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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第14页    作者:亦舒

  「是的。你倒猜得不错,虽然把她过份夸奖了一点,她以前倒是那样子的。」

  「以前?什么意思?」他问。

  「她结婚了。」

  「已经结了婚?」他吃惊的站起来,低着头,那神情之失望,是难以形容的。

  我看着他,我说:「你真荒谬,怎么可以凭一张照片——」

  他又打断了我的话,「王太太,她嫁的可是原子物理学家?」他问。

  我摇摇头,「没有,不过是一个文学生,很普通的。」

  「可是她不是要嫁一个——」

  这次是我打断他了,「人是会变的。」

  「我不明白。这么说来,王太太,你是认识她的?」

  「是。」

  「我有没有必要再见她?」

  「没有必要了。」

  他抬起头来,有点茫然,「我找了这么久,问了这么多的人,亲自来到,结果她已经结婚了。」

  「没有结婚也不行,」我温和的说:「她比你大很多,那张照片,是多年之前拍的,我知道,相信我。」

  「不会的,照片明明是几年前拍的。」

  「不止了,几乎有十年了。」

  「然而我同学处的照片——」

  「她入学迟,廿二岁才进的大学,廿五岁毕业,没多久就结了婚,至今也五年了。」

  「我只觉得是三两年前的事。」

  「时间就是这么不知不觉溜走的。家明,」我叫他的名字,平静地说:「回去吧。」

  「既然时间上犯了这么多错误,为什么又这么巧,叫我看到她的照片?」他还是不明白,「我看到这张照片不过是两三年前的事,怎么你却说照片已经十年了?」

  「的确是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他颓然的靠在露台栏杆上。

  「你见到她,代我说一声……」

  「说什么?」我问。

  「真是,说什么呢?这两年多来,我一直在排练,见到了她,该说些一什么话,现在千言万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

  他垂着头,长长的卷发垂在额角上,秀气如女孩子。这么漂亮的男孩子,何愁没有伴?是段绢绢的损失罢了。我有点心软,伸手想去摸一摸他的头发,终于把手缩了回来。我已经老了。

  我说:「我给你去倒一杯果汁。」

  我走进厨房,再出来,他已经不在客厅里了。

  「家明?」我叫,「家明?」

  他走了。

  没有说再会就走了。

  我拿着两杯果汁,呆呆的站在客厅中央。

  我看到玻璃茶几上的那张照片。他收藏了近三年的照片,他没有带走,他不再要它了。

  他要找的人没有找到,他来迟了十年。

  我把果汁放在茶几上,呆呆的拿起了照片。

  我听见锁匙开门声,家明,我的丈夫,回来了。

  他抹着汗,他说:「真热。」

  见到果汁,他也不问拿过来就喝。

  「这是什么?」他拿过照片。

  「没什么,一张十年前的照片。」我说。

  「给我瞧瞧——咦,倒是很漂亮,绢绢,你十年前真是这样子的?」他笑。

  「当然是,谁一养下来就是黄脸婆?」我白他一眼。

  「难怪当时追求你的人那么多。」他还是笑嘻嘻的,「我不知道交了什么好运道呢!」

  我不响。

  隔了一会我说:「如果当年你娶我是为了相貌体态,那么如今你好娶小老婆去了,我早变了。」

  「你变了,但是我也变了。」他感喟的说:「当年我也是个网球健将,现在怕连球拍都拿不起来。」

  我苦笑。

  「你没煮饭?」他问:「小明呢?」

  「没有。」我答:「小明在妈妈那里。」

  「赶快叫妈妈帮忙找个佣人吧,你一个人两只手,怎么忙得过来?」家明说。

  看,我早说过,他是个好丈夫。

  于是他坐下来,拿起了报纸。

  看了一会儿,他放下报纸,说:「今天我们出去吃饭。」

  我不响。

  我进浴室,开了莲蓬头,好好的淋了一个浴,足足洗刷了一刻钟。小明没有回来,看样子我们是可以出去吃一顿饭,多久没出去了?

  浴罢我对着镜于,照看我自己。是变了。养了小明之后,胖了廿磅不止,脸上所有的轮廓都不见了,头发剪短了,而且熨了一个很普通的样子。

  难怪他没有把我认出来,我不怪他。

  我在心里叹口气。

  这么快就老了。

  十年前,我不正夸口,要嫁一个孙家明式的男孩子嘛?后来到处找着、玩着,终于累了,我选了王家明。孙家明来了,可惜晚了十年。如果今年我才二十岁,想想那种景况,又是不同的。

  但时间总要过的。我有过我的一份,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了。刚才我差一点就想开口承认:我就是段绢绢。

  我丈夫在门外叫:「绢绢,你好了没有?我肚子饿了。」

  「来了。」我应。

  我匆匆的穿著衣服。

  他又叫:「电话!找你的。」

  我套好衣服出去听电话,拿起听筒,对方便说:「绢绢?今天有没有一个男孩子来找你?」是李博士的声音。

  「有。是你叫他来的吧?」

  「这孩子倒是很痴心。你记得那张照片吗?是十年前拍的了,你到美国玩,来看我们,我替你拍的。不知怎么,落在他手里,怎么说都要见﹃段绢绢﹂,我没法子,只好叫他来找你——你怎么打发他的?」

