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好,那我去上班了。”阿宝随即发动摩托车呼啸而去。
胡黎旌转身往回走,没想到却与后方来人撞个满怀。
“对不起。”来人很有礼貌地向她道歉。
老天,这个男人好英俊,他的眼睛好深邃,让她不禁沉醉在他的眸中……
如果金未来大师替她预言的另一半像他这样,那不知道该有多好?
只可惜她现在依然是一副老土的装扮,他一定不会多看她一眼。
老实说,她会一直坚持这样的装扮,是因为长年深受自己姣好的外型所逼,不但胡家的四个女人嫉妒她,国中的时候,男生还追得让她躲进厕所不敢出来上课,后来为了躲避前仆后继的追求者,她只好一直将自己伪装成丑小鸭。
“小姐,你……看起来很面熟。”
胡黎旌因为他的话而心花怒放,心想她欣赏的男人果然是独具慧眼。
黑框眼镜下的水眸灵动,胡黎旌试着放出超强电力,打算把他电得团团转。
“是吗?我也好像在哪里见过你。”虽然眼镜遮着她的水眸,但却掩不去她眼中的神彩。
来人定定地望着她,深邃眼睛释放着与她旗鼓相当的电力。
“真的?你果然是我同学的小阿姨。”对方像是见到多年好友一般地兴奋。
什么?同学的小阿姨?
胡黎旌差点没昏过去,尤其她还看见他的嘴角浮现一丝嘲弄的笑容,仿佛正在等着看她的笑话。
他的这个表情刺伤了胡黎旌的女性骄傲,她的白马王子梦在刹那间被消灭殆尽。
没关系!
她镇定地强压下难堪的情绪,决定扳回一城。
“年轻人,没想到你年纪轻轻的,眼睛就已经有高度数的老花。”小阿姨大概比有老花眼的人还年轻一点。
男人原本笑得很可恶的脸瞬间变得火红。
好可爱的男人喔!胡黎旌不由自主地对他产生一股好感。
红着脸的男人匆忙地捡起地上的手提袋跨步离开。
“真是没风度,居然连再见都没说。”胡黎旌捡起另一个手提袋,心情愉快地踏上归途。
这就是在胡家人视线之外的胡黎旌,她总是会在生活中的小细节里寻找乐趣,虽然这些并无法抚平她的灰姑娘情结,但至少可以让她多得到几分钟的快乐。
☆ ☆ ☆
唉!
老天真是爱开她的玩笑,不但不眷顾她还让她撞到一个超没风度的男人,答她的白马王子梦碎了一地。
拿着从学姐那儿得来的“倒追男人守则”,胡黎旌认真的看着——
一、千万不要让男人觉得女人很客易追到手。
一、千万别黏着男人不放。
三、就算心里想黏着他不放,也绝对不能表现出来。
这么多年来,这三条守则她仅是拿来参考,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付诸行动,今天好不容易才碰到一个她想倒追的男人,人家竟然说她是同学的小阿姨!
这教她怎么能接受?
她该不该把玻璃鞋供在桌子上每天早晚膜拜,以求厄运早日离开?
虽然是迷信了一点,但也不失为一个安慰自己的好方法。
她小心翼翼地将手提袋里的鞋盒拿出来——轻轻的打开——
怎么会这样?
她从爱情大饭店离开的时候,手提袋里明明就是一双橙色的玻璃鞋,现在怎么变成一双男人的皮鞋?
会不会是她拿错别人的手提袋?
不可能!她从饭店离开后手提袋就不曾离手……
难道是在回家的路上出了差错?
突然,她记起那个与她相撞的男人,当时他似乎有刻意跟她拖延时间之嫌,甚至还想苦心恼她。
会不会是被那个男人掉包?
据说爱情大饭店为她们量脚订制的玻璃鞋,现在在市面上已经有人开出高价欲收购……
如果真的被掉包,嫌疑最大的就是那个男人。
哼!
枉费她对他颇有好感,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贼。
现在她该怎么办?
就算是想找他理论,也不知道该到哪儿去找?
她翻了翻手提袋,发现里头有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生辰八字和一个电话号码。
真巧,原来这个男人也是申时出生的……
天啊!
金未来大师的预言还真准,她才刚拿到玻璃鞋,就马上撞见了真命天子。
这是不是表示她的霉运即将远离,好运就要来临?
可是她该怎么展开倒追的行动?
总不能走上前去告诉他——我们结婚吧!
不,这根本行不通,这样不吓坏那个俊男才怪。
可是到底该怎么办……
胡黎旌拿着那张纸条看了看。
她何不打电话借口要把玻璃鞋讨回来。
可是要用什么态度呢?
如果太软弱会缺乏追讨东西的感觉,但也不能一开口就约人家见面,否则不就把倒追两个字写在脸上了?
