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博奕送方韶茵回到住处已经凌晨一点。
在大楼门前,他扶她下车後,手却紧紧揽著不放,她立即感应到他的下一个动作,心跳突然加速,却也惦记著绝对不能让他得逞。
但是,这个男人霸道又直接,完全不像电视演的,先来个含情脉脉、凝视几十秒才缓缓低下头,只感觉他在她腰上的力道一紧,一眨眼的时间性感的唇就要从天覆下,千分之一秒间,方韶茵机警地撇过脸,脱口叫了声:「小花——」
他的吻扑了空,落在她发上,教他莫名其妙地愣了一下。
她乘机逃脱他的桎梏,一脸不知道刚才发生什麽事的天真与坦然,叨叨念著:「你有没有看到刚才跑过去那只猫,很可爱的,我都叫它小花,奇怪……它怎麽这麽晚了还在路上游荡?」
猫是有的,但是,即使没有路灯,就著月光用肉眼也能一眼辨别它是一只毛色单一的——「黑猫」。
沈博奕当然看出她的胡诌,笑著轻捏她粉嫩的脸颊。「时间不早了,上去吧!晚安。」
「喔。」因计谋得逞,她暗自吐吐舌头,向他挥挥手。「今晚很特别,很愉快,谢谢你,晚安。」转身後,又纳闷起他怎麽这麽轻易就放弃?
花这麽多心思陪了她一个晚上,她猜想著他会因此恼羞成怒,露出狐狸尾巴,色心大起。
或许,她并不想看见这麽君子的他,这会让她生出疑惑,疑惑他是个怎样的男子?之前对他的认定是不是太先入为主?
她知道经过这一晚,他们之间产生了太多的变化,而这令她感到不安,她潜意识里一直抗拒去面对这些变化,彷佛一旦看清了,她的生活就会失去平衡,再也回不到现在的从容自若。
沈博奕跨在车上,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大楼玻璃门内时,才重新发动车子,扬著嘴角离开。
这个女人,如鳗鱼般滑溜,前一刻还环著他的腰,温软地紧贴著他的背。下一刻,却又将两人关系划得有如楚河汉界,明示他不得擅自越雷池一步。
他并不介意她的多变,女人最迷人之处就在这里,心思细腻得像一座复杂迷宫,男人必须不断地摸索、尝试、转换路径、记住走错的路,最後才能到达终点,掳获芳心。
虽然,他喜欢用符合自己个性——单纯、直接的方式与人相处,却不排斥谈情说爱时,那带点不确定的暧昧。
第六章
沈博奕接了一个台东社区总体营造的案子,为评估企划案的可行性,整个月几乎在台北、台东两处奔波,与方韶茵之间的联系只能依赖电话,就算人回到了台北,排开工作,也未必能见到她。
「我发现,要见上你一面比中乐透还难,哪天你有空了,麻烦通知我,我先去签个几注,中奖了我们五五分。」沈博奕在电话里抱怨。
方韶茵耳朵抵著听筒,一手拨弄著办公桌上的金鱼草盆栽,眼角嘴角尽是淡淡的笑意。
「就算没中大乐透,你那些小乐透、四星彩也足够你日常生活调剂用了。别说得那麽委屈,就不信你到了台东没有艳遇。」方韶茵压根儿不信他的哀兵姿态。
虽然他经常说这种若有似无的暧昧话语,但是,那像风一般飘忽的意图,不像过去追求她的男子那样积极热切,对此,她不得不抱持著戒慎的态度,一旦他进一步,她便往後退一步,用装傻应付他的花言巧语。
她对爱情,缺乏信心,尤其是一个明知不会为谁停留的男人。
看过那麽多一生都在等待的女人,她不愿让自己落得如此悲凉,如果,她无法确定自己在他心中的分量,她宁可保持一个朦胧却安全的距离,一个能从容离去的距离。
「哇!你台东有眼线吗?怎麽知道我在这里大受欢迎?」
她闷闷地哼了声。「想也知道,你就只会拐骗那种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那里的女人是很热情,也很直率,不像某人老是这麽冷淡。」他想起一位当著众人面前大胆向他示爱的女孩,故意刺激她说。
「怕冷的话就留在台东啊,反正台北没温暖嘛!」她挖苦道,听到他对别的女人的评价,满喉都是苦涩。
他总算听到她语气中的醋意,决定不再闹她。「说真的,可能是依山傍水的环境,那里的村民,心思单纯,为人爽快,就像谢大哥他们一样,我很喜欢他们,有机会带你认识。」他相信她也会爱上台东纯朴的风土民情。
「嗯……听起来,你在那里似乎如鱼得水,乐不思蜀。」
「你难道不知道我每天清晨醒来,第一个想起的人就是你。」他轻声地说:「你应该有感应到吧!」
「抱歉喔,你醒来的时候我还在睡,感应不到。」这个男人,花言巧语完全不必打草稿,他愈是这样满口想念,就愈让她觉得这些都只是他的习惯用语,看不到真心。
