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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第20页    作者:亦舒

  话还用多说吗?既然她口口声声的对我不起。这么年轻,这么美丽的女孩子,还要怎么样呢。

  我说:「事情已经弄清楚了,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家明。」

  「为什么?」我问:「我们还是朋友呀。」

  她犹疑了一下,「朋友的车子在楼下等我。」

  我马上明白了,点点头。

  她把戒子小心翼翼的递在我手里,「这我不能要,太不公平了。」她说。

  我接过了戒子,放在桌子上。我说:「无论怎么样,美丽,我总还当你是朋友。」

  她掩了脸。我开门,与她下楼去。在楼下,有一个年轻男子正等她呢。他长得很神气,靠在一辆跑车旁边,见到了她,松口气,接着又很敌意的看着我,我很礼貌的向他点点头。美丽始终低着头,脸色很白。

  我回到楼上,开了门,看见妹妹正坐在我刚才坐的位置上,玩那只戒子呢。她微笑道:「『叫谁是情种?都只为风月情浓』。」

  我也只好微笑。

  「她先来了。」

  「嗯。」

  「这也好。」妹妹说:「你有没有跟她提起小田?」

  「没有。小田也不过是普通朋友,怎么可以乱提人家名字?」我说。

  「我是你就提了,出口气也好,不能摆明了受她玩弄。」

  「她哪里有玩弄我!你们女孩子家最小器,大家在一起,好是好,不好便不好,分手也是应该的,这年头不能从一而终了,如果她跟我在一起不开心,结了婚更不开心,她如果找到一个适合她的人,岂非更好?」

  「算了,反正她也不适合你,你可以去再念一个学位回来。她那个新男朋友,不过是有一部九流跑车的阿飞。」

  「妹妹,别这么说。」

  「好,你要卖这个乖,我不管你,不过你要听我一句,这世界上女人要多少有多少,你别傻。」

  我不语,过了很久,我说:一像她这样漂亮的女孩子还有吗?」

  妹妹笑,「像她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过十年八年,也就褪色了,哥哥,难道还美一世不成?」

  我转过头来,微笑着。

  「看你也不十分难过。」妹妹放心了。

  我难过还装给她看不成?我还哭不成?我还自杀不成?我上了工,很努力的工作着。隔了没多久,美丽的母亲来看我,我与妹妹都非常客气的招呼她。

  老人家很难过,她说:「真没想到,是我女儿没有福气,你是大人大量,不与她计较,家明……」

  我黯黯的站在她面前,多少日子来,她待我不错,如一个子侄一般,她喜欢我,是因为我老实。她说了很多话,然后一个人走了。我与妹妹对坐着很久,没说话。

  我们的关系是正式告一段落了。

  两年,春夏秋冬我们在一起。美丽的缺点,像不肯看书,像喜欢迟到,像偶然发点脾气,都忽然不重要了,我只知道我们曾经一起渡过两年,两年不算是一段短日子,没想到就这样结束了,而且这么和平解决。

  妹妹的同学是一个潇洒特别的女子,但是我不认识她,我不知道她的习惯如河,她的嗜好如何,我们真正相处的结果,又会如何。我没有那么多时间去追求女孩子,到底我也大了,不能像以前那样,毫无自尊心,傻呼呼的坐在客厅里等美丽,一等便是好几个钟头,而且一点也不抱怨,她自房里施施然出来,向我笑一笑,我便满足了。

  相反的,如果她真的嫁了我,我也没有那么多的时间陪她,美丽会叫男人放下一切来陪她。像那种男人接她的跑车,我不只买得起,但是我无意改变自己,美丽也不想勉强我,改变我,所以我随她走了。

  或者小田是比较适合我的,她说一是一,说二是二,有主张,有果断,她不需要同倩,怜爱,呵护,她没有把自己当一个弱者,她做事处世,比我还能干,她与美丽是一个对比,完全相反的两个女子。

  与小田在一起,关系是朋友与朋友,与美丽在一起,关系是哥哥与妹妹。我也没想到我会这么冷静地分析我们的关系,但这么一来,我比较认命。

  妹妹说我真是温吞水,交了两年的女朋友跟人跑了,到了嘴边的鸭子飞了,还谈笑自若呢,像什么话!小田听到这里,没有表示,她从来不对人家私事表示兴趣,她是一个光明磊落的女子,她有时候甚至佯装听不见我们在说什么,但是她绝对是我们的一份子。与美丽不同的是,美丽处处要人把她当轴心人物,可是结果她不过是一种陪衬;小田不一样,她坐在一角,一声不出,便是中心。她有魅力,美丽没有。

  魅力是不一样的,完全不一样的。

  小田不穿七彩服装,脖子上没有叮叮当当的塑胶首饰,手腕上也不戴烂铜烂铁。她衣服的颜色是有系统的,她喜欢白色与深蓝,因此一切服饰都依着这个系统转,看上去很舒服写意,她从来不穿红色,或是其他任何颜色。她的头发永远舒服地梳在脑后。她戴一副小小钻石耳环,非常吸引的,每当她转一转头的时候,那钻石便会闪一闪。她的牙齿雪白。

