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你两天假,你可以用这些时间好好地想一想,想想你是真要嫁给我,还是要用嫁一个你不爱的人的勇气去争取杨逸凡?我不知道你们之间有什么问题,但解决那些问题应该比找一个没感觉的男人结婚容易多了。至于我,坦白说,我还是愿意娶你,假使你最后决定嫁给我,我就不会再给你任何机会后悔,因为我很确定我不会有第二次勇气‘成全’你。所以这一次,你要仔仔细细想清楚,要不要嫁我。”
“可风,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没有所谓值不值得,爱了就是爱了。”
“比我好的女孩——”
“别说那些无谓的话,就算外头有千百个比你好的女孩子,我眼里看见的仍然只有你。那就如同在一般人看来,我的条件胜过杨逸儿几成,但能让你心动的是杨逸凡,而不是我。”
他的话,她全然无法反驳!
没错,以条件论,他的外在优势是强过杨逸凡许多,论财富,他富有过杨逸凡;论外貌,他比杨逸凡来得俊逸挺拔,可是能让她心动的,却是杨逸凡……
“答应我,你会好好想清楚。记得我曾告诉过你,我这艘世界级的大贼船惟一的好处就是大得找不到出口。现在是你惟一能下船的机会,你有两天时间考虑要不要下船,两天之后你若没给我任何肯定答复,我就当你不下船了。”他说,又叹气,“我怎么会这么爱你?!”他无奈地自问。
没等若殊说话,他起身走向大门。
“那些喜帖先放你这儿,两天后我再过来拿。要照顾自己,有事随时打电话给我。”
公寓里一下子安静了,而若殊,听了罗可风的话,开始认认真真思考——
她想着想着,一点一滴慢慢陷入回想里,她想起那些开心的和不开心的过往,想起那些触动她爱情萌芽的大小事件……
第三章
深夜街上几无人声,偶尔暗巷里传出断断续续的犬吠,这么静的午夜,她飞速狂奔的脚步声显得格外清晰。究竟跑过几条街?她实在没有印象,惟一缠着她的念头就只是要赶快跑,跑得远远的!
不远的大街开始传来消防车的警呜声,那声响靠近一会儿之后,又远了,显示火警的发生地离她已经有一段距离。
她是不是可以考虑放慢速度?已经完全听不到警鸣声了……她意识模糊地想。
这时,她开始感觉到她的肺像是怎么努力扩张都吸不进空气似的难受,她的双脚更因过度疼痛而呈现知觉麻痹的状态,她甚至连双脚什么时候流血的,都不知道。
至于她的背,被火烧焦的衣服还沾黏在她的肌肤上,此时烧灼的疼痛感才一点一滴涌现。
她快要没有力气了,在大马路中间,她试图由近乎“残破不堪”的身体挤压出走过这条马路的力气,马路的对面是座公园,只要走到公园就好,只要让她找个较隐密的地方就好!
她挣扎着、努力着,可惜她负伤的身体再也承受不住,在远处闪过来的车灯下,她终于倒地不起,接踵而至的是一道尖锐的煞车声——
“Shit!”驾驶座上的男人,狠狠咒骂着,迅速下了车。在亲眼目睹车轮离那名倒地女子不到二十公分的距离后,他再度开骂:“真是找死!”
他花了十几秒钟平抚差点撞上人的惊惧,才借由车子的大灯细看躺在地上的女人——他非常确定、百分之百肯定,他的车没碰到那女人一根寒毛!
可是,老天……她居然浑身是伤,甚至还淌着血!
他明明没撞到她!
男人蹲下身,犹豫着要不要碰她。老天,她像是刚由什么人间炼狱逃出来似的,她的衣衫、她的身体竟没有一处完好的,她甚至连鞋子都没得穿。
“Shit!”望着受伤的女人,男人又咒骂了一次。
他尽可能轻手拨开纠结覆盖女人脸颊的黑发,看清那张脸后他惊吐了一口气——她根本就还只是个孩子!一个顶多十五岁的孩子!他原本以为碰上的只是个夜半在大街游荡、无家可归的游民。
怎么想得到竟是个浑身是伤的孩子!
老天,她的脸跟身体一样,也布满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以及一道又一道像是被小刀划过但已经结了痂的伤口。
才短短几分钟,他已经因过度震惊而多次惊呼“老天”,可惜老天没半点回应。即使是在这条深更夜半偶有几辆车经过的大马路上,从他们旁边呼啸而过的车子也没见半辆停下!
他该拿这女孩子怎么办?
男人用一只手掌托起她的后脑,用另一掌轻拍她的脸,却又不敢用太大的力,怕击痛满身伤痕的她。好一会儿,她总算费力地睁开眼。
“你听见我吗?”见她挣扎着睁开的眼,他——他的心竟然起了小小的涟漪。
那双满是绝望与哀求的眼,让他想起多年前他父亲送他的一匹小马,在父亲不得不扣下扳机终结小马的生命前,他看见的也是这样的眼神!
