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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想衣裳花想容  第12页    作者:江思蓓

  她竟然将她称为小姐。

  「伯母你好!」她也热情地和邓浩文的母亲握手。

  邓太太打扮优雅高贵而慈祥。

  「伊华小姐,你真是绝色美女,浩文,你终于肯带她回来见我了。」

  「妈,你不要老是抓住伊华的手不放,别将客人吓怕了。」

  邓浩文在旁笑著跟他母亲说,自然,心底里是十分喜欢的。

  「噢,对不起,我实在是太胡涂了……而且我也实在是大高兴了,请坐,请坐。」邓太太殷勤地招呼著她。

  「伯母,你太客气了,你叫我伊华好了。」她被这热情的邓太太弄得有点儿手足无措,但无可否认,内心却是蛮高兴的。

  「很好,很好,伊华,你要喝点甚么?茶?汽水或是果汁?」

  「随便好了。」

  「橙汁吧,橙汁对你有益。」她又随即叫道:「二姐!二姐……」

  「妈,你不要这样忙碌了,伊华是公司的职员,也不是外人,你歇歇吧!」

  「二姐总是不懂礼貌规矩,客人来了这么久也不出来招呼一下,不知躲到哪里去。」

  既然佣人不知躲到哪里去,邓太太不只噜苏,但心急的她也就急不及待地自己跑出客厅。

  「邓浩文,你母亲真的十分好客。」伊华也为之笑了起来。

  「伊华,请你不要见怪,我早巳想到她会这样闹哄哄的,但还是比我想像中要紧张。」他尴尬地说。

  「噢,我怎会见怪呢,你妈妈也是出于一片好意,且是十分喜客呢!」

  这时邓太大巳快步地走回来了,身后是一名女佣人。

  这又是出乎伊华意料之外,原来这一个女佣并不是捧出一杯橙汁,而是一整瓶。

  只见二姐用银盘子捧出一个盛著橙汁的精致水晶瓶子,一只雕刻著相同花纹的精致杯子,很精致漂亮的水晶杯套。

  「妈,如果伊华喝了这一大瓶橙汁,今晚她怎食得下晚饭?」邓浩文为之啼笑皆非。

  「呀,是了,浩文,你真没心肝,既然伊华来食晚饭的,为甚么你不早点打电话回来说一声,好让我准备多些菜肴。」

  邓太太用责备的眼光望著邓浩文。

  「我就是害怕你乱搞一通。」邓浩文没好气地说:「伊华就是要来安安静地吃一顿家常便饭罢了。」

  「二姐,快去吩咐厨子多配几款菜式,对了,伊华,爱吃甚么菜?我们的厨子厨艺也不错的。」

  「随便好了,伯母。」

  「说嘛,告诉我爱吃甚么菜,不要客气,第一次来食饭,不知你喜欢甚么菜,我们这个厨子是个巧手,只要是不太困难的东西,他都可以弄出来的。」

  「伯母,我甚么东西都食的,你千万不要特别为我而弄太多的食物,我就只喜欢食家庭式的小菜。」

  「好,好极了,二姐,快去吩咐厨子,弄几个精致点的小菜吧。」

  二姐放下银盘子,替伊华斟好了橙汁:「小姐,请随便。」说完便退了出去。

  「伊华,请喝吧!」她将二姐斟好了的果汁,亲自拿起来递给伊华。

  伊华连忙接住,说:「伯母,你实在是太客气了。」

  接著,这位第一次看见儿子带著女朋友回来的母亲,对著这个可人儿不停地问这问那,一时对她赞不绝口,一时又关怀备至,事实上邓太太是很明白自己儿子的心理。

  她虽然一直催促儿子快些成家,但邓浩文一直全无此意,这令她十分之著急,而且邓浩文也从未带过任何女孩子回家,虽然邓浩文年纪并不大,但做母亲的,眼看儿子事业有成,但总是见他无意成家,心里著实是心急的,而且也担心儿子不知道会左挑右选之际,到时会选了怎样的一个女孩子呢!

  现在,终于肯把女朋友带回家了,而且又是个如此高贵美丽的女孩子,所谓知子莫若母,那自然不会是普通的女性朋友了,所以,她一看见伊华,也就大为高兴,知道这就是真命天子,所以急不及待,差不多立刻要将伊华当作未来媳妇了。

