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年前的一场婚宴中,她对子擎哥一见倾心,从此每周日都从邻村过来跟他学画,甚至每次都故意迟到,好让自己在其它人离去后有机会与他独处。她并不喜欢画画,但这几乎是见到子擎哥的唯一机会,所以三年来她从未缺席过一次,就等他对她动心,而她不喜欢今日突然出现的“潜在威胁”。
谭子擎给丽莎的指导结束,接着又检视小燕的作品,丽莎站了起来。
“你好,我是黄心柔。”黄心柔友善地介绍自己,但丽莎很确定那双笑意盈盈的眼睛正将自己从头打量到脚,一处都没放过。
“林丽莎。”丽莎伸手跟她握了握,笑得比对方更灿烂。要装大家一起装,那点小小的心机可瞒不过她的眼睛。哼哼……果然是朵塑胶小百合,假得要命。
“林小姐刚来到好米村?”
“是啊。”
“丽莎姊是从曼哈顿来的,她爸爸以前是我们好米村的人,她妈妈是美国人……”根本不需丽莎多说,旁听的小燕便热心地报告了她所知道的背景。
黄心柔含笑听完,轻松随意地问:“林小姐打算在好米村定居吗?”
“只是短期停留。”丽莎也轻松随意地耸耸肩,没错过黄心柔眼中闪过的释然。
正在修改小燕作品的谭子擎微乎其微地顿了顿,却没人发现。
黄心柔理解地点头。“跟五光十色的曼哈顿比起来,我们这种单纯的乡下地方对林小姐来说可能太安静、无趣了些……”
单纯个鬼!
“无趣倒不至于。”丽莎别有深意地笑道:“而且未来会有什么变化很难说,说不定我明天就改变主意,决定在这里长住下来,一切都得……看情形。”
她故意把语气放得暧昧,顺道瞥了眼谭子擎的背影,黄心柔微变的脸色让她暗爽。
看什么情形?她哪知,她只是不想让黄心柔太高兴,凭本能乱说罢了。
黄心柔对她有种敌意,她看黄心柔也不顺眼,大家彼此厌恶,很公平。
“我很想跟你多聊聊,林小姐。”黄心柔含蓄地一笑。“不过我得开始今天的素描了,说起来真的很不好意思,我每次练琴都练得忘了时间,常常迟到,幸亏子擎哥人好,不管我来得多晚,他都会耐着性子在一旁陪我,再继续耽误他的时间,我会过意不去。”
谁知道她是不是故意迟到的?
“黄小姐真是大忙人,又弹琴又学画,我相信谭老师绝对不会介有这么一个好学勤奋的学生。”
丽莎皮笑肉不笑,转头看见谭子擎已经让小燕替黄心柔布好画纸,心中更是不爽到极点。说不定那家伙真的想要少奋斗二十年——
也不知道为什么,想到那两人接下来的几个钟头都会窝在一起作画,她的胸口就奇闷无比,像是被什么巨型重物压住似的,很不好受。
搞什么?她只打算在这穷乡僻壤待满三个月,时间一到就拍拍屁股走人,回到她生活了快三十年的曼哈顿,又何必在乎姓谭的和这个姓黄的假仙女人怎样?
话虽如此,她离开谭家后,一整天的情绪都差得要命。
第五章
台风夜,无情的风雨肆虐。
老天对她真好,假期开始不久就送给她这辈子的第一个台风,据说还是强度的。
丽莎心情烦躁,细长的手指飞快在新购买的手机上按下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便表明身分。
“丽莎?!谢天谢地,终于等到你的电话了!”
“那么想念我啊?”她无意识地看着噼啪打在窗上的雨水,雨势似乎加剧了。
十天,已经是她的极限,再不过问一下出版社里的事她一定会抓狂。
“我已经被那些作家逼得快疯了!”丽莎的助理接收了她负责的作家,绝望到极点。“乔治又拖稿了,不管我怎么催,他就是不交出稿子,除了告他,我实在想不出其它法子!”
“冷静一点。”丽莎沉着以对。她这个助理是个刚自大学毕业一年的大男孩,做事认真但经验不足。“听我说,你马上到他的住处,然后哭。”
“嗄?”
“没错,去乔治的公寓,等在那边,哭给他看,保证你明天就能收到稿子。”
“这……这叫我怎么哭得出来?”男儿有泪不轻弹呀!
“那是你的问题,用洋葱抹抹眼睛或什么的,反正你哭就对了,一天没拿到稿子你就多哭一天。”
“噢……”助理好哀怨,接着又控诉道:“还有那个丹尼不管我怎么劝,就是不肯改稿!”
