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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女二十八  第2页    作者:林如是

  当然,旺伯跟旺婶听了会不高兴,但这公寓真是破。旺婶说的天花乱坠,冬暖夏凉、厨具俱全的;结果,流理台阻塞不通、水管漏水、上个房客电话费没缴被断线、电灯像鬼火、瓦斯炉上了一层油垢、排油烟机像一堆破铜烂铁、浴厕镜子则裂成一块一块,一照像科学怪人……

  后来又才知道,那个俊男只是来找四楼桃花的,根本不住在这里。

  实在,她真是昏头了。想也知道,有钱又英俊有魅力的男人怎么会沦落到这种破地方?要找有钱的、英俊的、有条件的男人,这种破公寓绝对无望。会蹲在这种破公寓的,全都是些不合时宜的火星人。

  绝对没诋毁。这栋破公寓住的,都是一些怪胎--当然除了她之外。她大概是这栋破公寓里头,唯一一个正常的地球人,其他的全是火星来的。

  比如二楼的,第N度的下岗人员,药罐子一具,几乎整天足不出户--至少她没看见她出去过;楼上那棵妖桃,成天在开花,一天到晚神出鬼没;至于五楼的那个霉女,第N度被抛弃,简直是一枚白垩纪时代的活化石。

  一开始真是不习惯。过去那么多年,她住在离地十多层的地方。住在高处久了,会对距离产生一种错觉,往远望去,伏在眼目下低低矮矮的房子,看起来似乎很近,实则遥遥在远方。而今这视觉效应完全相反,从破公寓的三楼望出去,看起来遥遥在远方的,下了楼走不到几十步路就摊在那里任人钻。

  爱情,大概也归于这种错觉效应;她与林见深,同样的也或许类属这种视觉的错差效应。

  这世界因为有男人,所以就有了女人;有了男人和女人,所以爱情就发生了。而爱情最迷人、也最腐蚀人的地方,在于充满挫折感后,你仍然相信它的天长地久。

  她以为这世界以她为中心在旋转,但只要是人类都知道,那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每个陈腔滥调的故事背后,都有一种自以为是的浪漫与悲壮。她的也不脱这窠臼。

  说穿了,她只是在残酷的爱情竞争中,落败的退化的标本。

  失去藩主的浪人。

  然后,那个藩主带着他的新宠回来,在饭店热闹宴客、喝他们幕府将军专门为他们准备的接风酒的那一天,她寻常在厨房里,炒了一盘碎蛋,就着稀饭呼噜吃着。海岛这几年真是热,稀饭不冷不热,她却吃了一身汗,额头、颈子、胸膛汗水冒的--

  几年走走晃晃下来,她的眼睛也出了一眶汗。

  她跟他,算是某种青梅竹马,但没有比较占优势。年龄的差,在他追着女生或被女生追着,带着女生满街跑的时候,她还在看卡通、吃着棒棒糖,他一直以为她还停在尿床的阶段。

  他老以为她长不大,可大学一毕业,毕业典礼一结束,他X的,她就觉得她开始老了,像萎缩的肉体日渐的腐朽,所有的意气风发全死光。

  她无法阻止她「日益老衰」的事实,所以她想她只要活到二十六岁,让「生时丽如晴空,死时美若夕阳」--多凄美!她要她的人生永远青春美丽而长生不老。

  所以更让他发笑。

  一晃眼,不只二十六,然后二十七,再诗意的一回眸,二十八就袭来了。

  然后,她第一次这么慎重看待「平凡」两个字,因为它恰是她这半生--如果不是一生的话--的写照。

  其实失恋跟感冒差不多,都被看不见的病毒侵犯,无药医,但也死不了人。吃得好一点、穿得暖一点、睡得饱一点、开水暍得多一点,然后出出汗,把滤过性病毒全排掉,慢慢就会好了。

  可爱情这东西,像细胞,而且是癌细胞,杀不死、又会再生。尽管只是一小块的残余,也会不断分裂,然后重聚结合成一个新肿块。

  所以,虽然所谓恋爱,不过是人类为潜在的欲望找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还是教人看不开。他这么一回来,她体内那些被消灭殆尽的细胞残余,又开始分裂再生,蠢蠢欲动起来。

  好似某种神灵,重新走上神坛,要她仰头顶礼膜拜。

  信仰太虔诚的人,人们以为是中宗教的毒;会被神棍所骗,走火入魔的,都是些受教育低、没什么知识的人。事实相反,对宗教最虔诚、最深信不疑的、越容易受骗的,恰是那些书念得最多,所谓的高级知识分子。不为其它,就因为书念得太多了,怀疑太多,一旦信念生了根,反而深信不疑。

  就像对爱情的信仰,愈虔诚的,愈是那些对情爱不以为然的,一次又一次,执迷不悟。

  都是毒。

  他离开时,她才十六岁,十多年后他回来时,她都已经二十八了。

  像王宝钏苦守寒窑十八年,到头来守到薛平贵带一个代战公主回来篡她的位。更扯的是,薛平贵回来,她根本已认不出他,认不出自己苦苦守了十八年的夫君,还当他是调戏良家妇女的登徒子。

