月零售数量至少也有三、四万本,不仅跌破方老爷的老花眼镜,更让她的姊妹欣羡不已。
因为创办杂志社的缘故,方凌云人脉广阔、艳遇不断,如今虽已年过半百,还有一个痴心浪漫的「阿多仔」陪伴在侧,一生波折不断却丰富多彩。
不过——
方韶一因不禁觉得感慨,为什麽四姑姑简单的一句「扩大举行」,却要她累得像条狗?!
看看手表,晚上十点了,人家有「资深帅哥」温存,她却只有几只不知死活的「草蚊子」在办公室里的日光灯灯管下飞舞……
唉……
无端想起沈博奕那性感沙哑的声音。要不是自己那莫名其妙的设定,非得让他经过十通电话的考验才能平复她心头的那日怨气,这个时候,她倒觉得他会是个不错的玩伴。
唉……
再叹一口气,方韶茵收拾桌面散乱的企划案,夜晚是万恶的渊薮,让女人心变得软弱,意志力变得薄弱,也是男人乘虚而入的最佳时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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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博奕没再打电话给方韶茵,一个星期了,愈是克制自己别再打电话就愈是经常想起她,像是一种瘾,几次画图画到一半,停下来就会习惯性地拿起电话,最後只能闷闷地自嘲一番。
这样想念一个并没有太多交集的人,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虽然工作几乎满档,思念却半点由不得人控制,想冒出来就冒出来。
沈博奕来到他高中同学开的咖啡店,为了重新装潢,老板特别请他挪出时间给点意见。
假日的缘故,早上十点多,店里已经坐了七、八成满。
门上的风钤响起,又有客人上门。
下意识地,他随著老板的视线抬头瞄向门口,然後两人的注意力又放回设计图上。
「老样子。」甫进门的客人向服务生点了餐。
这个声音……是方韶茵?
沈博奕顿了下,回头确认——果真是她!一个在电话里听过数次的声音,就算对方重度感冒还是声带长茧,他也能从那软软扁扁的慵懒语调辨别出来。
方韶茵身穿灰色棉质的宽松运动服,脚下趿双勃肯凉鞋,点完餐後挑了几本杂志找个座位坐下。
没有安排采访行程的假日,她习惯睡到自然醒,找来钟点清洁人员後,来到位於大楼一楼的咖啡馆,点份丰盛的美式潜艇堡搭配她最爱的蓝山咖啡。
她睡眼惺忪,一头蓬松鬈发用橘色章鱼造型的发夹随手一抓绾至脑後,脂粉末施,戴副黑色边框眼镜,一边还十分没气质地打了几个呵欠,跟她上班时的优雅娇媚形象完全搭不上边。
放假嘛……
在这里吃了两年早餐,没遇见过熟人,就算碰上了,只要她头一低,没有人会将这个像刚从菜市场买菜回来的「欧巴桑小姐」—联想成高贵典雅的方韶茵。
於是……她就十分安心地吃她的早餐、看她的杂志,舒适到不时会忘情地将一只鞋甩飞,然後再用光著的脚丫在桌底下搜寻失踪的凉鞋。
瞧她那一副慵懒的闲散模样,沈博奕像发现新大陆般笑咧了嘴。才打算放弃,她的人就出现在他面前,是想考验他的毅力吗?
「她是你们这里的常客?」沈博奕给了老板一个眼色,老板顺著方向看去——
「喔,方小姐,对啊,你认识?」
沈博奕露出玩味的表情。「她来这里,都打扮成这样?」
「她就住在我们这栋大楼楼上,我们很多住附近的客人都差不多这样,放假时,休闲轻松一下。」
「有没有很多男人向她搭讪?」他又问。
「搭讪?」老板又回头望了望方韶茵,似乎觉得不可思议。「你说方小姐?」凭她那副模样?
沈博奕视线仍凝在方韶茵身上,她正大口嚼著生菜,用手背扶扶镜框,一边还忙著在桌底探勘鞋子被踢到什麽地方去了,而她那双大眼,到现在才只撑开不到七分。
他轻轻地笑著,居然觉得她这个模样比第一次见面时还生动、可爱,这完全违反他对美丽事物的认定。
老板朝他眼前挥挥手。「喂!沈博奕,回魂喔!」
「嗯……刚才说到哪里?」他拉回视线,歉然一笑。
沈博奕?!
听见空气中冒出这三个字,方韶茵霍然抬头,四下寻找叫这个名字的可疑男子。
不会吧……是他吗?
