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好久的书名
这算一个特殊的例子了。
我是指通常在被通知要出书时,整个系列名和书名,早就已经定案,但这次例外。
当我接到美丽的孟纯编电话时,脑子顿时一片空白,脸上当场荡下三条小丸子的黑线,天呀、地呀、谁来帮帮我呀——
书名、系列名、书名、系列名……看到了没有?有个像疯子一样,跳著可怕土著舞的人,正拚了命似的呼天抢地,向上天祈祷著呢!
唉!晴天霹雳、晴天霹雳呀——
又到了动脑筋、脑筋急转弯的时间了吗?人家不要、人家不要啦!
说实在的,不怕写书、下怕写序、下怕写……但,近日来,我就是怕极了取书名!
不知道是不是放寒假再加上春节大假的关系,我的脑子放得一片空白,脑细胞也似乎全都死光光了,所以……
(不知道这称不称得上是—个想不出好书名的藉口,但能肯定,我是得了一种名为放假症侯群的疾病了。^_^)
我想,最终书名还是能顺利诞生的。(嘻、嘻……交这篇序时,正在努力中……)
最後,还是希望各位看倌,会喜欢这本书,这将是一个新的系列的开始。
就酱子,下次见喽,掰掰……^ ^……
楔子
亲爱的菲尔,我最尊敬的亚丁罕子爵大人。你可还记得我这个老大哥吗?虽然我总是在电话中听到你健康高亢的声音,但我们确确实实已将近有十年左右未再见过面。
会很冒昧地写这封信给你,而不是直接以电话与你联络,实在是因为我抬不起这张老脸,更不想让你见著我这身老骨头病恹恹的模样。
请不要怀疑,当你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恐怕早已病人膏肓,甚至有可能已经撒手人寰。毕竟我的年龄足足大了你两倍之多,比你早走一步,你一点也不必感到意外。
请不要为我感到哀伤,哀伤并不适合一生个性风趣的我,哀伤也不适合一向沉敛,凡事皆胸有成竹的你。
我相信,很快地,你会飞到台湾这个小岛上来看我,就在你接到这封信之後。
如果是的话,那么,我在这儿要先跟你说声谢,另外也要跟你说声抱歉。
谢谢你仍是那么地在乎著我们的友谊;抱歉我可能无法等到你来,见上你最後一面,毕竟时间不是我所能决定,它掌控在上帝的手中。
跟你提了这么多,几乎用尽了我剩余的气力。我怕自己很快又会睡著,我甚至不晓得这次睡著後,自己还能不能再次醒来,所以……
我最敬爱的菲尔,亚丁罕伟大倨傲的孤鹰,你可还记得对我说过的承诺?那年我在巴黎与你比邻而居,在那场意外火灾及时搀著你一同逃出火场时,你所说的承诺。
你说过给我一个愿望,哪怕是倾家荡产,你都会为我达成。
那年,我斥你无稽,我还需你倾家荡产来报我之恩、为我达成愿望吗?而今天,我收回当年的话。
我不得不重提这事,我相信,高贵守信的你,一定会记得这个承诺,不管我是否已身在天堂。
请你相信,我绝无强逼之意,实在是出於爱女心切。
早苗,我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心心念念,无法安心撒手、只为她。壮年得女,本是我人生之幸,无奈内人与我都即将先後离她而去。
菲尔,我这一撒手,伯她一人无法应付我家族里那群豺狼虎豹,他们不仅会轻而易举地将她给生吞活剥了,还可能让她流落街头。
一思及此,我如何安心?
菲尔,我最亲爱的小老弟,我最敬爱的亚丁罕子爵,如今,我要对你说出我这一生中最後的愿望——
迎娶我的女儿吧!
让她成为你的妻子,帮我照顾她一辈子,疼她,宠她,直到她终老。也许我这么说,会有点强人所难,但我相信你会是个信守承诺的人,对吧?
你最亲爱的好友魏岩 於病床上笔
第一章
艾贝内,一个以出产香槟酒闻名於世界的香槟之都,看似个平淡无奇的小镇,但在法国的香槟工业上,却占著举足轻重的地位,其中几家大名鼎鼎的香槟酒厂,就在同一条大道上一字排开,互相竞奇,这条大道因而被称为香槟大道。
既然提到了香槟大道,就不得不提及同样位於这条大道上的亚丁罕家族。
亚丁罕家族,一个拥有两百多年生产气泡香槟酒历史,首屈一指的知名家族,历经多代传承,下仅拥有傲人尊贵的贵族爵位,财富更是教人称羡。
午后,和煦的阳光撒落在香槟大道上,将一幢幢富丽堂皇的建筑物映照得更为雄伟气派,这时,亚丁罕酒厂古色古香的挑高二楼办公室里,菲尔·亚丁罕背对著管家,立於窗前。
灿烂的阳光落在他浓密的黑发上,将那一头乌黑的及肩长发映出了熠熠光泽。一条宝蓝色的发带很随性,也非常有个性的将他的长发拢紧,看来飘逸不羁中又不失严谨。
如果把视线往上拉,不难发觉,他有张沉敛刚毅的脸,钢凿出来似的有型颚线,略薄的唇上搭著法国人惯有的高挺大鼻,深深的眼窝里是金黄色如琥琯般的瞳仁,宽阔的额头、浓浓的眉,还有眉问那道深陷的凹痕,让他整体看起来,更具威严。
他长得很高,应该有一百九以上,高得足以将他身後的管家硬是给比了下去。
「爵爷,你的决定?」说话的是雷诺·高丁,菲尔的管家,一个年约四十出头,却拥有将近二十几年管家经验,专属於亚丁罕家族的专业管家。
一步、两步、三步,雷诺很快地走到菲尔身边,却也非常谨守礼仪地与他保持著一、两步的距离。
收回落於窗外的视线,菲尔终於缓缓转过身来。
「去吧!回去准备一下,我等一会儿就出发。」他的嗓音低沉中带著磁性,非常迷人好听。
爵爷真要去台湾?也就是说答应了魏岩信上的无理要求?亦是说……
亚丁罕家族即将会有一个新的女主人!?