“带瓶十二年的苏格兰威士忌去找他,让他喝两杯,两杯之后别说是改稿,那家伙连自己的老婆都可以送给你,不过记住,two shots。一滴都不能多。”
不愧是王牌编辑,小助理赶紧将大姊头由经验累积出来的智慧记下。
“詹姆有没有趁我不在的时候去缠主编?”丽莎问出重点,她急欲知道自己主编候选人的位置是否受到威胁,小助理则是她离开纽约前布下的眼线。
“没有,不过……”小助理迟疑了片刻才又说:“不过我昨天早上看到他搭老总的车来上班。”助理口中的“老总”是公司的小老板,是个只挂名不做事的总编辑,不幸的是,人事异动的最终决定权也掌握在他手中。
“什么?!”丽莎暴吼。“死娘娘腔!连色诱这么下三滥的招数都敢使!”噢……扼腕,为什么小老板不喜欢女色?!
“你别太激动……老总一向最敬重主编,我觉得主编心目中的理想接班人是你,有他挺你,你的胜算还是最大。”
“最好是啦。”小助理的安慰抚平不了她的气恼。
“丽莎,我有插播,不能再多说了,詹姆如果另外有动作,我会打电话给你,把你的号码给我。”
丽莎报上电话号码,收线后,神色阴郁,强风加豪雨把窗子打得砰砰作响,惹得她更心烦。
主编的位置是她努力已久的目标,若是让一个阴险的娘娘腔夺走,教人怎么想都不甘心。
大二就踏入出版界,从最初的小小见习生到编辑助理,然后到今日多家公司都想挖角的王牌编辑,凭着能力和毅力一步一步地往上爬,十年来,工作已经成为她生活的重心。
当然,除了工作外,她也有一般的社交生活,甚至还交过好几个男朋友,然而这一切只是附属,纯粹调剂身心。
生命中有首要,也有次要,到目前为止,她的首要是工作,其它……都是次要。
轰隆——
蓦地一声雷将她的思绪拉了回来,几乎是同时,四周变得黑鸦鸦地一片……
停电了。
停电了。
对街的房子里,谭子擎找着手电筒,谭子燕则点燃手边的蜡烛。台风夜断电并非罕见的事,台风更是每年夏季的特产,所以他们兄妹俩也习以为常。
“好奇怪,我听人家说,台风来的时候不会打雷,怎么这次这么反常?”小燕好奇道。
“台风天还是有可能发生雷雨闪电,只是通常风雨声掩盖过雷声,所以我们比较少注意到,这次的雷电显然比以往还强得多。”
好崇拜,哥哥好聪明喔,什么都知道……
小燕看着桌上摇曳的烛光,又问:“哥,我知道美国南部每年都有跟台风差不多的飓风,可是纽约在东北部,那里会有飓风吗?”
“没有吧,没听说过。”
“这大概是丽莎姊第一次见识到台风吧……”
谭子擎顿了顿,没说话。
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紧跟着又是一声响雷,小燕吐了吐舌头。
“我班上有个同学好怕打雷喔,有一次还吓到躲进桌子底下,我就不懂打雷有什么好怕的,都这么大的人了……”她不经心地又说:“我想丽莎姊应该不会怕这种事吧,她看起来那么成熟、能干。”
“我不觉得有任何事能吓到她……”谭子擎喃喃低语。感觉中,那位强悍的林小姐似乎不可能被任何事打倒。
然而……然而不亲眼看看她的状况,总觉得心中不踏实,万一她真的惧怕雷声呢?
“小燕,她是你朋友,既然你这么担心,哥哥替你过去看看。”
“嗄?”有吗?她有听起来很担心吗?小燕愣了愣,不解,她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别忘了,林小姐是你的朋友,我只是替你过去看看而已,这样你也好放下心来。”
小燕又呆了,不明白哥哥为何要再三强调这点。
谭子擎很快地检查房子里外,接着说:“你一个人在家没问题吧?”
“我没关系。”小燕傻傻地说道。“我要提前上床睡觉了。”啊……这种天气用手电简窝在床上看漫画最好了。
不过哥哥真的好奇怪,好像在掩饰什么说……
小燕接下哥哥给她的一支手电筒,然后看他拿着另一支走到门口抓起伞,迅速地出门了。
愣愣地坐了许久,苹果脸上有些懵懂,又有些了悟。
该不会哥哥他……对丽莎姊有意思吧?
啊……那如果丽莎姊也喜欢哥哥,他们就会在一起,在一起久了,说不定以后她就可以改口叫丽莎姊“嫂嫂”;啊哥哥和嫂嫂以后就会生小贝比,嫂嫂是一半美国人的混血儿,生出来的贝比就会变成四分之一的混血儿。
也就是说,以后她会有四分之一混血的漂亮小侄子或小侄女喊她姑姑……
呵,真好。
台风夜里,少女过人的想象力无止境地奔驰……
狂风暴雨之中,谭子擎用力地敲了几下门。
片刻后,屋内才有了回应。
“谁?”