  妹妹问我,「你已经浪费了两年,不能再浪费另外两年,你认定了,是她?」

  我说:「不能这么说,我说是她,她未必说是我。小田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子。」

  妹妹说:「哪里有这么麻烦的事,与一个完全不相干的女孩子在一起两年,我看你倒是心安理得,现在有一个适合的人来了,你倒犹疑。」

  我是犹疑,事情要慢慢来,我做人一向都是讲究慢。温习,人家是大考之前三日做的事,我却在开学第一夜便开始了,弄得头昏脑胀,谁也没有好处。

  有一次在路上看见美丽,我在车子里,他们也在车子里,我只是一个人,她坐在新男朋友的身边,仿佛很开心的样子,穿得很好,化妆比以前加浓了,车子很挤,都排在红灯前,我简直不能想像这个女孩子便是我以前的女朋友。她换了一个发型,头发短了,卷曲得很,整个人看上去更像一只洋娃娃。

  我认出了她,我默默的注视她,她没有看到我。我仍然没有绞痛的感觉。奇怪,忽然之间,我觉得我不再认识美丽了。这是美丽吗?这不过是另外一个好看的女子而已。我心目中的美丽,是一个楚楚可怜,等我去保护她的女孩子,这是我心目中的印象。可是现在她是这么风调雨顺,她还与我有什么关系?

  我把车子调了头,兜到小田办公的地方去,我在车子里等她下班,看见她出来的时候,已经等了一个多小时,我一头是汗,看见她,我傻傻的笑。

  她走过来,「你怎么了?」她怜惜的问。

  我默默的不出声。

  「你看你一头的汗,来,我请你喝茶,咱们喝啤酒去。」她神采飞扬的说。

  我看着小田蜜色的皮肤,我握住了她的手。

  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喝啤酒。

  我冷静了下来,我说:「我看见了美丽。」这是我第一次跟她提起美丽的事。

  「怎么了?」她很温和的问。

  「她看上去很高兴。」我说。

  「你应该为她开心才是。」小田的声音仍然很温柔。

  「可是我与她已经分手了,她幸福或是不幸福,开心或是不开心,又有什么分别呢?都跟我扯不上任何关系。所以我最不以为然某些人,与女朋友分手之后,振振有辞的说:『我祝她幸福。』有什么好说的呢,她幸福与否,与我是一点点关系也没有的了。」

  小田点点头。我们沉默了很久。

  后来我说:「这啤酒实在很好,够劲。」

  她点点头。

  自从那一天以后,我常常独自约会小田。我们很大方的出去看电影,看戏,听音乐,散步。她是很好的伴侣.我不再把她与美丽做比较,这是错的,不公平的。

  记得有一次我问小田:「你以前有没有男朋友?」

  她坦然的笑,「当然有。谁没有?」

  「总没听你提过。」我说。

  「忘了,也就不用提了。应该忘记,才分手的。不是吗?」她看着我。

  我点点头。

  她是一个十分明理的女子。

  但是有时候蜜瓜上市了,我总还是想买,下意识的拿起最圆最大的。妹妹说:「你买这个干什么?我又不能吃,吃了喉咙痛,你又不爱吃,小田对水果没兴趣。」我才惘惘然的放下蜜瓜,美丽喜欢吃,以前买惯了,要忘记她容易,要忘记这些小动作才难呢。感情跟癌一样,很难割得干净。

  妹妹与我争论着,她认为我应该去再读一个学位,但是我觉得先工作一、两年也好。小田总不发言。妹妹催她,「喂!你怎么不说话?」小田微微一抬头,说:「这是他的事,当然他自己最清楚。就好像一些女人,千辛万苦的嫁了丈夫,管丈夫的头,管丈夫的脚,我最看不顺眼,既然锦衣美食,还哪里来的这么多噜嗦!老公的钱,只要是他自己赚的,他爱怎么花,就怎么花!他的时间,他爱怎么糟塌,就怎么糟塌!做人家老婆,最忌『君子爱人以德』,只要老公不偷不抢不吃软饭,娶个把小老婆,也不算坏!」

  妹妹说:「你是最最贤良的,谁娶了你,可是大福气,哥哥,听见了没有?哈哈哈!」

  我微笑,小田也微笑。

  我们都是经过那一番来的了。为了小事吵吵闹闹,天下间仿佛有千万处令人不满的地方,到后来所有的力气都没有了。也没有劲去挑更好的了。

  可笑,不是吗?

