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你不但身体健康,思想也健康。」
「不,」他说,「我的思想脏得很。」
我笑了。
他会是一个好男朋友。大方,坦诚,学识这么好,人也长得帅!我喜欢他那种幽默感,他常常拿自己来开玩笑,却不得罪别人。是的,我们认识才三、四天,那又有什么关系呢?时间不是因素,人才是因素。
我们谈着谈着谈着。
我觉得很累。我问:「玫瑰,我们回去吧。」
「好的。」他扶起我。
我们走回去。还在下雨。凉得很。英国就这样,有太阳就暖和,没太阳就阴,下雨马上有秋天的感觉。他搂着我,送我回旅馆。
旅馆的房间很小,他替我擦干头发,等我换了衣服,把湿裙子浸在肥皂水里,然后叫我上床,他替我把被子掖好,当我像小孩子一样。我伏在床上,有点感动。我们是好朋友,我会写信给他,不像一般人想象,我们没有再拥抱接吻。
他拨开了我的头发。「我爱黑头发,黑头发在白色的枕头套上有一种说不出悲剧性的美丽,」他轻问:「你家里的枕头套是什么颜色?」
「家?哪个家?在台北家,我枕头套是咖啡与米色条子的,另外,是橙色铁锈色的花。在曼彻斯特,是深浅咖啡色的格子。」
「你喜欢这一类颜色?」
「是的。豆沙色,米色,咖啡色,玫瑰谢了之后的颜色,我都喜欢。」我说。
「你后天才走?」他问:「你走后我就谢了。」
「不一定。」我微笑。
「请多留几天。」他说:「我把你搬到大学里空的宿舍去,有些学生回家渡假了,不但干净,也便宜得多。」
我点头。
「叫我一声玫瑰。」他吻我的脸额。
「玫瑰。」我说。
「再见,好睡。」
「再见。」我说。
他走了。
窗外是潇潇雨。我没有睡好。我相信他一定睡得很熟。男孩子多数没心事。我在想将来。我们之间有七个小时旅行车的空间。如果他真成了我的男朋友,周末我们来回跑,会累死,而且功课也做不好。管他呢,我翻一个身,现在是暑假,我还有一个多月空闲,一个多月后的事,谁去管他?
连明天是晴是雨,我还不清楚呢。
真的,谁晓得第二天的事情?
第二天大清早就有人来敲我的房门。我醒了。我睁开眼睛,看手表,七点半。
「玫瑰?」我含糊的提高声音,「请进,玫瑰。」
他走进来,关上了门。
我说:「早,玫瑰,这么早?」我转过去,呆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不是玫瑰,而是一个外国女人,廿多岁,长得很壮健,不好看,但也不难看,她板着脸,瞪着我。我吃惊了。
「小姐,」我说:「你走错了房间。」
「我没有走错。」她的声音是冰冷的,「我的名字叫莉莉。我是菲腊的未婚妻。你就是那位中国小姐吧?」
我明白了。
我翻起身来,找到晨褛披上,「请坐。」我说。
她坐下来。「我请你离开菲腊。」她很直截的说。
「但是……」我笑了,「你误会了,小姐,菲腊与我才认识了几天,我与他一点关系也没有。」
她注视我,「但是他的心却在你的手上。我已经有三天没见他人了,昨夜我在他宿舍等他回来,他坦白的说,他爱上了一个中国女孩子。」
我不客气的说:「那是他的选择,跟我有什么关系?你根本没有理由闯进我房间来说上一大堆不礼貌的话,我一向以为外国女人的好处是爽快,一拍两散,毫无怨言。而且我对于玫瑰——菲腊没有——没有特别的好感,我不爱他,我们只是谈得来而已。」
忽然之间,这个叫莉莉的外国女子哭了。她说:「但是我爱他。我爱他。」
「那么你与他去谈,我无能为力。」
「你是中国人,中国有一句话:「君子不夺人之所好」。」她抬头,恳切的看着我,哀求的看看我。
我诧异她竟会知道这句成语。我软了下来,「我不是君子,」我说:「但是我没有夺他的意思。如果他没有女朋友,很好,我可以与他在一起,如今,我答应你,我们中国人讲究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答应你,我不再见他。」
「谢谢你。」她喃喃的说:「谢谢你。」
「如果他再碰到另外一个女人呢?」我问她:「你怎么办?」
「不会的。」我们在一起有五年了。我们一起念大学,到了第三年,助学金不够用了,他继续读硕士,我出去工作,把薪水帮助他,我们在一起一直很好,不骗你,他爱我,我也爱他,五年了,我们一年后就要结婚的。我不怪他,你……你实在是美丽的。」她仰头看着我。
我也呆呆的看着着她。难怪她会中文。
