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妻像是五雷轰顶似的站着不动。
多少年来我们盼望燕呢可以找到一个理想的爱人,现在她告诉我们找到了,却是个这么样的人。
妻忽然哭了起来,我明白,一个人在真正绝望,真正无助的时候,才会这么样的哭。
我扶着妻进房,出来的时候,燕呢拉着我。
“姐姐为什么哭?”她问我:“应该为我高兴。”
我看着她很久,挥挥手:“你们去吧。”
她与陈永复走了。
我去安慰妻子,“只要她高兴,她都那么大了,我们也无可奈何,没有我们,她还是要活下去的,她的生活是她自己的生活。现在也不要紧了,再婚还是受欢迎的,离婚的人那么多,一窝蜂似的。”
妻并没有动容,也许我的说服力太弱了,不够力量,妻还是哭泣,“我只有一个妹妹,父母临终叫我照顾她。”但是燕呢的命运与常人不一样,她喜欢的事她要去做。
既然如此,我不忍把他们两个人隔绝,毕竟陈永复就快要消失在这个地球上了。我买了水果到燕呢家去找他们。他们即使不在燕呢家,但是稍晚会回来。
燕呢在整理一大盘药品,上面都写着陈的名字。我把小玻璃瓶子翻来覆去的看,瓶子发出清脆的叮叮声,燕呢精神焕发,穿着非常干净的牛仔裤,一件白色的T恤。
“姐夫,你肯做我们的证婚人吗?”
“不,我不肯。但是我愿意做你们的朋友。”
她抬起头笑:“你知道吗?没有人肯做我们的证婚人呢。”
“你为什么一定要结婚?”
“因为我想嫁给他,你以为同居比较好?那是永远没有诚意,当你爱一个人,你希望与他共同生活,而不是单单与他睡觉。”
“同居……他们说与结婚没有什么分别。”我说。
“没有分别?”燕呢温和的笑,“我觉得有分别。”
“你也得为自己着想。”我说:“人是自私一点好。”
“我是为自己着想,我爱他,我乐意嫁他。”
我低下头,“我可以帮你们做些什么?”
“如果你不能做证婚人,那么就做朋友吧。”
我咬了一口萍果,这萍果出乎意料地甜。
“你们还有多少时候?”我问。
“我不知道,但可以肯定不会太长了。”她说。
“婚期是什么时候?”我再问。
“后天,希望姐姐来,大会堂婚姻注册处,上午十点钟。”
“你决定了。”我说。
“自然。”
“陈永复是一个幸运的男人。”我终于说。
“我们两个人都很幸运,世界上没有多少夫妻像我们,我们不会吵架,我们不会疑心,我们互相需要,我们爱护对方,我们基本不会看见对方老去,我们很幸运,我很快乐。”
“或者你是对的。”
“若干年后,当我看见别的夫妻婚变,我会想:我的丈夫可永远不会与我离婚,当别的女人伤心痛哭,我会想,我的婚姻日子是快乐的。陈永远不会令我不高兴,我是全世界最开心的女人,我终于找到了我在等的男人,多少女人等了一辈子也没等到过,也许我活着不过是要在陈短短的生命中发一点点光彩,我不会后悔。”
我把萍果吃完了,说:“陈怎么还不来?”
电话铃响了,燕呢去接听,放下电话,她冷静地说:“陈不来了,他进了医院。”?
