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 伦敦
杰克·霍曼从自己的计算机里以实时画面一边接收资料文件,一边与远在日本的友人高桥隆之助联络。
「谢了。」
「不客气。」高桥隆之助回答。「不过……难得你会想找女人,不会是看上人家了吧?」
「是呀。」杰克·霍曼很干脆地承认。
「哗!」从不追女人、被女人缠到怕的英国公爵,要远到台湾追一个女人,那种势在必得的决心,令高桥隆之助一阵赞叹。「那我只好预祝你一切顺利了。」
「放心吧。」
放心?追女人这种事可没有保证书的,会发生什么事还很难说。高桥隆之助闷笑,但可不打算警告友人。
「接下来我住在台湾一个月,我们在台湾见吧。」想到亲爱的老婆,隆之助顿时一脸幸福样,巴不得现在已经在台湾了。
「也好。到台湾后,麻烦你帮我处理的事别忘了。」这家伙一有了老婆,外面的事通常就不管了,他不得不再叮咛一次。
「放心,我会先物色几个不错的地点再让你选。就这样了。」档案传输完成,高桥隆之助立刻离线,赶飞机去。
杰克·霍曼坐在位置上,立刻就看完所得到的资料,唇角不由得浮现一抹笑意,站了起来。
他所在的地方,是英国知名的「JH集团」总公司顶楼办公室,也是由他一手经营,扩张成为英国最赚钱的企业集团。
但,就算他握有左右全英国三分之一经济的能力、身为霍曼家族第十三代公爵爵位的唯一继承人,但他却没有征服世界,将全人类踩在脚下的欲望;一般人汲营的权势与财富,是他太容易得到的东西,反而引不起他的兴趣。
从商对他而言,是一项挑战,也是一种成就感,当成短暂的生活目标可以,但若当成生命的意义,就没意思了。
毕竟,人生可不只有赚钱这件事可以做,偶尔也该换换不同的目标来挑战,免得日子过得太无趣,是吧?
才在想着,门口就响起一阵敲门声,然后一名褐发、年约三十的标准西方俊男,同时也是他最忠心、尽责的秘书提姆.苏走进来。
「少爷,司机已经在楼下候着了,请问您是否要亲自去接机?」今天是老爷和夫人出外旅游回来的日子,所以提姆特别慎重。
「不了,你让司机去接,然后直接送他们回城中的府邸,吩咐麦可让厨房准备他们爱吃的菜,先让他们休息一下。」麦克是管家,负责宅邸内一切大小事务,同时也是提姆的父亲。
「好的。」提姆记下,然后恭敬再问:「皇室下周末举办聚会,请问少爷是否要出席?」
「请我的父母去吧。」在国外玩疯、整整三年没露脸的公爵夫妇,才是该去给女皇陛下看一看的人。
「那么,威曼夫人于本周末举行时尚舞会……」威曼夫人是伦敦的名女人,也是时装界的名人。
「不去。」他可没兴趣去当冤大头,更没兴趣被一堆女人当成猎取的目标,听那些无聊的奉承和巴结、勾引和诱惑。
「首相大人的生日宴会……」
「你去。」一个糟老头的生日年年过,真是烦人。
「还有……」
「提姆,」他打断秘书的询问,回过身,「明天开始,将所有的公事、饭局、邀请函……之类的事,转向老总裁报告。」
「咦?」提姆一时没会意。
「本总裁从现在开始放年假,假单我自己已经批准了,你今天晚上回家时,就送给老总裁过目。」他微笑地交代。
提姆一楞,然后瞪大眼。
「少爷,你该不会——」身为少爷的伴读兼好朋友,提姆已经明白他想做什么了。
十年前,少爷刚举行完成年礼,老爷就迫不及待将整间公司交给少爷,然后自己带着夫人环游世界去。
少爷是经商的天才型人物,接手公司对他来说只是小事,而他也做的很好。但是,谁会喜欢无缘无故得揽下一堆责任,并且还没得推辞?
少爷可不是那种会吃闷亏的笨蛋,他接手公司,是接受对自我能力的挑战,所以十年来,他让老爷和夫人放心去玩,半句怨言都没有,更让老爷以为自己做了一件对的不得了的事。
只有他知道,少爷是抱着挑战的心态在经营公司,只不过挑战的成果却非常惊人。
现在,杰克·霍曼,这个名字代表的就是贵族、财富,与所有女人梦幻中的男人、男人眼中最想效仿的对象。
不过,这些名利,从来不是他会留恋的东西。
少爷常说,财富是一种游戏,适时挑战是种乐趣,但是他可没打算一辈子为了财富而活;而对于老爷的「留书出走」,来而不往非礼也,他会找机会「回礼」的。
莫非……时候到了!?
