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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情如火如荼  第14页    作者:斯琴

  「我真的可以解释。那个女人──不,她根本还不算是女人,她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女。莎莎是我侄女,是我大哥的女儿,真的,不信我可以打回家让妳问个明白。」他解释,完全不顾下得越来越急的雨打湿了两人。「她从小就和我很亲近,常自以为是大人地给我许多人生意见,也常和我开玩笑来捉弄她身边的人。我想她这次大概又利用我,来刺激她的小男朋友,真的!」

  筱芙垂着肩膀,低着头,他根本看不清她的表情。小雨变成大雨,两人转眼已浑身湿透。

  「没用的……没用的……今天是莎莎,明天又会是谁?你让我感到好不安,那种不安就像蛰伏的野兽,藏身在暗处,随时等着咬我一口。我不想这样,我讨厌这么惶恐不安的自己……一点也不像我……」

  她的声音在雨里听得有些不真切,但他努力倾听着。直觉告诉他这是个关键时刻,错过了,他将再也追不回。

  「妳不想怎样?妳可以告诉我啊!把妳的不安、妳的疑问全告诉我,让我们一起解决。」

  她抬起头,脸上布满的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眼底盈满的伤痛教他心疼。从来没有人曾教他如此疼过。就她,这个又骄傲又倔强却脆弱敏感的小女人,教他尝到了心疼的滋味。

  他多想为她遮风挡雨,为她奉献一切,但她这段时间以来,总有些部分还躲藏在坚硬的高塔中,他碰不着也看不到,只能继续默默地守候,珍惜她给予的,期待有一天她会明白,这回他是认真的而不是游戏或欺骗。

  他当然也感觉到她焦灼不安的情绪,但就如同她心中的那座高塔,他始终只能旁观,却无能为力。

  直到莎莎的来电成为最后一根稻草,才令她完全崩溃。

  「为什么?你为什么要来追我?我不是你的一项娱乐、一项冒险而已吗?冒险都已经结束了,你为何追着幻影跑进我的现实生活?你有什么资格这样霸道地闯进我的生命里?可恶的你!」她大吼,觉得自己的保护墙完全坍塌。

  赤裸裸的她已不知该如何处理体内满溢的压力,她用力甩着两人的手,企图摆脱他紧紧箝住她的手。

  不知怎么开始的,那甩脱的动作变成搥打,她先是打了他强壮的胸膛一下,然后又一下。范原彻不躲也不挡,像是决定当她的沙包,让她打个够。

  最后是怕她打疼了手,他才制止地抓住她的双手,贴在胸前呵护着。「别打了,妳的手会疼的。」

  她不语,撇开头,却没再挣开他的抓握。他走向前,将她护进怀里,走到天桥底下。雨持续地下着,形成帷幕圈住他们,别人进不来,他们也不想出去。

  「为什么要来追妳?老实说,一开始我也不知道。只是在我意识到之前,我就已经这么做了。我曾说过我很后悔我们的开始是那样的错误,我也无法挽回,但只是因为一开始的步调乱了、错了,就不能抵达终点吗?」他低着头对她说。

  「我承认我以前对爱情抱持的态度并不可取,今朝有酒今朝醉,我从不为谁停留,也从不认为谁会为我停留。在世界各地飞来飞去,人的缘分是那么短,谁知道过了今晚,她会去哪里?是否还有见面的机会?就这样,我习惯短暂的关系,从不强求。到最后我才发现,每段关系之所以都那么短暂,是我不够爱。因为不够爱所以我不强求,故意装得洒脱,其实是害怕自己无法维持稳固的关系。」

  她静静听着。可能是因为方才的情绪宣泄让她疲累,也可能是他声音里的迷乱和伤感,深深吸引她,她不想开口打断他的自我剖析。

  「可是,遇到妳之后,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我厌倦了那种短暂的关系。我虽然遇过很多人,也有过几段肉体关系,但只有妳,我是如此真切地渴望妳,妳唤起我心底最不想被唤起的感情,因为一旦拥有,我就再也不愿放手。妳知道的,一旦我想要,就一定要得到。所以,我来追妳,不管要花多少时间、多少心力,我一定会追到妳。」