我们赶去医院,燕呢叫我离开。
他们还是如期结婚了。妻没有去,她恨死了陈。“这个男人,到棺材去也要拉一个要陪,如果他真的爱燕呢,他不该这么做。”
我去了。那在下雨,已经有二十多天没下雨了,那天却下雨,而且下得不小,路上塞车塞得很厉害,我赶到时已来不及观礼,在大会堂门口看见他们,燕呢仍然很高兴,简直是个十分美丽的新娘子,白色的缎衣淋得半湿,她与新郎在摆姿势拍照,我连忙走过去站在他们身后,作其家长状。
燕呢的婚纱已经掀起来,我吻了她的脸颊。
她笑道:“如果姐夫不来,真是扫兴了,刚才我一直祈祷,希望你来。”
陈紧紧握住了我的手。一个观礼的人也没有,证婚是陈的老佣人。
我告诉陈,“以后要爱我的小姨子,要对她好,你这个幸运猪。”我拍拍他的肩背。
“我知道。”他握住我的手,“是的,我知道。”
雨还在下,我打着一把伞,遮三个人,雨一直打在我们肩膀下,终于把照片拍完了,我们搭车回家。那一天晚上燕呢做了一桌好菜,我们三个人吃了个饱,开了两瓶香槟,喝得光光的。
新婚夫妇很高兴,我趁早告辞,一开门,看到妻站在门口。我说:“如果你不是来接我回去的,那么你就进来坐一会儿吧,不过别坐太久,人家会嫌我们。”
妻拿着大包小包的礼物,见到燕呢,抱头大哭。燕呢拍着她的肩背,向我挤挤眼。
妻送来最好的礼物是一张百子图的被面,大红真丝上绣着一百个小孩子。
我很感动,陈也很感动,除了燕呢,每一个人的眼睛都润湿了。燕呢好刚强好勇敢。天下是有她这种女孩子的。
他们终于结婚了。
结了婚陈马上住进医院,燕呢做他的私人护士,好好地看着他,我们不晓得他们的生活过得怎么样,燕呢偶然会来一下,人好瘦,但是精神还好。
终于在一个月之后,她来了。“姐夫,永复希望见一见你。”她简单地说。
“好的。”我立刻知道是为什么,马上换了衣服出去。
我跟燕呢出去,到了医院,燕呢在一路上一句话也不说,她紧闭着嘴唇,非常镇定,我呆呆的看着前面的路。
找到了病房,我推门进去,简直已经认不出陈永复了,他全身都是管子,瘦得只像骷髅,如果不说,我真不相信这是一个多月前那个浓眉美目的年轻人。
我非常难过,握住他的手:“永复。”
他微微睁开眼,见得到是我,点点头,提高手做一个姿势,我知道他心中是高兴的。
这短短的日子,对他来说,是往地狱心经之地,对我们不过是日常生活的一个月,又轮到发薪水的日子了。“
永复的声音很微弱,他说来说去只有一句话:“我很幸福,我很幸福。”
我忍不住哭了。
永复说:“我有点怕,我一直怕,但是有燕呢在,燕呢……”他的声音低下来:“这是每个人都要经过的,没有人逃得过,我怕。”
我握紧他的手,我想尖叫,我也怕,怕得不得了,怕得说不出话来。
“燕呢……”他微弱地叫。
燕呢冷静地走过来,把脸靠在他的脸上。
我的双眼完全模糊了。
后来永复睡着了,燕呢送我出去,她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我吻吻她的额角,“你们是最恩爱的。”我说。
她笑一笑,我走了。
三天之后,她再来,头上已经多了一朵白花。她神色很自然,看不出哭过,比往日沉默了很多,旁人决不会想到她刚刚成为寡妇。
“痛苦吗?”我问。
“痛苦的。”她答:“还是死掉的好,多拖下去多痛苦。”
“他害怕吗?”
“怕,哭了,说不舍得我,不舍得这世界。”
“你一直在他身边?”
“是,他临终时表示谢我。”
“真是难以相信,生命这么容易的离开了他。”
“我会永远的记得他,”燕呢说:“人总是要死的,总比一辈子活着,却没有人记念好。”
“你打算怎么样?再回医院去工作?”我说。
“我打算到美国去,医院又准了我一个月的假,我想去旅行。”她说。
“回来之后住什么地方?”
“原来那里。”她说。
“不后悔?”
“当然不,”她微笑:“永复是爱我的,他对我很好,他会活在我心中,我曾经有过这么完整的一段感情,我很为自己骄傲。”
“祝你幸福,燕呢。”
“我会的,你放心。”她笑说:“谢谢你,姐夫,你真是个好人,叫姐姐原谅我。”
“这是燕呢的爱,她说也许她活在这世界上,不过是要给陈永复一点光彩,她做到了。
蓝鸟记
我是家庭主妇。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学念英国文学。十八岁入学,廿二岁毕业,同年冬天下嫁世杰,至今十二年。
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儿子八岁。
或者我应该说,我并不是廉价屋村那种家庭主妇。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扫,我不洗熨。
世杰是一个工程师,大我六年,他事业不至于成功得可以买劳斯莱斯,不过我们也有三辆车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辆平治,当然你听说过平治厂至为震惊,当他们发觉香港原来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场)、小黑豹开篷跑车,与一部本田。
我什么都不用做,事实上我竟不知道这十二年是怎么过的。当然,我生了两个儿子,怀孕各花掉十个月。就是那么多。
我不参加崇德会,我不学插花,我也没有开时装店。
我说过了,我什么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将。
我的儿子们功课好得要命,补习老师每星期只来两次,他们有他们的主见,懂得跟我说:「妈妈,我想去买条腰间打褶的长裤,现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开始觉得无聊与寂寞。
如果我说我不快乐,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说我快乐,我又在撒谎。
是的我仿佛什么都有。珠宝、皮大衣、丈夫、儿于、房子、现款,年年到欧洲度假。我还有什么不高兴的﹖
我内心知道,在银狐与梨形钻石之间,在儿子的笑声与丈夫的体贴之间,缺少的是那种灿烂,那一道火花,剎那间的虹彩。
这算不算奢望?一个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蓝鸟,是不是奢望?