  「他没有把我认出来。」

  「啊?奇怪。」

  「他心目中的那个段绢绢又不是我,自然没把我认出来。」

  「你别自谦了,当年那个段绢绢,不正活脱脱就是他形容的那个人嘛?再也没错的。当年你嫁家明,我们都有点惊奇,没想到你却立地成佛,果然成了贤妻良母。」

  「说得我当年好象杀人放火似的!」

  「绢绢,」他哈哈的笑着,「你自己细想去!可惜那个孩子生晚了,没见到你当年热闹的盛况,否则凭他的才貌,当可参加一份子,好戏更加好看。」

  「当年如果见到他,我就嫁他了。」我坦白的说。

  「是,我见到他,就吓一跳,」李说:「记得吗?那时候大家要跟你好好的介绍对象,你嘴里说的人,就是他那个样子:功课好,带点滑头,单爱你,风头要劲,都附上条件了,最奇的是,他刚好又是个原子物理……。」

  我默默的笑着。

  李说:「缘份就差那么一点点。」他感喟。

  「什么一点点?差十年啦。」

  「我不能再说了,再说你丈夫要揍我呢。」

  「他?」我笑,「他是个烂好人,十年也不见他动一次气,要他为我生气,更是难上加难。」

  「改天再说吧。」

  「好。」

  「再见。」他挂上电话。

  我缓缓的放下听筒。

  家明问:「可以走了吧?小明什么时候回来?」

  我答:「吃完饭,我们顺便把他接回来,省得妈妈两头跑,他就是爱玩。」

  家明笑,「跟我小时候一样。」

  「家明,我小时候,可爱吗﹖」我忽然问。

  「我认识你那年,你都二十五了,谁知道?」他说。

  我笑了。

  然而这个叫孙家明的男孩子却是知道的。只是他来迟了十年,整整十年。

  我十年的那张照片,如今又回来了,搁在茶几上。

  爱情是流行病

  我有一个妈妈,妈妈四十八岁,有一个妹妹,妹妹十八岁。我叫宝宝,妹妹叫囡囡。因为跟妹妹差了那些岁数,所以平时没有什么话好说,妹妹有什么问题,从来不自动找我。在妹妹眼中,我恐怕已经是老太婆了。

  这一天下班,才开了门,便听见妹妹发了疯似的,失声在那边叫:「不!不!我不听你的!你根本不了解我!我们之间一点交通也没有!」

  我双眼看了看天花板,这小孩就是这样,说话不分轻重,一派新文艺,不让她看电影,是我们不了解她,不让她化妆,是我们之间有代沟,叫她努力读书,是我们俗气,要讨好她实在太难了。

  我坐在沙发上,脱了皮鞋,只看见妈妈自她房里奔出来,一边嚷着:「宝宝!宝宝!你来了?不好了,事情不好了呀。」她一边说,眼泪一边滚了下来。

  我说:「妈妈,你管她那么多?她爱穿露背装,让她穿好了,她要去舞会,让她去好了。」

  「不,宝宝,这一次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妈妈说。什么事?我问。

  「这次……囡囡要结婚了!」

  我手中的鞋子掉在地上,「什么?」我问。

  「结婚。」妈妈重复。

  我呆住:「她结婚?」

  「是的!她说不要念大学了,也不要念预科了,要我马上准她结婚!」

  「对象是什么人?」我问:「你见过没有?」

  「没有呀。」妈妈说:「我根本没听说过她有要好的男朋友,我只知道她普通的男朋友不少。」

  囡囡这时候出来了,她披散着长发,身上一件薄料子的裙子团得稀烂,眼睛已经哭肿了,可是青春到底是青春,她看上去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她冷冷的说:「你们不必猜想了,他叫王健康,他是最好最好的男孩子,我爱他!他爱我!我们两个人不能分离,我们决定要结婚,社会对我们的压力,亲友的不同情,都不能算是一回事,我们要争取自由!」

  我看她一眼,淡淡的说:「算了,囡囡,大热天,你何苦害妈妈担心,谁把压力给你们了?说话要好好的说,别太戏剧化,我的鸡皮疙瘩都爬上来了。」

  给我一大盆冷水浇了下去,囡囡出不了声。

  我说:「你给我好好的坐下,把话简简单单的说明白,既然要结婚,那是代表你成熟了,成熟的人要有组织能力。」

  囡囡相当的怕我,可是她是横了心,她坐下来,掠了掠头发,真是漆黑的一头好头发,映得皮肤更是雪白雪白的,她开了口:「我要结婚了,姊姊,他叫王健康。」

  「健康?」我失笑,「这倒是个好名字,如果人如其名,倒是一种福气。」

  「姊姊,你的口气太轻佻了,我不想再说下去。」

  「好好,算我不对,你说下去。」我说。

  「说完了,我要结婚。」囡囡说。

  我按着火气,我说:「囡囡,结婚不是那么简单的事。结婚是很复杂的。妈妈不打算招女婿,妈妈要嫁女儿。现在香港米多少钱一斤,像你这种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服侍你也够难的,你肩不能挑,手不能提,除非你这位王健康先生真的非常健康,否则你还是念完了大学才说。」