「提姆,知道就好,不必说出来。」杰克·霍曼朝他露出一抹足以迷死女人的俊美微笑。「你要立刻去向老爷报告吗?」
「少爷,我不会。」提姆立刻回答,表情严肃的跟发誓没两样。
虽说苏家两代父子都忠于霍曼家族,但他更忠于少爷,唯少爷之命是从。
「很好。」杰克很满意。
「但是……少爷,您打算做什么?我不用跟随吗?」
「不用。」杰克从办公桌下方拎出简单的行李,然后往外走。
「可是少爷,您至少让我知道您去哪里、该怎么联络您吧?」提姆跟在他后面追着走。
「为了预防万一,你最好什么都不知道。」免得提姆被他父亲与自己的父亲联合逼供,一不小心会露了口风。
「你不用担心,只要拿出平时的工作热忱,好好把公司的状况向我父亲报告就成了,我会不定时跟你联络的。」说完,他也进了电梯,再交代一声:「提姆,公司就拜托你了。」
「是,少爷,我一定会好好守着公司。」提姆目送电梯下楼。
杰克·霍曼离开JH总公司,招了辆出租车,往机场出发,脑海里浮现一张有副倔强眼眸的美丽容颜。
那种柔中带毅的特质,奇特而令他印象深刻。
他说过,一定会去找她的,希望她不要忘记才好,如果不幸她身边现在已有了男朋友的话,那他——只好不客气地横刀夺爱了!
他,杰克·霍曼想得到的东西,就一定会得到手。
第一章
台北市某住宅区,有一栋名为「幸福」的公寓大楼,而公寓的八楼住了两户人家,A户姓高,B户姓罗。
高家夫妻在十五年前离了婚后,又各自嫁娶,谁也不愿意将两名儿女带在身边,于是A户就只剩下高家一对儿女独自生活,除了每天固定的钟点女佣来打扫外,家里根本没大人。
罗家夫妇同样有一对儿女,自从自家儿女跟隔壁家的儿女打成一片后,他们同时也发现这对兄妹根本没人照顾,于是在晚餐时间、休假时、过节时,他们就将高家兄妹一起纳入计画,让这对被父母遗忘的小孩,也能享受到家庭的温暖。
罗爸和罗妈很随和,就当自己生了两个小孩,老天爷又多送给他们两个,所以他们总共有四个小孩,而四个孩子的年龄排行是这样的:
高鹏宇,男,二十五岁,研究所毕业后,目前正在国科院服替代役。
高蓉宇,女,二十三岁,大学毕业一年,目前没有固定职业。
罗桑,女,二十二岁,今年刚大学毕业。
罗骥,男,二十岁,今年刚大学毕业。
虽然不同姓,不过两家的小孩倒是有一个共同点——
罗家是姊弟,但弟弟却是柔弱姊姊的保护者,把姊姊给照顾的无微不至。
高家是兄妹,哥哥是倔强妹妹的依靠,无论妹妹做什么事,哥哥都是她最大的后盾。
于是,在四个孩子私底下的排行,就变成这个样子——高鹏宇、罗骥、高蓉宇,最后才是罗桑。
但是在小时候,高蓉宇非常不能接受这种排行。
「为什么我得排在骥后面?他明明比我小!」而且,还是一个小她三岁的小毛头!
「因为我比你聪明,也比你冷静。」罗骥口气平淡,一句话就说中重点。
高蓉宇瞪着他,哑口无言。
罗骥是个智商很高的天才,要不是为了他柔弱的姊姊,他绝对会创下全台湾年纪最小的大学毕业生的纪录;而她念书向来不求甚解,成绩一向不是太好也不是太差,哪能跟他这种随便念念就考倒老师的资优生相比?
再说打架好了,从五岁开始他就去学空手道,就算个头小力气比不上别人,但他却会利用自己个头小的优点来闪躲攻击,再从闪躲的过程中找出对他最有利的近身攻击,对武术悟性高到连教他的教练都自叹弗如,她的武术还是他教的,还能怎么比?
「可恶!」
「蓉姊姊,没关系啦,骥很尊重你、不会对你不尊敬,如果他惹你生气,我帮你教训他。」罗桑安慰她。
「真的吗?」高蓉宇不太相信地瞟瞟她。
拜托,她自己都被罗骥从小管到大,还怎么教训他?
「当然是真的,骥会听我的,对不对,骥?」她可是姊姊喔!
「你说的当然对。」罗骥附和姊姊的话。
罗桑非常满足地笑了。
「姊,你的果汁我榨好了,你来这里喝。」罗骥从厨房里端出一杯鲜榨柠檬汁,还特别调过味,保证不酸。
「好。」罗桑很高兴就坐到吧台那边去。
人家一叫她就跑去了,这样还想帮她出气?算了吧!