  他目光炙热地凝视她,筱芙咽下口水滋润干涸的喉咙,细声问:「为什么?」

  他对她露出微笑。「因为我爱妳。」

  胃里的那锅巫婆汤终于寻着解药,她感觉她的胃一轻,肩膀也因重担消失而刺痒着。

  但还有一部分的巫毒未解。她舔舔唇,拨开黏在颊边的湿发。「追到以后呢?」

  「什么?」

  「我是说,追到以后呢?你不可能永远都待在台湾,我也无法抛下台湾的一切,这样要怎么办?」她像捧着无解题目的小学生,求助地望着他。

  他笑开。「不怎么办啊!」他揉揉她在滴水的头发。「妳有妳的生活,我有我的,但只要我们愿意,一定能找到方法的。重点不是行不行,而是愿不愿意。只要爱得够深,就不怕爱隔太远,与其烦恼未来能不能持续,不如好好在当下相爱。」

  她低下头,仔细咀嚼他的话,暖意在心底泛开。他伸手抱住她,知道她不会再挣脱,他的下巴抵着她的头顶,感觉她的心贴着他的心跳。

  「再说,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没有人能保证世界永远不会变。我不可能永远是『Riti』的CEO,妳也不可能一直只是『Artemis』的专案经理,未来有无限可能,若我们以现在去揣度未来,而决定我们要不要爱或可不可以爱,那不是很狭隘吗?反之,若我们现在就让爱在彼此心中、生命里扎根,那将来无论世界怎么变,妳和我永远都会是彼此最重要的锚。面对未来,我和妳一样不安,但我想要这样和妳相爱着,努力克服难关,去寻找属于我们的结局。」

  向她说出藏在他心里多年的憧憬和渴望,让他感到轻松自在。直到现在,他才发现自己一直在寻觅一个能和他勇敢相爱的人。

  「你就这么肯定,事情会像你想的那么乐观?」她贴在他胸前问。

  「妳就这么肯定,事情会像妳想的那么悲观?」他答。

  她的笑埋在他宽厚的胸膛里,变成模糊的银铃般的低喃。外面还下着雨,可是她的心却已露出一丝阳光。

  他们倚偎在彼此的怀抱里,睽违已久的幸福感再度悄悄盛开。

  很久很久之后,哗啦啦的雨声变成淅沥沥的细语。

  她突然悠悠地冒出一句:「远距离恋爱,很辛苦耶……」

  他微笑地回:「只要爱得够,就不怕爱太辛苦。」

  笑在彼此的嘴角泛开。心,正甜着呢!

  FINALLY 最后的最后

  这个故事,我不打算在最后一幕打上「完」、「全剧终」、「FIN」……等同义字眼。

  因为在我心中,这故事──不,是我所有的故事,都不会有完结的一天。因为他们都继续活着,在我心中、在我的幻想里。

  真正的人生,是永远不会有结局的,除非死亡。即使是死亡也可能只是另一个故事、另一种人生的开始,只是目前我还不知道,也尚未有哪本百科全书,白纸黑字、真凭实据地写着死亡真的是另一个开始。

  厌烦了所谓的「Happy  Ending」,所以小小地任性一回。

  关于「Artemis」这个系列故事的idea,其实构思很早,几乎在我写小说的第二年就产生了。它在我心中酝酿已久,只是一直未有机会把它写出来。

  原因很多,有部分是我对主角的个性尚未掌握完全,有部分是我对主角人物该赋予什么样的故事还没有完整的概念。于是「Artemis」就一直这么在我的脑海中悬而未决地飘移着。

  只是当初「Artemis」并不叫「Artemis」,而是一个挺俗的名字,叫「黄金猎人」,感觉不像是言情小说,倒像黄易写的那种冒险、奇幻──在我心里,将之归类为荒谬小说。

  一直到故事原型成形了,也和编辑讨论过,决定写这故事了,编辑很慎重、很认真地希望我改名字。

  名字、名字,取名一向是我最不擅长的工作。主角要名字、配角要名字、公司要名字、住所要名字,书要取名字,就连系列也得取个称头的名字。

  因为编辑的要求,有一段时间,我开始疯狂取名字,只要看到特别的字就立刻加以整合、拆解。当然我也开始留意别人取的名字,觉得好的,就立刻记下参考,于是各式各样不同的名字填满我的笔记本。