世杰说:「你越来越沉默了,你知道吗?」
「我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贫血,因此疲劳困顿一点,请老爷原谅我没廿四小时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杰说:「说话别这个样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从没发过光与热,十二年来我没有与第二个男人喝过一杯茶,跳过一次舞。
我不是想无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开性派对。我只是憧憬年轻的情侣们在浅水湾T恤短裤,火辣辣的太阳与激情,他们青春的面孔上凝着汗珠与爱情,影树顶的红花与他们的心。
我从来未曾有过这些。
与世杰做爱像刷牙。一种习惯,一种天职——每个妻子都如此做,每个妻子都应该做。
当然,刷牙也有好处:口气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会因刷牙而兴奋吧?
因此我变得消瘦而憔悴。因为我没有前瞻,我也没有回忆,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于世杰,我知道他的事,有时他回来,衬衫上带着别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种人不风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里,总有一两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窃窃私语:「……看王世杰,是,那个,黑色西装,银灰色领带的建筑师。」女孩子还如见了蜜糖一般的趋前去。
世杰是谈笑风生的男人,漂亮、洒脱、幽默。
如果女孩子称赞他:「王先生,你的领带太配合衬衫。」
他会说:「我的内裤更配我的肤色。」
当着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为这种笑话我已听过一千次一万次以上,我厌倦得要死。
好了,这是我的生活。
我推开儿子的功课,又合上。我的那份阳光呢?我也需要阳光。
然后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种非常健康非常可爱非常活泼的男孩子,一双眼睛弯弯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来脸颊出现两个酒涡,浓眉衬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种吃史各脱鳘鱼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车服务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诉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买一辆摩根。」
他的笑使我晕头转向。我呆视着他——「你……」
「我不是车行的人。」他笑说:「我也是来找他们修车的。」
「呵,对不起,太对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后一步。
「这不是你的错,「他耸耸鼻子,皱皱眉头,拨拨耳朵,「块头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确长得像个机器匠。」
「不见得,我——」我很急,「我——」
「不用解释。」他说:「我原谅你。」
我是这样认识班的。他是云南人,会讲国语,知道「周瑜打黄盖」的故事,他的世界彩色缤纷,没有一点点灰色。
他会对我说:「不不,我没有你想象中的年龄,我已经虚度了廿六个春天。」
「你把夏秋冬那三季怎么了?」我笑问。
他调皮的挤挤眼睛。「呵,那三季,那我可没有虚度。」
我老觉得他并没有比我的儿子大多少。他喝生啤酒,自助飨可以吃三碟子,永远在说在笑在动。
他拾到我漏在车行里的皮夹子,给我送了回来。我请他吃茶谢他。
他说:「皮夹子里有好多现款,真欣羡你这种人,可以把大量的现钞搁在皮夹里,然后漫不经心的把它丢掉,多理想。」又是笑。眩目的闪光的笑。
我说:「连我儿子都说我魂不守舍。」
「是吗?」他说:「我不觉得。」
在我们能够挽救之前,我们已经太熟太熟了。
他甚至带我去跳舞。
「跳舞?」我反问。我没正式跳舞已经不晓得多久,多数是跟世杰到那种大型舞会,穿著新款晚礼服摆个姿势站上半夜,累得腰酸背痛,然后回家睡觉,这好算跳舞?
但是班真正懂得跳舞。我们到最流行的小型夜总会去跳最新的舞步,热闹三四小时,然后在码头旁散步,我不会相信香港尚有散步的地方,直到我认识班。
班会笑说:「你腕上戴的是金劳力士?啐啐啐,太花费,」又是一连串的可爱小动作,「你不怕坏人抢?治安这么坏,一半是你这种人——」
他有一个好职业,他在理工学院任助教,开一部小小的福士,横冲直撞。
与他在一起跟世杰完全不同。世杰是一个精明的生意人,年近中年,再漂亮也还是中年,太多的经验与刻意,只有初出道的少女才会被他吸引,我是他十二年的妻,他的一切我了如指掌:每年夏季他故意晒黑皮肤,冬天穿欧洲带回来的皮夹克,手上的戒指永远配他的腕表,卡片上印着历年得到的荣誉……一切一切都是经营做作的,这是王世杰。
或许班到了世杰他那个年龄,班也如此,班也许一辈子也到不了世杰的地位,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的丈夫是世杰,我穿王家的衣服,住王家的屋子,吃王家的饭,班的将来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是一个罪恶的女人。
我只知道与班在一起很快乐,而这种快乐是世杰不能也未曾给予我的。
我不介意在阳光下笑出我的皱纹,因为我已经有一个世人公认最好的丈夫。班看到亦可,看不到亦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