  十八年,根本为守而守,守一个虚无缥缈。而她在那边守活寡,他在那边第二春;千守万守、死守活守,到头来,见面却已对面不相识。

  够了。

  不再在寒流大冷天,穿一件短T恤,上头印着一个大大的英文字Me在他跟前傻气的晃来晃去,只为要他注意到她的存在。

  都两千多少年了?她二十八,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情人--亘白一点,是连情人都没有。留了一个国中女生头,发线旁分,启以为看起来年轻,抓住青春的尾巴,旁人看了--天晓得是怎么样!她也不想知道了。

  第二章

  一年一度,总有一个她讨厌的日子。

  「又来骗吃骗暍了。」踏进阿a的「冥王星」,阿a围着围裙,拿着锅铲,看见她,眉毛一吊,一点都没有欢迎顾客的意思。暗光下,眼珠是淡绿的,像猫一样。

  「饿死了,大人施舍我一客炒饭吧,顺便加点蛋。」范江夏涎着脸,讨好地笑,简直赖皮。

  阿a开的小吃店,卖一些小吃跟炒饭、炒面,偏偏要装有学问的,取什么「冥王星」的,装潢得跟咖啡店似的。结果来的都会时尚人喝不到咖啡,要吃小吃、炒饭的不会来。

  「口袋有钱吗?」阿a眉毛又一吊。

  「两个十块铜板,还有一些零散的。」她又讨好的笑,说得挺心虚。

  「就这点?」阿a摇头。「可以给妳加点葱,炒酱油,蛋是没有的。」

  「就这样?」她哀叫一声,四处搜寻。「大苏呢?」

  大苏是小吃店另外半个老板,在某个广播电台主持深夜节目,谈一些都会人的无病呻吟或风花雪月。她从来不听那些,睡觉要紧。

  有一阵她无聊去学调酒,在调酒补习班认识阿a,然后因为阿a再认识大苏,他们是高中学长、学妹。

  阿a说他没有名字,人只要有个符号不就好了吗?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他们没有人报告自己的祖宗八代,阿a就叫阿a,大苏就叫大苏。

  她是不相信男女之间有什么纯粹的友谊啦,不过,阿a例外。他从来没有对她表示兴趣过,有一天要如此,她想大概也就做不成朋友。

  就是因为阿a对她没兴趣,他有兴趣的是大苏,关系才维持下去。

  她最受不了那种女人,明知道对方的意图,还故意做作的说什么只做朋友,制造暧昧,然后才说人家误会她了,她只当对方是朋友。

  「别想打大苏主意。那点钱,根本只够妳吃泡面。」

  阿a喜欢大苏,但大苏跟一个有钱老板在来往,还有另外一个有钱老板在追大苏;然后,一个常来小吃店的女客喜欢阿a,在倒追阿a,很复杂的。

  她猛摇头。「我不吃泡面、罐头这些死了会变成木乃伊的东西。』

  「那就勤劳一点,赚钱去。」阿a是实际的金牛座,讲话也实际。「老是来这里骗吃骗暍,大苏在电台赚的那点钱,还不够妳吃。告诉妳多少次了,妳有钱,不见得好过、过得快乐,但可以肯定的,如果妳没钱,那日子一定不太好过。」

  「是、是,大人您说得有道理,全是金玉良言,给我一盘炒饭吧。」

  阿a瞪她一眼,转身进去,一会再出来。结果,还是炒了一盘酱油炒饭给她,慈悲的加了一粒蛋,还放了火腿和虾仁。

  「喏,蛋吃多了瞻固醇高,对身体不好,所以我只炒了一粒。」

  闻到那香气,又看到虾仁跟火腿,她眉开眼笑,谄媚笑起来,抓住阿  a的围裙,夸张地叫说:

  「太感谢了,阿a,你是我的上天、我的神!我就知道你最好了!」

  「少来。」阿a嫌恶地拍开她的手。「跟妳说前面巷口那家补习班在找人,教英语会话的,妳去不去?」

  「我英语挺烂的。」她连忙摇头。

  「妳不是英文系毕业的?」

  「你知道我那张文凭是混来的。」

  那年他出国,她拼死考上英文系,原是打算去找他的,后来看开了,动力全失,能混毕业就好。混啊混的,是混毕业了,可英文差得让人无力,想想都觉得很丢脸。

  就好像她的名字,范江夏,明眼人一斟酌就知道,老爸姓范,老妈姓江,在夏天出生的,偷懒外带偷工减料、随随便便的一个名字。

  「教那些认识不到几个ABC的小孩或欧巴桑说些普通会话,应该没问题吧?」

  「说说this  is  a  book、that  is  a  pen的还可以,再多的怕就蒙不过去。」

  不要小看现在的小孩和欧巴桑,多得是英语说得比她溜的。她那张文凭,拿着好看,程度破得很。加上语言这种东西,不是从小学,又没学到心髓里,学了又长时间不去用,不讲、不听、不看,退步得很快。

  她荒芜了这么多年,恐怕大概只剩认识不到几个字母吧。人家说学以致用、学以致用的,学了不用,时间一久,就像她这样忘光光,剩下一张文凭死撑着骨架,够惨的。

  「真是!二十八,妳好歹也是大学毕业主修英文的,在学校到底都学了些什么啊?」阿a不禁摇头。

  范江夏白他一眼。都承认她混了,还要怎么样?