干脆软硬兼施,先用强硬的态度追讨玻璃鞋,然后再给他时间考虑,不然就来个一笑泯恩仇,就不信这样还激不起他的好奇心。
第二章
纪路尘忙了一整天,回到家就累得往沙发靠去,连动都不想动。
纪路尘虽然外表风光,做生意的手腕也是一等一,但他私底下却是一个完全不懂生活为何物的男人。
论才气、谈脑筋,他都是上上之选,但他却一点也不会打理自己的生活。
从前他的日常起居都是由奶妈一手打理,可是由于奶妈年纪渐大,时常会忘东忘西,造成两人间的摩擦,所以现在才改由舞云来替他打理生活起居。
可是舞云那个死丫头竟然一整天都不见人影,害他今天从一大早开始就手忙脚乱,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他按下电话答录机,想听听纪舞云有没有留言解释今天失踪的原因。
(先生,请你把手提袋还给我。)
奇怪!这个女人的声音他怎么没听过。
(别问我是谁,我相信你是有计划做这件事的。)
“计划?什么计划?我做了什么事?”纪路尘听得一头露水。
(如果你肯把东西还给我,我绝对不会追究你的行为,否则就别怪我不客气的报警捉你。)
“报警?原来这个女人是在捉贼呀。”纪路尘喃喃自语。“也不对,既然是贼,她怎么会有贼的电话?”
(你销赃也没用,因为一定会马上就被发现,到时候你还是难逃法网。)
“这个女人的心地还满善良的,居然还在答录机里感化小偷,这种情操倒是挺让人敬佩的。”
(我给你三天的时间考虑,三天后我会再打电话来,希望那时你会想通,区区几万元真的不值得让你冒险触法。)
“还要打电话来?”
纪路尘心想应该是她按错电话号码,三天后大概不会打到这里来了。
可是舞云为何没有在答录机上留下任何留言?这丫头究竟跑哪儿去了?
☆ ☆ ☆
虽然弄丢了玻璃鞋,但是胡黎旌的运气似乎有点好转,她很快就在一家连锁咖啡店找到服务生的工作。
虽然这家咖啡店不及茵影高雅,但是薪水还算不错,店长为人也很谦和,这些都是让她工作得更卖力的原因。
上班第一天的上午,一切都还算顺利,到了下午,店里进来一个让她觉得很眼熟的人。
“是他?”
胡黎旌看见前两天和她对撞的那个男人正悠闲地走进咖啡店里。
这到底是有缘还是冤家路窄?
胡黎旌正考虑着该不该上前去跟他打招呼?
不行,万一他以为她是想要回玻璃鞋,他可能会跑得更快。而且她才留言答应让他考虑三天,期限明天才到……
正当她犹豫不决时,那个男人已经看见她而且还吓得拔腿就跑。
也许是与生俱来的反射动作,一看见他跑,胡黎旌也连忙放下手边的工作追出去……
“不要跑!”胡黎旌大叫着。
不过她喊了也是白喊,因为那个男人不但加足马力向前跑,还跳上计程车逃之夭夭。
呼——
她追得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没追到。
“真是背,倒追男人像追喊一样,追得到才怪!”胡黎旌低咒了一声就悻悻然地走回咖啡店。
“胡小姐。”
她一走进店里,为人谦和的店长立刻朝她走来。
“对不起。”胡黎旌低着头认错。
这是她的工作原则,上司指责就低头认错,绝不顶嘴。
“你今天第一天上班就发生这种事情,这样真的让我很为难,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我以后怎么带手底下的人?”店长还是一副谦和的模样。
“我以后不会再犯了。”
这个店长似乎不太好应付。
“我想,我也不会让这种事情再发生。”店长的态度转为强硬。
“店长是说……”
“没错,你还是另谋高就吧!”店长塞了两百元在她手里使转身离去。
莫非那个男人是她的克星,要不怎么每次碰到他就没好事?
都怪当时她没问清楚金未来大师——她的另一半是不是也是她的白虎星?
☆ ☆ ☆
(是我!)
才刚倒了一杯红酒想品尝的纪路尘差点被嘴里尚未吞下的红酒给呛到。
“怎么又是这个女人?难道她还不知道自己打错电话吗?”
(你这个衰鬼竟然害我丢掉工作!)
“咦?她今天碰到了她要找的人吗?”纪路尘的好奇心被挑起,他放下手中的酒杯,专心听留言。
(其实你一走进咖啡店我就看见你了,起初我还在犹豫是该上前跟你打招呼,或者假装没看见你。)
“咖啡店?原来她在咖啡店上班。”有机会的话,他还真想看看她是何方神圣,怎么会老是打错电话呢?
(没想到你作贼心虚,居然看到我就跑,害我也丢下手边工作拔腿追去……)
“没错啊!这是人之常情,你追我跑似乎是不变的定律。”纪路尘又开始分析她的行为。
(可是你这么一跑,我这么一追,工作也跟着丢掉了……)
她的声音里带着哽咽,听起来似乎很伤心,纪路尘心里升起一股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的感受。
(对了,今天已经是第三天,你到底要不要把东西还给我?还是你已经把它卖出去了?)