  就在我洋洋得意地列出好几个书名,提供编辑挑选,心里不断地想还可以取啥名字时,编辑却挑了个我的清单外的书名。我接到通知时,顿时一阵气馁。

  我觉得自己被耍了一顿。

  「欸~~小编,妳跟我『装孝维』吗?取了那么多,却没一个让妳看上眼?」

  「咦?没有啊!另外两本我采用妳的啦!系列名也是用妳取的啊!但我觉得第一本叫《热情如火如荼》感觉很好哇!妳不觉得吗?」

  「……」

  什么叫无语问苍天,我当时有很深刻的体验。

  我并不是讨厌编编取的名字,也不是介意她抢了我的工作,我甚至很喜欢,也很欢迎她抢走这棘手的工作。

  我不爽的是,啊妳为何不早点下手?还害我绞尽脑汁,差点没爆脑浆!

  可是编编无辜、平静地说:「总是要给妳一点事情做啊!这本来就是妳的任务,我只是从旁协助罢了。」

  好,很好,算是服了妳了,无言以对,只有Orz。

  在写这本书时,天气从热到狂风大雨再到爆热,短短一个月,我家的老爷、大小少爷,就接连不断地病着,把诊所当游乐场,三不五时就去报到,辛苦可想而知,敝人就不多加赘述了,免得扰了各位的读兴。

  只是,每次当我写、写、写到汗流浃背时,小少爷就会用很ㄋㄞ的声音问:「妈妈,我可以去游泳吗?」

  为了不让他来吵我,也觉得他因为我得赶稿而和我锁在家里,实在很可怜,为娘的我,又怎忍心拒绝他幼小心灵的小小要求。

  于是,为了成全他,我舍弃了舒适的冷气房,抱着电脑陪他到社区里的泳池戏水。看着小少爷天真可爱又快乐地泡在凉爽的池水,而我却得抱着电脑一边对抗热天气,一边和稿子奋战,强烈的愁闷让我欲哭无泪,唯有苦笑以对。

  不过,或许真的是天气太热的缘故,这本书果真切合了书名《热情如火如荼》呢!

  其实一开始并没有特别设定会是这么火辣的故事,只是,写着写着,不知不觉就、就一发不可收拾,呵呵,希望各位看了不要喷火才好。

  至于书里各章的短文,原本也没有特别设定,直到交稿前两天才突然有了灵感,最后才加上去的。

  当初因为一时冲动,将范原彻的背景设成荷兰华裔,也胡乱自创了个连锁饭店给他玩。结果为了我的一时冲动,我开始找寻荷兰的资料,才发现荷兰虽然观光也很发达,可是好像没一家饭店是我书里写的那样,而且华人在荷兰也没有我想象中的多。

  我心里开始惊慌,对于我的故事背景和「事实」差距甚大,心里感到小小不安。

  可是背景都设定好了,要再更动势必影响甚巨,这庞大的工程一定会使我来不及交稿。于是,我索性豁出去了,不管现实的荷兰是否有这种饭店、有这样的华人家庭,我任性地假设它有,它就是有。

  所以,如果我写的和现实有所差距,请各位不要来骂我,伤害我幼小脆弱的心灵。当然,如果各位知道更多关于荷兰的事,也请和我分享,增广小女子的见闻,感激不尽。

  咦?我不是要交代为何临时在每章前加短文的吗?怎么不知不觉地扯远了?

  话说敝人在查资料时,无意间读到《安妮的日记》,这是一本犹太少女受到纳粹迫害的真实记录,由于安妮全家在纳粹兴起时逃到阿姆斯特丹,并在荷兰写下这本轰动全世界的日记,而年仅十五岁的安妮对爱的看法和定义令我惊艳与动容。

  于是乎,另一个冲动冒出头。我节录了令我感动的文句放入书中,而它们在某种程度上,竟巧妙地切合我小说的内容,或点出我想说的观点。

  到此,所有我关于这本书的唠叨即将接近尾声,我知道各位之所以能撑这么久,看到这里,想必心情一定很郁卒,因为一本书没打上「完」这个字,总觉得怪怪的,好像某个按钮没按到似的。

  可是,我还是要跟各位说声抱歉,关于高筱芙和范原彻的这场「远恋」是谈定了,至于最终会不会有个肤浅、呃……圆满的结局,我希望各位密切期待【猎爱密码】系列接下来的几本书。

  如果有机会,敝人会再写到他们也不一定,一切就随缘喽!

  期待再相会。

  不肖作者 斯小琴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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