她哭得这样厉害,眼睛上的化妆全糊了,青黑一片,好象给谁打了一拳似的。我同情她。我不是故意的,玫瑰并没有提起过她,我不是故意的。天下的男人那么多,天下可爱的男人也很多,没有玫瑰,我又不是活不下去,有了他,只不过多高兴几天。但是玫瑰对她来说,却是一半生命,我不是君子,但玫瑰还不至于令我做对不起良心的事。我叹了一口气。
玫瑰。
他是一个可爱的男孩子。
多么可惜。我看着窗外。我们有过那么快乐的三天。他也一定很快乐,他与他的「剑桥城里」。
只是昨夜,我还在想,我几时应该再来看他,我是否应该在剑桥渡过整个暑假,是否应该去见他的教授,一起谈红楼梦。
然而今天早上,这个女人来了。一切就完了,人生。人生。
我转过身去。我说:「我现在就收拾行李,别担心。」
她抬起头来,感激莫名:「……我现在明白中国人了,为什么菲腊一直说中国人是最好的。」
我微弱的牵牵嘴角,「他很好,他只是开玩笑,你们会结婚的,别担心,他只是开你玩笑。」
「谢谢你。」她说。
「再见。」我说。
我替她开门。她忽然吻了我的脸,然后走了。
是的,我们中国人爱做奇奇怪怪的事情。我收拾得极快,我怕玫瑰来了,会看见我。收拾好了,我拿了我的小箱子,走过达尔文学院,走到他的宿舍,朝他的窗口看了很久。那是一间出名的宿舍,叫「老格兰纳里」,几百年了。我走过康河,我去买了一张哺士卡,哺士卡上有那间宿舍。
我画了一个箭嘴,指着他的窗口,然后我就走了。
我再也没有见他,当然。
中国人言出必行。
但那张哺士卡我却保存着。而且那快乐的三天,我也记得。如果他看了红楼梦,他会明白。千里搭长棚,无不散的筵席,这样只有好。到他八十岁的时候,他会想起,很久很久之前,在剑桥,他曾经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很快乐的三天。他会忘记我的名字,但是他不会忘记我叫他玫瑰。玫瑰,本来是一个女孩子的名字。
我用电报寄了一朵玫瑰给他。他会明白。他的女朋友也会告诉他,迟早他会知道。而我,独自一个人坐在曼彻斯特的房间里,老实的说,我很难过,因为我几乎爱上了他,因为我们只共处了三天。因为……因为近年来,我如意的事很少。
玫瑰。
无心
我们家移居来英国六年了。在利物浦开了一家饭店。中学毕业后,父亲叫我在铺子里帮他,做了一阵子,他叫我到伦敦去见识见识,在伦敦工作一年,的确眼界大增,但是那种环境,只怕多做了会灰心,于是我转到曼彻斯特去。我打算积点钱,再继续读书。父亲不赞成我再读,他说他也没念过书,却一样赚着钱。
我在龙凤楼做了几个月。他们叫我阿明。
在他们眼里,大概我是个怪人,不赌不抽烟不喝酒,工作超点时候也没有怨言,不与客人搭讪,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老板是个滑头码子,却也识好歹,他对我很好,他也知道我们家是同行。
这里没有伦敦大,比利物浦正规,一出城就是大学,来光顾的客人,除了一些外国人,便是学生,中国学生。这些学生自然家里环境是不错的,不然怎么吃得起中国馆子?有一些就太爱玩了,穿得离谱,熨头发带耳环,带外国女孩子,读了半世还没毕业。他们带着「我是顾客你是侍者」的态度,对我们很没礼貌,最好的法子是不与他们计较。
另外一班真正念书的学生,高尚得很。逢周末假期就来了,叫几个小菜,陪着女朋友,谈谈心,喝点酒。有时候跟我们熟了,就招呼一声,听见别的伙计叫我阿明,他们也叫我阿明。
我不介意做侍者,这是住外国的好处,只要付出劳力,换取酬劳,无论怎样,都比摊大手板问家里要好一点。
我的计划是积蓄五百镑。以现在一星期五十镑的收入,实在不难实现,等钱够了,下学期我便进大学。
然而我见到了她。
跟她在一起的,是一大堆男学生,其中好几个都是读完博士,打算回家了。只她一个是女孩子,她的头发是直的,齐的,黑得闪亮,雪白的牙齿,脸上没有化妆,面色很好,穿著一条打补钉的牛仔裤,一条白色的T恤。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我从前没见过她。
她说:「……我真不舍得你们走。」
那天是她请客,结账的时候面不改容,笑嘻嘻的跟我说:「你看,这么多大男人吃我,好意思!」
我不敢笑,默默的接过了钞票。
其中一人,姓叶的男孩子说:「你看看她那种无赖样子!上学期咱们一大班人教她功课,她称兄道弟的,这下子我们要走,她又说不舍得,等到付钱了,原形毕露,就向别人诉苦了。难道我们还抵不过这顿饭?阿明,把钱还她!」他伸手来拿账单。
我忍不住笑了出来。