“救……我……”她十分艰困地吐出了两个字。
“我送你去医院,你能——”他想问她该如何联络她的家人,却被她打断了。
“我不要——去……医院!不要……”她把所有的力气都耗尽了,连话都没能说完,她再次失去意识。
从她刚刚抓紧他手腕的力道、听起来断续却坚决的话判断,她确实非常不愿上医院,而在她不愿意的背后又似乎多了一份让人无法理解的恐慌。
理智认为他应该送这孩子到医院,然后报警处理,将剩下的麻烦交给警察,警察出口然会找社会福利局——这孩子八成是个受虐儿。
然而,他的双手却自动做出非理智的决定,使了些力将她抱进车子里,心想,算她运气好,今天正巧小桀在家,否则就算他想如她竞不上医院,也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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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碰碰——
小桀翻了翻身,顺手拿棉被捂住耳朵,企图忽略震耳欲聋的敲门声!
碰碰碰——
可惜外头敲门的人,以打死不愿放过他的坚决,用力敲着地的门!这种时候、这样的敲门态度,他根本连脑细胞都不要用到就知道谁在门外执意要打断他与周公的约会。
该死的!这回那个“老人家”又救了什么动物了?
碰碰碰——
敲门声依然气势未弱分毫,杨逸桀认命似的踹开棉被,由床上坐起,瞥了眼床头柜上的小闹钟简直太过分了!半夜三点四十六分耶。
可恶!没睡饱的杨逸桀气忿地又踹了一脚棉被,无辜的棉被就这么硬生生被踹下床,他低头找了找睡觉前被他脱在一旁的短裤,才正要套上,¨外的人终于耐不住性子喊了:“杨逸桀!限你一分钟之内滚出来,我知道你醒了!”
果然!只有他老哥才敢这么嚣张地对待他。
真是的,也不想想他老人家才是那个有所求的人,还不知道要客气一点!
杨逸桀故意多磨了几秒——反正老人家说了一分钟之内咩,他特意在五十九秒的刹那打开房门,接着说:“我说过几百次了,我是救人的医生,不是救小动物的兽医!先说好,这次真的是最后一次了,下回你要再救多少猫猫狗狗,都不关我的事!”
杨逸桀发表着早就说烂的无效宣言,再怎么样他还是得为自己由始至终没被伸张过的权益奋斗一下,尽管眼前的老人家摆明没意愿正视他的权益。
“这次是个人,完全能让你尽医生的本分——救人。”他看着小桀,一脸皮笑肉不笑的表情。
听完杨逸凡的声明,小桀惊愕得说不出话。
而他惊愕的表情,则让逸凡要笑不笑的脸露出一抹真正的笑意。不过逸凡没再多说什么,直接反身走往一楼客房;打开客房的门,逸凡让了些空间给跟在后头的小桀进房。
“她就交给你了,我到厨房帮你泡咖啡。”以往他总是将“病患”交给小桀,然后用一杯咖啡当做“诊疗费”。
“喂喂!你当她是小动物啊。”啊!真的是个人。似乎还是个女人。
“你不是一直嚷嚷不想被当成兽医‘使用’?现在我帮你找了一个真的病人,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她是烧伤病患,我一个人忙不过来,你必须留下来帮我。”
“烧伤?”杨逸凡的眼神有着困惑。
“你不会是要告诉我,你不知道她被火烧伤了吧?这么浓的烧焦味,你一点也闻不出来?”小桀瞪大了眼睛。
逸凡茫然地摇了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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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微蒙蒙地亮了,十数坪大的餐厅相较于白天的热闹,此时有些空荡与寂静,仅有咖啡瓷杯的清脆碰撞声在空气里响着,偶尔夹杂外头响亮的几声鸡鸣。
忙了个把小时之后,兄弟俩在餐厅里有好一阵子只是沉默喝着咖啡,各怀心事。
喝完一杯咖啡的光景过去,逸桀在伸手倒第二杯咖啡时说话:“你真的在路上捡到那个女孩?”
到现在逸桀仍无法接受老人家的说辞——尽管面前的老人家尚未到达罹患痴呆症的危险年龄,应该不至于忘记自己刚做过的事。不过话说回来,老年痴呆症最近确实有年轻化的趋势!