她在吧台旁的角落看见一个身形、发型都跟沈博奕很像的男人,连忙把脸埋进竖起的杂志里,拉高耳朵想从他们对谈的声音里寻求更确定的答案。
愈听愈可疑,愈听愈觉得相似度达百分之九十……
最不想遇见的人就是偏偏会出现在你面前;想在对方面前保持完美形象,就愈可能在他眼前摔跤,这就是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莫非定律」?
她可不想在计划即将完美落幕时,却因为在台上跌了个狗吃屎导致形象受损而提前阵亡。
「嘿……结帐。」她小声地唤来服务生,三两口将咖啡喝完,一手不敢大意地扶著杂志,然後将手伸进运动裤口袋摸索钞票和零钱,想在神不知鬼不觉的状况下偷偷溜出咖啡馆。
奇怪……鞋子咧?
结完帐後,她一只细白玉足在桌底下拚命移动寻找,东点点再西踏踏,怎麽……找不到?
就在她要放下杂志弯腰到桌下找时,沈博奕突然站了起来,她倒吸一大口空气,赶紧又将杂志扶好,恨不得将整个身体挤进那本杂志里头。
她不敢露出脸,只能侧耳从他们的对话间猜测,他要离开了。
木质地板上传来皮鞋的摩擦声,愈来愈近、愈来愈近……声音居然就在她的桌旁停下来了?!
她像鸵鸟般闭紧眼睛,心中暗自祈祷他没发现是她,一口气憋得就快要翘辫子了。
看著她藏在杂志後面那头乱发上巴著一只可爱的章鱼大头,沈博奕忍著笑,弯腰拾起被她踢到走道上的凉鞋,轻轻移到她细嫩的小脚旁,然後直起身,拉开玻璃门,走了出去。
听见玻璃门上的风钤声响,方韶茵张大眼睛,从杂志中探出头来,看见门外那笔直的背影……
呼——他走了。
她整个人虚脱地垮在沙发椅背上,脸色青白,犹如刚历劫归来。
真危险。
才刚让他集满十次拒绝,可以换与她共进浪漫晚餐一次,差点就搞砸了,要是让这只美洲豹瞧见她现在的模样,肯定再好的胃口也吞不下去。
所以说……身为一个美女的最大悲哀,就是无时无刻都要保持最佳状态,丝毫不得松懈。
要不是计划尚未成功,她才不管自己在他眼里是天鹅还是丑小鸭,是公主还是灰姑娘,那种只看得见美貌看不见心灵的肤浅男人,她才不屑咧!
不过,话说回来,距离他上次打电话给她,似乎已经超过一星期了,难不成……他决定放弃了?!
第四章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落叶一片一片飘下,方韶茵坐在办公桌後,手指烦躁地不停敲打桌面。
半个月过去,沈博奕没再打电话来。
门外的编辑同仁敏感地察觉出她近日可能月事不顺,脾气火爆、动辄得咎,不仅稿子乖乖如期奉上,就连一向有如资源回收场般混乱的桌面都摆得整整齐齐,窗边难得冒出绿芽的黄金葛居然也欣欣向荣。
方韶茵手中捏著沈博奕的名片,摊开又揉掉,扔进纸篓三分钟後又气呼呼地将它翻出来。
到底要不要打电话?
他还欠她一顿饭,不,是她计划中,在他第十一次来电时要答应他,然後,为这次的整人行动画下句点。就差那麽临门一脚就能大获全胜……
她准备好的一盆冷水就端在手上,想像在灯光美、气氛佳的浪漫晚餐时,他向她告白,然後她冷冷地拒绝他。
他不打电话来,好像是他放弃她而不是她拒绝他……这结果不大一样。
算算,她让他打了十通电话,等了两个月,也够了,反正她一开始就没打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交往,只差那麽一顿饭,阵亡就阵亡,有什麽关系?
可是,为什麽一想到两人的关系就此结束,她就觉得若有所失。
她没有去细想为什麽如此执意要整他,当初气恼他的自大与滥情以及因为要采访他而受的鸟气,在经过这些日子,其实早已淡忘。
但,她还是气,气他的轻易放弃,气他从不软言哄她,气他一副可有可无的样子,气得想打电话骂他。
就是不愿承认,不知不觉中,她开始期待他的来电、开始觉得他其实不是那麽讨人厌、开始有那麽一点点想念他的声音……
呜……可恶……方韶茵脑中正反两种声音呈现拉锯战。
沈博奕!警告你——
我数到十,如果你再不打电话来,我就诅咒你三个月交不到女朋友、半年没有性关系、一辈子都要半夜爬起来尿尿!