「是的。」雷诺不敢抬头直视,恭谨地应声弯腰,抬起头来的同时,顺道一提:「请问,爵爷要带薇拉一同前往吗?」
主人的决定不容他置喙,但若要带著薇拉同行,他就得交代一下准备晕机药,薇拉会晕机。
「薇拉……」菲尔沉吟了声,侧过脸,认真思考著。
薇拉是他的女秘书,是个细心体贴、工作能力很强的好助手,也绝对可以独当一面,多亏了她的细心安排,菲尔忙碌的工作行程才不至於混乱。
「不了,让薇拉留下来,这次我带法柏去。」
酒厂还有一些公事得让薇拉留下来处理,何况,和西班牙刚签好的一张合约得如期出货。
「我知道了,爵爷。」雷诺应了声,就要退下。
「等一下。」菲尔又叫住他。
雷诺停下脚步,拾起头。「爵爷还有吩咐?」
「我跟你一道回去。」说著,菲尔已大步走了过来,越过雷诺,来到办公桌边,按下传唤秘书专用的通话键。「你先到车上等我吧!」在电话未接通之前,他又对雷诺说。
闻言,雷诺恭谨地退了出去。
菲尔并不住在艾贝内,而是住在距离艾贝内约有二十分钟车程的汉斯山坡,这也是为何雷诺在一接到紧急邮件之後,就马不停蹄赶到酒厂的原因。
雷诺才退出办公室,菲尔拨给微拉的电话也刚好接通。
「薇拉,你进来一下,有些事我得马上交代你去处理。」
台湾 林口
某知名大型医院加护病房前的走道上,挤满了等待的人,男男女女,老少皆有,他们来来回回,不停地在走道上踱著步。
还奸这是一个不对外开放、专为政商名流准备的特殊病房,否则绝对会打扰到其他病患的安宁。
魏岩——以生产橡胶轮胎而闻名於海内外的魏家掌权者,打从他住进医院,医生一次次发布病危通知开始,病房门口走道上挤满魏家人的景象,就不曾间断过。
「爸,你说这回大伯父会不会……」说话的人叫魏怀思,是魏岩的弟弟——魏并的独生子。
「嘘……你要死啦!也不看看这里有多少人在,居然敢这么说。」一把捣住儿子的嘴,魏并将他拉到角落。
「我说的是事实嘛!大家只是不敢说,其实心里还不都是这样想!」好不容易挣脱了父亲的手,魏怀思可还没忘该压低嗓门。
「是这样没错,但他们都搁在心里头,有谁会像你一样胆大妄为地说出来?」魏并训斥。
魏怀思满脸的不在乎。「有什么关系?至少跟他们比起来,我算是老实的。」
「你……」魏并被气得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爸,说真的,大伯如果走了,早苗是不是唯一的继承人?」魏怀思的眸光往前一瞟,移向站在加护病房外玻璃探视墙前的女子。
她有一头削得短薄的发,脚上套著一双白布鞋,身上穿著时下年轻人所流行的牛仔服饰,上身是短版的牛仔衣,下身则是绷得让人担心会不会脱不下来的低腰紧身牛仔裤。
就如同一身年轻装扮,她有著一张稚气未脱的脸。
所谓的稚气末脱,并不表示她是个十七,八岁,半大不小的少女,而是那张脸,还有那对荧荧发亮的眼瞳,灿烂得太过不安分,也太过光彩。
她看起来很年轻,拥有两道细翘飞扬、看来非常有个性的眉,娇俏的鼻,和一张嘴角老是上弯的红唇。
整体说来,魏早苗是长得美的,不过不像时下那些漂亮美眉,她多了分淘气,一看就知道古灵精怪,是野马一匹,若没几分本事,根本难以驯服。
但如今,这匹野马少了野性,多了分哀愁。一向神采奕奕的眼瞳少了光泽,小小的脸和精致的五官全皱在一起,看上去,不仅没精打采,还可怜兮兮。
「这是肯定的,不过我想,关於继承权的事,大家多少总会有点意见。」收回了目光,魏并这句话说得含蓄。
岂止是有点意见!经营厂三代的家族企业,除了正脉相传的兄弟两人之外,旁系的表亲、堂亲全都虎视眈眈,明著想争的人不说,光是暗著私底下相互较劲就时而发生,所以大家怎可能将整个企业体,交到一个未满二十五的小丫头手上。
「爸,若真到那个时候,我们绝对不能落人後,一定要第一个跳出来反对。」魏怀思摸著下巴说。
父子两人全想著同一件事,所谓的「那个时候」,自然指的是魏岩万一撑不过这一两天。