“说了半天,你想要回去的到底是什么东西?”纪路尘纳闷地对着电话答录机问,可惜电话答录机不会回答他的问题。
(唉,卖都已经卖了,现在就算报警也没用,说不定你还会赖账,说你根本没有掉包我的东西,因为就算是街道上的监视器恐怕也无法分辨两个一模一样的手提袋。)
“难道她打算不追究?”纪路尘仔细地聆听着她的话。
(反正我也没有因为玻璃鞋而改运,我的运气还是那么背,否则今天就不会丢了工作。我看事情就这么算了,谢谢你的答录机听我说这么多话。说真的,因为平常没有什么人会听我说话,以至于让我变得有点畏缩,可是经过这两次答录机的训练,我觉得我的信心大增,也许从现在开始,我会改变自己对人生的态度。再见啰!贼先生。)
这种转变是纪路尘料想不到的。
“她竟然叫我贼先生?”
纪路尘觉得自己十分冤枉。
她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人?
东西被拿走了,先是好言相劝、晓以大义!最后干脆一笑泯恩仇,还谢谢人家的答录机让她对人生有另一番体会?
这件事情好像很有趣,只可惜他没那个时间去和她牵扯,因为舞云要是再不出现,他的住处就快要被他乱丢的衣物、书籍、报章杂志给淹没了。
☆ ☆ ☆
工作丢了,一切又得重新开始。
胡黎旌手里拿着用红笔画满的报纸,正当她经过爱情大饭店的门口时,一只巨大的狼犬飞快地冲过来,抢走她手中的报纸叼在嘴里玩耍,活像是马戏团里跑出来表演的动物。
“还给我!”胡黎旌大叫着,不料她怒吼的声音却惹火了那只狼犬。
狼犬挑衅地对她吠了几声,接着就把报纸丢在地上,还侮辱似的用腿踩住报纸,再以嘴巴撕裂。
“不——”
胡黎旌气疯了,那可是她花了一个早上辛苦挑选的工作机会,现在被这只臭狗这么一撕,她整个早上的心血不就白费了?
可恶!
没想到人一倒霉,连狗都想欺负她?
胡黎旌气得脱下脚上的鞋子,想和这只瞧不起她的狼犬一较高下,就在她想把鞋子丢出去的时候,突然有人朝她大喊一声。
“别冲动。”
听到声音,胡黎旌心想一定是狗主人出现了,正好她有一肚子的怨气无处发泄。
可是她才一转头,就发现衰神似乎还紧紧地跟着她。
“有本事养狗,就要有本事教,今天还好这只狗咬的是我手上的报纸,要是它攻击的是我,你负责得了吗?”
她就知道,她只要一碰上这个臭男人就准没好事。
“小姐,这只狗……”纪路尘觉得自己很冤枉,正想开口解释,却又被胡黎旌给打断。
“你别想推卸责任。”玻璃鞋被他掉包的事情她可以不计较,可是这只狗实在是太危险。
“你误会了,我不是……”
这只狗根本不是他养的。
“喂,你是不是男人啊?怎么这么敢做不敢当。”
纪路尘被她搞得一头雾水,他是哪里敢做不敢当?
他只不过是想警告她这只狗是爱情大饭店饲养的警备犬。
谁知道这位小姐的脾气这么大!
其实他认得这位小姐,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她应该是这一次玻璃鞋的得主之一。
他之所以会对她有印象除了因为她是饭店抽中的十二个中奖人之一,而且她也被预言会碰到一个申时出生的另一半。
而他刚好是申时出生的,所以当时他的好友也就是爱情大饭店的总经理秦子群还开玩笑说要把他跟胡黎旌送作准。
“小姐,这只狗不是我养的,而且我觉得你说话颠三倒四、不清不楚,还喜欢胡乱指控别人。”纪路尘总算找到机会解释。
闻言,胡黎旌的脸颊飞上一片红云。
原来狗不是他养的……
真是不好意思!
不过,她的玻璃鞋被他拿走总是事实吧!
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胡黎旌决定放弃自己不追究玻璃鞋被掉包的承诺。
“就算狗不是你养的,拿走我的玻璃鞋这件事情你总不能不承认吧?”
纪路尘只觉得莫名其妙。
“请问你为什么会如此肯定是我拿了你的玻璃鞋?”既然无法替自己提出有力的辩解,纪路尘只好设法弄清楚胡黎旌指控他的原因。
“你还想装蒜?前几天黄昏时,你明明在街上故意撞了我一把,然后用一个一模一样的手提袋把我的玻璃鞋给掉包。”
胡黎旌的指控让纪路庆有些不悦。
“黄昏?那时的天色应该已经有点暗了,你该不会是没看清楚那个人的模样,你确定是我吗?”他确定他不曾撞倒过她。
一时之间,纪路尘还没有将胡黎旌与在电话答录机里留言的女人联想在一起,所以也没想到这两件事情的关联性。