她开始数,但数得很慢,就像一个快断气的垂暮老人,气吐得多吸得少,秒针已经绕了快三圈,她才数到五。
「六……」
「嘟……嘟……」一个犹如天籁般的电话铃声响起,她不可思议地盯著话筒,颤著手将它轻轻拿起,柔柔地喂了一声。
「阿荣仔,啊里今仔系会转来呷饭没?」结果是一通打错的电话。
方韶茵顿时觉得晴天霹雳,乌云迅速聚集到她的头顶,接著是狂风暴雨、雷电交加——
她大吼:「阿荣呷铁牛运功散就饱了啦!」喀啦!将电话用力甩上。
她气呼呼地一手插在腰间,一手指著天花板,就在她口中即将对沈博奕布下恐怖、不人道的咒语时,不识相的电话又再响起。
她面目狰狞地迅速拿起话筒,朝著电话喊说:「铁牛运功散怕吃不饱,就加点玉米片和牛奶——」
「请问……」
「啊——」她立刻封住自己的嘴巴,静待那低沈的嗓音接下来要说的话。
一记闷笑後,迷人的声音终於再度扬起。「韶茵吗?我是沈博奕。」
「我去!」
「咦?」沈博奕什麽话都还没说,就听见她没头没脑冒出的两个字。
「你不是想约我吃饭吗?我今天刚好有空,明天也没事,想去哪里都随你安排。我去!」等待了半个月终於降下甘霖,怕他反悔,她决定抢先答应。
「呵……」沈博奕轻笑,跟她对话有种乐趣,你永远都意料不到她下句话会说什麽,又会出现什麽无厘头的举动。
这通电话,算误打误中了。
外表明明如红玫瑰般娇艳的女子,却总让他撞见她另类的搞笑天分,迷糊又泼辣有劲,相信这一面不是一般人能轻易窥见的。
她给他的印象太过深刻,或许就是因为这样吧!一开始那抹白色身影居然至今仍清楚地记著;支著下巴思考的模样、将长及腰间的秀发往後拢的动作、因愤怒而染红双颊的娇颜……像一张解析度极高的相片,嵌在脑中。在决定放弃之後,脑中她的身影反而日益清晰。
「不是吗?不是要找我吃饭吗?」听对方许久没有出声,方韶茵猜想自己可能表错情了。
「是!当然是约你吃饭。现在过去载你?」
「没问题。我等你哦——」她一听,顿时心花朵朵开,连声音也甜得晒得出糖晶。
「对了,你今天穿裙装还是裤装?」
虽然觉得这个问题很怪,她还是低头看看下半身。「长裤啊,问这个做什麽?」
「没事,我大约四十分钟到。」
怪人!方韶茵在心里笑著骂他。
电话挂断後,多日的阴霾散去,阳光从厚重的云层中透了出来。方韶茵走到窗边,打开窗户,面朝乌烟瘴气的天空大大吸了一口气——
「今天天气真好,还闻得到花香听得见鸟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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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杂志社地处繁华的办公商圈,停车不方便,方韶茵算好时间依约走到大楼外等。
一辆深蓝色重型机车滑至她面前,以为又是搭讪的无聊男子,她冷冷地瞪了骑士一眼。
直到机车骑士掀开安全帽面罩,露出像狐狸一般的桃花眼,答案立即揭晓。
「你——这……」望著沈博奕骑乘的那辆巨型机车,方韶茵登时傻眼。
车型是很美很流畅,但是打从她呱呱落地後学步走的娃娃车开始,从没坐过「两轮」的车子。顷刻,她生出打退堂鼓的念头,值得为这个男人冒险坐这种肉包铁的交通工具吗?
「过来。」他唤她。
方韶茵下意识地听从他的指令。
他为她罩上一件从家中带来的白色羽绒大衣。
她像个孩子似的任他将她的手穿入袖内,再从袖口钻进袖子里扯顺她里头堆挤成一团的袖子,看著他修长的手指为她拉上拉链,直到下颚,然後再整整衣摆,明显过大的外套将她近三分之二的身体扎扎实实地包覆在内。
那一瞬间,有道暖流,从他的指尖传达到她的心窝。
「入夜後比较冷,穿著。还有这个。」他递给她一顶全罩式安全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