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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琴子一身桃红套装,手提着两个大袋子,摇摇摆摆地走进一栋大楼里。
矫健的步履和身形体态,即使年届六十,却看不出老态,反而神采奕奕,一看就是个干练的半老妇人。
她是来看儿子的,每一、两个星期就来突袭检查一次。
但似乎儿子并不怎么欢迎她?
「这孩子分明在家,却把门从内反锁起来,到底是什么意思?」
想到自己对儿子的一片关爱,却得不到相同的feedback,指头下的电铃就按得更急更用力了。
叮──咚!叮──咚!叮──咚!
神游许久,却迟迟没敲下任何一个字键,骆盈好不容易凝聚的专心,立刻被这催命铃声给打得魂飞魄散。
会如此按电铃的人只有两个,一是送快递的,另一个就是他的母亲。
由这铃声久久不歇来判断,来人应该是母亲。
他叹口气,起身走到大门口,透过门上玻璃透视小窗看出去。果然!母亲那原本修饰弧度姣好的柳叶眉,正因为不耐烦而倒竖着。
「妈,天气这么热,妳怎么又跑来了?」
「我不来,怎么知道你有没有记得吃饭,好好照顾自己?」
原本是好意的一句话,听在被太阳晒昏头的邱琴子耳里,更燃起一把无名火。
对于母亲刀子口豆腐心的脾气,骆盈早就习惯了。接过她手中的大包小包后,立刻倒一杯水让她消消气。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子了,不需要替我担心……」
「那为什么把门反锁?是不是不想看见我呢?」
嘴里虽然抱怨,但她才喝一口茶就放下杯子,如坐针毡地想起身,看看儿子家有什么需要打扫清理的地方。
可惜,没有。
她是个闲不住的人,然而儿子的洁癖更甚于自己。没看过一个大男人可以把家整理得这么干干净净、有条不紊的。
「我说盈,不要整天窝在家里写小说,这不是大男人应该做的工作。」
「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才怪!电话也不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这是正常人的生活吗?」
「我是作家,不想被电话打断思绪,而且现在社会局势混乱,还不如躲在家里安全些。」
「那你是说,如果我出门,也要小心走在路上不要被流弹波及?」
「原来妈还是有在看新闻。」
骆盈笑了笑,很高兴母亲尚未与社会脱节,甚至到这种年纪了还具有幽默感。
邱琴子翻了个白眼,一脸「我可是自视很高」的骄傲表情;因为这是她维持不老的原因,不管是心境上或外貌上。
但对唯一的儿子,她还是永远把他当作三岁孩童看待,尤其在遭遇差点成为未来媳妇的凌语霏之死后,身为人母的,更不得不特别关心他的身心状况,这也才会显得过分唠叨。
「语霏已经过世了这么多年,你可以在心里怀念她,但也差不多该走出来,重新过自己的人生……」
骆盈眉宇揪起,实在不想再听到母亲这番经常挂在嘴边的训辞,她每提一次,他心中结痂的伤口就会被重新撕裂一次。疼痛,且苦不堪言。
谁说时间可抚平心灵的伤痛?这点,他就做不到。
「妈,请妳别再说了,这些道理我都懂。」
「可惜偏偏做不到。不赶快找个女主人照顾你,妈永远不放心……午饭吃过了吗?」
邱琴子动手打开带来的东西,一个个的保鲜盒,形状有圆有方,甜食装在圆盒里,菜肴则放到方盒中,井然有序,一目了然。
这么做当然是有原因的。不知是邱琴子挑剔,还是骆盈神经质?总之,这对母子讲求整洁、有效率的作风,如出一辙。
「吃过了……」如果一杯咖啡也能算一餐的话,那么他是吃过了。
「吃了什么?」邱琴子不相信,少了她准备的食物,儿子怎么可能吃得好?「再吃点煎饺,是妈亲手做的;还有梅汁腌小黄瓜,下饭又对味。」
「好。」接过母亲为他张罗的食物和筷子。
顺从,也是表现孝心的一种。只要母亲不要再继续说着关于凌语霏的话题。
但这是不可能的。
「人跟人之间是讲求缘分的,你小说里不都是这么写的?语霏会死,就表示她与你今生无缘,如果她在天上有知,也应该会希望你得到幸福。」
好不容易才放进嘴里的煎饺如鲠在喉,教人吞不进也吐不出。
也好。省去和母亲争辩,浪费彼此口舌,还会伤和气。
「依照我说啊,要不你就换个工作,或者对外宣布『骆莹』的笔名作者是个堂堂五呎以上的男儿,说不定还可以造成轰动,变成畅销大作家。」
「没必要。我已经是畅销作家了。」
邱琴子听了,似乎并不高兴;她在意的是要一个媳妇来照顾儿子,而且还有传宗接代的问题。
「骆盈,难道你真的打算一辈子都不结婚?那怎么成呢?」
「妈,就像妳说的,婚姻是要靠缘分的,我现在还没碰到喜欢的女孩子,这种事情以后再说吧。」
「以后是多久?咱们家只有你一脉单传,妈也不是叫你随便找个人结婚,只要你愿意,我可以拜托朋友介绍,严格筛选……」