「还在不平衡啊?」高鹏宇揉揉自家妹妹的头。
「没有。」耸耸肩。
换个方式想,她最擅长的,只有打架和吵架,至于那些弯弯曲曲的计谋、谈判、陪笑脸,和说话像投射飞弹一样的去轰炸对方,就派罗骥去打头阵兼解决,也可以省下她很多麻烦。
反正他们四个和罗爸、罗妈是自家人,对自家人,她一向不太计较,就便宜骥那小子吧!但,对于不是自家人的人,那她当然要计较到底了。
没有父母亲的生活,却有兄长完全的疼爱,罗爸罗妈的照顾与罗桑和罗骥作伴,高蓉宇不再稀罕当「高家人」。
尤其,在高鹏宇满二十岁那年,在律师的见证下,两兄妹和父亲协议条件,在父亲的要求下正式脱离高家,鹏宇成为一家之主,但他替自己和妹妹争得「高远饭店」位于台湾东部的分支饭店及台币一千万元,作为兄妹俩放弃继承权的条件,高父不甘不愿地答应。
这种结果,让高蓉宇对父亲不再留存半点情分。
「蓉蓉,你想跟他说点话吗?」趁父亲与律师正在商量让渡的文件内容,高鹏宇小小声问妹妹。
「不想。」她毫不犹豫地摇头。
小时候,父母刚离婚的时,蓉蓉有一阵子很叛逆,在学校老是惹事,但这没有引来父亲或母亲的关爱,只有兄长不顾自己的课业,请假到学校带回她,替她解决所有的麻烦事。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不再认为自己有父母亲了。她只有哥哥,也只重视哥哥。
听见妹妹的回答,高鹏宇只是搂了搂妹妹,静待律师的文件。
放弃继承的声明、饭店过名、一千万的现金支票,再加上当时未成年的蓉宇的监护权让与,全由高鹏宇签署,从此不只是生活,连名分上,他们兄妹都不再跟饭店大亨高志远有任何关系。
之后,高鹏宇开始一边经营饭店,一边读研究所的生活。
位于东部的这家分支饭店规模并不大,但随着到东部旅游人士的逐年增加,高鹏宇利用一千万再加上贷款,重整饭店门面、客房,将饭店名称改为「洄澜梦土」,摒弃原有的传统管理模式,改用日式的服务导向,再积极与旅行社合作,推行半自助游的招揽模式,成功为饭店打出口碑,并逐步扩大规模,短短五年内,洄澜梦土便扩张成为全台知名的度假饭店。
而高蓉宇,就是洄澜梦土唯一的股东,拥有饭店百分之四十的股权,每年靠营利分红,不用工作就可以过很奢华的生活,根本不用担心有没有收入这种问题。
所以大学毕业后,在别人汲汲营营、努力为生活打拚的时候,她很理所当然地随兴过生活,日子悠闲到令人嫉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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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高蓉宇不是一个会多管闲事、自找麻烦的人,她的朋友少到几乎完全没有,不是她懒得跟人交谊,就是态度冷淡到别人没办法跟她深交。
她也不是一个会主张生活要过的多有意义的人,所以当然也不会揽任何麻烦或责任上身。
除了她视为家人以外的人的事,她是很懒得理的。当然,还有两种人除外,一种是她看不顺眼的人,另一种就是找她麻烦的人。
高蓉宇自认绝对不是那种会找架打的人,但如果有人想找她吵架、打架,她也是会奉陪的,因为她的字典里,没有「逃避」和「认输」这两个词。
偏偏上天是很神奇,又很爱跟人作对的,所以,有缘千里来相会的往往是仇人,会狭路相逢的一定也是冤家,至于柳暗花明又一村、半路遇贵人那种,是小说里才会发生的事,现实生活里就别想了。
因此,在这个号称住了好几百万人的台北市区,她什么人不好相遇,却老是会遇到一些让人很想骂「四声字」的人。
在高蓉宇人生列名簿上,会被列为「讨厌」等级的也不过就是那几个,偏偏她不小心就会遇到,让她老是怀疑到底是老天爷从她出生开始就看她不顺眼,还是她的八字不好,特别容易招小人?
十一月天的午后,蓉宇在背包里塞了一本刚买的奇幻小说「吸血鬼猎人D」,找了家灯光美、气氛佳,不会出现吵杂声音的地方,点了壶茶、配上一盘特制的手工饼干,一个人占住靠窗的明亮位置,窝在舒适的沙发座里就开始看书。
嗯嗯……D真是帅……个性外冷内温、外表又俊美的让女人无法自已地爱上他……
高蓉宇看得太专心了,完全没察觉隔壁桌的男人唇角含笑,眼神毫不客气地望着她自然而忘我的神态。
反正当事人一点也没察觉,也没抗议,他乐的当个光明正大的偷窥客!
看到一个段落,高蓉宇暂停一下,喝了口茶,拿起一块饼干,才咬了一口,不识相的人就来了。
「这不是蓉宇吗?」
不用抬头看,光听声音她就知道是谁了,一整天的好心情顿时被破坏。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天生跟高蓉宇八字不合的,那只有五个,头一号是跟她无缘的父亲高志远,再来是高志远的第二任妻子王梦华,然后是他们的三个孩子,高胜志、高胜远、高胜华。
就血缘上来说,蓉宇和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姊妹,但是就事实上来说,他们看他们两兄妹不顺眼,蓉宇和哥哥看他们三个也没顺眼到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