“林小姐,是我,谭子擎。”
又过了好半晌,门板才开启,却只有巴掌大的宽度。
“有事?”丽莎的语气很冷淡。
“小燕担心你,让我过来看看。”谭子擎一手撑着伞,一手持着手电简,黑夜掩去了他脸上的表情。
“我还活着,房子也没倒,请回,不送。”
果然,人家根本不领情。谭子擎碰了一鼻子灰,正要转身离去,却又隐约感到哪里不对劲,手电筒微微往上一提,照出门内人的脸庞。
那双杏眸正写满了恐惧,而且她的脸色很苍白。
她……在害怕。
“你做什么?”光线打在脸上,丽莎偏过头,要关上门,但谭子擎比她快了一步,大手一伸便推开门板,迈步而入。
“你做什么啦?!”她慌乱地大叫。“我有请你进来吗?”
“雨太大,我快淋湿了。”不顾屋主反对,他迳自收起被风吹歪的雨伞,反手关上门,丽莎既然无法将他扔出去,只好闪到墙边。
“你这人真的很粗鲁嗳,私闯民宅在台湾不算犯法吗?”
谭子擎没理她,持着手电筒在屋里迅速地绕了一圈。
杏眼追随着那抹光亮,丽莎看着他四处检查了一遍,强烈的释然无预警地袭来,双脚跟着一软,靠着墙的娇躯滑下,她虚脱地坐在地上。
她真的不想、死都不想让这个男人瞧见她这副窝囊样,可是……可是她又好庆幸他出现了,她不再是单独一人了。
不一会儿,谭子擎巡视过门窗、电路,回到客厅,对着那缩在墙角的身影皱了皱眉。
“别坐在地上。”
“我高兴坐这里不行?”丽莎抱着膝盖动也不动,死不承认她腿软、没力,一时站不起来。
真是个不可爱的女人,谭子擎心想。
但是她在害怕,她在逞强,他看出来了,而心头像是被股无形的力量牵制住,想走也走不开。
他一语不发地走到她身侧坐下,把手电筒放在两人之间的地板上。
“房子也检查过了,你还赖在这里做什么?小燕呢,这种鬼天气你不是该在家里陪她?”
“她没事。”你比较需要人陪。不过他聪明地把第二句话留在心中,免得又惹来一阵唾骂。
外头风声、雨声、雷声交加,像是老天积郁已久的愤怒,未有减弱的趋势。
“也许过会儿就不会再打雷了。”他只能如此安慰。
打雷?丽莎不懂他为什么突然说起这个,正要开口,却看他又拿起手电筒。
“你做什么?!”近乎歇斯底里的尖锐质问让谭子擎顿住动作。
“停电不晓得会持续多久,我没有多余的电池,先关掉手电筒节省能源,说不定待会儿还得用上。”
“不准!不准关!”光说不够,她干脆直接把亮光的来源抢过来。
谭子擎呆了片刻,终于想通,并有些难以置信,原来——
“你……怕黑?”
“谁说的!我只是不喜欢黑暗而已。”丽莎死性不改地反驳,但恐惧大大地削弱了气势,甚至多了一种楚楚可怜的小女人风姿。
看她攀着浮木似的紧抓着手电筒,两片唇办明明在发颤却倔强地抿着,谭子擎觉得胸口抽了下,忽然很想把她搂入怀中,尽一切力量消除她的不安和惊慌。但是他压下那股莫名的冲动,只是静静地坐着。
他不说话,因为他并不擅长安抚人,尤其是这位小姐……他暗自苦笑,总觉得自己不管说什么都会惹恼她。
“喂,你说话啊,干么像个石头一样闷不吭声?”
瞧,他连不说话都会令她不高兴。
“我不叫‘喂’。”
耶,这么有个性啊?丽莎斜了他一眼,回嘴道:“我也不叫‘林小姐’。”
谭子擎暗叹了口气,自动认输,要斗嘴他绝不是她的对手,只好改换比较有意义的话题。
“你从小就……不喜欢黑吗?”
心蓦地摆荡了下,她转头看他,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发现他的问话中多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柔,线条冷峻的轮廓似乎也软化不少。
顿时,一阵心安以及其它某些她辨认不出的奇妙情绪同时涌上,胸口原有的焦虑和惊惶像是消退了许多,不再压得她几乎窒息。
“才不是……”她不自觉地放软了语气,盯着手中的光源缓缓道:“从两年前才开始的……”
“两年前出了什么事?”
“两年前纽约发生过一次大停电,你有没有听过?”
他回忆了一下,点头。“我有看到新闻报导,好像整个城市都瘫痪了。”
“断电的时候我正在电梯里,就卡在大楼的第七层和第八层之间,电梯内除了我没有别人……”恐怖的记忆使她颤了下,谭子擎注意到了,冲动地几乎想伸手碰她,但还是忍住。
“四周完全一片黑,伸手不见五指,我等了又等,然后开始猛敲电梯门,可是叫到嗓子都哑了还是没人听见。到后来,我都分不清楚自己的眼睛到底是睁着的还是闭上的,甚至还想说不定我已经死了下地狱了……经过那次之后,我就发现我没办法忍受黑暗。”所以她连睡觉都是开着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