「唉……」他突然在电话里叹了一口气,可怜兮兮地说:「真的不出来吗?我可以为你把工作丢一边哦!最近工作一忙,睡眠时间不正常,饭也没能按时吃,几餐光啃面包,多年前的胃病,最近好像有点复发的前兆,一个人就是提不起兴致出门好好吃顿饭。」
她慵濑地挪了一下坐在皮椅里的姿势,说:「建议你调闹钟,提醒自已吃饭时间到了,外卖很方便,想吃什么热食都有。」
「你要不要来我这里,做顿饭给我吃?清粥小菜还是火锅什么的都可以。」他沙沙的嗓音像电磁波从电话线那端传过来。
「哈哈!」方韶茵大笑两声。「很抱歉,先别说我连泡面都不会煮,我这个人没什么母爱细胞,所以装可怜对我是没用的,你这些话对快餐店的服务小姐说,可能饭还比较快送达。」
他呜咽一声。「母爱不是女人的天性吗?」
「就算有,我也不会用来浪费在你身上。」她毫不留情地吐他一句。
「呃……好狠……」他受伤地叫著。「我觉得我应该趁还没饿昏之前,试试其他女人是不是还有残留的一点爱心,愿意为我抚平被一名无情女子刺伤的伤口。」
「请便,不送。」她假装不在意,心里却漫起一种酸酸的物质,忿忿地将在脑海中的他的脸画上黑眼圈、刀疤还有落腮胡。
他停了一会儿,才又用无奈的语气说:「可是我比较想跟你一起吃火锅。」
「老样子,先去领号码牌排队吧!」
他轻声笑著。「遇到你算是我情史上最大的低潮期,我去工作了,用忙碌的工作来填补情场失意的空虚,唉……」
她挂断与沈博奕的通话,脸上的笑容缓缓转成怅然。
坚持得太久,久到她都快忘了如何放下身段,而他又不是个死缠烂打的人,关于这点,她该欣赏还是抱怨呢?也许,两个人就这样,维持比朋友亲密点却称不上情人的关系吧!
捧著空了的咖啡杯走出办公室,下班时间已过,编辑同仁似乎还在讨论什么热门话题——
「不可能啦!我男朋友现在就像条猪,赖在家里动也不动,别说是垦丁,就连阳明山他也不可能带我去。」
「我男朋友直接回我——‘都几岁了还搞这种年轻人的浪漫’,还叫我看电视转播画面就好,比现场看还清楚。」
「啊——流星雨,男人爱不爱你,就看他愿不愿意为你干这种疯狂傻事。传说中能令情侣感情瞬间加热、起死回生、走进爱情坟墓的催情良药,怎么就没人想乘机迷昏我呢?」
「咦?流星雨?是今天吗?」方韶茵记起最近炒得很热的狮子座流星雨,最佳观测时机好像是这几天。
「对、对。」几人眼睛发亮。「总编,你那些狂热的追求份子,有没有约不到你,心灰意冷之际,觉得没鱼虾也好的,我可以当替补人员。」
「我也可以。」另一个也举手。
「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比较喜欢看套在手指上的‘流星’。」她早就识清这群认为面包比爱情重要的女人。
她们立刻提出抗辩。「天上的流星是爱情指数,手上的流星是面包指数,两者缺一不可。」
方韶茵笑著倒杯咖啡,不跟她们起哄,走回办公室后,又想起那个把爱情比喻为流星,喜爱「流星雨」的风流男子。
一时玩心大起,传了通简讯给他——
你最爱的流星,最近天上不少,地上更多,又到了左右为难的敏感时机了吧?嘿嘿。
传讯后她却闷闷地想著,他会去吗?跟谁去呢?
没多久,电话响起。
「走吧!两小时后到你家楼下等你,换轻便服装,这次我不接受任何拒绝的理由。」沈博奕没头没尾地冒出话来。
「等等,去哪里?」
「看流星雨。」
「神经!垦丁耶!」她大呼,心里却窜出一丝异样的甜蜜。
「待会儿见喽!」
「喂……喂、喂!」这么又风又雨的,她对著话筒叨念著,这个男人该不是说真的吧?!
她虽然怀疑,但仍然动手开始收拾桌面。
离开时,同事问:「去哪里?」
她回说:「去看流星雨。」
走到门口时,背后响起一片怨叹的声音。
她扬起唇角,竟俗气地感到一丝骄傲又幸福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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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韶茵站在住处大楼门前,紧张地看看自己的皮大衣、套头线衫及牛仔裤,像个要出门远足的国小学童,既兴奋又有点不安。
想表现得若无其事,却掩盖不住内心的期待——期待见到沈博奕。
一通简讯,他居然立刻抛下工作,带她到开车至少需要五、六个小时的南台湾……这能表示自己在他心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吗?