「中国小姐选美协会没找妳当裁判,还真是可惜。」
知母莫若子,他怀疑有哪个女孩子能受得了母亲高规格的标准。
「别暗示我以后会是个恶婆婆。如果你真的不结婚,那我以后就搬来跟你住,看你受不受得了!」
「奉养父母是天经地义,不管我结不结婚,永远都是妳和爸的儿子……」
「反正我很开明,二选一,看你宁愿跟未来的妻子同住,还是跟唠叨又啰嗦的老妈妈生活,哪一种会快乐多呢?」
「没听说有人这样逼婚的。」骆盈苦笑。
母亲不来则已,一来,少则要说上两三个钟头的家常,看起来,他今天又别想开工了。
第二章
「妈,我回来了。」
如同往常,江春陵在下班后大约一个钟头左右就回到家中。
一进玄关就叫人,却没看到任何人影。
搞不懂老妈为什么要特别打电话叮咛,叫她今天下班后早点回来。
「阿春,我在房间里啦!快一点进来。」
「又素花生什么素了?声音听起来很忙的样子……」
江春陵还没来得及换掉衣服,就先跑进父母的卧室里,对眼前的景象一脸讶异,目瞪口呆。
只见老妈林美满略显Everyday──又肥又矮又短的身材,穿着一套两件式罩衫;里面那件圆领无袖的浅紫色背心上,绣有两只黑耳红脸的米老鼠;背心外的七分袖衬衫,却是浅紫、浅白、浅桃红和深紫搭配的条纹系列。
阿娘喂!简直就像画上彩虹的木箱啤酒桶,而且还有膨胀放大效果。
「老妈,妳干嘛穿成这样?」
「怎样?是不是很卡哇伊?」
显然她以自己眼光独特自豪,沾沾自喜地转一圈,似名模自居的骄傲神情,期待着女儿的赞美。
「撇开款式颜色不适合体型之外,妈,妳居然还装可爱的穿米奇装!这种衣服连我都不敢穿……」下意识地又看向老妈腰部以下的打扮,居然是一条及膝黑色网状鱼尾群,Oh!My God!
「哪里装可爱了!妳看电视上白冰冰不都这样穿的,盖高尚!」
「求求妳,妈,千万不要告诉别人我是妳女儿。」
话虽如此,其实江春陵有时候还挺佩服老妈那颗常保年轻的心,也许这样比较能自得其乐吧。
「哼!就知道妳每次都对我的穿著有意见,所以才叫妳早点回家,帮我挑衣服。」
江春陵瞥一眼摆满床上、已成小山堆的衣服,七零八落的,心想,她不大会收拾居家环境恐怕是遗传。
「老妈,妳又要去当媒人婆了?」
「这次不是。是要去参加同学会。」
「哇!都这把年纪了,还有同学会?哪个年代的?」
「瞧不起人喔!很久很久以前,好歹我也是某高女毕业的。」
江春陵做了一个鸟嘴形状,两颊凹陷,没有反驳。
其实她的个性有点遗传到老妈,容易满足,所以每天嘻嘻哈哈的,大抵上来说过得很快乐。
这应该算是优良遗传吧?
所以即使母女俩意见相左,时有争执,但总是来得快去得也快。
「老妈,妳想给久未碰面的老同学什么印象?」
「呵呵!当然是要抓住青春的尾巴。都到这把年纪了,该比的先生成就、小孩学业,也差不多都定型了,还不如让自己容光焕发、年轻几岁的美美出现。」
「哇!第一次听到这种见解。老妈,我真是愈来愈崇拜妳唷!」
「现在才发现我口才很不错吗?如果妳答应去相亲,老妈一定帮妳找个好对象,而且不是打着灯笼找,而是拿手电筒找。」
「哇哩咧……」江春陵翻了个白眼,想象自己额头正浮现三条黑线,赶紧说:「老妈,请别随便转移话题,我们现在在研究的是妳的服装问题,OK?」
「对喔!快点给我建议,这星期天就要聚会了,好紧张喔。」
江春陵看一眼老妈那张饺子皮似的粉嫩脸蛋,白抛抛幼绵绵的,根本就不显老,反倒像颗丰腴的水蜜桃,真是好生羡慕。
「别担心,老妈,妳忘记咱一起上菜市场时,那些摊贩都以为我们俩是姊妹呢。」气得她拉着老妈掉头就走。
「这话说得倒是一点也不假,谁让妳老妈天生丽质,很难自动放弃啦!」
「所以爸才会对妳终身不悔啊!」
母女就这么一搭一唱的,最后,江春陵替老妈挑了一件东洋风的直筒洋装,不失端庄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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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睡前,江春陵拿起床头书,准备在就寝前培养些书香气质。
之所以会有这个习惯,完全是因为曾在电视上看到一些名女人侃侃而谈。据她们说,临睡前不管是打坐、冥想或聆听梵音等等,都有净化心情的作用,第二天一觉醒来,保证神清气爽,容光焕发。
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自我催眠吧。
为了晋升水当当的美女级,她当然是姑且听之的有样学样了。只是,对于打坐和冥想这种事情,她根本是三分钟热度。
江春陵索性发挥务实的个性,从公司带几本小说回家K,惠而不费的一兼二顾。但刚开始时还是发生了一点小困扰。
因为工作的关系,每天在公司里看过不知几千几万字,回到家里后根本无法读进半个字。她想,这是一种弹性疲乏吧?
