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羿恩好说歹说下,康思美才让他帮忙把头套取下,这一拿下来只见她满脸是汗,头发乱糟糟,好像刚从水里爬上来一样。
「原来妳急着要赶去办的事,就是帮助那些环保团体来跟我作对,是不是?」捷运车厢万头钻动,不过周遭的人都感受出两人对话间的冰冷气氛,只敢偷偷瞄看,不敢正面直视。
明知道这个问题她很难答得出口,他为什么还要问?
难道他不知道这就是她拚了老命也要跑给他追的原因吗?
要是这件事那么好解释,她也用不着搞得这么狼狈,戴着滑稽栗鼠头搭捷运,就像是马戏团里跑出一个没有卸妆的小丑,真是丢脸丢到家了!
「我晓得这么做很过份,如果要解释的话也又臭又长,你不见得有耐心听,你骂吧,骂我是墙头草、骂我是西瓜派的掌门人,骂我什么我都认,只要你心里能舒坦点,爱怎么骂都行。」她认了,反正老天就是要让她栽在这里,如果非要替自己挣出一条康庄大道,恐怕只会被说成是强词夺理。
「不,我要听妳解释,不管妳要说多久,我都会耐心听。」这个女人本性不坏,不会是那种表里不一的人。
车子一站站经过,人群一站站散去,沈羿恩拿着面纸帮她擦去头上汗水,他要听她慢慢说,而她却快快说,说得越快内容越零散,越是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
「我就是个大『北七』啊,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人家要我做什么我觉得很好就去做,可是到后来跟原先认知的通通不一样,要是这次我把我学姊的抗议活动内容问清楚,就不会发生这种事……咳咳……」像个小女生身不由己,面对两位同样重要的人,她为难到想撞墙解脱。
沈羿恩看她边说边咳,极力想把话给说清楚,眼看就快要到终点站,他还是听得雾煞煞,重点是什么他还是一点都不知道。
「妳先别急,有话慢慢说。」他听了快五分钟还不晓得重点在哪。
车子到达市政府站后,沈羿恩带着她下车,首先他得先帮她添购一套新的衣服,在奔跑的过程中,她跑得满身大汗,衣服几乎都快湿透,为了怕她着凉,他想帮她换上一套干净清爽的服装。
他带她到新光三越信义店,里头卖的都是高档的顶级货,而康思美对于一楼有哪些名牌专柜,二楼有哪些精品服饰店,甚至哪一家是哪位小姐,姓什么的在站柜,她都了若指掌。
因为对她而言,以前就是那么败家,才会把自己搞得这么惨,现在这些名牌店已被她视为拒绝往来户,已经有好几个月她都像大禹一样,三过其门而不入,更别说进去血拚了。
「怎么了,不赶紧把妳这一身湿衣服换下来,到时候感冒了怎么办?」
从她的眼神中他看到犹豫与迟疑,眼前这座豪华高耸的新光大楼就像是毒蛇猛兽,让康思美脚步就此停住,完全不敢往前多踏一步,他想不通,这里可是大多数的女孩子爱逛的地方,巴不得好好进去狂购一番,怎么她会静静地站在门口,一点也没有进到里头的冲动?
「是不是忘了带钱包,别担心,我这里有钱,走吧!」沈羿恩以为她没有带钱,但是并不是因为这原因。
「我们……我们去那个有青蛙还是两个脚印的地方买好不好?」她得量入为出,开源节流,不能有那种巴着沈羿恩,就像巴到金矿一样的念头。
「不需要那么为我省钱吧,就算到目前为止,妳还没给我解释清楚为什么妳要打着红旗反红旗,偷偷去帮妳学姊来扯我后腿,但给妳买件象样体面的衣服,这份能力我是绝对有的。」
其实沈羿恩在心里头早就原谅她了,他绝对相信她不是坏人,而且一旦水落石出,那个理由肯定是他能接受的。
在这世界上,有太多阴错阳差的事,如果每件事他都斤斤计较,鸡肠鼠肚的,他的烦恼肯定一大堆,迟早得到忧郁症。
康思美却十分坚决,如果她爱沈羿恩,就该替他着想,就算他赚钱像印钞票一样快,那又怎样?毕竟那是他的钱,不是自己的,不能卯起来乱花一通,这样跟过去那个奢侈无度挥霍浪费的她又有什么两样?
「我觉得穿普通的毛衣、宽松的运动裤就很舒服了,你硬要逼我穿那些贵得离谱,穿起来也不见得会好看到哪里去的衣服,是不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眼前这些名牌服饰,对她已经一点吸引力也没有,她明白反璞归真的道理,即使现在的工作必须常常碰到这些顶级的名牌服饰,但她再也不心动,因为从这次事件中,她深深了解有一种东西比这里头的任何一样东西都还具有价值,那就是真爱。
「好吧,就听妳的。」他对她又得另眼相看了,竟然有女生面对可以免费获得名牌服饰一点也不心动,这小女人在他心目中又往上加分了!