  「妈,你不要老是缠著伊华发问好吗?你会吓怕人家的,我担心她今后也不敢再踏足我们家了。」邓浩文不得不替伊华解围,故意这样说。事实上,他亦是真有点担心。

  邓浩文这样说,果然十分之有效,他母亲忙说:「噢,伊华,对不起,我实在是太唠叨了,不过,今天我是实在太高兴,你可千万别见怪,可不要不再来探我。」

  「不会的,伯母,你这么好客。」伊华安不得不安慰她说。因为她真的有点忧形于色,可能是他儿子这么一说,她怕会是空欢喜一场,以后又难得看见伊华了。

  「伊华,我要你答应我,以后一定要常常来我们这里玩。」

  「我会常常来问候你的。」伊华不得不这样说,因为她的确是要常常来,她答应了教邓浩文绘油画。

  「噢,那我就放心了。好了,我也不好意思再烦你,浩文,好好招呼伊华,我去看看他们安排今晚的晚餐。」

  她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大厅。

  他们两人都不禁为之松了一口气,相视而笑。

  「伊华,我母亲实在是太烦人了,是不是?」他带点歉意地说。

  「哦,她是出于一番好意。」她笑著说:「邓浩文,看来你是甚少带女友回家,所以伯母才会这么紧张,是不是?」

  「不是甚少,是第一次。」他坦白地说。

  「噢,那就更不能怪她了。」伊华感到讶异,接著笑了笑说:「事实上,要怪责的人,应该是你。」

  「甚么?怪我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

  他有点摸不著头脑地问。

  「对啊,这么一个大男人,怎会从未带过女朋友回家见见母亲的呢?」伊华故意认真地说。

  「但……但我又真的结识不到合意的女友嘛!」他无可奈何地说。

  「你置身众香国之中,怎会结识不到合意的女朋友?」

  「可惜事实却是如此。」

  「那么,你一定是一个很挑剔又或者是一个很自大的人。」

  「我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你终于肯承认你是一个很挑剔的人。」

  「我无法抵赖。」

  于是他们两人都开心地大笑起来。

  伊华似乎很欣赏他这一种「很挑剔」的性格。

  不久,晚饭就准备好了,邓浩文母亲自然又殷勤地为伊华布菜,幸好这次她的「手法」比较温和一点,不像刚才使人连喘息的机会也没有,也许她真的有点担心会吓怕了伊华,令她以后也不敢再踏足邓浩文的家里了,甚至会误了他俩的「好事」。

  晚饭后,他们的油画课才开始。

  「邓浩文,你的铅笔画虽然很了不起,但在西洋艺坛上,是以油画为主流的,铅笔画艺术价值不高,如作个譬喻,在文学创作上,铅笔画只不过是散文,无论散文如何美妙,在文学价值仍远远此不上小说,只有小说才是真正的文学作品,小说就有如绘画艺术中的油画,事实上,小说不特有严谨的结构,在创作形式上包罗了散文、诗、评论、戏剧等形式,皆统统可以统辑在小说之内。小说中的描写及陈述,那就是散文;小说中的各个角色的对白,就是戏剧;小说中的意境,就是诗。气势宏伟的小说,就是一首史诗,小说所反映出的人生观及价值就是评论,在绘画艺术上,油画的地位和文学上的小说可以说是同等重要,所以,邓浩文,你非真的要在绘画上下一番苦功不可。」

  「谨受教!」邓浩文严肃地说。

  伊华听了为之噗嗤一笑,说:「对不起,邓浩文,我说教气味太重了,你不妨以游戏心情来学习。」

  「唔,这正是我所希望之事。」

  于是伊华教他运用画笔,及如何调色,事实上,绘油画不一定是要用各种画笔,用来调色那一把小批刀,原来也可以大加运用,伊华示范用这批刀揩了颜料在画布上涂涂抹抹,一时将刀平涂,一时又将刀背擦拉,不久就在画布上浮现出一幅半抽象的图画,别有一番意境,令邓浩文为之佩服。

  油画颜料色彩固然缤纷,并非单调的铅笔所能及,而且油画还有一种质量感,给人一种踏实而稳重的感觉。

  另一方面,油画给人更有立体感,这也是铅笔画所不能比较的。

  邓浩文很快就爱上了这个弄色彩玩意了,既然他有深厚的素描基础,又对色彩具有高度的触觉,所以,他学起来一点也不困难,唯一令他不习惯的,是他以前用铅笔在白只上绘画时,十分之轻便快捷,但油画的油料涂在画布上,却是每一笔一划皆是有阻力感,必须往返重复多次,才能明确地显现出来。