直到她开始负责骆莹的书之后,逐渐被她笔下的剧情铺陈以及描绘细腻的感情所感动。
不似坊间一般言情小说的煽情或太过轻松的搞笑,读完骆莹的书后总让她有一种感同身受的认同,彷佛故事就发生在你我周遭,很写实平常,却富深意,甚至隐约嗅得出一丝无奈的淡淡悲情;但为顺应市场走向,剧情大多还是喜剧收场。
就拿她的第一本创作为例──
一位近来崛起的画坛新秀,因女友猝死的打击,再也无法作画,每天醉生梦死的酗酒,直到一天夜里,他看见已经去世的女友回来相伴,两人言谈交心一如以往;就在这种似梦似真又彷佛灵魂出窍的情境中,男主角终于重拾画笔,以女友为Model,画出一幅幅女友千万风情的神韵作品,并在一项国际绘画比赛中获奖。这时,男主角顿时清醒,从中得到「独活」的勇气和信心。
哇!江春陵还记得第一次看完这本小说时,竟感动得一夜无眠。
世界上竟然有人深情若是?
但她更佩服骆莹居然可以写出媲美聊斋中宁采臣和聂小倩的凄美爱情,并鼓励失去另一半的有情人要勇敢活下去。
这样才不失为一个写书人的社会责任,让人在轻松打发时间之外,更有一番领悟。
江春陵从此爱上了骆莹……不不不,应该说是爱上了骆莹写的小说才对。
难怪「骆莹」两字稳如泰山,地位始终屹立不摇,许多读者都是冲着这个笔名而买书的。
真不知道骆莹长得是圆是扁?
她从来不曾看过骆大小姐本尊,说不定是个其貌不扬的女人,所以怕见光死?还是……她突然灵光乍现,想到一个很搞笑的画面。骆莹该不会是年纪大得可以当她妈了,因而故意搞神秘?
嘻嘻!她还真是想象力丰富;等有机会再逼问骆莹好了。
不过最近江春陵有点担心。是心有灵犀的熟识感吗?她隐约感觉骆莹最近的心情怪怪的,不仅上线时聊没几句就闪人,更是迟迟不见稿子的进度。
大概是梅雨季节的关系吧,雨整天整天的下,阴沉、灰蒙得不见天日;虽然说骆莹不必像她一样每天湿淋淋的到公司上班,但缺少了蓝天白云,心情怎么会好得起来?
尤其是走创作路线的人,脑神经特别敏感,因而心情起伏不定也是常有的事。
江春陵胡乱揣测着,决定明天开始要更积极地和骆莹联系;于公于私,她都要让她保持平静愉快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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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电视新闻的气象主播恐怕又要被骂到臭头了。
预报了会有一周梅雨,还说会下豪大雨,结果却是天天天蓝,气温高得吓人,比七月天的炎热有过之而无不及。
骆盈就住在靠近内湖公视附近,居高临下的环境优势,即使是台风天,他也只是冷眼旁观着基隆河暴涨。这样说或许有点冷漠,但事实确实如此,就算整个台北市泡进水里,也淹不到他家。
所以说,气象预报的准确与否,他是丝毫不关心的。
想到这里,他就不得不感谢凌语霏了。因为,这里是她为他们挑选的爱巢,只是,她却一天也没进驻过。
谁想得到一个花样年华、即将步入礼堂的幸福女人,居然会在一夕间得了血癌,更在还没来得及治疗时又被一场感冒引起的并发症给断送了生命。
骆盈当然知道每个人身体里都有癌细胞,血癌绝对不可能是在一夕之间滋生的,但他就是无法接受、面对这个事实……
「原来感冒真的很可怕……」凌语霏虚弱着声音说。
骆盈在病榻前紧紧握住她的手,冰凉而消瘦的手指让人联想到仅存皮骨的无肉躯体。到底一个人要受多少折磨才会变得如此不成人形?
「霏霏,只要妳好好休息,病一定会好起来的。」伴随着言不由衷的安慰,骆盈流下了男儿泪。
两人泪眼相望,心里都很清楚她这一病恐将天人永隔。
凌语霏虚弱地笑了笑,明知道勉强挤出来的笑容一点也不美丽,却仍希冀能在心爱的人心中留下美好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