  「我情操高尚,有良心,不想为了那一点钱,昧着良心误人子弟,这样行不行?」真要蒙,也不是不可以,但她没那个劲,有三分,夸大成八分。

  「那妳怎么吃喝拉撒?」

  「客串模特儿喽,你又不是不知道。」

  这杂七杂八的工作一开始还是他跟大苏帮她拉上边的,经纪公司那边有这种下上不下的Cass比如卖沙拉油啦、卖全效全能洗洁剂啦、或卖什么健胸器的,就挤一点给她。

  「模特儿?啧!」阿a嗤一声。「还在拍三流杂志里刊的那些卖减肥膏、减肥丸、什么离子电子神仙水,一堆骗人的东西的小广告?」

  「不错了。我还没去卖大补丸跟虎鞭,或神奇威而刚丸子呢。」

  当然,大家都想要抢拍珠宝或服饰的平面广告,最好能走秀,能拍明星的音乐带更是好。但那种机会少不说,竞争大,选角也严格。接这种工作,虽然上不了台面,总是工作,十个模特儿里,起码有七个要靠这些工作糊口。

  阿a又摇头。「妳也找点正经的,再这样下去,真的会生锈。」

  「我也想啊,但没机会也没办法。」

  「妳要真想走这条路,就积极一点,别三天打渔四天晒网。」

  范江夏耸个肩。

  不是她没雄心,可这种讲求青春脸蛋的圈子,二十五岁都算老了,她年纪都一大把了,还有什么戏唱,还能接到工作就算不错了。当然,她不否认,她的态度一直都温吞,可有可无的,接工作只求付房租,难怪始终搅不出什么名堂。

  她大口大口吞着炒饭,简直狼吞虎咽,饿坏了。

  「看看妳那吃相!到底几天没吃饭了?」

  她伸出手指比一下,把塞满嘴巴的饭吞下去,吐口气,才说:

  「昨天一整天只吃了一包韩国泡菜泡面跟芹菜,今天早上到刚刚吃了一个苹果。」

  「吃慢点,别噎到了。要不要来点咖啡?」

  「不了,戒了。」她摇头。

  「茶呢?」

  「也戒了。」不只茶,还有可乐和沙士,以及牛奶,都戒了。

  「妳到底还有什么能喝的?」阿a相当不以为然。

  「矿泉水,还有气泡矿泉水。」

  「我看妳愈来愈像草食动物了。千戒万戒,最该戒的偏偏不戒,我看哪一天最好把『他』也戒了。」把那个「他」字咬得怪腔怪调。

  「这一点都不俏皮,阿a。」她狠瞪阿a一眼。

  戒了烟、戒了酒、戒了咖啡、戒了茶,甚至连牛奶都戒掉,也该是把他给戒了的时候了--

  「妳那个他,回来了不是吗?」虽然平时很少谈,但认识久了,你的、我的、这个、那个的事,互相都多少知道一点。

  范江夏又瞪他一眼,不吭声,闷头吃着炒饭。

  「嗨!都在啊!」十几秒没人说话,只有范江夏吃饭的声音,门口忽然响起刺耳的叫声,声音尖细,过于高亢。

  两人同时抬头,看到一张歇斯底里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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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伸手按了门铃,没有人应门,又按了一次,隔着门还可以听到门铃声在屋内空荡的回响。他眉头略微拢聚,停了一会,才转身走下楼去。

  「见深,你去哪里了?要开饭了。」父母及兄嫂在等他一起吃饭。

  「随便走走。」林见深拉开椅子坐下。「爸,范伯他们家怎么都没人在?』

  他哥哥嫂嫂结婚后就一直住在家里,所以回来后,他没跟父母住,把空间让给他们,另外买了公寓一个人住在外头,只是定时回来看他们。

  每次回父母家,他自然会想到那个火星人,但除了刚回来那阵子在楼顶遇过她之外,再一次惊鸿一瞥,她就失了踪影。前两次回来,范家没人应门,他以为只是不巧,这回又不遇,不禁觉得奇怪。

  「你范伯他们搬到乡下住了,听老范说,房子会租给他们一个远房亲戚。」

  啊?他微愕一下。「那江夏要住哪里?她也跟着去乡下了吗?」

  林母说:「江夏早就搬出去了。」跟着笑说:「你出国的时候,她还在高中念书,现在都变成一个漂亮的小姐喽。」

  「就是啊。」老大林见中也笑。「好像在当模特儿。我记得她数理不太好,念得很辛苦,老是一脸惨白,你那时还帮她补过数学对吧?她上了大学后,虽然还住在同栋楼,但不常碰到,后来她搬出去,更不常见,前阵子遇到,差点认不出来!」

  「好像长高了一点,不过,我看也没变多少。」在他看来,她还是那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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