她按下浮上心头的躁动,告诫自己不要忘形,仅仅如此还不足以证明什么,他自己都承认在台东大受欢迎,走到哪里都不忘展现自己的男性魅力。
方韶茵理智地筑起防线,然后对自己做心理建设,以防自己继续陷落,然后,才觉心安了些。
一辆休旅车停在她面前,她心想,幸好不是那辆重型机车,不然,一路飙到垦丁,他可以直接将她立在海边,做为雕像。
「美女无论怎么装扮,就是别有一番风味。」沈博奕接过她手上的运动提袋,放进后座,将她揽到车窗前,玻璃反映出两人的身影。
「你看,我们两个穿得像不像是情侣装?」她是皮短大衣,他是飞行皮夹克,里面配的刚好都是蓝色系的服装。
「那我上去换一套。」她立刻嫌恶地说。
「喂!女人!——他一把将她捞回来。「跟我穿情侣装有这么痛苦吗?」
「怎么会痛苦呢?」她脸上堆起笑容说反话,见他眉开眼笑后,立刻补上一句:「根本是有损本人对男人的鉴赏品味。」
沈博奕仿彿遭到雷击,一手捂著心脏,一手抵著车门,没想到一向在情场所向披靡的他,竟然遭到女人如此低劣的评价。
即使受伤如此严重,他还是扯开虚弱但足以激起全天下「雌性生物」母性的微笑。「我可以想像成你是爱在心里口难开,所以故意口是心非吗?」
「我可以断定你有严重妄想症,不过,只要妥善照顾,应该还是可以控制病情。」她依旧维持平静的面部表情,好抵挡他说那些恶心话时,性感勾魂的男性魅力。
「那……你来照顾我。」他牵起她的手,贴在自己的心脏位置。两人之间的距离,只有风能通过。
方韶茵感受寒冷空气中,从他身上传到指尖的温热,对上他深邃的眼瞳,有点立不住脚,硬生生将手抽回来,插入自己的外衣口袋里。
「你是打算去看流星雨,还是去看日出?」她迳自打开车门,坐进去。
他可能学过催眠术之类的,怎么一对上他的眼睛,就有种一直往里头陷进去的感觉,方韶茵决定接下来的路上,再也不转头看他。
沈博奕从另一侧上车,指著杯架里的两个保温瓶。「蓝山咖啡,刚刚煮的,可以暖胃。」再指指两个座位中间的纸盒。「巧克力慕斯,吃了会让人有幸福的感觉。」最后指著自己,勾起嘴角。「女人一切幸福的来源。」
听到最后,方韶茵也忍不住笑了出来。「我应该帮你申请金氏纪录,全世界脸皮最厚的男人。」
他微微一笑后,将车发动,朝他们的目的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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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上两人仍持续著一冷一热的对流温度,你来我往,差点形成龙卷风。
沈博奕应方韶茵要求,述说他那两年跑船的生活,一开始她还听得津津有味——护著船一起航行的海豚、趁著机器将渔获卷上来时想偷吃的海鸟、黑夜里的狂风暴雨,几乎让船翻覆,但听到船靠岸后的那些花痴女就冷了下来……
「有次,船副在清点回程的补给品时,发现船舱里竟然藏了两个女人,一问之下,原来是想偷偷跟我回台湾的加拿大女人。」
他说得仿彿稀松平常,她却听得刺耳不已。她问:「跑船的船员一般都长得像钟楼怪人吗?」
「怎么会,你看过大哥他们的呀!很粗犷、很直爽,我觉得挺有男人味的。」他似乎听不出她话里的揶揄。
「那在海边或渔村生活的女人是不是因为经常望海等待男人回航,所以用眼过度,大多有眼疾?」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是觉得还挺正常的,除非年纪太大,就有可能。」
方韶茵嘲讽半天,那头猪依然听不出弦外之音,气得她咬牙切齿。「现在女人对男人的要求不高,具备一种功能就行了。」
「哦?你们杂志社的问卷调查吗?什么功能?」他还虚心请教。
她看了看他,冷冷地吐一句:「性功能。」
沈博奕愣了一会儿,这才将她一连串的问题串联起来,然后狂笑不止。「你这是在恭维我吗?」
「如果国家发生战争时,我会向国防部长建议,将你推到最前线,用脸皮挡子弹。」
「这样就表示我的功用还不只一种。」他持续地笑著,心情十分愉快。他喜欢跟她斗嘴,那源源不绝的乐趣,让他一直保持著愉悦的心情。
方韶茵则发现,她是不是太高估他了?这个男人的脑袋简单、反应直接,一点都不像个爱情游戏高手。
他的野性与霸气根本就是天性使然,是她自作聪明将他的性格复杂化了。
车子行驶到南二高的终点后,前方车速已经趋缓,往前再驶一段路便渐渐出现拥挤的车潮,时间也已到晚上九点,塞到目的地,太阳公公可能已经出现,大笑他们两个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