  「你们都是一鼻孔出气的,」囡囡在喉咙底哼了一声,「一天到晚就是钱钱钱!跟你们说完话,我巴不得跳到浴缸里好好的洗刷一下,把那些沾回来的铜臭啦,俗气啦!通通洗掉。」

  我不怒反笑,「好呀,囡囡,这个月的石油气费还没付呢,你这么爱洗澡,爱干净,把这笔费用给付了,不然就没有热水给你洗澡了。」

  「你们这些人,简直不可理喻!」囡囡说,「我告诉你,姊姊,没有牺牲,就不会有爱情,我看你已经太老了,一点理想跟青春都没有了,才会这么对社会妥协,我可怜你,姊姊,我由衷的可怜你。」

  囡囡回头,大力的关上了她的房门。  我坐在沙发上,把另外一只鞋子也脱掉了。

  妈妈说:「你们这样子互相冷嘲热讽,说十天十夜也没有结果。」

  我说:「真叫人灰心。囡囡也不算小了,十多廿年的姊妹关系,竟比不上一个平地冒起来的小伙子。这些女孩子个个发花痴似的,见到了男人,什么都不理了,最好私奔。本来也无所谓,现在是什么年头了,可是人要吃饭呀!结婚!现在租金、家私,把这些加在一起,不发一笔小财还应付不了,她就那么快想到结婚了,真恶心。」

  「你不要与她一般见识,宝宝,她不懂事。」

  我看了妈妈一眼,苦命的妈妈,十年前我也这样子的闹过一场,才平息了没多少年,囡囡又炸了开来。我骂囡囡等于骂我自己,我有什么好处?

  我记得我十八岁那一年,刚要升大学,也是碰见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男人,不到半年,也就嚷着要结婚,当时这男人非常鼓励我脱离家庭,说妈妈看不起他,如果我爱他,就该争取自由。一天到晚爱爱爱的,结果这个人除了嘴巴里一天到晚说爱之外,既没有本事,也没有职业。换句话说,我受了骗,逃回家来,这男人还不肯放松,好不容易把他打发掉,真是心灰意懒得不想做人。妈妈说:「年纪轻,不要紧,可以从头开始。」所以才发愤到了今天。

  是的,我现在是过得很好,但是一朝被蛇咬,难免怕绳索,以后听见这一类型的男人又恨又怕。这一段事情囡囡不知道,囡囡那个时候还小呢,能瞒就瞒着她。

  晚饭的时候囡囡没出来吃饭。

  我对妈妈说:「叫一叫她吧?」

  妈妈说:「叫她做什么?她不是爱牺牲吗?我们要训练训练她呀,我是她娘,她要牺牲,应该先牺牲给我!」妈妈笑了。

  「妈妈,我们真对不起你,」我很歉意的说:「我们太不像话了,一个个都叫你担心,别人家的女儿,十七八岁早就精刮得很——怎么样利用男人,怎么样往上爬,只有你,生了姊妹两个,都像天才神童似的,爱情至上,似懂非懂,真是白痴性格,亏你还笑得出。」

  妈妈说:「我也哭过呀,女儿是我自己生的,我有什么办法?」

  「你见过那个王健康吗?」我问妈妈。

  「没有。」妈妈说。

  我说:「要不要见一见他?」

  妈妈说:「可以,我去套一套囡囡,看看他是何方神圣。」

  妈妈有了一次可怕经验,果然比较精明起来。

  那天晚上,半夜我听见囡囡起来在厨房翻东西吃。

  人总是要吃饭的,吃饭总得要钱。我真是个俗人,可不是,天天唠唠叨叨的念着钱,但是没钱怎么办?这种问题要问囡囡这种年轻女孩子,她们的胃强壮一点,她们的想法是不一样的。

  我如今每过一年,就更加觉得钱的可爱,君子爱财,取之以德。我是女人,女人与小人都是难伺候的。但是凭劳力换回应得的酬劳,并没有什么可耻。人人躺在床上喊清高,整个社会就给清高垮了。

  有钱有什么不好?有了钱可以到伦敦海德公园去骑马,可以大吃大喝,可以与朋友开开心心、公公道道的在一起;有了钱可以使生活舒服,使家庭美满。我没说不要爱情,真的爱情是可遇不可求的,像囡囡这样瞎七搭八举起手来喊喊口号,就算爱情了?

  十年前我是被利用的,但要怪也怪自己胡涂。十八岁也不算小了,怎么还会这么笨,所以我并不十分怪对方,奇就是奇在他运气够好,坏就是坏在我够倒霉。

  我叹了一日气,谁是谁非,很难说,像现在,我当然说我是为了囡囡好,但囡囡巴不得要杀了我这个姊姊呢。

  第二天妈妈跟我说:「那个王健康呀,是在某某广告公司做事情的,真要命,广告公司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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