  不过,趣味亦在于此,因为笔笔加上,自然就有层次和沉实了。

  伊华也不必一直从旁指点,当他全神贯注绘画时,伊华也在挥笔,只不过有时走过来,对他提点一二而已。

  邓浩文在临摹一幅米盖朗基罗的名作「奴隶」,这是他在伊华给他的一本画册中选出其中一幅作为练习对象。

  只见他越画越有兴趣,因为他已掌握到若干绘油画的技巧了。

  而伊华又不时在旁给他鼓励,这令他更感兴趣,兴奋与沉迷。

  邓浩文在初次接触油画,已发生了浓厚的兴趣,自然不知时间过得飞快。

  最后,还是伊华提醒他。

  「邓浩文,你真好学不倦,进步神速,但时间已不早,我要走了。」

  他看看腕表,原来已接近深夜十二时了。

  「噢,对不起,原来时间已经这么晚了。」他感到抱歉:「伊华,我立即送你回家。」

  他放下画笔时,也好奇地看看伊华的画架,他一看之下,不禁又惊又喜,又是佩服不已。

  原来她的画布已画下他在作画时之情形,虽然只不过是一个轮廓,但也活灵活现,而他的脸孔及神态已跃然于画布上,栩栩如生,至于其他部位及背景,则是粗技大叶。

  即使如此,他聚精会神绘画的神情已被她准确地捕捉下来了。

  「噢,伊华,你的真功夫,现在终于显露出来了。你是一位真正的画家!」他惊叹地说。

  「我从小就喜欢绘画,又受过严格的训练,这是我十多年来勤力的结果。」

  她对于自己这一幅尚未完成的作品,也感到十分满意。

  邓浩文从未见过自己的容貌出现在画布上,现在第一次看见,自然是大感兴奋。

  有不少外国贵族,又或者是大企业家,他们大都会重金礼聘名家为自己画下画像。

  现在邓浩文有机会看见自己的像在昼布上亮相了,而且是出于伊华的手,自然是开心不已。

  「伊华,你会不会将这画完成?」他有些担心地问,生怕她就此作罢似的。

  「我当然要将它完成,事实上,现时只不过是一个雏型罢了,还要作多方面的修改。」

  「甚么?你画得很不错了,根本不必修改,只要完成其他部分便成。」他又担心她会越改越糟。

  她笑著摇摇头:「不,在最后完成后,很可能和现在完全不同,事实上,我至今仍未能把握或准确地表现出你的个性,绘画并不单是要神似,最重要还是要刻划出画中人物的个性,否则又何必要绘画呢?用摄影机不是更传神吗?」

  「唔,伊华,你对你自己的要求很高,正是典型的艺术家脾气,这一份严格的要求和毅力,我自问就没有。」他十分佩服伊华。

  他对自己已画下来的东西,不愿意去修改,何况重复做著同一件事,他亦没有这份兴趣。

  「对艺术严谨和真诚,是作为艺术家最起码的条件。」她认真地说。

  邓浩文兴致勃勃地从不同的角度欣赏这未完成的油画。

  「邓浩文,你不是要送我回家吗?」伊华又一次提醒他:「时间真的已很晚了。」

  「噢,对不起,来,我飞车送你回去,不会花多少时间。」

  邓浩文自然仍如旧将伊华送到「宝华大厦」--她虚报的地址,然后放下她,他继续诈作不知道。

  虽然他很想问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但结果还是压抑住这一份好奇心。

  第四章

  邓浩文为了跟伊华学绘油画,以及根据伊华设计的时装图样作修改,所以他推掉了许多应酬及宴会,一下班就驾车和伊华一同回家,这已差不多成为公开的秘密了。

  东尼和安迪当然大感失望,而最为失望的人还是董丽娜,但他们都承认,邓浩文和伊华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邓浩文长久以来都没有去结识,或许可以说从没有遇到使他动心的女孩子,彷佛就是要为等待伊华的出现。

  也许,这就是缘。

  既然伊华属意于邓浩文,邓浩文亦对她有好感,安迪与东尼自然心甘情愿地退出角逐了,何况伊华根本对他们两人全无意思。

  至于董丽娜,她亦明白到自己是无法和伊华相比的,虽然她一向自视甚高,认为这些模特儿们是绝不会获得邓浩文的垂青,但伊华却是个例外,她不仅美貌,身材娇人,兼且有气质修养,虽然是输了,输在伊华手上,她认为是完全心服口服,况且她对伊华相当有好感。

  这并非是由于伊华曾将那一份厚礼转送给她那么简单,而是伊华自有一种令她心折的气质及风度。

  董丽娜现在正在考虑应否辞职,因为她一直有这一个打算,若然有一天邓浩文结婚,而新娘子又不是她的话,她是会离开蓝月时装公司的,她在这里的工作,虽然很有满足感,薪酬也相当高,但又怎能忍受自己心爱的人和别的女人结婚呢?

  但说也奇怪,现在知道了邓浩文已爱上了伊华,而且是蓝月时装公司的一份子,董丽娜现在的感觉并不觉得如何难以忍受,也许她这时候真正明白到邓浩文一直都没有表示过对她有意思。

  一直以来,他们都只是宾主关系。

  其实长久以来他都是十分欣赏董丽娜的才干,所以他也一直礼待地,从没有越雷池半步,这的确是十分之难得的。

  也许正是由于这一点,所以当她失去了他时,也并不怎样悲伤,因为她从来就未曾拥有过他,因此,也就不能说是失去了他,只不过是她一方面在期待罢了。

  也许可以说,她的憧憬幻灭了。

  直到现在,董丽娜这才明白,为甚么她曾多次向他表示好感爱意时,他总是诈作不知,或顾左右而言他,又或是巧妙地闪避开话题,为的是他正要保持这一种纯洁的宾主之间的关系,所以在他遇上真正至爱时,两人的关系方才不会出现难堪的局面。

  董丽娜想到这里,不禁对邓浩文又是佩服,又是感激。

  所以是否辞职这一个问题,董丽娜也不需要花太多的时间去考虑,就可以决定了。

  她决定还是继续为邓浩文效力,一个人工作除了获得酬劳之外,工作上的满足感,以及上司的赞赏,亦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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