「嘘……」魏并嘘了声,伸手拍了他的脑袋一记。「这事你别抢著当坏人,我心里自然已经有注意,还有……」突地,他噤了声,因为走道上突然出现的一个身影,一个刚跨出电梯口,就朝著魏早苗走过来的身影。
是季嫂,她在魏家工作了三十年,是早苗的奶妈,对於魏岩更是忠心耿耿。
「就说到这儿了,在这个时刻,你可千万别给我捅出什么楼子来,说话小心点。」魏并又斥了儿子一句,眸光故意瞟向季嫂的方向。
随著他的暗示,魏怀思也噤了声。
「小姐,我听小芳说,你从早上到现在一口东西部没吃,这样不行的,别说现在先生病了需要你来照料,万一先生醒过来,你却病倒了,这不是让先生抱著病还得担心你吗?」来到魏早苗身旁,季嫂拍了拍她的肩,安慰道。
「季嫂……」早苗的眼瞳难得地染上一层薄薄的水雾,但她知道不能哭,泪水滚呀滚,就只是噙在眼眶,倔强的不滴下。「你说,爸爸会不会……」
喉头哽著硬是往下吞的泪水,她说不下去了。
一向让人捧在掌心呵疼,要风是风、要雨是雨的她,首次尝到了惊慌的滋味。
「小姐,你放心吧!」叹了一口气,季嫂也打从心底期望主人能平安度过这关。「吉人自有天相,何况先生还是个大好人。」
是呀!可千万不能出事呀!
在魏家待了二、三十年的季嫂,平日虽话不多,但岂会看不出魏家那些亲戚们的虎视眈眈。
大家想著、急著、念著的,不就是如何去吃了整个家族企业,最好还能将魏岩的那份也一并给侵占过来。
「是这样吗……」早苗压低脑袋,看著双手。
自昨天医生再度发出病危通知起,魏早苗整日惴惴不安,早已经慌得六神无主,只怕父亲会和母亲一样,永远的离她而去。
「是的,小姐。」季嫂贴心地仲来双手,握住她的。
缓缓地,早苗抬高尖瘦的下颚,咬著唇道:「季嫂,我好害伯,万一……爸爸也走了的话,就剩下我一个人了!」
季嫂张开双臂,紧紧地抱住她。「小姐,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
此时此刻,她不知还能说些什么。
季嫂一叹。「不如,换我在这里帮你守著,让小芳带你到休息室去睡—下吧!」
「我……」她怎可能睡得著?
「去吧!如果有任何的情况,我一定第一个去叫你。」季嫂保证。
「好……好吧!」早苗只好答应。
早苗从恶梦中惊醒了过来。
梦中,她如坠五里迷雾,一边哭一边跑,雾始终散不厂,不管她跑得多累、跑得多喘,浓雾依旧不散,伸手不见五指,而紧逼在後的脚步声,却一刻也没停过。
她非常的害怕,怕被抓到,虽然她并不清楚是什么在浓雾中追逐著她,是人?还是兽?
抬手挥去涔涔冷汗,早苗大大地吁出了一口气,终於完全清醒了过来。
医院里的光线亮晃晃地,分不清是黑夜还是白昼,她索性抬起手腕来,瞄了眼表面。
凌晨三点三十五分。
由休息室的床上坐起,早苗揉了揉脸:心里仍悬挂著加护病房里的父亲,於是急急跳下床,惶惶难安地走出了休息室。
医院的走道上是安静的,少了那些烦人的亲戚来回的走动,不仅静了许多,还显得有点寂寥、有点冷清。
早苗轻缓的脚步踏在纯白的磁砖上,整个空间有无限拉长的错觉,白色的走道仿佛是永远走不到尽头似的,跟梦境里的迷雾一样,让人不由得心慌。
早苗甩甩脑袋,想甩开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慌张,很快地,她来到父亲的病房门口。
如她所料,季嫂顶替了她的位置,坐在门旁大玻璃墙前打著瞌睡。
早苗一步步走近,来到季嫂身边,想要开门唤醒她,让她到休息室里去睡一觉,但一张小嘴张了张,却没有吐出半点声音来。
因为,她看见了一张陌生的脸孔,一张不属於他们魏家人的睑。
那是个男人,背倚著墙的男人。
他长得很高,早苗凝眸一瞧,猜想他应该有一百八十公分以上,还有,除了那一头黑发之外,不管是肤色、瞳仁,他都像个百分之百的外国人。
当早苗一双灵动的眼落在菲尔的身卜,他也恰巧转过头来,冷冷的、锐利的眸光与她相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