走进两个脚丫子的店,康思美挑了件丹宁材质的深蓝色裤子,还有一件高领的白色毛衣,在镜子前她满意地笑着。原来朴实也是一种美,现在的她少了虚荣,多了素雅,看起来也没比以前差,反而比以前更充实、更实际。
换上新衣的康思美看在沈羿恩眼里别具一番风味,白色的丰毛衣展现出她纯真、爽朗的个性,深蓝色的丹宁裤把小女生那种俏丽活泼的一面整个烘托出来。
配上她一头俐落短发和巴掌般的小脸,要不是看在这里是公共场所,他真想把她抱在怀里不停地吻着她。
哇,这两件加起来才一千二,还不到我以前买香奈儿的十分之一。想想过去自己真是够了,穿那种上万的衣服好像也没好看到哪里去。
当沈羿恩要拿出信用卡替她付钱时,她很快的冲到柜台前将他的信用卡给拦下,然后马上掏出钱包,用现金来付款。
「才不过一千二,就不能让我来表现表现吗?」
「这种小摊的我自己来就行了,大摊的……」她想了想,甜甜笑道:「还是我自己来,现在,要买什么花自己的钱最实在。」
「妳都不用信用卡买东西的?」他注意到她皮包里一张卡也没有。
「通通剪光了啊,用现金买才会感到心痛,一心痛,就会知道要省钱,要是用信用卡,买多少也不过是一个数目,一张签帐单,不痛不痒,到时负债累累,等到要还款时就欲哭无泪。」这可是她康大小姐的经验谈,她有切肤之痛,背着债务过日子的生活,可不是人过的啊!
身为服饰界的设计师还能这样洗尽铅华,一点也不受到花花绿绿的世界蛊惑,这点确实是难能可贵,把她娶来当老婆还怕钱财守不住?家族无法兴旺?
「好吧,既然妳都不让我有表现的机会,这样吧,看在妳还欠我一个解释的份上,妳得请我吃东西,然后再慢慢把一切说明,这样不过份吧?」怎么办,他越来越喜欢跟她在一块了,看她讲一大堆离题又说不到重点的话,竟然会让他心情超High?
「吃饭?」我的妈呀,他应该都是吃那种鱼翅等级的食物吧?
「胡须张鲁肉饭不至于让妳脸色变得这么难看吧?」
「鲁肉饭?」
「再加碗贡丸汤。」
「多颗卤蛋应该还在我预算范围内。」她精打细算地说道。
「那还等什么,现在就走吧!」沈羿恩笑着说道,拉起她的手准备一起去吃这顿像是第一次约会的「浪漫晚餐」。
第十章
当天晚上他们在胡须张鲁肉饭开始他们第一次的约会。
康思美还是滔滔不绝的解释着她为何会去帮着学姊扯他后腿,尽管仍然说得零零落落,沈羿恩却觉得一切都不重要,反正他从零零碎碎的线索中拼凑,得知她是因为不能当个言而无信的人,所以才会在天人交战不得已的情况下,去帮学姊的忙,不过她说,她有戴上栗鼠头套,算还有良心,判她个缓刑不为过吧!
「不行,本案疑点甚多,不符合缓刑条例。」他才没那么容易就让她轻松过关。
「还有什么疑点,不全都告诉你了吗?」真可怕,男人要是认真翻旧帐,那气势也是挺吓人的。
「昨天在书局……」呵呵,提示够明显了吧?
「书局?」康思美摇头晃脑,故作思考。
「我真情告白之后,妳做了件什么事?」话说得够明了吧?
「我做了件……」她用筷子玩着碗里的黄萝卜,当目光重新对上他时,竟是问:「要不要来点笋丝,我超爱吃他们卤的笋丝,老板……」
「康思美……」她就是会来「顾左右而言他」这招,沈羿恩已领教过了,绝不能让她旧技重施。
「好,我说,反正说了之后,你会因为这样而不喜欢我我也认了!」该来的还是会来,她避也避不了。
她相信这个疑问会一辈子跟着沈羿恩,只要她一天没把话说清楚,他们之间永远都会有疙瘩存在。
「妳当初是看上我的钱,而不是我的人?」在她还没开口前,他先开口说了。
「沈羿恩!」
「妳怎么了,干么那么惊讶?」
「你是算命的喔,好准喔!」这男人厉害的地方未免也太多了吧!
他脸上没什么太大的表情,会猜到这一点相信只要是有身份、地位的男人,身边都不乏存在着这些想钓金龟婿的女人。
「就这样而已?」他扬高音量。
「丫不然咧!这样还不算严重?我是听了你的真情告白,怕你受伤害,你还用那种不屑的口气?」真是歹命,她把他的真心看得如此慎重,可他呢?好像被蚊子咬一口,没什么大不了嘛!