那个女孩子说:「阿明,我不过是说笑,快拿走。」
我看了她一眼。她正笑吟吟的,她叫我「阿明」,我可还是第一次见她。
我把账结好,再走过他们一桌,叶叫我:「阿明,过来坐一坐,我们就快走了。」
我趋向前去,「不能坐,值班呢。」
「坐一下,老板说话,也得给我们面子。」
大伙儿起哄,拉了椅子一定要我坐。我只好站着,问他们几时回去,坐飞机还是坐船,考试成绩怎么。
他们说:「这里的人你都见过了,只除了玫瑰。玫瑰!你怎么了?」
那个女孩子原来叫玫瑰。
她咕哝说:「你们都走了,剩我一个人,我还不知道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才念得完呢。做了孤鬼。」
「我们下星期才走,你急什么,旧朋友走了,自有新朋友来。」叶说。
她叹一口气,「朋友是旧的好。」
大家都静默了一会儿。
我只好叉开话题,我问:「这位小姐好象不大来?」
叶笑说: 「她哪里来中国馆子?她根本是外国人!到花花公子俱乐部去找她还差不多!」
「别乱说,」玫瑰又恢复了神采,她说:「我是来不起。」
我笑,「客气了。」
「阿明,你是年轻小伙子,我劝告你,你没有女朋友,别心急,像这位玫瑰小姐最好敬鬼神而远之——」
我脸红了,尴尬得很。
玫瑰却说:「关你什么事,叶?阿明要找我,他自然会找我,他不来找我,你差八人大轿去抬,也抬不动,要糟塌我,犯不着把阿明拖下水。」
他们两个人倒是一来一往,决不吃亏的,我只好借故退开了。
他们那一桌坐到很夜才走。
我送他们出去,玫瑰朝我笑了一笑。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那天晚上我想,像她那样的女孩子,男朋友不知道有多少,恐怕什么样的都有,我如果在她面前转,也太不量力了,想来做什么。
过两天上工,他们又来了,这次不是晚饭,是喝午茶。
她的笔记本子都摊在桌子上,喝着啤酒。我为他们写了点心。她的精神不大好,靠在椅背上不出声。但是见了我,还是笑了一笑。
她说:「这一次是真的饯行了。」
他们安慰她:「将来回了家,大伙儿还是可以见面的。」
她摇摇头,拿了一枝笔,趁点心还没上来,在一张纸上不知写什么。
叶最爱说笑,他指着说:「阿明,你过来瞧,这就是标准大学生了,趁着吃的空档就做功课,一点不尊师重道。」
玫瑰头也不抬,「胡说,我是帮张做会计难题。我自己的功课可要紧呢! 」
叶转向张,笑得更厉害,「张!你真不要脸?她比你还低一年,大家交学费上课,怎么你就去求她?被她看轻,又没有好好的跟你做。」
张面孔红红,「你们不知道,她的会计可厉害呢! 」
我忍不住问:「两位念的是什么科目?」
「管理科学。」玫瑰说。
我看向她,刚好与她闪亮的眼睛接触。
我一震,这么好看的眼睛!
点心上来了,她还是低着头做功课,他们把叉烧饱递在她手里。
我说:「吃了再做,当心不消化,胃痛。」
叶说:「都是小张不好,害玫瑰这样,你不知道玫瑰,别看她那样子,还真用功,一见功课废寝忘餐——喂!玫瑰,炒粉炒面冷了。」
「嗳。」她应着,还在看那张题目纸。
我笑着摇摇头。她倒算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子。
明年我进了大学,也有功课可做。
等我再过去为他们冲茶的时候,她已经把功课做好了,正老气横秋的在教小张。
叶摇头顿足叹气,说:「男人不争气,给女人欺侮,还成什么样子!世风日下。」
玫瑰白他一眼,「这个人来了外国几年,中文也不大明白了,人也胡涂得很,乱用成语。」
叶偷偷的对我说:「我们都怕她。」
「我上课时间到了,谁送我?」玫瑰问。
叶说:「上什么课?缺堂吧,你一直说要学桌球,今天大家有空,下午到桌球室去。」
「不行啊,」玫瑰懊恼的说:「下午有法律课,你们走了,我可还得捱下去,否则永无出头希望。都是你们不好,一年多了,说教我这个教我那个,结果——嘿!」
「叫小张送你,小张,够义气送一送玫瑰。」
玫瑰跟要走的几个人好好的道了别,跟着小张走了。
她临走转头向我点点头,「谢谢。」她说。
我不响。只笑了笑,看着他们离去。
这时候吃茶的客人已经走得十成九了。
叶问我:「她很好看,是不是?」
我点点头。
叶说:「我们当她小妹妹,她也很懂事就是了,你或许见过她哥哥,年初回了家,以前也常来龙凤楼的。」
我说:「我只做了小半年,没见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