“骗你我能得到什么好处?”逸凡的口气冷淡,他整个心思有大半部都还在方才经历的过程上。
刚刚为了让逸桀处理那孩子的伤口,他们不得不剪开她身上的衣服,他忘不了第一眼看见她背上的烧伤时那种震撼。为什么震撼?也许是在褪下衣物前,她身上就已经数不清多少伤了,他完全没想到那单薄衣物f、遮盖的是更多的伤痕。
当逸桀将她的身子翻转过来,当他目睹那背上有一小部分呈现焦黑、一部分呈现红肿,有些别浮起水泡的烧伤状态时,他的心里兴起一阵怪异的感受,近似疼痛,仿佛那些伤染上他身似的。
接下来的过程,他满脑子想着,为什么她受了重伤还不愿到医院?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能残忍到对一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下那么重的手?那些重重叠叠的新旧伤痕明显是人为恶意造成的。
“你有什么打算?”好吧,就算那孩子更是路边捡到的好了。面对大哥的冷淡,逸桀颇无奈。
“等她伤好了,看情况再说。”
“你以为躺在床上的,跟你往常捡回家的猫猫狗狗一样是小动物吗?那是个活生生的人耶!她的伤可不是贴贴0K绷,等一两天就愈合的小伤,你居然想等她伤好再说!你有没有想过万一她家人急着找她……”逸桀提高了两度音量,抗议对面男人理所当然的态度与口气。
但非常不幸,他的话没说完的机会,立即让逸凡少见的忿怒给截断——
“在你处理她的伤口之后,你依然认为人跟动物有差别?”真有一点点人性的话,怎会对个孩子出手?这时候他实在想不出人眼动物的差异何在。“家人?!你要不要现在算算她家人关心她死活的机率有多大?恐怕你挤破脑,都求不出大于百分之一的机率。”
最后几句话,逸凡有八成的气是从鼻子哼出来,听得出怒意。
这……话是这么说没错啦!可是、可是……等她伤好这段时间呢?她又不是只要按时端水、喂食的动物,可以吃饱睡、睡饱吃,其他时间就算相应不理也无所谓。
这回他们面对的是个活生生的人!等她醒过来,他们要拿什么态度面对她!逸桀摸不清逸凡的想法,虽然他从不觉得自己曾搞懂过眼前像是活在旧石器时代般难以理解的“老人”。
问题是现在他除了搞不懂,还多了层迷惑,他这位甚少动怒的老哥似乎正生着气呢!
唉,他们明明只差五岁,为什么两人的想法偏偏像是隔了几亿光年远?
“就买你说得对,她的家人根本不管她的死活,你也不能说让她留下就留下啊。还有,我觉得身为人类的‘我’,跟动物有很大的差别。但如果你坚持你跟动物没太大的差别,我倒是没什么意见,甚至愿意帮你举双手赞成。”
“只要她没说要走,我就会让她留下。既然你也同意我跟动物没多大差别,下回我很没人性半夜叫醒你,让你尽尽医生的本分时,你就不必再做无谓的口头抗议了,因为我属动物类,听不懂灵长类的语言。我把杯子交给你这位高级人类收拾,回头你去补个眠,睡醒记得去巡巡你在客房的同级人类,我要去忙了。”
逸凡放下喝空的咖啡杯,离开餐厅。
太过分了!老天真不公平,逸桀瞪着餐桌上的空杯,心有不甘。
为什么他要晚杨逸凡五年投胎?他不只是年龄少他一截,身高更是短少他一公分,现在连说话都会“呛”输他。
直一是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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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我的医术退步了哩,还怀疑是不是我哥总抓些受伤的小猫小狗要我照顾,害我忘记怎么好好照顾真正的病人了!我刚刚正在想你明天如果再不醒,我可能就得去求我的教授来看你了,不过我可能会被教授处罚重读医学院就是。好险你醒过来了。”
她整整昏迷了五天,其实逸桀不担心她的复原情形,在人体自动修护的过程中,昏迷有时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倒是这五天里,他被杨逸凡烦死了,除了频频询问躺在床上的人为什么还不醒之外,更差劲的是居然质疑起他的“医疗能力”!
“……”
床上的人眨着困惑、惊惧的双眼,未置一词。
“你的背受伤,只好让你趴睡,我正在帮你换药,应该会有点痛,忍耐一点,马上就好了。对了,我叫杨逸桀,杨逸凡的弟弟,他说他在路上看到你,就把你带回来了。但是我很怀疑他的说法,你真是他在路上捡到的吗?怎么我都捡不到像你这么漂亮的美眉呢!”
逸桀自顾自地说话。他不认为躺在床上的人会回答他任何问题,从她满脸戒备的神情看来,她根本不信任眼前的环境。
为了减少她的恐慌,他只能以轻松自语的方式说话,虽然这样很像是对着空气讲话的白痴。
“好了。嗯,看来我的包扎技术还是一样高明!自从我当了医生之后,就很少帮人包扎了,因为在医院里有漂亮的护士美眉负责包扎。现在我挺感谢我老哥老抓那些小动物让我练习,要不然我可能不知道该拿你的伤怎么办。你应该饿了吧?等一下我要我妈妈煮碗粥让你尝尝,我妈煮粥的技术一流喔。你稍等一下,待会儿我再来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