  我知道,到冬天,大家披出皮裘的时候,我也会想起美丽,她的要求低,只希望有一件貂皮的短大衣。我更希望,到冬天的时候,我可以彻底的把一切忘记。然而我不是这种人。

  我看着小田。我相信她也不是这种人,大家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大家心里面都充满很多很多事,说不出来的事,不如不说。

  而小田,我真希望她是我最后的一个女朋友,我实在没有那种时间与精力再找第三个了,毕竟拜伦说的:恋爱只是男人生活中的一部份。

  花店

  每天下午,五点零十分,他便来了。他会说:“六枝玫瑰花,红的。”

  每天下午他来买六枝玫瑰花,我为他把花卷在纸里,用银色的缎带扎好。他会很爽快地付钞票,说声谢谢,然后走开。

  每天下午他都来的。

  准五时十分。

  两个星期之后,近五点的时候,下意识地我已经等候他的光临。他长得很秀气,态度温文,浑身有种说不出的气派,穿着深灰色的西装,白色衬衫,灰夹黑色细条子领带。衣着是这么朴素,打扮得十分得宜,他的一双手干净纤细,有时候染着一点墨水。

  每天他推开玻璃,他说:“六枝玫瑰花,红色。”

  他不说“半打”,他说“六枝”,这是他的特色。

  我默默地把花给他,收钱,把钱放进收银机。

  他是最后的一个顾客,我们在五点半关门。

  在他出现之后,生活完全不一样了。

  我会自然地留下六枝长茎玫瑰,方便他来买。

  有一日,有位洋人太太要买玫瑰花,只剩六枝了,我说:“太太,有人订下了玫瑰,买金盏菊吧,配紫色的兰花最好,怎样?”

  洋太太听我的劝告,但不甚快乐地用眼睛瞥了瞥玫瑰花,持金盏菊走了。

  五点十分,他来到。

  我把玫瑰递给他,他道谢。

  天气冷,他加了件黑色的外套,凯丝咪呢料,一条白色丝巾,YSL字样塞在领子里,口袋里一双薄皮手套,他穿的衣服永远只有灰、黑、白,他连藏青色也不穿。

  我没跟他说,我特地把这些花留给他。

  他是顾客,我是售货员,话不宜多。

  他离开后,我把店锁好,去候公路车回家。

  我把绒线手套缓缓套好,看着夜色罩下,城市灯光闪亮。

  日与夜都那么寂寞。

  母亲比我更寂寞。

  她微笑问:“你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常常在这句话后停一停:“如果你有一个家庭,我可以来照顾你的孩子,为你做家务,小家庭有那种温柔的光,令人精神一振。”

  我报以微笑。

  我很少有约会,有时候一连推掉好几个约来陪母亲。我并没有为谁牺牲,我情愿陪母亲,我觉得那样更有味道。

  我有一份清静的工作,毫无创造性的。在店内,没有顾客的时候,我看小说消磨时间。

  有时候一天可以看一本。

  老板选中我唯一原因是我有漂亮的牙齿,是以当我笑的时候,顾客会觉得舒服,我的确常常笑。

  花店很美丽,那种草香,清新的水味,各式各样柔软的花瓣,早上送花来,我接收,点数目,签单子。石竹一捆捆地放置桶中,碗大的荷花,天堂鸟。

  有时候我们也备有常绿植物。最受欢迎的还是玫瑰。

  “用花代语。”洋人说,他们把玫瑰代表爱意送给女友。

  我奇怪他的女友是谁。幸运的女孩子。

  相信她一定是个名媛。

  名媛的定义:家庭优裕,欧陆受的教育,会说美丽的法文与英文,衣着时髦而具品味,相貌娟秀,仪态优雅。

  可以肯定只有这样的女孩子才配得起他。

  我们的花店附属在一家大酒店底下,如果酒店要大量用花,也会预早通知我们,大堂中那盆大型的花,由我负责插妥交出。

  我不会插花,但草月流给我的印象很深,常买了书回来参考,久而久之,似通非通,真是逼上梁山。

  老板娘跟人说:“最紧要是定性,这样的女孩子很难找了,她做了这么多年。”

  原来她在说我,没多久她加了我薪水。

  在店里我穿件白色的罩衫,宽身,细麻布。

  我每周末洗干净制服,熨得笔挺,星期一早上是我看上去最整洁的一天。

  五点十分他进来的时候,我把玫瑰自桶中取出,包好纸张,微笑,递给他。

  他一定深浸爱河里。任何男人,天天送六枝红玫瑰给他的女朋友,一定是深浸爱河了。

  我与妈妈说起他。

  妈妈说:“你可以与他说话。”

  “没有用。”我微笑,“他胜过我太多,仙德瑞拉的故事不是每天发生的。”

  “可是为什么你还没有找到地位相等的对象?”

  “不要催我,妈妈。”

  我把手放在她肩膀上。

  他风雨无阻地来了两个月。

  有时候他戴领带,有时候不。他的手与皮鞋一样,永远是干净的。

  我照常把花束给他。他笑。

  他每月花在买玫瑰的数目是惊人的。

  我希望他见到我会与我说几句话。但是他不是与售货员吊膀子的男人,他不是。他从不与我说话。

  然后,忽然有一天,他迟到。

  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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