「那妳现在呢?」
「现在我坐在这陪你吃鲁肉饭呀……」看他拉长脸,她当场赔罪。「好,我正经点,我现在……」她还环顾一下四周,不过这动作反而更加重旁人的好奇。
「怎样?」
「我现在……」她还在注意身旁的人,特别是送东西的两位欧巴桑。
「卖关子的时间够长了吧?」
她勾勾食指,请他把耳朵借给她。
「现在是真的……爱你呀!」就像蚊子嗡嗡叫,根本就听不到她在说什么。
「妳饭都吃了,怎么还这么没力气?大声点行吗?」其实他是听到了,不过太小声,一点都不过瘾。
「我现在很爱你!」厚,是耳聋吗?怎么一脸呆样?
「不够大声,再大声一点!」
「我现在很爱你,不然你要怎样嘛!」她嘶吼出声,整个店里的人碗筷都停了下来,还有人嘴里塞着卤蛋,差点噎死。
大家定格,注意力全朝向两人集中。
「天啊,连外面等公车的人都听到了!」
她羞红脸,头低到不行,偏偏他就爱看她那张不知所措的脸。
而她那句「很爱你」叫到连老板都听到,所以他们第一次约会的费用还被打了八折,康思美沾沾自喜,虽然省没几十块,但还是觉得赚到了。
饭后,沈羿恩送她回去,在车上他的脸一直保持着微笑,她不敢相信当自己说出那么真实的话之后,他不但没有看不起她、防她,反而对她更好,是他度量太大,还是他觉得这根本就不算什么?
「你……你这样我会更过意不去ㄟ,我说当初是因为想办法要挖你的钱,好来付我的卡债和贷款,你怎么还能笑成这样?这……这不像是一个正常人会做的事吧?」
沈羿恩看她还是一颗心悬在半空,完全没有放松的迹象,一定是认为他在跟她打马虎眼,也许是不想当面给她难堪,然后再慢慢跟她疏远,越来越淡……
「这是因为……因为我很在乎第一印象,妳给我的第一印象太深刻了,那天在机场,妳会那样见义勇为,我相信绝对是发自内心,一个内心那么美的女孩,我不信她会坏到什么地方去。」他不是笨蛋,他有眼睛、懂得观察。
「哦,真的是酱子喔,万一那天角色互换,我是那个诱拐小男生的坏人,而后我说我是真心真意爱你,你会信吗?」她问了个无厘头的问题。
看了她一眼,他语意深长的说道:「信。」
「天啊,你不是说第一印象……」
「信才有鬼,要是我晓得妳这么坏,绝对会请一流的律师把妳关在监狱里好好反省,不关妳个十年八年,绝不让妳出来。」他像在吓小孩,认真的说:「所以今天妳说妳爱我,我会当真,万一有一天妳不爱我了,我会……」
「不会的、不会的,我说了就算,不会反悔的,」吓死人了,幸好在这点上,她绝对能对得起自己的良心。
在车子即将开回麻雀旅社前,放在沈羿恩心里头的一句话,最终还是得说给她知道。
「思美,下礼拜四我就要回纽约,我要妳跟我一起回去,我想带妳去跟我妈见个面。」
「纽约?你这趟回来,不是要待在台湾?」她一直以为是这样的。
「我这趟回来主要是收拾我表姊搞下的烂摊子,还有这次的服装秀,考量VF在全球市场的占有比例后,我打算将事业版图拓展到欧洲,毕竟VF的原创概念比较符合欧美女孩子的标准,至于亚洲地区,我要全权下放给我表姊,我相信经过我的整顿后,她绝对可以独当一面。」言下之意,要再重游台湾这个地方的可能性是微乎其微。
「那……那我跟你回纽约见你妈做什么?」没事去见人家长辈,肯定没那么单纯。
「我想让我妈喜欢妳,然后我要妳陪我在纽约生活。」
言简意赅,这句话找不出让人听不懂的地方。
聪明点的人一听就知道,就算脑筋转不过来的,也会意会到一丝丝对方话中的含意。
「你是说……」
「我爱妳,我要跟妳共组家庭,我希望我未来的生命有妳的参与。」说到此,车子正好停在麻雀旅社门口。
有那么一瞬间,康思美的耳朵一直出现嗡嗡的叫声,她是不是听错什么?他们在今天把话讲开,承认对彼此有意思,兴趣、话题、个性通通相投,这些都是事实,但……恋爱这东西是需要酝酿、需要慢慢升温的,一下子进展到共组家庭会不会太快了?
「我们真正认识的时间,尽管才几天,但我对妳的感觉却已深植心底……在未来的十年,我不见得会再来到台湾,我的工作重心今后都会放在欧美,但我确信妳就是我要的人,而我也笃定我爱的人就是妳,既然如此又何必拖拖拉拉?」
真挚的双眸看得康思美全身都热了起来,这决定来得太突然,让她倍感彷徨。
她的心情一剎那急转直下,因为如果答应沈羿恩,就这样跟他到纽约去,她那些姊妹们会用什么样的眼光看她,会认为她是个见色忘友、有了美好归宿就把她们一脚踹开的势利鬼,当初说好谁先嫁入豪门,就要竭尽所能帮助还在受苦的姊妹,要是她就这么一走了之,那她还敢回台湾、还要做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